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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什麼是下定義下定義應注意什麼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的說明方法。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
例如:多採用判斷單句的形式。其格式多為「×××(種概念) 是×××的×××(屬概念)」,如:無理數(一種概念)是(判斷詞)無限而不循環(本質特徵) 的小數(屬概念);或「×××叫×××」,如:無限而不循環的小數叫無理數。
(2)什麼是下定義說明方法擴展閱讀: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准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⑶ 下定義的意思是什麼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的說明方法。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
例如:多採用判斷單句的形式。其格式多為「×××(種概念) 是×××的×××(屬概念)」,如:無理數(一種概念)是(判斷詞)無限而不循環(本質特徵) 的小數(屬概念);或「×××叫×××」,如:無限而不循環的小數叫無理數。
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
下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對象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作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對象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語言單位是詞」也行。而「鈾,是銀白色的金屬」,則是詮釋,其內涵與外延都不相等,「鈾」的外延要小於「銀白色的金屬」的外延,因而主語與賓語不能倒過來說,即不能說「銀白色的金屬是鈾」。
作詮釋不僅可以用來解釋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來解釋事物或事理的性質、特點、功用和原因等。作詮釋的語言雖不像下定義那樣要求嚴格,但也須簡明、准確、通俗易懂。如在《統籌方法》一文中,作者運用了的是作詮釋的說明方法,而非給統籌方法下定義:「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進程的數學方法。」
⑷ 語文的說明方法「下定義」 解釋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的說明方法。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
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對象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對象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進程的教學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應用科學」的定義。
下定義和作詮釋是兩種常見的、極易混淆的說明方法。
作詮釋,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質和特點進行適當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的「虹」,課文注釋為:「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條彩色圓弧,這就是「虹」。
盡管這兩種說明都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仍有較大差異,顯示出許多各自不同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准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於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於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對象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的對象解說往往側重於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對象變換位置。
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