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煙草證不足10米如何辦理
1. 首先,當煙草專賣證的距離不足20米時,應立即向所在地的煙草專賣局報告情況。
2. 申報時,應准備齊全的相關材料,如土地權屬證明、個人身份證明、種植計劃等,並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3. 作為解決辦法之一,可以考慮與鄰近的農戶建立合作關系,租借他們的土地以滿足煙草種植的距離要求。
4. 通過合作,不僅能夠解決種植距離不足的問題,還有助於與農戶之間建立互惠互利的夥伴關系。
2. 煙草證不足50米如何辦理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申請類型包括新辦申請、變更申請、延續申請、停業申請、恢復營業申請、歇業申請、補辦申請等。其中,新辦申請、變更申請、延續申請為許可類事項的申請;其他申請類型為管理類事項的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般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相應類型的格式文本。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由受理機關將其轉換為格式文本並經申請人確認。
取得零售類許可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營主體或者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應當重新申辦許可證。
各類綜合性商品市場、專業市場、集貿市場按以下標准設置零售點,固定攤位數不滿200戶的,零售點不得超過2個,200戶以上的以100戶為基數,每增加100戶增設1個,但最多不超過4個,且兩零售點間距離不小於50米。
50米之內不能有兩家,但不是硬性規定,需要符合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規定煙草證店距離30米-100米以上,各地規定略有不同,一般都是卡在這里辦不出來。
以申請新辦零售戶為起點,單側50米范圍內持證戶超過3戶(含3戶)的,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以申請新辦零售戶為起點,單側50米范圍內持證戶超3戶(含3戶)的;化工、油漆、農葯、鞭炮、燃氣等基於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卷煙的場所或距上述場所50米以內的;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如流動攤點(車、棚)、電話亭、報刊亭、違章建築、臨時建築或城市規劃內待拆遷建築等。
(2)距離不夠辦不了煙草證有什麼方法擴展閱讀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無准運證或者超過准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處以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1、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超過5萬元或者運輸卷煙數量超過100件(每1萬支為1件)的;
2、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
3、抗拒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實施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