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語教學中聽說法的基本特點有哪些
聽說法的定義及其特點?
聽說法是20世紀4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第二語言教學法。強調通過反復的句型結構操練培養口語聽說能力,又稱「句型法」或「結構法」。
聽說法的特點是:一、聽說領先,口語是第一位的,書面語是第二位的,讀寫為輔;二、反復操練,用模仿、重復、記憶的方法形成習慣;三、教學內容以組成語言的基本結構—句型為中心,通過句型練習掌握目的語;四、排斥或限制使用母語,盡量用直觀手段或藉助於情景、語境,直接用目的語理解或表達;五、對比母語與目的語以及目的語內部的語言結構,找出學習者的難點,以確定教學重點;六、嚴格、及時地糾正學習者的錯誤,避免養成錯誤的習慣;七、利用現代化的教學技術手段如幻燈片、錄音、電影、電視,從多種途徑強化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