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日本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主要提倡怎樣的兒童音樂教育方式
鈴木教育法主要是以動兒為對象,主要提倡通過孩子們的直覺與聽覺以及每天的反復練習形成習慣,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所進行的一種訓練,鈴木認為才能是人們在後天通過教育環境所刺激培養而成的,不是與生俱來的。
鈴木用極其簡單的方法,從記憶力注意力,運動能力,表現力四個方面展開了能力的開發。
(1)記憶的發展:通過背誦日本的詩句來訓練。
(2)「注意力的養成—用鉛筆訓練」
(3)「運動能力的培養」運動能力一般分為:肌肉力量運動神經(反射神經)以及持久力這三種。
(4)「表現力的發展」—用說與聽得方式訓練。
作為培養一個具有完整人格的人的最基本素質來說:「鈴木教學法」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