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冠肺炎(採取的哪些甲類防控措施,醫療機構出現的有哪些違法行為怎麼處理)
新冠肺炎採取的甲類防控措施:
一是健全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完善多部門聯防聯控疫情預案,強化對地方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二是堅決遏制武漢疫情擴散蔓延。強化應急響應,嚴格落實市場關閉和野生動物管控措施,嚴格落實機場、車站、碼頭等體溫篩檢措施,減少人群聚集性活動。
三是強化病例救治,調配好醫療資源,中西醫結合,落實集中救治措施,最大程度減少死亡。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學、臨床特徵等特點的認識,報國務院批准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醫療機構出現違法行為:
(一)未如實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和醫療風險的。
(二)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為患者提供復印或者復制資料服務的。
(三)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的。
(四)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記搶救工作病歷內容的。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的處理方法: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根據上述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現已被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其他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可以依法採取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