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資料中產生理論
紮根理論特別強調從資料中提升理論,認為只有通過對資料的深入分析,才能逐步形成理論框架。這是一 個歸納的過程,從下往上將資料不斷地進行濃縮。
與一般的宏大理論不同的是,紮根理論不對研究者自己事先設定的假設進行邏輯推演,而是從資料入手進行歸納分析。理論一定要可以追溯到其產生的原始資料,一定要有經驗事實作為依據。
這是因為紮根理論者認為,只有從資料中產生的理論才具有生命力。如果理論與資料相吻合,理論便具有了實際的用途,可以被用來指導人們具體的生活實踐。
紮根理論的首要任務是建立介於宏大理論和微觀操作性假設之間的實質理論(即適用於特定時空的理論) ,但也不排除對具有普適性的形式理論的建構。
然而,形式理論必須建立在實質理論的基礎之上,只有在資料的基礎上建立起實質理論以後,形式理論才可能在各類相關實質理論之上建立起來。這是因為,紮根理論認為 知識是積累而成的,是一個不斷地從事實到實質理論,然後到形式理論演進的過程。
建構形式理論需要大量的資料來源,需要實質理論的中介。如果從一個資料來源直接建構形式理論,這其中的跳躍性太大,有可能產生 很多漏洞。
此外,形式理論不必只有一個單一的構成形式,可以涵蓋許多不同的實質性理論,將許多不同的概念和觀點整合、濃縮、生成為一個整體。這種密集型的形式理論比那些單一的形式理論,其內蘊更加豐富,可 以為一個更為廣泛的現象領域提供意義解釋。
2.對理論保持敏感
由於紮根理論的主要宗旨是建構理論,因此它特別強調研究者對理論保持高度的敏感。不論是在設計階段 ,還是在收集和分析資料的時候,研究者都應該對自己現有的理論、前人的理論以及資料中呈現的理論保持敏感,注意捕捉新的建構理論的線索。
保持理論敏感性不僅可以幫助我們在收集資料時有一定的焦點和方向,而 且在分析資料時注意尋找那些可以比較集中、濃縮地表達資料內容的概念,特別是當資料內容本身比較鬆散時。
通常,質的研究者比較擅長對研究的現象進行細密的描述性分析,而對理論建構不是特別敏感,也不是特 別有興趣。 紮根理論出於自己的特殊關懷,認為理論比純粹的描述具有更強的解釋力度,因此強調研究者對理論保持敏感。
3.不斷比較的方法
紮根理論的主要分析思路是比較,在資料和資料之間、理論和理論之間不斷進行對比,然後根據資料與理 論之間的相關關系提煉出有關的類屬(category)及其屬性。
比較通常有四個步驟:(1)根據概念的類別對資 料進行比較:對資料進行編碼並將資料歸到盡可能多的概念類屬下面以後,將編碼過的資料在同樣和不同的概念類屬中進行對比,為每一個概念類屬找到屬性;
(2)將有關概念類屬與它們的屬性進行整合,對這些概念類屬 進行比較,考慮它們之間存在的關系,將這些關系用某種方式聯系起來;
(3)勾勒出初步呈現的理論, 確定該 理論的內涵和外延,將初步理論返回到 原始資料進行驗證,同時不斷地優化現有理論,使之變得更加精細;
(4) 對理論進行陳述,將所掌握的資料、 概念類屬、類屬的特性以及概念類屬之間的關系一層層地描述出來,作為 對研究問題的回答。
4.理論抽樣的方法
在對資料進行分析時,研究者可以將從資料中初步生成的理論作為下一步資料抽樣的標准。這些理論可以 指導下一步的資料收集和分析工作,如選擇資料、設碼、建立編碼和歸檔系統。
當下呈現的每一個理論都對研究者具有導向作用,都可以限定研究者下一步該往哪裡走、怎麼走。因此,資料分析不應該只是停留在機械的語言編碼上,而是應該進行理論編碼。
研究者應該不斷地就資料的內容建立假設,通過資料和假設之間的輪回比較產生理論,然後使用這些理論對資料進行編碼。
5.靈活運用文獻
使用有關的文獻可以開闊我們的視野,為資料分析提供新的概念和理論框架,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注意 不要過多地使用前人的理論。
否則,前人的思想可能束縛我們的思路,使我們有意無意地將別人的理論往自己的資料上套,或者換一句話說,把自己的資料往別人的理論里套,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削足適履」,而不是「 量體裁衣」。
在適當使用前人理論的同時, 紮根理論認為研究者的個人解釋在建構理論時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研究 者之所以可以「理解」資料是因為研究者帶入了自己的經驗性知識,從資料中生成的理論實際上是資料與研究者個人解釋之間不斷互動和整合的結果。
原始資料、研究者個人的前理解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之間實際上是一 個三角互動關系,研究者在運用文獻時必須結合原始資料和自己個人的判斷。研究者本人應該養成詢問自己和被詢問的習慣,傾聽文本中的多重聲音,了解自己與原始資料和文獻之間的互動關系。
6.理論性評價
紮根理論對理論的檢核與評價有自己的標准,總結起來可以歸納為如下四條:
(1)概念必須來源於原始資料, 理論建立起來以後應該可以隨時回到原始資料,可以找到豐富的資料內容作為論證的依據;
(2 )理論中的概念本身應該得到充分的發展,密度應該比較大,即理論內部有很多復雜的概念及其意義關系,這些概念坐落在密集的理論性情境之中。與格爾茨(Geertz,1973)所說的的「深描」有所不同的是:紮根理論更加重視概念的密集,而「深描」主要是在描述層面對研究現象進行密集的描繪;
(3 )理論中的每一個概念應該與其他概念 之間具有系統的聯系,「理論是在概念以及成套概念之間的合理的聯系」(Strauss &Corbin,1994:278), 各個概念之間應該緊密地交織在一起, 形成一個統一的、具有內在聯系的整體;
(4 )由成套概念聯系起來的理論應該具有較強的運用價值,應該適用於比較廣闊的范圍,具有較強的解釋力,對當事人行為中的微妙之處具 有理論敏感性,可以就這些現象提出相關的理論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