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學方法是什麼
科學方法是人類所有認識方法中比較高級、比較復雜的一種方法。它具有以下特點:(1)鮮明的主體性,科學方法體現了科學認識主體的主動性、認識主體的創造性以及具有明顯的目的性;(2)充分的合乎規律性,是以合乎理論規律為主體的科學知識程序化;(3)高度的保真性,是以觀察和實驗以及他們與數學方法的有機結合對研究對象進行量的考察,保證所獲得的實驗事實的客觀性和可靠性。
『貳』 科學方法有哪些
一、提出假設
科學方法首先需要一個具體的,可檢驗的觀點或預測,這被稱為假設(hypothesis),它通常只代表一個更全面、更宏大的解釋的一部分。
假設必須是可以被檢驗的,也就是說,假設必須用可以被證明是正確或錯誤的方式表達出來。但是要注意一點,如果我們只是做出價值判斷,那麼這條假設是無法檢驗的。科學的目標不是做出價值判斷,也無法回答不能進行實證檢驗的問題。
二、收集客觀數據
這一步是我們開始實證研究的地方。從字面上看,「實證」意味著基於經驗,這與主觀論斷或者不負責任的推測截然不同,但是,我們要清楚,絕對不能把某個人的經驗歸為「實證」,無論一個人的經驗多麼具有說服力,它依然只是軼事或證詞,需要在科學研究的受控條件下接受檢驗。
三、分析結果,接受或拒絕假設
在我們收集了足夠的數據之後,下一步既採用某種數學公式或統計公式分析方法去深入分析這些數據(當然現今已有各種各樣的分析工具,傻瓜式操作,不過如果想要深入了解,還需要進一步去休息統計的相關課程,如果只是想要簡單知道怎麼回事,網路一下,並不困難)。
如果經過嚴格分析,數據足以證實我們的假設,那麼我們便可以直布假設得到了證實;如果不是這樣,我們會拒絕這個假設。無論是哪種結果,我們都獲得了一定的知識,起碼知道對,或者不對。
四、發表、評論和重復驗證結果
科學方法的最後一步是在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或者在專家會議上作報告,偶爾也會把研究內容寫成書,讓科學界對它進行仔細地檢查和評論,然後等待評論者的回應。
簡單來說就是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同行覺得這項研究有趣且重要,或者說侵犯了人家的領域,尤其是如果它對其他研究或對一條廣泛被認可的理論提出了挑戰。
那麼同行們會尋找研究設計中的瑕疵,或者他們會自己重新做一遍,看是否能得到相同的結果,即重復驗證(replicate)實驗,當然了,當假設通過所有障礙後,才會有相關的論文發表出來,被廣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