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審計學分析性程序包括哪些基本步驟
審計學分析性程序包括:
(1)確定賬戶或項目余額的預期標准;
(2)確定與預期標准可接受的差額;
分析性審計程序是一種審計方法,也被稱為分析性程序,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分析和比較信息(包括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之間的關系或計算相關的比率,以確定審計重點、獲取審計證據和支持審計結論的一種審計方法。
分析性程序主要探討的是信息的合理性,內容包括:當期的信息與前期的相似信息比較;當期的財務和經營信息與預測比較;本部門信息與其他部門的相似信息比較;財務信息與相應的非財務信息的比較(如工資費用與員工數量的比較);信息各元素之間的相互關系的比較(如利息支出變化和負債結構變化的比較),本機構信息與機構所在行業的類似信息比較。
⑵ 審計分析方法的審計分析方法的運用
一、分析被審單位自然情況資料
這是審計分析的首要環節。它能從總體上了解被審單位經濟活動情況,准確定位審計目標,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確保審計工作快速順利進行。自然情況資料包括被審單位的性質、經營范圍、機構設置、人員構成、資產狀況、注冊資金情況及所屬主管部門等。審計人員在進行實質性審計前通過了解被審單位的自然情況,對被審單位的投資規模,業務的經營范圍已有一個初步印象,頭腦中自然形成一些相關信息,該單位應該使用何種會計制度,其內控制度應如何設置,其相關賬中應該反映哪些內容,其工資應在何范圍內支付,與上下級單位因何而構成往來關系,等等。這能使審計人員初步判斷被審單位在哪些環節有可能存在問題,依此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審計人員帶著問題去進行審計操作,既省時,又省力。
二、分析被審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
這是審計分析的重要環節。每個單位的經濟活動都是通過會計資料反映出來的。審計人員對會計資料進行基本的審計之後從中已發現一些問題,但還應對所審會計資料進行分析。通常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經常發生的大約80%的經濟業務容易順著被審單位的思路思考,認定被審單位的賬務處理是正確的,發生的經濟活動是沒有問題的,而有時問題恰恰出現在這部分經濟活動之中。如審查某單位的會計憑證,該單位每月有一本憑證完全是記載銷售業務活動的。審計時發現其會計分錄和計算銷售收人及增值稅均無誤,但仔細審視其增值稅發票,發現增值稅發票中同一種產品其單價不同,且產品的銷售單價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數。盡管企業有權確定產品單價,但同一種產品銷往同一個單位,僅由於購貨方每次匯款金額不同,開出增值稅發票的產品單價就不同,這其中必有緣由的。經過進一步審計,查出該單位虛增銷售收入的問題。
對於偶爾發生的大約20%的經濟業務,審計人員應結合平時觀察到的現象分析其賬面記載經濟業務發生的可能性。
如查某單位會計憑證時發現有一筆經濟業務是報銷培訓費5000元,收據的收款印章是某某鍋爐製造廠。審計人員馬上想起曾與被審單位的有關人員談淪過人員培訓的話題,當時談話者還抱怨單位領導只想幹活不想培訓。據此審計人員斷定這5000元培訓費必有問題,事實也如審計人員所分析斷定的一樣。所以,透過現象分析其本質,審計的深度就形成了。
三、分析被審單位會計資料反映經濟活動的真實性
這是審計分析的關鍵環節。許多進行違法活動的單位,其賬面一般做得都比較規范,業務處理基本符合會計准則規定,且賬面數字計算得比較正確。如銷售業務附有合法的增值稅發票,計算進項和銷項稅的抵扣數據出人不大,賬面看不出什麼問題。審計人員若因此而提出審計結論,那麼,此時提出的審計結論不一定就准確,潛在的審計風險因素有可能存在。這時,需要審計人員還要對計算正確的賬面數據進行認真分析,尋找不合理的現象,查出存在的問題。如對某資產重組的小型高科技企業進行連續三年的經濟效益審計,該單位生產兩種產品,其科技含量不算太高。
企業會計報表表明,資產重組當年企業盈利22.9萬元,第二年實現利潤213.4萬元,第三年實現利潤357.4萬元;應收賬款累計余額660多萬元,產成品賬面余額為零。對此,被審單位的解釋是其生產的產品屬於賣方市場,以銷定產,產品零庫存。在審計年度銷售市場不存在與其競爭的生產廠家,所以價格定位很高,單位產品盈利很大。審計人員通過審計確認該單位沒有少計稅金,除各年存在少提固定資產折舊和提取的政策性費用計算不準確應沖減各年利潤外,未發現其它的違紀事實。但面對賬面記載的660多萬元應收賬款,審計人員認為有必要對該企業利潤的形成進行分析。審計人員重點審查保管賬和庫存實物,發現保管賬與成本賬兩者數據竟筆筆一致,而保管賬的庫存材料無論是品種數量還是金額均少於實物。
審計人員因此推斷保管賬上的內容是虛構的是書勢據成本賬後記的。於是審計人員對該單位產品產量的真實性進行了重點審計。為避免審計工作順著被審單位的思路進行,審計人員找出該產品不可缺少的部件為統計對象,根據購貨發票統計材料的購人量,再盤點庫存確定實物的庫存量,據此確定材料的發出數量。通過核定該單位材料的數量,最終確認該單位原材料少進成本並多計銷售收人的違紀事實。所以,深層次的審計分析更能反映經濟活動的真實性。
四、分析被審單位人員回答問題的真實性
這是審計分析的輔助環節。審計人員應善於察言觀色,從被審單位人員回答的問題中分析需要的審計信息。有些會計人員往往在審計人員面前表白自己工作很認真且遵紀守法,其實事並非如此;有些會計人員對審計人員的提問閃爍其詞,答非所問,或推說不知詳情,其中必有隱情,不願多說。有時審計人員無意間碰著的物品,被審單位人員都會有不自然的表情。這些細節審計人員都不應放過,都是審計的切人點,也是發現重大線索的關鍵點。如:對某單位進行審計時,有一天審計人員提前幾分鍾來到被審單位,正好趕上該單位報銷,出納員正在報賬,她的辦公桌上放著一個筆記本。審計員在將目光落到筆記本的同時,出納員迅速放下手中的報銷單,沖著審計員很不自然地一笑,將筆記本放人辦公桌中。審計人員察覺到這一點,但沒有馬上提出查看筆記本,而是在日後的審計工作中將該單位的資金流向進行了重點審計,結果查出該單位存在賬外小金庫的事實。另外,審計人員還應善於逆向思維,不要順著被審單位人員所提供的思路進行審計工作。被審單位人員往往避實就虛,主動介紹一些該單位的功績、榮譽,對能涉及到違紀問題的情況常常避而不談,審計人員應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去觀察、去分析,不要輕信被審單位的任何錶白和承諾。或許承諾得越懇切,存在問題的可能性就越大。
總之,有效地運用審計分析方法能夠發現重要問題,是降低審計風險的保證。審計人員應養成善觀察、勤思考的習慣,靈活運用審計分析方法開展審計工作,學會從似乎平淡簡單的經濟活動中捕捉違紀者的蛛絲馬跡,確保審計工作行之有效。
⑶ 審計過程常用基本方法
常用的審計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術方法。審計的一般方法是就審計工作的先後順序和審計工作的范圍或詳簡程度而進行劃分的某種方法。審計的技術方法是指收集審計證據時應用的技術手段。
審計的一般方法:
一、順查法與逆查法
審計的一般方法,按照審計工作的順序和會計業務處理程序的關系,有順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順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程序進行分類審查的一種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憑證的發生時間順序進行檢查,逐一核對。首先檢查原始憑證,核對並檢查記賬憑證,再根據憑證核對,對日記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進行檢查,最後以總賬和明細賬核對會計報表和進行報表分析,沿著「制證—過賬—結賬—試算」的賬務處理程序,從頭到尾進行的普遍檢查。
此法由於審果工作細致、全面、完整,一步一個腳印地進行審閱核對,不易發生疏忽、遺漏等弊病。所以,對於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賬目比較混亂,存在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單位,採用順查法較為適宜。其缺點是工作量大,費時費力,不利於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檢查過程中逆著記賬程序進行檢查的方法。通常先從記賬程序的終端檢查,從會計報表或賬簿上發現線索、尋找疑點,然後逆著記賬程序追根求源進行檢查。如從會計報表查到會計賬簿,再查到記賬憑證,最後查到原始憑證,即從審閱、分析會計報表著手,根據發現的總是和疑點,確定審計重點,再來審查核對有關的賬冊和憑證,而不必對報表中所有項目,一個一個地進行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
一般說來,查帳伊始,宜先運用逆查法,通過反映全面、綜合情況的會計報表的檢查抓住會計錯弊存在的重點環節,然後,根據確定的重點環節確定需要檢查的會計帳簿並對其進行詳查。在檢查會計憑證和帳簿時,若為了證實某處記錄是否存在會計錯弊或錯弊線索,可運用順查法開始,從中再結合運用逆查法。總之,順查和逆查可變換運用,順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順查,順查與逆查相互結合、相互滲透。
二、 詳查法與抽樣法
審計方法按照審查經濟業務資料的規模大小和收集審計證據的范圍的大小不同,又有詳查法和抽樣法之分。
(一)詳查法。又稱詳細審計,是指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全部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和報表)進行詳細的審核檢查,以判斷評價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的一種審計方法。此法的優點是容易查出問題,審計風險較小,審計結果比較正確。缺點是工作量較大,審計成本較高。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只對有嚴重問題的,非徹底檢查不呆的專案審計,以及經濟活動很少的小型企事業單位採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採用的。
(二) 抽樣法。又稱抽樣審計,是指從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和報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進行審查,藉以推斷總體有無錯誤和舞弊的一種方法,進而判斷評價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的效益性的一種審計方法。運用抽樣審計,若在所抽查的樣本中沒有發現明顯的錯弊,則對未抽取的會計資料可不再進行審查。反之,則應擴大抽樣的范圍,或改用詳查法。此法的優點是可以減少審計的工作量,降低審計成本。缺點是有較大的局限性,如果樣本選擇不當,就會使審計人員作出錯誤的結論,審計風險較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採用這種方法時審計人員通常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使審計結論有較大的可靠性。
審計的技術方法:
一、 檢查
檢查是審計人員對審計記錄和其他書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審閱與核對。
(一) 會計記錄和書面文件的審閱
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報表以及其他的書面文件進行審閱。通過審閱,找出問題和疑點,作為審計線索,據以進一步確定審計的重點和審計程序。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會計憑證的審閱。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其中以審閱原始憑證為重點。
2、 賬簿的審閱。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各種輔助賬簿等。其中以審閱明細賬和日記賬為重點。總賬除具有與明細賬、日記賬核對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發現不了問題。因為總賬的登記依據,主要是各種記賬憑證匯總表,它所反映的是匯總數字,不容易發現問題。
3、報表的審閱。審閱報表應以審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為重點。
4、其他記錄的審閱。其他記錄雖然不是會計資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時也可從中發現一些問題,供作審計線索。例如,產品出廠證、質量檢驗記錄,以及合同、協議等。
(二) 會計記錄的核對
審計人員還要對賬證、賬賬、賬實和賬表之間進行相互核對。通過核對證實雙方記錄是否相符,賬實是否一致。如果發現有不符情況,應進一步採用其他審計方法進行跟蹤審計。核對的內容如下:
1、賬表核對。是指以報表項目與有關賬簿記錄進行核對,以查證報表指標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2、賬賬核對。是指以各種有關的賬簿記錄進行相互核對。如總賬與明細賬、日記賬之間的核對。通過賬賬核對,查證雙方記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應進一步抽查憑證,進行憑證核對。有些賬簿記錄的本身也應進行核對。如核對總賬各賬戶的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說明登賬有錯誤,應進一步核對賬證。
3、賬證核對。是指以明細賬和日記賬的記錄同記賬憑證相核對。通過核對,證明所有憑證是否都已記入有關賬簿,有關重記或漏記情況,以及賬簿記錄的內容、金額等是否與其作為記賬依據的記賬憑證相一致。一般說來,賬賬核對結果如屬正常,可以不再進行賬證核對。
4、賬實核對。是指以明細賬記錄與實物相核對,以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以實存數為准,來調整賬面記錄。核對時,可以由兩人配合進行,即由一人讀賬,另一人對賬。這樣,可以發現重登、漏登和差錯等情況。對於已經核對無誤的賬目,審計人員應在原記錄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標記,以免以後重復核對。對於核對不符的賬目也應作成標記,以便今後原審計人員或其他接替人員進一步加以審查。
二、 監盤
監盤是審計人員現場監督被審計單位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等的盤點,並進行適當的抽查。對資產進行盤點是驗證賬實是否相符的一種重要方法。
盤點的方式有突擊盤點和通知盤點。前者一般適用於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的盤點。後者適用於固定資產、在產品、產成品和其他財產物資等的盤點。盤點對象如果散放在幾個地方的,應同時進行盤點,以防被審單位有足夠的時間移東補西。對已經清點的對象應作好標記,以免重復盤點。
三、 觀察
觀察是審計人咒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等所進行的實地察看。
四、 查詢及函證
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的書面或口頭詢問.
函證是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如果沒有回函或審計人員對回函結果不滿意,審計人員應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
五、 計算
計算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中的數據所進行的驗算或另行計算。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往往需要對憑證、賬簿和報表的數字重新計算,以驗證其是否准確無誤。計算工作雖較機械、繁瑣,但意義重大,不可等閑視之,因為數字計算錯誤,或故意歪曲計算結果,將對會計資料的正確性產生重大的影響。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一般而言,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都將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對於異常變動項目,審計人員應重新考慮其所採用的審計程序是否恰當,必要時應當追加審計程序,以獲得必要的審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