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1. 自頂向下 2. 逐步細化 3. 模塊化設計 4. 結構化編碼 結構化程序設計由迪克斯特拉(E.W.dijkstra)在1969年提出,是以模塊化設計為中心,將待開發的軟體系統劃分為若干個相互獨立的模塊,這樣使完成每一個模塊的工作變單純而明確,為設計一些較大的軟體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由於模塊相互獨立,因此在設計其中一個模塊時,不會受到其它模塊的牽連,因而可將原來較為復雜的問題化簡為一系列簡單模塊的設計。模塊的獨立性還為擴充已有的系統、建立新系統帶來了不少的方便,因為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模塊作積木式的擴展。 按照結構化程序設計的觀點,任何演算法功能都可以通過由程序模塊組成的三種基本程序結構的組合: 順序結構、選擇結構和循環結構來實現。 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基本思想是採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設計方法和"單入口單出口"的控制結構。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序設計方法從問題本身開始,經過逐步細化,將解決問題的步驟分解為由基本程序結構模塊組成的結構化程序框圖;"單入口單出口"的思想認為一個復雜的程序,如果它僅是由順序、選擇和循環三種基本程序結構通過組合、嵌套構成,那麼這個新構造的程序一定是一個單入口單出口的程序。據此就很容易編寫出結構良好、易於調試的程序來。
記得採納啊
⑵ 目前常用的兩種程序設計方法是
A、結構化程序設計和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結構化程序設計(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進行以模塊功能和處理過程設計為主的詳細設計的基本原則。結構化程序設計是過程式程序設計的一個子集,它對寫入的程序使用邏輯結構,使得理解和修改更有效更容易。
而面向對象程序設計(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作為一種新方法,其本質是以建立模型體現出來的抽象思維過程和面向對象的方法。
(2)什麼是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擴展閱讀:
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原則:
結構化程序設計採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設計方法,各個模塊通過「順序、選擇、循環」的控制結構進行連接,並且只有一個入口、一個出口。
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原則可表示為:程序=(演算法)+(數據結構)。
演算法是一個獨立的整體,數據結構(包含數據類型與數據)也是一個獨立的整體。兩者分開設計,以演算法(函數或過程)為主。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軟體工程師越來越注重於系統整體關系的表述,於是出現了數據模型技術(把數據結構與演算法看做一個獨立功能模塊),這便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