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數學推理方法有哪幾種
數學方法即用數學語言表述事物的狀態、關系和過程,並加以推導、演算和分析,以形成對問題的解釋、判斷和預言的方法。所謂方法,是指人們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採取的手段、途徑和行為方式中所包含的可操作的規則或模式.人們通過長期的實踐,發現了許多運用數學思想的手段、門路或程序。同一手段、門路或程序被重復運用了多次,並且都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就成為數學方法。數學方法是以數學為工具進行科學研究的方法,即用數學語言表達事物的狀態、關系和過程,經過推導、運算與分析,以形成解釋、判斷和預言的方法。
推理方法有兩種:
1,常規推導方法,從公理或已知的命題推導出該命題成立,即證明該命題是已知公理的子命題。要點是要理清命題以及給出條件的含義,找出該命題的等效含義和條件,最好是轉化為數值等式關系,然後符號演算,這種演算方法通用性強,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轉化為直觀的幾何關系,通過直觀的幾何關系證明,但幾何的方法需要靈感,不通用。
2,歸謬方法,假設該命題不成立,推導出矛盾的命題,從而證明該命題成立。適用的場合比較有限,不作介紹。
B. 科學研究的邏輯推理方法
一是客觀事物的規律,尤其指事物變動發展的順序與規則。如「這些人的做法簡直不符合邏輯」,這里的邏輯等同於規律。
二是表示思維的規律性或規則,如「無論說話或寫文章都要符合邏輯」。這里強調的是清晰、條理、順序與關聯性。常常有人告訴我,他講話的問題是缺乏邏輯性,意思就是——混亂。精神病患者的特徵就是缺乏邏輯,跳躍、不連貫,前言不搭後語,或者如成語所說叫語無倫次。
三是指某種特殊的理論、觀點、主張或說法,如「按照強者的邏輯,誰先控制海洋誰就將控制世界」。我們說強盜邏輯、富人邏輯、窮人邏輯,都是這個意思。
邏輯源自古典希臘語logos的音譯,最初的意思是「詞語」或「言語」,引申出「思維」或「推理」的意思,是人通過概念、判斷、推理、論證來理解和描述客觀世界的思維過程。
我認為,邏輯學應該成為中小學生的必修課,這樣,至少我們會少遇到一些蠻不講理的人,社會也會更加和諧。
兩種推理方法
在現代邏輯學中,推理的方法分為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兩種,演繹推理是一種從一般結論推理出特殊結論的過程,歸納推理相反,是從特殊結論推理出一般結論的過程。
偉大的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被稱為「邏輯學之父」,他對邏輯學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並且在歷史上建立了第一個演繹邏輯系統。他撰寫的六篇邏輯學的文章,被後人把它們收集在一起合稱為《工具論》,他提出的概念、判斷、推理和論證等基本的邏輯思維的方法,我們今天依然在運用。
一般認為,亞里士多德研究的是演繹推理,而歸納推理則由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哲學家培根提出。他寫了一本糾正亞里士多德理論的書《新工具論》,號召人們採用實驗調查法,觀察世界,收集事實,然後再用歸納推理手段從這些事實中得出結論。
培根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比喻,從方法論的角度出發,將理解自然的方法分為三種,即螞蟻式的、蜘蛛式的和蜜蜂式的方法。他認為實驗家像螞蟻,只會採集和使用材料;推論家像蜘蛛,只憑自身的材料織網;上述這兩種方法都把實驗和理性分開,是不可取的方法。真正的哲學應該把二者結合起來;像蜜蜂那樣從花朵上採集花粉,又以自身的能力將其消化。
C.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演繹推理(Dective Reasoning)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
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3)推理性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區別
1,思維進程不同。歸納推理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
演繹推理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僅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演繹推理可以從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一切非正義戰爭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義戰爭都不是得人心的「;
可以從個別到個別,比如從「羅吉爾·培根不是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推出「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不是羅吉爾·培根「;
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個別,比如從「這個物體不導電「和「所有的金屬都導電「推出「這個物體不是金屬「;
還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你能夠勝任這項工作「和「有志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夠勝任這項工作「推出「有志者事竟成「。
在這里,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歸納推理中的完全歸納推理其思維進程既是從個別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
2,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演繹推理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須為真。歸納推理則沒有這個要求。
3,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不同。演繹推理的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4,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演繹推理的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聯系
1,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2,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
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例如,俄國化學家門捷列夫通過歸納發現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質隨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周期性變化。
後用演繹推理發現,原來測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錯的。於是,他重新安排了它們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並預言了一些尚未發現的元素,指出周期表中應留出空白位置給未發現的新元素。
邏輯史上曾出現兩個相互對立的派別——全歸納派和全演繹派。全歸納派把歸納說成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演繹在認識中的作用。
全演繹派把演繹說成是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歸納的意義。這兩種觀點都是片面的。正如恩格斯所說:「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系著的。
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只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系,它們的相互補充。「
參考資料:網路----演繹推理 網路---歸納推理
D. 邏輯學中推理的方法有哪幾種
邏輯學中推理的方法有:
1、類比推理:
在邏輯學上,類比推理是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某些屬性上相同,推斷出它們在另外的屬性上(這一屬性已為類比的一個對象所具有,另一個類比的對象那裡尚未發現)也相同的一種推理。
2、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通過個別而存在。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對象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通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
3、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
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4)推理性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關系推理等形式。
1、三段論
是由兩個含有一個共同項的性質判斷作前提,得出一個新的性質判斷為結論的演繹推理。三段論是演繹推理的一般模式,包含三個部分: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況,結論——根據一般原理,對特殊情況作出判斷。
2、假言推理
是以假言判斷為前提的推理。假言推理分為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兩種。
3、選言推理
是以選言判斷為前提的推理。選言推理分為相容的選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選言推理兩種。
⑴相容的選言推理的基本原則是:大前提是一個相容的選言判斷,小前提否定了其中一個(或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要肯定剩下的一個選言支。
⑵不相容的選言推理的基本原則是:大前提是個不相容的選言判斷,小前提肯定其中的一個選言支,結論則否定其它選言支;小前提否定除其中一個以外的選言支,結論則肯定剩下的那個選言支。例如下面的兩個例子:
4、關系推理
是前提中至少有一個是關系命題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