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學法指導的方法有哪些
有:
講授式指導法。教師根據相關知識的特點及其內在規律系統地向學生傳授相應的學習原理和學習方法,並指導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基本程序進行實踐,並在實踐中理解、內化這種學習方法。這種指導方法多適用於起始年級和新類型知識。
示範式指導法。教師以某一教學內容為媒介,以相應的學習方法為教法,並在點明學法的同時,按照學習方法所規定的基本程序進行教學,使學生在體驗學法的同時學習知識。其基本特點是教師既教學生學習知識,又教學生學習,使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掌握學法。
滲透式指導法。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中,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把學習步驟和學習技巧滲透到學生學習過程的各個環節之中,讓學生不斷按教師的教學思路,在潛移默化的訓練過程中去領悟新的學習方法。
這種指導方法的特點是反對注入式,強調相機誘導和讓學生領悟,因而既能有效地兼融學科知識體系和學法指導知識體系,又能很好地把學習方法的理論和學習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起到良好的指導效果。
歸納式指導法。教師利用適當時機,比如利用典型單元復習或結合期末復習的契機,將學生在學習實踐中獲得的零散學法或已經領悟、但尚未明晰的學法進行歸納整理,提示出其規律,使學生獲得系統、完整的學法,並逐步形成「學法鏈」、「學法集」、「學法樹」、「學法庫」等整體的學法結構。這種指導要求教師要對所教學科的知識有系統、深刻的理解,又要對學法有全面的研究。
對比式指導法。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中,分別運用兩種不同的學法,使學生在對比學法過程和學法效果的同時,對不同的學法及其適用范圍有更深刻的理解。這種指導方法要求學生在對比中做到優中析其劣、劣中辨其優,並理解其不同的適用性。
③ 小學數學教學方法有哪些學法指導有哪些
(一)講授法講授法是教師運用口頭語言系統地向學生傳授知識的方法。講授法是一種最古老的教學方法,也是迄今為止在世界范圍內應用最廣泛、最普遍的一種教學方法。 又可以分為講述、講讀、講解三種方式。
講述:教師向學生敘述、描繪事物和現象。
講解:教師向學生解釋、說明、論證概念、原理、公式等。
講讀:教師利用教科書邊讀邊講。
以上三種方式之間沒有嚴格的界限,在教學活動中經常穿插結合地使用。
講授法的優點在於,可以使學生在比較短的時間內獲得大量的、系統的知識,有利於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有利於教學活動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講授法的缺點在於,容易束縛學生,不利於學生主動、自覺地學習,而且對教師個人的語言素養依賴較大。
(二)談話法
談話法是教師根據學生已有的知識經驗,藉助啟發性問題,通過口頭問答的方式,引導學生通過比較、分析、判斷等思維活動獲取知識的教學方法。談話法的基本形式是學生在教師引導下通過獨立思考進行學習。
談話法的優點在於,能夠比較充分地激發學生的主動思維,促進學生的獨立思考,對於學生智力的發展有積極作用,同時也有助於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的鍛煉和提高。談話法的缺點在於,與講授法相比,完成同樣的教學任務,它需要較多的時間。此外,當學生人數較多時,很難照顧到每一個學生。因此,談話法經常與講授法等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三)討論法
討論法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圍繞某個問題發表和交換意見,通過相互之間的啟發、討論、商量獲取知識的教學方法。討論法的基本形式是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藉助獨立思考和交流學習。
討論法的優點在於,年齡和發展水平相近的學生共同討論,容易激發興趣、活躍思維,有助於他們聽取、比較、思考不同意見,在此基礎上進行獨立思考,促進思維能力的發展。此外,討論法能夠普遍而充分地給予每一個學生表達自己觀點和意見的機會,調動所有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並且有效地促進學生口頭語言能力的發展。討論法的缺點在於,受到學生知識經驗水平和能力發展的限制,容易出現討論流於形式或者脫離主題的情況,對小學生而言更是如此,這需要教師加以注意。
(四)練習法
練習法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各種練習,從而鞏固知識、形成技能技巧的教學方法。練習法的基本形式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的一種實踐性學習。
練習法的優點在於,可以有效地發展學生的各種技能技巧。任何技能技巧都是通過練習形成、鞏固和提高的,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各種及時、集中的練習,能夠在這方面取得比較迅速的效果。
(五 ) 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師把實物或實物的模象展示給學生觀察,或通過示範性的實驗,通過現代教學手段,使學生獲得知識更新的一種教學方法。它是輔助的教學方法,經常與講授、談話、討論等方法配合一起使用。
(六) 讀書指導法
讀書指導法是教師 目的、有計劃地指導學生通過獨立閱讀教材和參考資料獲得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
④ 教師常用的三種教學方法
做一名好的教師一定要有自己的教學方法,這樣不僅能教出國家未來的棟梁,還能讓自己桃李滿天下,尤其是對於小學教師來說,更是需要掌握一定的教學方法。接下來,我為您介紹了三種,歡迎閱讀!
(一)講授法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口頭語言系統連貫地向學生傳授知識的方法。
講授法可分為講述、講解和講演三種方式。講述是教師向學生描繪學習的對象、介紹學習材料、敘述事物產生變化的過程。講解是教師對概念、原理、規律、公式等進行解釋說明和論證。講述講解各有側重,但在教學中常結合使用。講演則是系統全面地描述事實,深入分析和論證事實並歸納、概括科學的結論。
運用講授法的基本要求是:
1、講授既要重視內容的科學性和思想性、同時又要應盡可能的與學生的認知基礎發生聯系。2、講授應注意培養學生的學科思維。
3、講授應具有啟發性。在講授中善於提問並引導學生分析和思考問題、使他們的認識活動積極開展,自覺地領悟知識。
4、講授要講究語言藝術。語言要生動形象、富有感染力,清晰、准確、簡練,條理清楚、通俗易懂,音量、語速要適度,語調要抑揚頓挫,適應學生的心理節奏。
講授法的優點是教師容易控制教學進程,能夠使學生在較短時間內獲得大量系統的科學知識,但如果運用不好,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不易發揮,就會出現教師滿堂灌、學生被動聽的局面。
(二)談話法
談話法也叫問答法,它是教師按一定的教學要求向學生提出問題,要求學生回答、並通過問答的形式來引導學生獲取或鞏固知識的方法。談話法特別有助於激發學生的思維,調動學習的積極性、培養他們獨立思考和語言表述的能力。
談話法可分復習談話和啟發談話兩種。復習談話是根據學生已學教材向學生提出一系列問題、通過師生問答形式以幫助學生復習、深化、系統化已學的知識。啟發談話則是通過向學生提出未思考過的問題,一步一步引導他們去深入思考和探索新知識。談話法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要准備好問題和談話計劃。教師要對談話的中心和提問的內容做好充足的准備。在上課之前,教師要根據教學內容和學生已有的經驗、知識,准備好談話的問題、順序,如何從一個問題引出和過渡到另一個問題。
第二,提出的問題要明確、具體。能引起思維興奮、即富有挑戰性和啟發性、問題的難易要因人而異,符合學生的已有知識程度和經驗。
第三,要善於啟發誘導。當問題提出後,要善於啟發學生利用他們已有的知識經驗或對直觀教具觀察獲得的感性認識進行分析、思考,研究問題或矛盾的`所在。因勢利導,讓學生一步一步地去獲取新知。
第四,要做好歸納、小結。這樣使學生的知識系統化、科學化,並注意糾正一些不正確的認識、幫助他們准確地掌握知識。
(三)討論法
討論法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為解決某個問題而進行探討、辨明是非真偽、以獲取知識的方法。其優點在於能更好地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有利於培養學生的獨立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促進學生靈活地運用知識。
討論法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討論的問題要有吸引力。選好問題是討論的前提,問題要有吸引力,能激起他們的興趣、有討論、鑽研的價值。
第二,要善於在討論中對學生啟發引導。啟發他們獨立思考,勇於發表自己的看法,圍繞中心議題發言。
第三,做好討論小結。討論結束前,教師要簡要概括討論情況,使學生獲得正確的觀點和系統的知識,糾正錯誤、片面或模糊的認識。對疑難和爭論的問題,教師要盡力闡明自己的看法、但要允許學生保留意見。
教師教學方法
1、顛覆法——重整知識結構
京翰1對1教學總監孟老師對這一教學法進行了形象描述:有些學生所學的知識點能蓋兩層小樓,但由於知識不成體系,有段無篇,拿能蓋兩層小樓的磚蓋了五個雞窩,無論如何小修小補,始終都是五個雞窩,而無法達到兩層樓的高度,因此要想突破,必須推倒了重蓋。顛覆式教學法在京翰1對1被發揮到了極致。
2、填充法——填補知識漏洞
假如學生知識結構完善,做題思路與方向把握很准,但細節上總是出問題,比如考試中選擇、填空題丟分太多,拿到試卷後自己都後悔不已;還有平日100% 做對的題,一到考試准出錯……家長恨孩子太馬虎,學生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京翰的老師運用填充式教學法規避他們在學習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夯實每一知識點,有效保證簡單題不丟分、難度題少丟分,在考試中發揮真水平,甚至超常發揮…… 京翰1對1教學有章可循,考試有法可依,學生成績想不提高都難。
⑤ 教學法都有哪些方法
教學法都如下方法:
1、講授法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簡明、生動的口頭語言向學生系統地傳授知識、發展學生智力的方法。從教師教的角度看,它是一種傳授的方法;從學生學的角度看,它是一種接受性的學習方法。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講授法又可以表現為講述、講解、講讀、講演等不同的形式。
6、練習法
練習法可分為訓練性練習與創造性練習。訓練性練習是對所學知識再現性的重復運用,目的在於加深記憶,形成熟練技能和技巧。創造性練習是在提高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基礎上進行的,要求學生將學到的知識融會貫通,綜合應用,解決實際問題。
7、學導式教學法
學導式教學法是以自學為主並給予恰當指導,通過「自學—解疑—精講—演練」的基本形式,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發展學生智能的一種教學方法。
8、發現法
發現教學法又稱探索法、研究法,是指學生學習概念和原理時,教師只是給他們一些事例和問題,讓學生自己通過閱讀、觀察、實驗、思考、討論等途徑去獨立探究,自行發現並掌握相應的原理和結論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