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心理分析的主要方法之一是
心理分析法是犯罪心理學研究方法之一。指依據犯罪人犯罪心理與外在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諸因素與犯罪心理形成之間的必然聯系,通過對外在犯罪行為及其客觀後果和對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起作用的因素的研究,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與發展變化的規律。心理分析的方法主要有:(1)因素分析法;(2)心理實驗法;(3)類型分析法;(4)相關設計法;(5)觀察法等。
概念
但是一直以來在理論界和投資界研究和使用的人很少,沒有受到理論學術界和投資界的重視甚至採取了忽略的態度。在期貨業發達的美國的大學中都沒有心理分析法的課程。但是國際上著名的大師級投資家都對心理分析法高度重視,如索羅斯、巴費特、林奇等。 心理分析法是一種從「市場心理到價格」的分析思路。其定義是,在市場方向即將逆轉或維持原方向的臨界點時,通過推測市場主導勢力控制者的心理價格定位,以此為基礎,分析主導資金的流向(資本流向)從而判斷未來市場走向的方法。毋庸質疑,市場的大方向決定一切(也就是資本的流向)。在期貨市場運用心理分析法意義重大,因為期貨市場是一個人對人的市場,它的參與者是「人」以及受「人」控制的投資機構,而資本流向都是通過參與者的心理預期反映出來的,所以市場方向是受人的心理因素控制的。換個角度考慮,也就是說,資本流向掌握在市場參與主體——「人」的手中。資本受人控制,所以大眾的共同心理對市場走向有很大的影響,有時甚至是決定性因素。
運用心理分析法完成一次操作的原理在於:價格波動始於公眾心理價格的不統一,始於基本平衡態的打破。在市場混亂時建倉,價格會在一個新的公眾心理「共識」 的影響下受到追捧或打壓,直到出現一個公眾心理可以接受的大眾價格。在這個價格上,多空雙方的勢力再一次基本均衡,市場才又開始基本維持盤整態勢,一個上漲(下跌)行情由此結束。我們獲利了結,一次操作完成。我們所要把握的就是,公眾心理達成新「共識」時的市場方向。
市場方向的控制者「人」本身就同時具有感性和理性兩種情態。在參與市場的行為中,投資者總會憑借他們的主觀判斷和客觀基本面因素做出買賣決定,投資者便同時在用感性和理性兩種情態來對待市場。由於單純地運用客觀操作或者主觀操作,投資者們各持己見,不可能達成市場方向預期的完全統一。時常看到,投資者由於單純運用一種分析法操作,在下單的一瞬間,臉上仍帶有迷茫的神色。這可以從側面看出,市場參與者在下單的時候心態很不穩定,而這正是因為前兩種分析法「偶有沖突」造成的。價格波動的原因也可以因此說成:同時具有兩種情態的投資者,依據他們不同的心理預期,不斷磨合的過程。
心理分析法的優勢正是因為,它既包含主觀因素也包含客觀因素,是介於客觀和主觀之間,感性和理性之間的「模糊」分析法。
因同時具備技術面分析法(主觀)、基本面分析法(客觀)的特點,所以從理論上講,心理分析法更好地融合了兩者的優勢,以投資者心理預期為基礎,以一個更中立、更平和的態度預測市場方向,提高了預測的准確度。
2. 犯罪心理學要研究什麼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聯。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作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研究范圍:
1、生理基礎研究
包括研究體型-性格與犯罪的關系,染色體變異-性格異常與犯罪的關系,內分泌失調-情緒障礙與犯罪的關系,腦電圖紊亂-意識障礙與犯罪的關系,血型-人格類型與犯罪的關系等等。這方面的研究大量採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和技術進行。
2、人格和人格變化
許多犯罪心理學家致力於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徵和這種人格特徵的由來。他們將犯罪者人格的各個方面與未犯罪者進行系統比較,從而試圖確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徵。研究犯罪者人格問題的犯罪心理學家普遍認為:人的犯罪心理發展到人格的改變,表明這個人的犯罪心理已經定型。要矯正這種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極其精細、復雜、長期的工作。所以,對罪犯的人格變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學上一個十分細微與深入的課題。
3、行為社會學習機制
有些犯罪心理學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為主義心理學觀點的基礎上提出,犯罪行為同其他一切社會行為一樣,也是由學習而獲得的。他們致力於提示或闡明個體產生犯罪行為社會學習機制,提出了多種犯罪行為的學習理論,如埃森克的條件性迴避反應理論,薩瑟蘭的不同接觸理論(亦稱為分化性聯結理論),伯傑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為操作性學習理論,A.班圖拉的社會學習理論,費爾德曼的完整學習理論等。
4、對產生犯罪心理的社會性缺陷的研究
有些犯罪心理學家認為,犯罪心理的產生要源主要在於犯罪者的社會性缺陷。社會性缺陷不是個人所造成的,而是環境的產物。他們致力於研究造成社會性缺陷的環境因素,提出了種種形成犯罪者社會性缺陷的理論,例如美國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緒障礙理論;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論;米德等人提出社會標定理論;米勒等人提出亞文化理論;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沖突理論;科恩提出對抗理論;克洛瓦德和奧林提出不同機會理論等。
3. 關於犯罪心理學的分析方法
犯罪心理學分為七種分析方法
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心理測驗法
案例分析法、.經驗總結法、.數量統計分析法
一般犯罪心理學是用來分析大的走私案件
或者是離奇死亡案件之類的懸疑案的
犯罪心理學對案情的幫助很大
它可以給案情提供一套模擬的作案人員的心理活躍動態
甚至犯罪心理學專家可以根據你的言行
初步斷定你是不是作案人員
可以把嫌疑犯縮小的最低這樣審案的時候也對案情有很大的幫助
目前在中國「心理學科目」都是比較冷的專業
跟歐洲國家相比中國的「心理學科」目前不被重視
但是中國的經濟和地位都在飛速的發展
不過「心理學科」在中國早晚也會成為一大熱門行業
4. 犯罪心理學常識
1.什麼是「犯罪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 1。
犯罪心理學是研究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及其結構形成、發展和變化規律,以及犯罪對策的心理學依據的一門科學。 2。
犯罪心理學中「犯罪」的概念必須與刑法學的「犯罪」的概念相一致。 3。
犯罪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因素的總稱。 4。
犯罪行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響和支配下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觸犯刑律的、應受刑罰處罰的各種行為的總稱。兩者既有區別,又有密切聯系,關系錯綜復雜。
4。犯罪心理學把犯罪人作為基本的研究對象,與此同時,為了預防犯罪,又把一般違法人、虞犯者、刑滿釋放人員作為研襲弊指究對象。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課題極其廣泛,可分為犯罪心理和犯罪對策兩部分。 5。
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體現在:(1)是一門犯罪科學與心理科學的交叉學科;(2)是一門偏於社會科學的綜合性學科;(3)既是理論學科,又是應用學科:(4)是一門或然性學科。 6。
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目的.一是為發展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做出貢獻;二是為預防和懲治犯罪以及矯治罪犯的實踐服務。 7。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具有特殊的困難,同時,也具有有利條件,使開展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為可能。 8。
犯罪心理學方法論是一個有機的體系,這個體系是由哲學方法論、科學方法論和具體的研究方法所構成。 9。
犯罪心理學常用的方法有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心理測驗法、法、案例分析法、經驗總結法、數量統計分析法。 10。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各有長短,研究者應根據課題的性質和自身的條件,有選擇地以某種方法為主,其他方法為輔,或交錯運用幾種方法,以達到互補互用之效,取得最佳研究效果。 11。
在我國,犯罪心理學思想源遠流長,古代思想家在犯罪心理形成原因、防治犯罪心理以及刑事司法心理方拍配面都有過精闢而深刻的論述。 12。
在我國,犯罪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歷史頗短暫。20世紀50年代前,論著寥寥元幾。
50年代以來,中國台灣學者取得了相當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70年代末,中國大陸學者著手系統研究,至今已取得長足進展。
13。西方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是從19世紀後期開始的,20世紀20年代左右,由於心理科學的繁榮和發展,使犯罪心理學真正從犯罪學中分出而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
14。當前西方犯罪心理學者主要研究犯罪動機、犯罪決策、犯罪預測以及少年犯罪心理及其預防、矯治等課題。
15。本書圍繞犯罪心理結構這一核心構築全書理論體系。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通過科學的卜腔研究方法,了解犯罪的成因,達到預防、控制犯罪的目的的學科。本書是一本體系完整、內容充實的犯罪心理學書籍。
全書共分為5篇、22章。
2.犯罪心理學.想了解關於犯罪心理學的相關知識,麻煩介紹一些有關書籍
犯罪心理學上是一門研究犯罪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反應等等的科學,和犯罪人類學相連,屬於介於犯罪研究與心理學之間的邊緣性學科。
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也包括犯罪後的心理反應,以及在逃跑中或者法庭上的心理反應。並且有狹義與廣義的犯罪心理學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的一門學科。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在犯罪對策中的心理表現的一門學科。
在現代的各門類學科中,犯罪心理學已經自成體系,既有專門的課程設置,也有門類齊全的書籍,各國還有警校內部的教育片與實例講義等等。但對外公開發行的極少。
僅供參考。
3.犯罪心理學誰有呢
犯罪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只有近百年的歷史,但是對犯罪心理的探討卻由來已久。
我國古代的史書上早就有探討犯罪心理問題的記載。公元前11世紀,周公旦就曾對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動機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關於人性善惡的論戰,其實就是對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討。 孟子認為人皆有「惻隱」、「羞惡」、「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壞事,是因為受環境的影響。
他說:「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荀子則認為,人生來就有「好利」、「疾惡」、「好聲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師法」,即進行遵守禮義法度的教育,才不會作惡。
西漢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說,認為「聖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惡;「中民」則既可為惡,也可為善,關鍵在於對其是否進行教化和以刑罰威脅。可見,我國歷史上許多政治思想家和學者已有關於犯罪心理的精闢見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門專門的學問。
19世紀後期的歐洲,生產力迅速發展,從而促進了自然科學的發展,涌現出一大批新興的學科,如人類學、人休解剖學、心理學、生理學等。 同時,由於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犯罪率急劇上升。
因此,具體提示犯罪行煌 原因、心理機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徵,從而提供預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徑,就成了當時一個十分重要的研究課題。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心理學逐漸形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
1872年,德國精神病學家K。 埃賓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學為書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學綱要》。
這本著作主要從精神病態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奧地利的檢察官和犯罪學家H。
格羅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學》一書,著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這兩本專著的問世,標志了犯罪心理學的誕生。
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的傳播比歐美國家晚。盡管我國歷史上早就有關於犯罪思想的探討,其歷史比歐洲早得多,內容也更為豐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門系統的獨立學科。
本世紀30年代前後,西方的犯罪心理學開始傳入中國。當時我國有一些學者翻譯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學著作,也有學者撰寫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學著作。
同其他心理學分支學科一樣,從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學在我國緩慢地發展著。建國以後,由於受前蘇聯的影響,一度曾將心理學視為偽科學,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學一直沒有得以重視,這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
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學才與心理學的其他分支學科一樣開始復甦,且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了迅猛的發展。 我國許多心理學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學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進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譯出版和撰寫出版了幾十種犯罪心理學教材和專著,以及不計其數的研究報告和論文。
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的學校從1979年的幾所政法院校發展到全國各地的幾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學成為心理學各門支學科中發展最為迅速的學科之一。
5. 心理學主要研究人的心理與行為之間的聯系,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和研究方法有什麼特徵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范圍頗廣,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確定:
⑴把什麼人的心理和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5種人的心理和行為:
①犯罪人,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對象
②一般違法人,指實施了違反刑法,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和違反治安法規的行為而又為治安部門所處理的人
③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
④揭露與懲罰犯罪的有關人員,這主要是指司法部門人員,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為了提高辦案質量
⑤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到罪犯犯罪心理矯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課題。犯罪心理學(廣義的)研究課題十分廣泛,
①犯罪心理結構
②犯罪心理結構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為發生的機制
④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變化
⑤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特點和行為特徵
⑥犯罪對策的心理學問題(如個體犯罪的心理預防,犯罪偵查心理和審訊、審判心理以及罪犯矯治等問題)以及其它有關課題。
基本方法
1.建立假設。通過觀察如果對未知現象及其相互間的關系發生了疑問,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原理進行嘗試性或假設性的推測,也就是提出問題。
2.搜集資料。建立假設後,進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據事實資料驗證假設。搜集資料的方法主要有觀察法、調查法、問卷法、個案追蹤法等。
3.分析資料。採用適當的方法將搜集到的原始資料加以整理、分類,是指系統化和簡約化。
4.做出結論。即驗證假設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正確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