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伍軍人光榮牌怎麼領
退伍軍人光榮牌怎麼領?
可以去當地政府部門武裝部領取,或者當地政府安排的部門領取。
㈡ 軍屬光榮取牌怎麼領
法律分析:根據光榮軍屬牌發放的要求,已婚部隊官兵發放給官兵配偶,未婚部隊發放給官兵父母,所以攜帶的證件也有所不同;
未婚需要攜帶本人軍官證、士兵證或者學員證及父母戶口本;
已婚需要攜帶本人軍人證件外還需要攜帶妻子戶口本以及結婚證;
攜帶證件齊全後應到父母或者妻子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委員會、公共服務中心或村委會前去辦理;
居委會等機構內專門設有退役軍人服務窗口,到窗口提交證件,領取表格,填寫登記表格,完成後交給工作人員審核;
審核完成當場發放光榮軍屬牌,有的地方會改天派專人上門安裝,有的需要自己粘貼。
法律依據:《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對象是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主動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病故證明書》的「三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牌。對於非持證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請懸掛光榮牌。
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懸掛光榮牌條件的家庭,只懸掛一個光榮牌。
第七條 懸掛光榮牌的對象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改變,或發生光榮牌老化破損等情形,可申請更換光榮牌。
現役軍人退出現役或去世後,其家庭繼續懸掛光榮牌。懸掛光榮牌家庭的「三屬」或退役軍人去世後,該家庭可繼續懸掛光榮牌,但不再更換。
第八條 懸掛、更換光榮牌工作原則上於每年建軍節或春節前進行。
集中懸掛或更換光榮牌時,村(居)民委員會或社區應舉行懸掛儀式,安排專人負責安裝懸掛。懸掛儀式應簡朴、莊重、熱烈。
第九條 懸掛光榮牌對象及其家庭成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或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管理處罰且產生惡劣影響的,現役軍人被除名、開除軍籍的,取消其家庭懸掛光榮牌資格,已懸掛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收回。
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管理處罰後能夠主動改正錯誤、積極消除負面影響的,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以恢復懸掛光榮牌。
㈢ 退役軍人光榮之家牌子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民政局申請領取。不僅有光榮之家的牌子,逢年過節還有慰問、生活用品或者現金。家庭每年享受政府的優撫金,優撫金的多少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掛鉤。光榮之家的榮譽,有的地方在過節過年時要給義務兵家屬送對聯、禮品等。慰問品贈送對象包括冊享受補助的「三屬」、復員軍人、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補充兵員以及未享受三屬定期撫恤補助等人員。
法律依據:《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辦法》 第九條 懸掛光榮牌對象及其家庭成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或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管理處罰且產生惡劣影響的,現役軍人被除名、開除軍籍的,取消其家庭懸掛光榮牌資格,已懸掛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收回。
㈣ 軍人光榮之家牌子在哪裡領
法律分析:光榮之家」的牌子由各縣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統一部署發放,退伍軍人可到所屬社區領取「光榮之家」牌匾,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咨詢。光榮牌是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懸掛的「光榮之家」牌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七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評定殘疾等級,發給殘疾軍人證,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和殘疾撫恤金。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恤金。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勞動能力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殘疾軍人、患慢性病的軍人退出現役後,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接收安置;其中,患過慢性病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跡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