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萬小時定律
萬Sir在《學習是什麼》中寫過,「一萬小時定律」真正的關鍵不在於時間的長短,而在於訓練的方法。它有四個條件:
只在你的「學習區」練習。
將訓練內容劃分為針對性的小塊,重復練習。
練習過程中隨時獲得有效反饋。
練習時注意力必須高度集中。
你看,「一萬小時定律」可不是低效的去「數時間」,更不是簡單的做加法。
你有沒有發現,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在人群中傳著傳著就過度簡化了,記得核心觀點,但相關的一些條件往往會被忽略。比如:心流。
心流有全神貫注、內心評判聲音消失、強烈的自主感、有明確目標、有即時反饋、技能與挑戰的平衡等九個特徵,但傳著傳著,好像只要符合「全神貫注」都算陷入心流。
人際關系更不能過度簡化、胡亂歸因,看一件事情要看整個系統,如果簡化成「ta這樣對我,是因為敵意」,這樣的推論可能會給關系帶來毀滅性災害。
我們都要警惕過度簡化。
萬小時定律,名詞,源自暢銷書《異類》。意思是一個普通人想要成為某個領域內的專家,需要持續不斷地自我錘煉10000小時,才能達成這種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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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小時定律已經成為一個流行概念,這大概是歷史上第一次,在個人成就和個人努力時間之間建立起明確的數量關系。我個人在寫作領域內投入的時間遠不止10000小時,不過我依然沒有成為頂級作家,這是個悲哀的事實,也可能是一種人生常態:你知道了一個道理,你也付出了時間和努力,但是你依然沒有達到相應的水準。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分析任何人都顯得不夠禮貌,也顯得太過傲慢,所以最為合適的分析對象就是我自己。而且,我的每一位讀者對我的寫作生涯都有自己的看法,現在再加上我的親身經歷重新分析一遍,這樣在兩重視角比較之下,也許能得出一些對個人有所幫助的結論。
首先,我的確在寫作上投入了20000小時以上,但這些時間起碼有一半被我成功浪費掉了。原因在於我並沒有在一開始就打算成為一名作家,寫作對於我而言就是一種消遣。這和立志寫作的朋友相比,在一開始的出發點上就存在著差異。有明確目標和明確意願,要比我這種漫無目的、游戲心態要好。既然是當作一種消遣來看待,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我並沒有任何自我提升的意願,完全由著自己的性子來。這是典型的把個性當成才華來用,把興趣當成目標來用。
這立即就會帶來一個致命的問題:如果10000小時定律當真成立,它意味著一個人要朝著某個特定的方向持續前進10000小時。既然我是完全由興趣主導,自然也就沒有所謂的方向。沒有所謂的方向,那麼就沒有建立一套評價標准,這是個相當致命的問題。如果我立志要成為一名作家,在一開始起碼應該有一個學習的方向。而學習誰,學習什麼,背後是一套標准,我需要知道什麼樣的文字是好文字,它又好在哪裡?明確了標准,才可能有努力的方向。
我沒有標准,我只有興趣。這導致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用個人閱讀興趣取代了文學水準的判斷。我喜歡的文字就是好文字,至於說文學史它並不重要。如此持續了十年時間以後,我突然覺得難以為繼,因為我突然不知道如何寫作了。覺得自己會寫的都已經寫了,想寫的也寫了不止一遍,接下來我應該寫什麼呢?這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身上存在問題,的確,我寫滿了十年,也有百萬量級的輸出。但是那一刻的我和十年前的我,在寫作這件事情上相比,究竟有了多大進步?我不敢去想,因為我由著自己的性子去寫,寫十年也好,二十年也罷,還是相同的一套東西,都是我熟悉的東西。我寫起來不費吹灰之力,自然也就沒有任何提升。
從第二個十年開始,我才把注意力轉向文字表現手法,拋棄了好看不好看的標准,而是關注文字的獨特性和表現力,試圖弄清楚作家們是怎麼做的,以及為什麼這么去做。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算是問對了關於寫作的第一個問題。好在這十年間我讀了許多,也寫了許多,多少有些基礎。當我拿起以前那些我碰都不願意碰的文學理論書,在相見恨晚的同時,又悵恨惋惜不已,因為發現自己之前浪費了太多時間,把文學當作了一種純粹的消遣,卻不肯稍微花一點時間深入研究一下。我所謂十年間的各種嘗試和個人感悟,所有靈光一閃覺得自己是天才的瞬間,別人在書本里,在很多年前,早就已經總結為理論,而且要遠比我的個人總結深入而完備。
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才大概明白文學是怎麼一回事,一名作家通過他的筆墨到底可以做點什麼。很自然地,根據這條線索,所有的作家在歷史和成就上都會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位置。他們之間的傳承關系和重要程度,在這張作家地圖上都清清楚楚。於是,我所處的位置也變得非常清晰,起碼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繼續前進,還需要學習和提升哪些知識技能。相比之下,自己的興趣或者好惡是第二位的,最重要的是文字上的精準。
到了這個時候,一切推倒重來,從扎馬步開始練習已太遲。所以,我採取的方法是每天一篇,在每一篇里做一點點改進,如果不確定自己能做到改進,那就嘗試一點點改變,看看讀者會有怎樣的反應,是否能夠感知到這一點點變化所帶來的不同。當我開始有意識地寫作之後,寫作水平是否有上升我不敢說,但是對於閱讀文學作品的感受力的確是隨之增強了。因為到了這個階段,我終於開始像一個真正的作家那樣去思考,也像一個真正的作家那樣去解決問題,那麼拿起任何一本書,我比普通讀者更能理解作者的用意,也更容易找到作家真正用力的地方。也因此有讀者評論我說,我的文字從絢爛復歸平靜,卻反而擁有了更強的力量。哪裡有什麼更強的力量,我只是觀摩過許多作家怎麼從地基開始搭起他們的摩天大樓,知道哪裡應該加固一下,哪裡又需要從一開始就打好基礎。
一萬小時定律在我身上得到了部分驗證,不是這個定律不夠好,而是我做錯了太多事情,浪費了太多時間。我唯一做對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二十年間幾乎不間斷地寫作,這滿足了一萬小時定律的最基本要求——持續。但是剩下來的幾個要點我完成得實在是不怎麼樣,在出發點上我沒有明確的個人意願,主觀上並沒有想著成為一名作家。在訓練上也沒有做到有意識地累積改進,微小提升。更不用說在我寫作的頭十年裡,甚至都不知道這個行當里有哪些人,具體是什麼狀況,大家究竟是怎麼幹活的,自己應該朝著哪個方向努力。
當然,世上永遠沒有太晚的事情,晚一點明白道理總比從來沒有明白要好。現在如果要讓我用自己的話來陳述一遍一萬小時定律,我想我會這么說:
一開始要毫無愧色地定下一個遠大的目標,並且決意朝著那個方向前進。在尚未了解目標所在領域的全貌前,先採取直接行動,並且把行動變成一種長期行為習慣。在習慣形成之後,根據行動中遇見的問題,快速汲取和完善基礎知識,利用這些基礎知識尋找自己前進的方向。一旦確定前進方向,就秉承日拱一卒的精神,每天、每次提升一點點,做不到提升也起碼做到變化一點點,剩下的事情就交給時間,以及運氣的好風何時吹到。
壞消息是即便完成了10000小時,也未必能夠做到超一流選手,只是比普通人要強一些而已。好消息是一旦達成首個10000小時,那麼下一個目標也許就不再需要那麼長時間,因為你已經有了固定的學習和提升模式。然後,面對這個變化莫測的世界時,即便你兩手空空,你也會擁有一樣叫做信心的東西。
❷ 什麼是一萬個小時理論
一萬小時定律是作家格拉德威爾在《異類》一書中指出的定律。「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1萬小時的錘煉是任何人從平凡變成世界級大師的必要條件。」他將此稱為「一萬小時定律」。
要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需要10000小時(1.1415525年),按比例計算就是:如果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一周工作五天,那麼成為一個領域的專家至少需要五年。這就是一萬小時定律。
研究來源:
格拉德韋爾一直致力於把心理學實驗、社會學研究,對古典音樂家、冰球運動員的統計調查改造成流暢、好懂的文字。
在調查的基礎上,他總結出了「一萬小時定律」,他的研究顯示,在任何領域取得成功的關鍵跟天分無關,只是練習的問題,需要練習1萬小時——10年內,每周練習20小時,大概每天3小時。
每天3小時的練習只是個平均數,在實際練習過程中,花費的時間可能不同。上世紀90年代初,瑞典心理學家安德斯·埃里克森在柏林音樂學院也做過調查,學小提琴的都大約從5歲開始練習;
起初每個人都是每周練習兩三個小時,但從8歲起,那些最優秀的學生練習時間最長,9歲時每周6小時,12歲8小時,14歲時16小時,直到20歲時每周30多小時,共1萬小時。
「一萬小時法則」在成功者身上很容易得到驗證。作為電腦天才,比爾·蓋茨13歲時有機會接觸到世界上最早的一批電腦終端機,開始學習計算機編程,7年後他創建微軟公司時,他已經連續練習了7年的程序設計,超過了1萬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