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研究內容簡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研究——概念、理論、結構》深入探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的體系架構,包括三大基本部門群:公法、私法和社會法,以及五個核心部分——憲法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和訴訟法。此外,還發展出五個新興部門,如財政金融法、環保法、經濟法、婚姻家庭法和勞動社會保障法,以適應時代變遷。這一劃分方法遵循法律發展的規律,反映了法律調整手段的細化和整體化趨勢,有助於法律體系的完善和法學研究的深化。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法治建設隨之加速。至2008年,已形成涵蓋230餘件全國人大法律和6000餘件國務院行政法規的體系,基本覆蓋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主要領域,為市場經濟和全面進步提供了法制支持。這些法律法規反映了改革開放的成果,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創造了有利的法治環境。
在研究中,作者們不僅關注本土國情,還融合了中國傳統文化和國外法律制度的精華,力求取長補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研究——概念、理論、結構》各章節對此進行了深入探究,但對存在爭議的理論問題,主編尊重作者觀點,留給讀者自行評價。這體現了研究的開放性和多元性。
本書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的體系的框架,即:三大部門群(公法、私法、社會法),五大基本部分(憲法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和訴訟法),和適應當代的發展而分化或組合而成的五個新部門(財政金融法、環境保護法、經濟法、婚姻家庭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