法學畢業論文的准備工作
(一)搜集材料
所謂准備,主要就是充分佔有資料,研究、參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夠就寫不出好文章。讀的書看的論文很少,知識貧乏,是沒法寫論文和提出新的見解來的。
如何搜集資料?可以圍繞法學畢業論文的選題方向和具體題目,去圖書館、書店,查找有關的專著、論文集、主要法學期刊以及最近幾年的統編教材,也可以在網上搜索、查找法學論文。搜集材料的過程,就是調查研究、思考鑽研、形成論點的過程。
(二)提煉材料,確定論證的主題和方法
在提煉材料的過程中,通常有三種情況:
一是同意別人的論點,但自已有獨特的感受,可從新的角度補充新的理由,豐富別人的論點。
二是不同意別人的見解,可以展開爭論,但必須注意忠實地引用原文,說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別人的啟發,在別人見解的基礎上產生新見解,或者別人沒有講到,自已有見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創見。
論文的主題,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靈魂。法學畢業論文的主題,就是作者對這個法律問題研究成果的基本觀點。主題應力求做到以下五點:
一要正確,符合法理和客觀規律。
二要新穎,具有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不人雲亦雲。
三要直白,不要隱諱。法學畢業論文的主題越直白明確越好,要讓讀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讓讀者雲山霧罩,看後不知道說的是什麼。
四是主題要貫徹始終,在文章中不能改變,應圍繞中心和基本觀點去寫。
五是主題要簡明,理論要深厚。
論證方法是說明主題的基本方法。一般來說,法學畢業論文的基本論證方法是立論,即確立文章的基本論點,圍繞這個主題,全面闡述它的正確性、必要性和適用性。有時,也適當運用駁論的方法,如針對某個問題學術界有幾種不同的觀點,對它們進行評析,然後提出自己的觀點。從具體的論述方法來看,一般使用歸納法和演繹法。
(三)法學畢業論文提綱
擬寫法學畢業論文提綱的主要好處是幫助自己從全局著眼,構建論文的基本骨架,明確層次和重點,簡明具體,一目瞭然。論文定稿後,修正或保留的提綱就變成了目錄。提綱可以幫助我們把材料組織成一個理論系統,而不是毫無層次、毫無邏輯聯系地羅列和堆砌在一起。
法學畢業論文的初稿
(一)運用邏輯思維寫學術論文,邏輯上有兩種科學方法,一個是演繹,一個是歸納。所謂演繹,就是從一般到特殊(個別);所謂歸納,就是從特殊(個別)到一般。依靠邏輯思維所產生的分析能力,對他人的觀點作出補充、發揮、糾正、批駁,就自然會形成自已的新觀點,寫出自己的法學畢業論文,就不會只是停留於抄錄他人現成的觀點和材料。
(二)主題突出,論點鮮明
(三)結構嚴謹,層次分明
(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確、簡練流暢
法學畢業論文格式和規范要求
(一)法學畢業論文格式
列印使用B5紙,便於存檔,裝訂線在左面。法學畢業論文列印一般用宋體。文章題目用3號黑體,題名應簡明、具體、恰當,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字。正文內標題末不用標點符號。
一級題序及標題用「一、二、三……」序號和小3黑體。
二級題序及標題用「(一)(二)(三)……」序號和4號黑體。
三級題序及標題用「1、2、3……」序號和小4黑體。
四級題序及標題用「(1)、(2)、(3)……」序號,不用黑體。
正文用小4號宋體。這樣,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條。
當然,這種分題也不是絕對的,要結合實際,該怎樣分,就怎樣分,但要遵循分題的規則。此外,分成幾級題目也是可以變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無論用什麼,都要層次清楚。
法學畢業論文格式為:封面;題目;摘要;關鍵詞;目錄;引言;正文;結論;注釋和參考文獻。
封面的作用在於使別人知道這是一篇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摘要是指摘錄下來的要點,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觀點,一般為100—200字。摘要的寫作方法,我認為包括兩部分:一是用一兩句話簡要概括論題的意義,二是將法學畢業論文幾部分內容表述為闡述論文觀點的一段話。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片語,一般應選3—8個。
(二)法學畢業論文注釋
現代學術視注釋為學術規范與紀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學術論著和文章中,注釋不是裝飾品,它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引用他人成說,注示出處,既表示相關論說非作者獨造,並對他人成果給予應有之尊重,又可為讀者提供該領域的文獻信息,以便利後來之研究。
二是反映了作者觀點與其他學者觀點的聯系與區別,或者是對作者自己觀點的進一步說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補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著作者的研究的確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積累的資料基礎上進行的,不是憑空捏造的。
注釋要寫得規范。最規范的,就是《法學研究》的注釋方法:分為著作類、論文類、文集類、譯作類、報紙類、古籍類、辭書類、港台著作、外文類等九個類別,並有注釋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者,註明「轉引自」;等等。詳細的內容請看《法學研究》上的注釋體例和文章的注釋方法。
為提高刊物質量和文獻信息計量、評價與研究的水平,促進學術成果在網路化、數字化條件下的交流與傳播,教育部2000年1月頒發了《中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編排規范》(修訂版),其中注釋主要用於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和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弧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參考文獻置於文本,採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於方括弧內,並列舉了其格式,詳情請看《河北大學學報》(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學術期刊。
寫法學畢業論文,上述兩種注釋方法,可選擇一種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
法學畢業論文的修改定稿、答辯
法學畢業論文初稿完成以後,應再三修改,審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問題是否提得鮮明中肯,論點和論據有無說服力,結構層次是否嚴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飾加工,有無廢話,語言表述是否簡潔准確,通順流暢,符號使用是否恰當,等等。自己修改後,再交給指導教師進行修改,然後定稿。
為了使法學畢業論文能真實地反映學生的理論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論文答辯制度是一種積極有效的措施。答辯是畢業論文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對畢業論文的全面檢查。
答辯首先由學生本人簡要介紹論文的寫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觀點,然後由答辯委員會向答辯人提問,讓作者略作準備做出回答,從而進一步考查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是否有深廣的知識基礎,創造性的見解和充分扎實的理由。答辯提出的問題,不管作者當場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對於作者一次很好的幫助和指導。
⑵ 法律方法與法學方法的區別
法律方法與法學方法的區別有研究主體不同、研究對象不同以及研究的目的不同三個區別。
第一,研究的主體不同。
法學方法是專門研究法律的人員所進行的活動。
法律方法一般是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進行的活動。
第二,研究的對象不同。
法學方法論著重於研究法學的邏輯、模式、立場正確性等問題進行分析。
法律方法是就法律適用過程進行科學說明,某個案件所適用法律適用進行科學說明,確定個案中法律適用技術的是否合理以及正確。
第三,研究的目的不同。
法學方法是為研究新法律、法律是否可靠其追求的是所進行的手段采擇及路徑設計,其追求的目標就是法學的獨立和其科學性。
法律方法論並不以研究新法律、法律是否可靠為基礎,它主要是用來證明案例裁判的正當性。
法律方法-網路
法學方法論-網路
⑶ 法學研究方法為什麼對法律極為重要
法學 (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編輯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學,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1]
法學是世界各國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的大類,也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很多人習慣將法學專業稱之為法律專業。
⑷ 物業管理法律問題研究方法
有關物業管理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可謂是千頭萬緒,能從中捕捉到熱點、難點的課題本身就意味著論文已成功了一大半。
有個問題,我沒時間也沒有精力加以深入論證,就轉接給你吧,大致意思是在城市住宅小區中強制推行物業中介服務,在法律上(而非行政法規)是否有充足的根據,從法理的角度又如何看?
⑸ 求某一領域政策的法律化問題研究該從哪些方面入手
先去搜索相關領域的所有法律法規,進行整理,並且要密切關注立法上的變化!然後去北大法寶或者相關網站上搜索相關案例,進行研究,看看這一領域主要會出現的法律問題~我覺得這兩步是比較重要的~當然資料搜索出來後,匯總整理就是一項功夫活了~
⑹ 關於法律實務的問題
與法律相關的事務;或者需要法律知識處理的事務。主要有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務人員等工作。
法律事務專業
專業介紹: 培養目標:培養從事法律事務性工作的人員。
就業崗位:畢業生主要面向司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服務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法律事務部門,從事案件登記、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證、法律文書起草、辦案記錄、案卷整理、登記與保管、司法保衛、基層法律服務、企事業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法律事務(專科 三年)
培養目標:培養能夠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司法機關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
主要課程:思想修養、法律基礎、形勢與政策、中國論文建設、哲學、體育、英語、法學理論基礎、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司法鑒定、刑事訴訟法、民法學、婚姻法、經濟法、涉外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
畢業後主要從事經濟審判、經濟仲裁、經濟檢察、經濟立法、經濟法教學和研究工作以及經濟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
法學專業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主幹學科:法學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一般不少於2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開設院校:四川外語學院 重慶工商大學 西南工學院 四川理工學院 四川師范大學 四川師范學院 貴州大學 貴州民族學院 雲南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雲南民族大學 西藏民族學院 西北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甘肅理工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蘭州商學院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學院 新疆大學 新疆財經學院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聯合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商學院 天津財經大學 河北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燕山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山西大學 太原科技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山西財經大學 內蒙古大學 遼寧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 鞍山科技大學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遼寧師范大學 沈陽師范學院 渤海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工學院 黑龍江大學 齊齊哈爾大學 哈爾濱商業大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化工大學 江蘇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徐州師范大學 南京財經大學 揚州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杭州工商大學 浙江財經學院 寧波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工業大學 安徽師范大學 淮北煤炭師范學院 福州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南昌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工程學院 山東師范大學 煙台大學 青島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大學 河南財經學院 湖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汕頭大學 深圳大學 廣東商學院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海南大學 外交學院 中央民族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西南民族大學 西北第二民族學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學院 中央財經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南京審計學院 湖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陝西財經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中南林學院 華北電力大學 三峽大學 河海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重慶建築大學 石家莊經濟學院 中國地質大學 成都理工學院 電子科技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中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僑大學 暨南大學 長春稅務學院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江蘇石油化工學院 石油大學 華東地質學院 北京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武漢汽車工業大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安徽財經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江南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工業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師范大學 四川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西北民族大學 北京農學院 中國民用航空學院 天津醫科大學 河北科技大學 石家莊鐵道學院 內蒙古財經學院 哈爾濱師范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 杭州師范學院 合肥工業大學 濟南大學 山東財政學院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武漢科技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常德師范學院 湖南農業大學 西南石油學院 貴州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財經學院 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 陝西經貿學院 青海師范大學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國際關系學院 天津科技大學 唐山師范學院 廊坊師范學院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太原師范學院 內蒙古科技大學 吉林師范大學 哈爾濱學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淮陰師范學院 嘉興學院 溫州醫學院 紹興文理學院 皖西學院 安徽農業大學 安徽技術范學院 集美大學 江西科技師范學院 九江學院 德州學院 濰坊醫學院 河南工業大學 河南農業大學 南陽師范學院 商丘師范學院 孝感學院 湖北師范學院 黃岡師范學院 韶關學院 肇慶學院 嘉應學院 東莞理工學院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湛江海洋大學 湛江師范學院 桂林電子工業學院 玉林師范學院 西南農業大學 重慶文理學院 內江師范學院 貴陽醫學院 寶雞文理學院 西安工業學院 西安科技大學 西安工程科技學院 西安外國語學院 天水師范學院 河西學院 伊犁師范學院等。
⑺ 公司法律問題研究論文怎麼寫啊具體是研究哪幾個方面的問題啊請高人指教,最好提供一個範文哦!謝謝!
內部控制關繫到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關繫到會計系統對企業經濟活動反映的正確性和可靠性。企業為實現既定的管理目標,必需建立起了一整套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企業有序、健康地發展。企業在建立了電算化會計系統後,企業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使用了計算機,會計數據處理的速度加快了,會計核算的准確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減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計算失誤造成的差錯。但是,也為企業的內部控制帶來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極大的沖擊,使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在新的環境下顯得落後於形勢了,由於電算化會計系統的特殊性,建立一整套適合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
電算化會計系統對內部控制的特殊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計算機的使用改變了企業會計核算的環境
企業使用計算機處理會計和財務數據後,企業的會計核算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會計部門的組成人員從原來由財務、會計專業人員組成,轉變為由財務、會計專業人員和計算機數據處理系統的管理人員及計算機專家組成。會計部門不僅利用計算機完成基本的會計業務,還能利用計算機完成各種原先沒有的或由其他部門完成的更為復雜的業務活動,如銷售預測、人力資源規劃等。隨著遠程通訊技術的發展,會計信息的網上實時處理成為可能,業務事項可以在遠離企業的某個終端機上瞬間完成數據處理工作,原先應由會計人員處理的有關業務事項,現在可能由其他業務人員在終端機上一次完成;原先應由幾個部門按預定的步驟完成的業務事項,現在可能集中在一個部門甚至一個人完成。因此,要保證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系統對企業經濟活動反映的正確和可靠、達到企業管理的目標,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顯得更為重要,內部控制制度的范圍和控製程序較之手工會計系統更加廣泛,更加復雜。
2.電算化會計系統改變了會計憑證的形式
在電算化會計系統中,會計和財務的業務處理方法和處理程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各類會計憑證和報表的生成方式、會計信息的儲存方式和儲存媒介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先反映會計和財務處理過程的各種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作為基本會計資料的書面形式的資料減少了,有些甚至消失了。由於電子商務、網上交易、無紙化交易等的推行,每一項交易發生時,有關該項交易的有關信息由業務人員直接輸入計算機,並由計算機自動記錄,原先使用的每項交易必備的各種憑證、單據被部分地取消了,原來在核算過程中進行的各種必要的核對、審核等工作有相當一部分變為由計算機自動完成了。原來書面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轉變為以文件、記錄形式儲存在磁性介質上,因此,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與手工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有著很大的不同,控制的重點由對人的控制為主轉變為對人、機控制為主的,控制的程序也應當與計算機處理程序相一致。
3.計算機的使用提高了控制舞弊、犯罪的難度
隨著計算機使用范圍的擴大,利用計算機進行的貪污、舞弊、詐騙等犯罪活動也有所增加,由於儲存在計算機磁性媒介上的數據容易被篡改,有時甚至能不留痕跡地篡改,資料庫技術的提高使數據高度集中,未經授權的人員有可能通過計算機和網路瀏覽全部數據文件,復制、偽造、銷毀企業重要的數據。計算機犯罪具有很大的隱蔽性和危害性,發現計算機舞弊和犯罪的難度較之手工會計系統更大,計算機舞弊和犯罪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可能比手工會計系統更大,因此,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不僅難度大、復雜,而且還要有各種控制的計算機技術手段。
由此可見,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與手工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相比較,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是范圍大、控製程序復雜的綜合性控制,是控制的重點為職能部門和計算機數據處理部門並重的全面控制,是人工控制和計算機自動控制相結合的多方位控制。
隨著計算機在會計工作中的普遍應用,管理部門對由計算機產生的各種數據、報表等會計信息的依賴越來越大,這些會計信息的產生只有在嚴格的控制下,才能保證其可靠性和准確性。同時也只有在嚴格的控制下,才能預防和減少計算機犯罪的可能性。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建立和運行過程來看,可分為對系統開發和實施的系統發展控制、對計算機會計系統各個部門的管理控制、對計算機會計系統日常運行過程的日常控制。
一、系統開發、發展控制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系統開發、發展控制包括開發前的可行性研究、資本預算、經濟效益評估等工作,開發過程中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系統實施等工作,以及對現有系統的評估、企業發展需求,系統更新的可行性研究,更新方案的決策等工作。系統開發、發展控制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授權和領導認可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開發和發展必需經過有關領導的認可和授權,這關繫到系統開發、發展、更新等項目的成敗。計算機會計系統的開發項目一般投資金額都比較大,對企業整體管理目標的影響也比較大,往往需要對原有的管理體制進行較大的改革,是牽一發動全身的重大舉措,因此必需得到授權和領導認可。計算機會計系統的發展和更新是對原有計算機會計系統進行重大改進,同樣對會對企業管理體製造成較大的影響,同時對現有計算機會計系統的任何改動都可能危及整個系統的安全可靠,因此也必需得到授權和領導認可。而且領導的授權和認可也有利於保證系統開發和發展的物資和資金的需要。
(二)符合標准和規范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開發和發展項目,不論是自行組織開發還是購買商品化軟體,都必需遵循國家有關機關和部門制訂的標准和規范。其中包括符合標准和規范的開發和審批過程、合格的開發人員或軟體製造商、系統的文件資料和流程圖、系統各功能模塊的設計等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有關國家標准和規范主要由財政部1994年頒布執行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商品化會計核算軟體評審規則》等,各地也頒布各種地方標准,如上海市財政局頒布的《上海市會計電算化實施辦法》等地方性標准。按標准和規范開發和發展計算機會計系統可以使企業計算機會計系統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於對系統的維護和進一步的發展、更新。
(三)人員培訓
計算機會計系統應在開發階段就要對使用該系統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這些人員對系統的認識和理解,以減少系統運行後出錯的可能性。外購的商品化軟體應要求軟體製作公司提供足夠的培訓機會和時間。在系統運行前對有關人員進行的培訓,不僅僅是系統的操作培訓,還應包括讓這些人員了解系統投入運行後新的內部控制制度、計算機會計系統運行後的新的憑證流轉程序、計算機會計系統提供的高質量的會計信息的進一步利用和分析的前景等等。
(四)系統轉換
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在投入使用,替換原有的手工會計系統或舊的計算機會計系統,必需經過一定的轉換程序。企業應在系統轉換之際,採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作好各項轉換的准備工作,如舊系統的結算、匯總,人員的重新配置、新系統需要的初始數據的安全導入等。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是否優於舊系統,還需要進一步接受實踐的檢驗,因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不一定比舊的計算機會計系統更適合企業的經營特點,甚至購買或自行開發的計算機會計系統還不如手工會計系統更適合企業的經營特點。因此企業在系統轉換之際,採用新舊系統並行運行一段時間,以便檢驗新的計算機會計系統。並行運行的時間一般至少為三個月。
(五)程序修改控制
企業經營活動變化及經營環境變化,可能導致使用中的軟體進行修改,計算機會計系統經過一段時期的使用也會發現一些需要進行修改的地方,因此,軟體的修改是難以避免的。對會計軟體進行修改必須經過周密計劃和嚴格記錄,修改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設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質應有書面形式的報告,經批准後才能實施修改,計算機會計系統的操作人員不能參與軟體的修改,所有與軟體修改有關的記錄都應該列印後存檔。
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企業建立起一整套內部控制制度,以加強和完善對計算機會計系統涉及的各個部門和人員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控制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責任劃分、上機管理、檔案管理、設備管理等等。
(一)組織機構設置
企業實現了會計電算化後,應對原有的組織機構進行適當的調整,以適應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要求。企業可以按會計數據的不同形態,劃分為數據收集輸入組、數據處理組和會計信息分析組等組室;也可以按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為計算機會計主管、軟體操作、審核記帳、電算維護、電算審查、數據分析等崗位。組織機構的設置必須適合企業的實際規模,符合企業總體經營目標,並且,應按精簡、合理的原則對組織機構的設置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二)職責劃分
內部控制的關鍵之點就在於不相容職務的分離,計算機會計系統與手工會計系統一樣,對每一項可能引起舞弊或欺詐的經濟業務,都不能由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經手到底,必須分別由幾個人或幾個部門承擔。在計算機會計系統中,不相容的職務主要有系統開發、發展的職務與系統操作的職務;數據維護管理職務與電算審核職務;數據錄入職務與審核記帳職務;系統操作的職務與系統檔案管理職務等。企業為防止舞弊或欺詐,應建立一整套符合職責劃分原則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時,還應建立起職務輪換制度。
(三)上機管理
企業用於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計算機應盡可能是專用的,企業應對計算機的使用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以保證每一個工作人員和每一台計算機都只做其應該做的事情。一般來講,企業對用於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計算機的上機管理措施應包括輪流值班制度、上機記錄制度、完善的操作手冊、上機時間安排等,此外,會計軟體也應該有完備的操作日誌文件。
(四)檔案管理
計算機會計系統有關的資料應及時存檔,企業應建立起完善的檔案制度,加強檔案管理。一個合理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一般有合格的檔案管理人員、完善的資料借用和歸還手續、完善的標簽和索引方法、安全可靠的檔案保管設備等。除此之外,還應定期對所有檔案進行備份的措施,並保管好這些備份。為防止檔案被破壞,企業應制訂出一旦檔案被破壞的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措施和恢復手段。企業使用的會計軟體也應具有強制備份的功能和一旦系統崩潰等及時恢復到最近狀態的功能。
(五)設備管理
對於用於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各種硬體設備,應當建立一套完備的管理制度以保證設備的完好,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硬體設備的管理包括對設備所處的環境進行的溫度、濕度、防火、防雷擊、防靜電等的控制,也包括對人文環境的控制,如防止無關人員進入計算機工作區域、防止設備被盜、防止設備用於其他方面等。
三、日常控制
日常控制是指企業計算機會計系統運行過程中的經常性控制。日常控制包括經濟業務發生控制、數據輸入控制、數據通訊控制、數據處理控制、數據輸出控制和數據儲存控制等。
(一)業務發生控制
業務發生控制又稱"程序檢查",主要目的是採用相應的控製程序,甄別、拒納各種無效的、不合理的及不完整的經濟業務。在經濟業務發生是,通過計算機的控製程序,對業務發生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檢查和控制,如表示業務發生的有關字元、代碼等是否有效,操作口令是否准確,經濟業務是否超出了合理的數量、價格等的變動范圍。企業還應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以保證計算機的控製程序能正常運行。
(二)數據輸入控制
由於計算機處理數據的能力很強,處理速度非常快,如果輸入的數據不準確,處理結果就會出現差錯,在數據輸入時如果存在哪怕是很小的錯誤數據,一旦輸入計算機就可能導致錯誤的擴大化,影響整個計算機會計系統的正常運行。因此,企業應該建立起一整套內部控制制度以便對輸入的數據進行嚴格的控制,保證數據輸入的准確性。數據輸入控制首先要求輸入的數據應經過必要的授權,並經有關的內部控制部門檢查;其次,應採用各種技術手段對輸入數據的准確性進行校驗,如總數控制校驗、平衡校驗、數據類型校驗、重復輸入校驗等。
(三)數據通訊控制
數據通訊控制是企業為了防止數據在傳輸過程中發生錯誤、丟失、泄密等事故的發生而採取的內部控制措施。企業應該採用各種技術手段以保證數據在傳輸過程中的准確、安全、可靠。如將大量的經濟業務劃分成小批量傳輸,數據傳輸時應順序編碼,傳輸時要有發送和接收的標識,收到被傳輸的數據時要有肯定確認的信息反饋,每批數據傳輸時要有時間、日期記號等等。
(四)數據處理控制
數據處理控制是指對計算機會計系統進行數據處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進行的控制。數據處理控制分為有效性控制和文件控制。有效性控制包括數字的核對、對欄位、記錄的長度檢查、代碼和數值有效范圍的檢查、記錄總數的檢查等。文件檢查包括檢查文件長度、檢查文件的標識、檢查文件是否被感染病毒等。
(五)數據輸出控制
數據輸出控制是企業為了保證輸出信息的准確、可靠而採取的各種控制措施。輸出數據控制一般應檢查輸出數據是否與輸入數據相一致,輸出數據是否完整,輸出數據是否能滿足使用部門的需要,數據的發送對象、份數應有明確的規定,要建立標准化的報告編號、收發、保管工作等。
(六)數據存儲和檢索控制
為了確保計算機會計系統產生的數據和信息被適當地儲存,便於調用、更新和檢索,企業應當對儲存數據的各種磁碟或光碟作好必要的標號,文件的修改、更新等操作都應附有修改通知書、更新通知書等書面授權證明,對整個修改更新過程都應作好登記,計算機會計系統應具有必要的自動記錄能力,以便業務人員或審計人員查詢或跟蹤檢查。
--------------------------------------------------------
電算化會計條件下的審計
電算化會計是會計發展的必然方向,由於電算化會計與手工會計無論在會計基礎,還是在會計工作方法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差別。因此,傳統的財務審計在新的條件下就顯得很不適應,必須進行改變、補充和完善,本文擬就電算化會計下的審計程序和審計內容談點粗淺的看法。
一、電算化會計條件下的審計程序
按照《審計法》的規定,一般審計程序可分為四個階段,即准備階段、實施階段、審計結論和執行階段、異議和復審階段。電算化會計審計也可分為這四個階段,同時結合自身的特殊要求,運用本身特有的方法,對電算化會計系統進行評價。
(一)准備階段。在此階段主要是初步調查被審計單位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基本狀況,並擬定科學合理的計劃。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電算化系統的基本情況,如電算化系統的硬體配置,系統軟體的選用,應用軟體的范圍,網路結構,系統的管理結構和職能分工、文檔資料等。2.與被審計單位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明確彼此的責任、權利和義務。3.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便確定符合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4.確定審計重要性、確定審計范圍。5.分析審計風險。6.制定審計計劃。在審計計劃中除了對時間、人員、工作步驟及任務分配等方面作出安排以外,還要合理確定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的時間和范圍,以及測試時的審計方法和測試數據。
如果要安排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則還需列出所選用的通用軟體或專用軟體。對於復雜的電算化系統,也可聘請專家,但必須明確審計人員的責任。
(二)實施階段。實施階段是審計工作的核心,也是電算化審計的核心。主要工作是根據准備階段確定的范圍、要點、步驟、方法,進行取證、評價,綜合審計證據,藉以形成審計結論,發表審計意見。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符合性測試。進行符合性測試應以系統安全可靠性的檢查結果為前提。如果系統安全可靠性非常差,不值得審計人員信賴,則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內控制度的符合性測試,而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並加大實質性測試的樣本量。在會計電算化系統的符合性測試項目中,主要內容應該是確認輸入資料是否正確完整,計算機處理過程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系統安全可靠性比較高,則應對該系統給予較高的信賴,在實質性測試時,就可以相應地減少實質性測試的樣本量。由於我國的電算化審計剛起步,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相應的具體審計准則也沒有出台,所以目前情況下,可暫時以財政部頒發的有關會計電算化的工作規范、條例、辦法等作為參照,並以此作為符合性測試的主要內容。
2.實質性測試。實質性測試應該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電算化系統的程序、數據、文件進行測試,並根據測試結果進行評價和鑒定。進行實質性測試須依賴於符合性測試的結果,如果符合性測試結果得出的審計風險偏高,而且委託人有利用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舞弊的動機與可能,並且委託人又不能提供完整的會計文字資料,此時注冊會計師應考慮對會計報表發表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進行實質性測試時,可考慮採用通過計算機和利用計算機進行審計的方法,具體包括:a.「測試數據法」,就是將測試數據或模擬數據分別由注冊會計師進行手工核算和被審計單位電算化系統進行處理,比較處理結果,作出評價;b.「受控處理法」,就是選擇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最好是12月份)實際業務的數據分別由注冊會計師和會計電算化系統同時處理,比較結果,作出評價。
3.利用輔助審計軟體直接審查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數據文件。注冊會計師可利用通用或專用審計軟體直接在會計電算化系統下進行數據轉換,數據查詢,抽樣審計,查賬,賬務分析等測試,得出結論,作出評價。
(三)審計結論和執行階段
注冊會計師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後,整理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審計報告時,除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理性、公允性、一貫性發表意見,作出審計結論外,還要對被審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系統的處理功能和內部控制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意見。
審計報告完成後,先要徵求被審單位的意見,並報送審計機關和有關部門。審計報告一經審定,所作的審計結論和決定需通知並監督被審單位執行。
(四)異議和復審階段
被審單位對審計結論和決定若有異議,可提出復審要求,審計部門可組織復審並作出復審結論和決定。特別是被審單位會計電算化系統有了新的改進時,還需組織後續審計。
二、電算化會計條件下的審計內容
電算化會計系統與手工會計系統不同,它是由會計數據體系,計算機硬體和軟體以及系統工作和維護人員組成,所以電算化會計的審計內容與手工會計系統也存在著較大的差別。電算化會計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內部控制的審計。一方面是企業的內部控制能在多大程度上確保會計電算化系統中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如輸入、輸出的授權控制,業務處理的審核等。另一方面是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護資產的完整性,通過以上兩方面的評價,可以判斷企業內部控制系統能在何種程度上防止或發現會計報表中的錯誤及經營過程的舞弊。
(二)對會計電算化系統的處理和控制功能的審計,也可稱為對會計電算化系統程序的審計。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核心就是會計軟體,會計軟體程序質量的高低,直接決定了會計電算化系統整體水平的高低,在這部分里主要審計會計軟體程序對數據進行處理和控制的及時性、正確性和可靠性,以及程序的糾錯能力和容錯能力。會計軟體程序的審計可採用通過計算機審計的方法及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中的數據轉換功能的方法來完成。
(三)對會計電算化系統的處理對象即會計數據的審計。會計數據處理的真實性、正確性、可靠性,直接影響到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可靠性,所以這一部分的審計是至關重要的,注冊會計師可採用抽查原始憑證與機內憑證相對比,抽查列印日記帳和機內日記帳相核對等方法,同時也可採用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軟體的功能來完成審計,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四)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質量的審計會計電算化系統是一項系統工程,主要包括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系統實施及系統維護等。電算化系統的質量,運行水平,一方面依賴於日常的管理和維護,但另一方面則取決於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過程的質量。一旦在開發過程中產生錯誤,則在系統運行後,將影響到會計數據的加工處理以及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並且在運行後,對該錯誤進行修改也極其困難,所以,應該也必須在系統開發過程中進行嚴格的審計保證其質量,防止計算機舞弊,保證系統運行後的可靠性、效率性。
⑻ 法學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
①當代西方綜合法學派首倡的一種研究方法,本世紀初開始,西方法學以自然法學;分析——規范法學、社會學法學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勢。他們之間進行無休止的論戰,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側面,對其意義無限擴大,試圖抹殺其他流派存在的意義。
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一些法學家紛紛指責上述三大法學派別的偏執和排他性,認為社會的、經濟的、心理的、歷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價值判斷等,都影響到法的制定和實施,法律應是「形式、價值和事實」的特殊結合。
因此,用任何單一的絕對因素或原因來解釋法律制度、法律現象都是不科學的,必須在法學方法論上進行一場變革,要把對法律的價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實分析結合起來,採取全方位、多層面的研究勢態,於是,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便應運而生。
提倡這種方法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美國的哈爾及其《綜合法學》,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學家推論》,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學》,以及前西德的費克納等。綜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學界已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因為以學科發展的內在規律看,流派和方法論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學科發展的推動力之一。
然而,作為一種方法論,綜合研究的方法實質上是對三大流派研究方法的折衷,其涉及的內容龐雜而無邊際,仍然帶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
②從多角度、多層次來研究法律現象的一種研究方法,這些方法具體包括哲學的、歷史學的、社會學的、比較法學的、注釋法學的、價值論的、語義分析學的方法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研究方法,可以對法律現象的各個方面、各個因素有更深刻的把握。
(8)法律問題研究方法與技術擴展閱讀:
從法的形式角度說,包括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從法的體系角度說,包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社會法、刑法、國際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種部門法;
從時間角度說,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現代法和當代法;
從空間角度說,包括該國法、外國法、本地法、外地法;
從一般分類角度說,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別法、實體法和程序法;
從表現形態角度說,包括動態法和靜態法、具體法和抽象法、紙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現實法(如實際生效的法)等等。
法學只有將所有這些不同意義上的法盡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實的法學。
⑼ 法律問題
法醫病理檢驗鑒定程序
法醫病理學檢驗對象是屍體和屍解臟器,主要解決死亡原因、死亡和損傷關系,死亡和疾病關系,死亡和中毒關系,死亡性質等問題。法醫病理學檢驗鑒定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開展。
1.案件來源
主要來源公、檢、法機關委託的鑒定以及行政機關、社會機構、機關團體等委託的相關檢驗。
2.案件委託和受理
公、檢、法機關正在辦理的案件,由案件承辦機關出具鑒定委託函 ;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等委託的案件,由其出具檢驗鑒定委託函。
中心辦公室受理案件時,認真檢查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了解案情,並作好記錄,編寫檢驗鑒定順序號碼;認真清點送檢檢材,填寫鑒定委託受理合同。
法醫病理檢驗鑒定案件,接案人員應親自提取檢驗標本及文字資料。
3.檢驗鑒定
全套系統屍體解剖,一般由鑒定人和技術人員完成,到現場參加工作, 1名負責開顱,2名負責開胸腹腔,1名記錄拍照。交通工具由委託單位提供。
送檢標本一般由鑒定人和技術人員完成, 1名負責取材製片,2名負責閱片檢驗鑒定。
法醫教研室專業人員側重損傷、中毒、疾病、非法行醫等檢驗鑒定工作,病理教研室專業人員側重腫瘤病理、臨床病理等檢驗鑒定工作。
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根據需要可聘請外地專家和法醫臨床學專家會診,聯合檢驗鑒定。
4.出具檢驗鑒定書
一般在案件受理 15-20個工作日內由鑒定人擬稿寫出檢驗鑒定書,辦公室核稿,中心主任簽發,出具正式檢驗鑒定報告。鑒定書必須加蓋溫州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公章和鑒定技術專用章後方生效。
5.檔案管理
1)文字檔案包括現場勘驗記錄,屍體解剖記錄,取材記錄,照片,聲像材料,計算機軟盤,法醫病理學鑒定書等,必要時附上案情調查記錄,預審筆錄及其他有關材料,存於中心辦公室。
2)標本檔案包括大體標本、石蠟組織塊、組織切片等。大體標本需經福爾馬林固定後保存,保存期一年。切片石蠟塊存放檔案櫃,保存期十年(教學科研或特殊案例必須保留的除外)。標本檔案存放在法醫病理實驗室,由專人保管。
法醫臨床學鑒定程序規則(試行)
一 .定義
1.法醫臨床學是運用臨床醫學及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法律上有關活體醫學問題的一門科學。
2.法醫臨床學檢驗的對象是活體和文證。活體檢驗是為了確定被鑒定人的損傷情況、生理狀態、病理狀態及各器官功能狀態而進行的人身檢查。文證審查是鑒定人根據提供的臨床資料等書證內容進行審查分析、研究的過程。
3.法醫臨床學鑒定是通過活體檢驗和文證審查,運用法醫學的理論和技術,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定的過程。
4.專科檢查是指本中心開展的臨床專科檢查項目,包括眼科檢查、耳科檢查、精神病檢查等,目的是確定相關損傷及功能情況,並出具檢驗報告。
5.輔助檢查是指鑒定人在法醫臨床學的鑒定過程中,就專科問題委託本中心相關專業人員對被檢驗人或物進行的檢查。包括神經電生理檢查、精神智能狀態的評定、組織病理檢驗、DNA檢驗及文件檢驗等。
6.病歷資料不全是指僅有診斷證明書或影像學報告,而無被鑒定人詳細記錄和影像學資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鑒定人傷情或病情的情況。
二 . 總則
1.本中心法醫臨床學鑒定的項目包括以下類別:
損傷認定(包括損傷判定、損傷性質、致傷機理或致傷物的推斷);
損傷程度
傷殘程度
因果關系鑒定,包括傷與病的關系、損傷的參與度等;
其他需要鑒定的情況。
非法行醫
2.鑒定人原則上應使用無創性檢查方法,對於必須使用有創性檢查方法的,應提前向被鑒定人說明。
3.在活體檢驗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有傷風化的行為。
對涉及功能的損傷程度鑒定,原則上應在損傷後的三個月以後進行。傷殘程度鑒定原則上應在傷後 3-6個月以後進行評定。
4.單純以文證審查方式出具鑒定文書的,應具備下列條件:
被鑒定人因客觀原因確定不能接受檢驗的;
符合損傷程度評定標准中以原始損傷鑒定的規定;
經送檢驗單位確認的文證資料真實、可靠。
三 .委託與受理
1.本中心接受司法機關和當事人的鑒定委託。司法機關委託應出具《申請鑒定委託書》或介紹信,本人攜帶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將真實、完整、充分的材料來本中心進行審查。若是本人前來,則要求律師本人攜帶律師事務所的委任書陪同前來。本中心簽發鑒定材料受領單。審查的時間為7個工作日。
2.審查後若受理則簽定合同書;若不受理則說明理由,返還有關材料。
3.法醫臨床學鑒定的受理條件為:案情簡單;傷情單一,病歷資料齊全;所涉及鑒定目的損傷程度一般限於輕傷、輕微傷范疇,傷殘評定多為交通事故等,范圍限於浙江省。
四 .鑒定
1.必要時鑒定人在鑒定前可與委託人見面,聽取委託人對案情的有關介紹,請委託人解答與鑒定有關的問題,核實委託人所提出的鑒定目的。
2.鑒定前,應了解被鑒定人的個人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及受傷情況(包括受傷時間、地點、致傷部位,受傷經過、救治情況、目前狀況及既往健康狀況),並進行記錄。
3.檢查被鑒定人,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鑒定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女性被鑒定人必須有女工作人員到場。對未成年人的檢查,應有監護人在場。
4.對被鑒定人的檢查內容有:一般檢查、專科檢查及輔助檢查,並按照臨床醫學操作規程進行。
5.對以下情形,本中心將及時通知被鑒定人有再檢查的可能,並向被鑒定人說明:①被鑒定人的傷情尚未穩定,需等待時機復查;②鑒定人認為需要再檢查的其他情況。
法醫物證檢驗鑒定程序
法醫物證檢驗鑒定程序
法醫物證檢驗的對象是生物性物證。為正確解決生物性檢材的個人識別及親權鑒定等問題。法醫物證檢驗鑒定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開展。
1.案件來源
主要來源公、檢、法機關,社會機構、團體以及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如各級計劃生育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等委託的鑒定和相關檢驗。
2.案件委託
公、檢、法機關正在辦理的案件,由案件承辦機關出具鑒定委託函;因登記戶籍而需要檢驗鑒定的,可由主管派出所出具委託函;涉及計生處罰而需檢驗鑒定的,應由有關計生部門出具委託函。個人委託檢驗鑒定申請,原則上需經律師事務所委託方可受理。
3.案件受理
(1)中心辦公室受理案件時,應認真檢查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並認真審核、清點檢材、了解案情、作好記錄,逐一清點檢材是否符合檢驗要求。中心對因腐敗可能影響檢驗結果可靠性的檢材不予接受。
(2)物證實驗室親子鑒定案件,接案人員應親自提取檢驗標本;並對被檢驗人的有效證件進行身份核對。凡送檢材要求檢驗者,應出示有效證件,檢材在開始檢驗前要進行編號。
4.檢材的保存
(1)凡實驗室檢測的檢材必須登記編號,由檢驗人直接存放在固定位置。檢材的保存位置、存放時間、存放人、使用人、使用時間和使用目的同時作好記錄。
(2)按照生物學檢材保存標准所要求的條件存放檢材;而且檢材銷毀要有記錄,存放檢材的房間應加鎖。
(3)對保存的備用檢材,除用於案件復核目的以外,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保存人不得擅自用於其他目的的檢驗。
5.檢材的檢驗
(1)主要採用DNA分析技術,用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STR及mtDNA的長度多態性。
(2)PCR實驗採用自行配製的擴增體系,擴增產物的檢測方式為PAG垂直板電泳,銀染分型,分型標准與國際統一標准一致。
(3)檢驗工作由受過正規訓練的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復核簽名。
6.出具鑒定書
由專家擬稿後經辦公室人員核對並列印成文,辦公室主任核稿,中心主任簽發。鑒定書必須加蓋司法鑒定中心公章後方生效。
法醫精神病鑒定程序
一 .定義 法醫精神病鑒定是指對各種訴訟參與人的精神狀態進行鑒定,並對精神病人提出處理意見。
二 .委託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鑒定,應當由相應的辦案機關委託進行。案件的當事人、代理人、辯護訴訟代理人提出鑒定要求的,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決定,辦案機關同意的,由辦案機關委託鑒定。
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遇到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案件,可以委託鑒定。
2.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鑒定委託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應當提交精神病司法鑒定委託書或精神病司法鑒定申請書,並提交下列材料:
被鑒定人的案件情況
被鑒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被鑒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被鑒定人的社會資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的,應當按照規定交納鑒定費。中心精神病司法鑒定費標准參照省物價局新的收費標准。
5.中心在接受鑒定委託或鑒定申請進行審查並決定受理後,應當向委託機關或申請單位出具《鑒定委託受理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 以個人名義申請鑒定的;
2) 不能按本規定提交材料和交納鑒定費,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無法收集到有關材料,經委託機關詳細說明正當理由,由專家研究是否受理委託鑒定);
三 .鑒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范的鑒定報告。
2.中心在實施鑒定前,鑒定人應預先閱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系的評定要准確。
3.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鑒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鑒定人不少於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後,參加鑒定的精神病司法鑒定人應當簽署鑒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以《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鑒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鑒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託機關或鑒定申請單位。
法醫毒物檢驗鑒定程序
1.鑒定范圍:從體內材料等檢材中分離毒物及葯物,利用化學檢測和薄層層析、分光光度法、色譜法等各種方法檢識與測定毒物,包括揮發性毒物、非揮發性有機毒物(葯物)、殺蟲葯、殺鼠葯、重金屬等毒物。
2.檢材的採取:
①采樣操作要防止污染,採集足夠的樣品量:采樣容器以清潔的玻璃器皿為佳,還可用無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樣品應密封,並貼上載明樣品名稱、來源、數量、采樣時間與地點、采樣人、對樣品的處理等信息的標簽。
②洗胃液應是未加有高錳酸鉀之類葯物的洗胃液。屍體解剖時應在用甲醛固定之前採取檢材。屍體材料一般應採集多種臟器組織和各種體液,以及明顯遭受毒害部位的組織。大臟器可取三五百克,分取某一臟器的一部分時,應記明該臟器的總量。胃內容物有時須分段分別收集並記錄部段。
③血樣可分離出血漿或血清,血醇濃度測定取血量在四毫升左右,置於密閉容器內,可用五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套上針套。
3.檢材的保存:
採得的樣品應低溫保存,以減緩樣品的降解和變質,並應盡快分析測定。樣品一般在 2℃下可保存2周,在-20℃下可保存2月,玻璃器皿在冷凍或化凍是坷能會凍裂,應放在塑料袋或燒杯內,樣品動輸前應在低溫下冷凍數小時,然後移入保溫瓶或保溫箱,並放入冰塊或乾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