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辯證法的四種思維方法
辯證思維的四種基本方法: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
辯證思維方法是人們正確進行理性思維的方法,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從抽象上升到具體、邏輯和歷史相一致等方法。其中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是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所共有的方法,而從抽象上升到具體、邏輯和歷史相一致則是辯證邏輯所特有的方法。
(1)歸納與演繹是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思維方法
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方法,即從個別事實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繹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方法,即從一般原理推論出個別結論。歸納和演繹的客觀基礎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個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關系。
歸納和演繹是辯證統一關系:歸納是演繹的基礎,演繹是歸納的前提。在實際的思維過程中,歸納和演繹相互補充、交替使用。歸納雖然能概括出同類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區分本質屬性和非本質屬性,所得結論還不是充分可靠的,要由演繹來補充和修正。演繹所依據的前提是事物的共性,但共性只大致地包含個性,個性也不能完全地進入共性,從共性出發不能揭示個別事物的多方面的屬性。可見,歸納和演繹都具有局限性,需要藉助更為深刻的其他思維方法。
(2)分析與綜合是一種更為深刻的思維方法
分析是在思維過程中把認識的對象分解為不同的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對它們分別加以研究,認識事物的各個方面,從中找出基礎的部分、本質的方面。綜合是把分解出來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觀的次序、結構組成一個整體,從而達到對事物整體的認識。分析與綜合的客觀基礎是事物整體與部分、系統與要素之間的關系。
分析和綜合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分析是綜合的基礎,沒有分析就沒有綜合;綜合是分析的完成,離開了綜合就沒有科學的分析。分析與綜合的統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維領域中的具體運用。
(3)抽象與具體是辯證思維的高級形式
抽象是對客觀事物某一方面本質的概括或規定。思維具體或理性具體是在抽象的基礎上形成的綜合,它不同於感性具體。感性具體只是感官直接感覺到的具體,而理性具體是在感性具體基礎上經過思維的分析與綜合,達到對事物多方面屬性或本質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邏輯起點經過一系列中介,達到思維具體的過程。馬克思的《資本論》是成功地運用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方法的傑出典範。
(4)邏輯與歷史的統一
由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邏輯思維過程同客觀事物的歷史過程和認識的歷史過程應當符合,也就是邏輯和歷史的統一。邏輯與歷史相統一,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內在要求。邏輯指的是理性思維或抽象思維,它以理論的形態反映客觀事物的規律性。歷史包括兩層意思:①指客觀現實的歷史發展過程;②指人類認識的歷史發展過程。真正科學的認識是現實歷史發展的反映,要求思維的邏輯與歷史的進程相一致。歷史是邏輯的基礎和內容,邏輯是歷史在理論上的再現,是「修正過」的歷史。邏輯和歷史的一致是辯證思維的一個根本原則。
⑵ 唯物辯證法的四種思維方法
1、納與演繹是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思維方法。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方法,即從個別事實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繹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方法,即從一般原理推論出個別結論。歸納和演繹的客觀基礎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個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關系。歸納和演繹是辯證統一關系:歸納是演繹的基礎,演繹是歸納的前提。在實際的思維過程中,歸納和演繹相互補充、交替使用。
2、分析與綜合是一種更為深刻的思維方法。分析是在思維過程中把認識的對象分解為不同的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對它們分別加以研究,認識事物的各個方面,從中找出基礎的部分、本質的方面。綜合是把分解出來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觀的次序、結構組成一個整體,從而達到對事物整體的認識。
3、抽象與具體是辯證思維的高級形式。抽象是對客觀事物某一方面本質的概括或規定。思維具體或理性具體是在抽象的基礎上形成的綜合,它不同於感性具體。感性具體只是感官直接感覺到的具體,而理性具體是在感性具體基礎上經過思維的分析與綜合,達到對事物多方面屬性或本質的把握。
4、邏輯與歷史的統一。由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邏輯思維過程同客觀事物的歷史過程和認識的歷史過程應當符合,也就是邏輯和歷史的統一。邏輯與歷史相統一,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內在要求。邏輯指的是理性思維或抽象思維,它以理論的形態反映客觀事物的規律性。
⑶ 論文的分析方面有哪些
1、歸納方法與演繹方法:歸納就是從個別事實中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原理;演繹則是從一般性原理、概念引出個別結論。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方法;演繹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方法。
門捷列夫使用歸納法,在人們認識大量個別元素的基礎上,概括出了化學元素周期律。後來他又從元素周期律預言當時尚未發現的若干個元素的化學性質,使用的就是演繹法。
2、分析方法與綜合方法:分析就是把客觀對象的整體分為各個部分、方面、特徵和因素而加以認識。它是把整體分為部分,把復雜的事物分解為簡單的要素分別加以研究的一種思維方法。
分析是達到對事物本質認識的一個必經步驟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務不僅僅是把整體分解為它的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過現象,抓住本質,通過偶然性把握必然性。
3、因果分析法:就是分析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認識問題的產生原因和引起結果的辯證思維方法。使用這種方法一定要注意到真正的內因與結果,而不是似是而非的因果關系。
要注意結果與原因的逆關系,一方麵包括「用原因來證明結果」,同時也包括「用結果來推論原因」。不同的事物,一般都一身二任,既是原因,又是結果,而且一個結果往往有不同層次的幾個原因。因此,在研究過程中,對所分析的問題必須尋根究底。
4、比較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又稱類推或類比法。它是對事物或者問題進行區分,以認識其差別、特點和本質的一種辯證邏輯方法。在資料不多,還不足以進行歸納和演繹推理時,比較分析法更具有價值。康德說:「每當理智缺乏可靠論證的思路時,類比這個方法往往能指引我們前進。」
5、定性分析法與定量分析法:就是通過確定事物的質的關系和數量關系以認識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辯證思維方法。任何事物或任何問題都是質和量的統一,事物的質量。表現為一定的量,又表現為一定的質。
因此,在研究中,只有弄清質的方面,又弄清量的方面,才能找出其中規律性的問題。在研究中,定性分析就是據事論理,劃清事物質的界限。定量分析就是對問題的規模、范圍、數目等數量關系的情況及變化,進行精確的統計,計算、分析、對比,就是弄清事物發展中量的變化關系。
6、觀察法:觀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綱或觀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輔助工具去直接觀察被研究對象,從而獲得資料的一種方法。科學的觀察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系統性和可重復性。
7、文獻研究法:文獻研究法是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課題,通過調查文獻來獲得資料,從而全面地、正確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問題的一種方法。文獻研究法被子廣泛用於各種學科研究中。
⑷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演繹推理(Dective Reasoning)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
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4)演繹和歸納分析方法擴展閱讀: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區別
1,思維進程不同。歸納推理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
演繹推理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僅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演繹推理可以從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一切非正義戰爭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義戰爭都不是得人心的「;
可以從個別到個別,比如從「羅吉爾·培根不是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推出「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不是羅吉爾·培根「;
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個別,比如從「這個物體不導電「和「所有的金屬都導電「推出「這個物體不是金屬「;
還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你能夠勝任這項工作「和「有志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夠勝任這項工作「推出「有志者事竟成「。
在這里,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歸納推理中的完全歸納推理其思維進程既是從個別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
2,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演繹推理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須為真。歸納推理則沒有這個要求。
3,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不同。演繹推理的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4,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演繹推理的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聯系
1,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2,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
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例如,俄國化學家門捷列夫通過歸納發現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質隨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周期性變化。
後用演繹推理發現,原來測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錯的。於是,他重新安排了它們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並預言了一些尚未發現的元素,指出周期表中應留出空白位置給未發現的新元素。
邏輯史上曾出現兩個相互對立的派別——全歸納派和全演繹派。全歸納派把歸納說成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演繹在認識中的作用。
全演繹派把演繹說成是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歸納的意義。這兩種觀點都是片面的。正如恩格斯所說:「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系著的。
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只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系,它們的相互補充。「
參考資料:網路----演繹推理 網路---歸納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