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
單利計息,到期本息和=1000+1000*12%*5=1600
1.發行價格=1600/(1+10%)^5=993.47元 每年末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120元 發行價格=120/(1+10%)+120/(1+10%)^2+120/(1+10%)^3+120/(1+10%)^4+120/(1+10%)^5+1000/(1+10%)^5=1075.82元 每半年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2=60元 發行價格=60/(1+5%)+60/(1+5%)^2+60/(1+5%)^3+60/(1+5%)^4+60/(1+5%)^5+60/(1+5%)^6+60/(1+5%)^7+60/(1+5%)^8+60/(1+5%)^9+60/(1+5%)^10+1000/(1+5%)^10=1077.22元。
2.對於「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而言,雖然利息到期一次支付,但是,利息抵稅並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期抵稅,並且每期抵稅的數額相等。因此,假設稅後資本成本為r,則應該這樣計算: 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現值-利息抵稅現值 =債券面值×(1+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利息抵稅額×(P/A,r,n) =債券面值×(1+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稅率×(P/A,r,n)
3.對於「復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而言,也是分期抵稅,但是由於每期利息不相等,因此每期抵稅的數額不相等,只能按照復利折現的方法分別計算利息抵稅的現值。假設稅後資本成本為r,則應該這樣計算: 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現值-利息抵稅現值 =債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稅現值之和。
4.根據債券價格公式,等於未來現金流的現值,所以 P = C /(1+ r ) At , C 為每期現金流,1—4為1000*10%=100,第五期為1000+100=1100.計算得內在價值為 1079.854201。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按單利計算。 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
拓展資料:債券是政府或公司發行的一種票券,到期可兌換現金,有利息。一種對於一項借款所作的書面支付承諾的有價證券。此承諾包括於何時一次或定期返還本金,以及此期間所應支付的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