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音樂民族學的研究方法
方法概括起來包括實證性和思辨性兩類。大體分為收集、整理資料和分析研究資料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的工作內容除現場的記譜、錄音、攝像外,還包括調查、收集、記錄與音樂有關的各種文化現象,其中也包括調查研究音樂與社會文化背景,與其他藝術的聯系,探明演唱、演奏者的音樂意識以及他們使用的音樂用語的含義等。後一階段為實驗室和案頭工作。它包括:將收集到的音響資料進行准確的記譜;為保證資料的科學性和可靠性,使用音高測定器或記譜器等儀器進行測定和記譜;從音樂表現形態的各個方面,如從音體系、曲式結構、唱奏法等方面進行分析研究,進而歸納整理成民族音樂志。
⑵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方法
方法體系
從知識結構的角度看,民族社會學的方法體系由三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次為方法論原則,具有指導研究方向的意義;第二層次為具體研究方法,與研究實踐和過程相統一;第三層次為技術手段,是研究過程中所運用的主要工具。
一門學科立足於科學知識體系之中,主要依靠兩個方面:一是學科的理論,即由一些核心的概念構成的對研究對象的研究或闡釋體系;二是科學的方法論,是指從概念到對研究對象的解釋或闡釋過程中所涉及的思維方式和所使用的手段、技術。民族社會學發展至今,可以說已經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有其自身的方法體系。
民族社會學研究方法論的原則,是確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響研究性質的基本觀念和定律。方法論原則通常包括: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邏輯思維方法原則、民族社會學的一般化理論。
高永久提出的民族社會學的方法論有三個方面:
1.認識和把握民族社會學現象——馬克思主義的指導方法。
2.分析和闡釋民族社會現象——主位和客位研究、民族中心文化和文化相對論。
3.發現和研究民族社會現象。
方法特徵
民族社會學不能被簡單的視為民族學和社會學的交叉和糅合,民族社會學研究方法是從社會學的立場認識民族,又從民族的角度理解社會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法。
民族社會學方法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動態性。社會學的立場和視野是動態的,他關注變動中的尤其是現實社會的各種事實和關系的動態過程。從社會學的視角去認識民族與社會,就是把這對關系置於社會變遷的動態過程中加以考察,從中發現其結構要素和變遷的規律。
第二,整體性。民族社會學對民族與社會的認識和理解,首先是從整體論高度出發的,把民族與社會視為有機統一的整體,然後從整體內系統關系的緯度來分析兩者之間的聯系和相互作用,例如,從民族的角度來理解社會,並不是簡單地把民族看作社會結構的組成部分,而是把社會理解為民族社會、民族國家,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在社會運行和變遷過程中,民族這一社會要素或社會屬性在社會生活中產生著一定作用,對社會變遷有著一定影響。
第三,經驗性。民族社會學注重對民族與社會的事實與現實的考察,並在此基礎上拓展對民族與社會關系的認識。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獲得經驗事實是首要的。所以,較多的民族社會學研究實踐,都傾向於運用調查研究法,從現實社會中的現象入手,根據經驗事實來理解民族與社會動態過程和關系。
兩種範式
範式的概念是由庫恩首先提出來的,用來表達科學研究活動的一般特徵和規律。所謂範式,是指一定時期內,科學研究共同體成員在進行常規科學研究過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規范和理論與方法論模式。
民族社會學的範式,既是該學科研究歷史的總結,又是其未來發展所需要參照並不斷建構的規范、理論和方法。從學科研究歷史的角度看,民族社會學的範式可以概括為兩個主要類型:馬克思主義民族學和西方社會學的民族關系 研究。這兩個主要範式反應的是,民族語社會研究領域中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時遵循了不同的理論傳統和方法論的模式,其差異集中體現在兩個範式對民族這一概念的認識和理解之上,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研究側重點的差異。 兩種民族社會學範式的比較範式類型對民族概念理解對民族邊界理解研究的重點研究方法特徵馬克思主義民族學客觀存在的社會實體客觀的、穩定的民族歷史、語言、習俗、體質特徵歷史主義、進化論西方社會學的民族關系研究主觀認知的社會屬性主觀的、相對的民族分層與流動、族際互動經驗主義 研究的邏輯過程
根據華萊士的「科學之環」原理,研究的邏輯過程是由問題、理論、假設、操作化和假設檢驗等幾個環節構成的。
五個知識部分:理論;假設;經驗觀察;經驗概括;被檢驗過的假設。
六套方法:邏輯演繹方法;操作化方法;量度、測定與分析方法;邏輯推論方法;建立歸納、命題和理論的方法。
民族社會學解釋
從經驗中觀察和發現民族與社會關系的理論問題,用經驗材料來證明這些理論,運用理論來解釋民族與社會的關系,是民族社會學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民族社會學的研究中,對社會系統中民族現象的理論解釋主要包括:概念和變數、假設、變數測量和分析、假設檢驗。
具體研究的階段
具體研究階段是進行一項研究的完整過程,包括研究的具體方案和研究的具體實施程序或步驟。
第一階段就是提出和界定問題。民族社會學的具體研究總是要解答某些具體問題,所以問題是研究的導向,也是研究的目的。
提出問題一般遵循這樣幾個基本原則。 問題必須具有理論導向。 問題最好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提出的問題必須具有研究可行性。 第二階段是針對所提出的問題,回顧別人是如何研究的。
第三階段就是進行研究設計。研究設計是指為了解答所提出的問題,實現研究目的,對研究中所涉及的資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檢驗所作的具體計劃。
第四階段是收集資料。
第五階段是整理和分析資料。
第六階段就是解釋從資料中獲得的新發現。
第七階段是得出結論。
第八階段就是發表和出版研究成果。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歸根到底就是社會中的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作為研究人的社會科學,其性質與以物質或非人為研究對象的自然科學有著天壤之別。多數自然科學的研究實踐中,不存在明顯的倫理問題,而已社會中的人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其研究必然涉及他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必須把可能涉及的關系規則考慮進去,也就是必須注意研究中的倫理問題。
一般來說,民族社會學研究中需要注意額倫理問題主要有隱私問題、忌諱問題和政治敏感問題等。
⑶ 淺論民族學研究方法
不同門類的學科由於研究對象的不同,在研究法上會有不同,卻必須符合科學方法論上的若干基本要求,否則其科學性就會受到懷疑。但科學的方法是在科學研究的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出來的。民族學自19世紀作為社會科學的一門學科產生以來,在方法論和研究法上都在不斷發展和進步。
科學研究是實證性的研究。實證性研究的基礎是掌握第一手的資料。所謂第一手的資料,就是根據親眼所見或親身經歷所記錄下來的資料。各門學科獲得第一手資料的方式是不同的。如物理學、化學主要在實驗中獲得,歷史學主要在文獻中獲得,而民族學的第一手資料則主要靠實地調查來取得。實地調查又稱為「田野工作」(field work)或「田野調查」。田野調查是民族學研究最重要的特點。民族學家將自己在調查中的發現和體驗用一種較為微觀的整體穗野胡描述法進行描述、歸納和分析,就是民族志的撰寫。 田野調查和撰寫民族志 ,就成為民族學研究最主要的方法和基本的過程。
實證的研究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叫「質性的」或稱為定性研究;另一種叫「量化的」或稱為「定量」研究。一般來說,自然科學是以量化脊游研究為基礎,社會學也較多進行量化的調查和研究。民族學則以質性的調查和研究為主要特點。民族學的調查特別要注意中性與客觀的原則,即注意克服主觀與片面。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在某一種文化中成長起來的,都會不自覺猜攔地受到自己的民族、性別、年齡和世界觀等因素的限制。這就像戴著一副有色的眼鏡,在調查時會對其它民族、人群或文化帶有一定的成見,從而使凋查和研究由於某些偏見而不夠科學。如何才能盡量減少和避免主觀和片面呢?
民族學的調查強調「縮小距離」和「參與觀察」。即要求調查者在調查之初就注意縮小與被調查者之間情感和文化上的距離,要參與到被調查者的社區和生產、生活場景中去進行較長時間的直接觀察。一般來說在一個社區要有一年的實地觀察和體驗,要能直接與當地人交流,要全面了解情況,並通過學習當地的語言和思考方式,理解當地的文化。
民族學的調查具有明顯的生活性、平民性與現實性。民族學研究的文化主要是平民的文化,即平民的生活。這種調查主要是關於平民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喜怒哀樂、風土民情和價值觀念等行為模式。因為正是被調查的社區、民族這種民間的、日常的生產、生活的特點,代表了它的文化模式,文化類型。從時空觀念上來說,民族學的研究既包括人類的過去,也包括現實,但主要是研究現實。而民族學的調查和研究在涉及歷史時,它的出發點,它的目的也往往是為了用歷史來說明,來解釋現實中的現象和問題。民族學的調查與研究的成果,若干年後將成為歷史著作。但它又與一般意義上的歷史著作不同,因為他寫的是活的歷史,而非死的歷史。也就是說,它是作者根據親身的實地調查所撰寫的歷史,而是根據死的文獻撰寫的歷史。
在結束了實地調查之後,民族學家就要以一定的敘述框架闡述這種參與觀察的體驗和發現。即撰寫民族志。與宏觀的分析不同,民族志採用的是較為微觀的社會文化整體描述法。因為民族學把它所研究的社會的各個方面——政治、經濟、法律、宗教等視為一個互相緊密關聯的復合體。其中的任何一個方面,如果沒有被放在與其它方面的關系中加以學察,就無法被單獨理解。這種觀察與分析的方法被稱為「全貌觀」。說它是微觀的,還因為民族志不一定對某一民族的社會或文化進行全面的描述,它的研究對象,往往是一個小型的族群或社區,而研究的重點是對能夠顯示事物內部關系、結構和演變過程的細節詳細調查與描述,用每個事物(案例)的細節和獨特性,來說服讀者,表達事物的性質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