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敘述方式有哪些
1、順敘:按照事件發生、發展的時間先後順序來進行敘述的方法。
2、倒敘:把事件的結局或某一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來寫,然後再從事件的開頭進行敘述的方法。
3、插敘:在敘述主要事件的過程中,根據表達的需要,暫時中斷主線而插入的另一些與中心事件有關的內容的敘述。
4、平敘:就是平行敘述,即敘述同一時間內不同地點所發生的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
5、補敘:在敘述過程中對前文涉及的某些事物和情況作必要的補充,交待.
6、直接敘述:直接敘述是說話人與聽話人之間的面對面的對話。說話人應當站在自己的角度,用第一人稱跟聽話人表述自己的意思。
7、間接敘述:間接敘述是說話人轉述別人的話給聽話人聽。說話人應當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將轉述的內容以第三人稱的口氣說給聽話人聽。
(1)敘事研究方法包括擴展閱讀:
敘述是記敘性文章的主要表達方式,作者用它來展開情節,交代人物活動和事件經過。
敘述的基本特點是在於陳述「過程」(人物活動的過程,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構成敘述交代和介紹的主要內容。同時,議論說理的文章與應用性文體也離不開它以介紹事實材料與交代寫作經過。
敘述一般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六個要素。敘述與時間關系最為密切。無論是人物活動的過程,還是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過程,都表現出一定的順序性與持續性,即是「過程」在一定時間條件下進行。
語句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如果敘述有兩個以上的頭緒,也可以按並列順序排列語句。敘述一般不用中心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