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教師資格證教育科學研究方法中調查法是怎樣的
調查法是研究者通過問卷、訪談等方式,有目的、有計劃地搜集研究對象的有關資料,對取得的第一手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從而揭示事物本質和規律,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的研究方法。
教育調查法的類型主要分為:
按調查對象的選擇范圍,可以分為普遍調查、抽樣調查和個案調查。普遍調查也叫全面調查,如當前學生厭學情緒的情況調查。抽樣調查,即從被調查對象的全體范圍(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單位(樣本)進行調查,並以樣本特徵值推斷總體特徵值的一種調查方法。個案調查,即在對被調查的教育現象或教育對象進行具體分析的基礎上有意識地從其中選擇某個教育現象或教育對象進行調查與描述。
依據調查內容,可以分為現狀調查、相關調查、發展調查和預測調查。現狀調查,如當前學生厭學情緒的情況調查。相關調查,主要調查兩種或兩種以上教育現象的性質和程度,分析與考察它們是否存在相關關系,是否互為變數,目的是尋找某一教育現象的相關因素,以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發展調查,即對教育現象在一個較長時間內的特徵變化進行調查,以找出其前後的變化與差異。預測調查,難度較大,其結果相對來說准確性不是很高。
依據調查的方法和手段,可以將調查分為問卷調查、訪談調查、測量調查和調查表法。問卷調查指以書面提出問題的方式搜集資料的一種研究方法。訪談調查,指研究者通過與研究對象進行面對面的交談,以口頭問答的形式搜集資料的一種調查研究方法。測量調查,指用一組測試題去測定某種教育現象的實際情況,從而搜集數據資料進行量化研究的一種方法。調查表主要用於搜集各種形式的事實資料,尤其偏重於搜集數據資料。
以上就是教育科學研究方法中的調查法了,需要理解記憶的知識也很多。
Ⅱ 教育研究方法有哪些
教育研究方法:
1、個案研究法:個案研究法是當今教育研究中運用廣泛的定性研究方法,也是描述性研究和實地調查的一種具體方法。它主要通過案例方式考察教育現象,基本目的在於描述與解釋,在描述過程中進行解釋。
2、行動研究法:行動研究是教師和研究人員針對實踐中的問題,綜合運用各種有效方法,以改進教育工作為目的的教育研究活動。它將教育理論和教育實踐融為一體,將教育者和教育現實問題緊密結合,強調在「行動」中研究、在「情境」中研究、在「做」中研究。行動研究的基本過程大致分為循序漸進的四個環節,即計劃、行動、考察和反思。
3、調查研究法:調查研究法是研究者採用問卷、訪談、觀察、測量等方式對現狀進行了解,對事實進行考察,對材料進行收集,從而探討教育問題、教育現象之間聯系的研究方法。
教育的價值:
基礎的九年義務教育,價值在於解決受教育人群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教育等的原始啟蒙。促使和幫助受教育人群具備接受和接納社會生活的基本技能。
隨後的中專、大學等中高等教育,價值在於解決受教育人群具備基本的科研、實踐、實驗、試驗、仿製、創新啟蒙。促使和幫助受教育人群具備和接納科學發明創造等專業化、工業化、標准化、信息化等生產實踐的基本技能。
職業化教育和培訓,價值在於為社會工業化、產業化、經濟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技能型人才保障。促使和幫助受教育人群懂得崗位作業工藝、培訓後上崗就業、接受和應聘各類職業崗位,獲得崗位作業基本技能。
Ⅲ 請結合事例論述如何實施教育研究法
調查研究:教育調查研究就是圍繞教育問題,通過訪問、談話、問卷、測驗等方式,有目的、有計劃地搜集有關的事實資料,並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從中概括出一定的結論或規律的教育實踐活動。
例如「城鎮小學高年級學生家庭作業現狀調查研究」。
課例研究:課例研究,簡言之,就是以課堂作為案例進行的研究。具體而言,課例研究是一種研究者有明確目的,圍繞課堂教學的設計、實施及其他與課堂教學相關的活動收集資料,進行相關研究的教育實踐活動。
例如以華東師范大學崔允漷教授領銜的「課堂觀察研究」的「聽評課」實踐中對課例研究提出「五部分結構」,即「背景、課前會議、課中觀察、課後會議、附件」等,基本體現了課例研究的一般流程。
個案研究:個案研究,簡單說是針對單個對象的研究。個案研究體現在教育研究中,即研究者有目的地通過調查、實驗、觀察、訪談等方法,收集與單個研究對象的相關資料並進行分析研究的教育研究方法。
敘事研究:所謂敘事,簡而言之,就是敘述故事,用講故事的方式記錄事件與分析原因的過程。教育敘事研究的方式有兩類:一是研究者敘自己的事,二是研究者敘別人的事。
Ⅳ 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觀察法,調查法,歷史法,實驗法和行動研究法等
1. 調查法是教育科學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調查法通過各種方法與手段 ,有目的、有計劃地搜集研究對象或現象的材料,以發現規律性的問題,獲得研究成果。用這種方法,我們可以了解教育工作中存在哪些成績或問題,有什麼經驗和教訓,今後的發展趨勢如何,有時還可找到原因與結果的某些聯系。
(1)確定調查的目的(確定問題,形成假說;通過調查驗證假說,使問題明確化,得出結論)。
(2)確定抽樣總體。要從中進行抽樣的總體應與要得到信息的總體(目標總體)一致。
(3)確定待收集的數據。一般只收集與調查目的有關的數據,過長的調查表會降低回答的質量。
(4)選擇抽樣方法。這時總體中的哪種單位作為個體基本上可定下來。
(5)編制抽樣框。如學校名錄、學生花名冊等。
(6)確定需要的精確度。因抽樣調查是要由樣本推斷總體,會帶有某些不確定性。一般是對相對誤差或絕對誤差作出概率水平上的要求。
(7)估計樣本容量,估計費用。
(8)抽樣試驗,在小范圍內試填一下調查表,做些必要的改進。
(9)實地調查工作的組織。按抽樣方案進行調查。對收回的調查表的質量及時進行檢查。對不回答的表要有處理方案。
(10)根據所用的抽樣方法進行數據分析。
(11)可對同樣的數據採用其它的分析方法,以作比較。
(12)寫出調查報告。留存有關總體的信息,它們可能對將來的抽樣起指導作用。
2. 實驗法是教育科學研究中常用的基本方法之一。所謂實驗法,是在嚴格的控制變數的條件下,有組織的操縱實驗措施,根據觀察、記錄、測定與此相伴隨的現象的變化來確定條件與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的方法。實驗法可分為實驗室實驗和自然實驗。前者在實驗室內進行,後者在自然情境中進行。教育科學研究一般採用自然實驗法。
實驗法的目的在於查明研究現象發生的原因,它能夠檢驗某一理論或假設的正確性。有人稱實驗法為教育科學研究的靈魂。
3. 觀 察 法,為了了解事實真相,從而發現某種現象的本質和規律觀察法的步驟:觀察法的實施分為以下三個步驟,步驟之一就是進行觀察研究的設計,此步驟可分為如下幾個方面:
.1)作大略調查和試探性觀察。
這一步工作的目的不在於搜集材料,而在於掌握基本情況,以便能正確地計劃整個觀察過程
.2) 確定觀察的目的和中心根據研究任務和研究對象的特點,考慮弄清楚什麼問題,需要什麼材料和條件,然後作明確的規定。
.3) 確定觀察對象。
一是確定擬觀察的的總體范圍;二是確定擬觀察的個案對象;三是確定擬觀察的具體項目。
.4) 制定觀察計劃觀察計劃除了明確規定觀察的目的、中心、范圍,以及要了解什麼問題、搜集什麼材料之外,還應當安排觀察過程:觀察次數、密度、每次觀察持續的時間,如何保證觀察現象的常態等。
.5) 策劃和准備觀察手段。
觀察手段一般包括兩種:一種是獲得觀察資料的手段;一種是保存觀察資料的手段。獲得觀察資料的手段主要是人的感覺器官,但有時需要一些專門設置的儀器來幫助觀察,如觀察屏、計算機終端裝置、更高級的如動作反應器等。
.6 )規定統一性標准。
為了增加觀察的客觀性,為了便於衡量和評價各種現象,為了易於用數量來表達觀察的現象,為了使觀察結果可以核對、比較、統計和綜合,必須事先考慮自己的觀察可能涉及到的各種因素,並對每一因素規定出統一的標准。每次觀察或觀察同一現象的不同觀察者,要堅持採用統一的標准去衡量。這主要在於,不同的研究項目常會涉及到不同性質的標准。
.7) 逐段提出觀察提綱。
在觀察計劃的基礎上,應對每次或每段(幾次同一性質上一內容的觀察組成一段)觀察提出具體提綱,以便使觀察者對每一次觀察的目的、任務和要獲得什麼材料非常明確。觀察提綱可以包括本次觀察要解決的具體問題,並且應當在前一次觀察的基礎上,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提出來。
4、行 動 研 究 法
行動研究法是一種適應小范圍內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於建立理論、歸納規律,而是針對教育活動和教育實踐中的問題,在行動研究中不斷地探索、改進改進工作,解決教育實際問題。行動研究將改革行動與研究工作相結合,與教育實踐的具體改革行動緊密相連。(特點是邊執行、邊評價、邊修改)。
模式基本是:計劃——行動——考察——反思(即總結評價)。教師個體比較適用。
另一種模式:預診——搜集資料初步研究——擬訂總體計劃——制訂具體計劃——行動——總結評價。
5、歷史法,以教育活動的歷史人物、事件為研究對象,理解過去,並根據過去的事件及其發展,來理解現在和將來,為當今的教育發展服務。歷史研究的素材主要是過去的著作、文件、檔案等;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調查和訪問,以獲取研究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