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風貌景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包括哪些
綠維創景認為,一個城市的景觀風貌是其城市自然條件和當地歷史、文化的綜合反映。城市風貌是城市建沒中的一個中心問題。它包括:從城耔整體出發,對現有城市的特色資源進行保護、培育和再開發;限制市民和單位的土地與建築建設等許可權,要求按統一的規劃設計和法規進行建設活動;對所劃出的重要地段提出更高的規劃設計要求;對於一般性地段實行地段承包制.促進居民自覺地進行「風貌保護與景觀」活動.並給予技術指導:成立城市風貌景觀審議組織,定期對各種「風貌保護與景觀」活動進行審議等等。這些做法,無疑會保護城市獨特的風貌與優美的景觀.對改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發展、提高居民生活質量,起到良好的作用。它與國家級石林風景名勝區自然特質形成對比,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綠維創景-城市休閑規劃設計中心依託綠維創景規劃設計院的整體智慧,以城市運營的手法,在傳統城市空間規劃與產業發展基礎上,以時代前沿的規劃理念,把握文化產業、智慧城市、生態低碳新趨勢,城市風貌景觀設計,統籌城市——尤其是新城新區與城鄉結合帶——的土地、文化、商貿、居住等綜合功能,突出休閑產業與創意經濟,在城市開發整合中,以休閑產業聚合、產業聚集、產業集成為支撐,以文脈梳理、文化傳承、文化創意為靈魂,以創建中國城市生活新未來為核心指向,深入挖掘城市的地方肌理,重點研究城市休閑旅遊、城市文化創意、城市養生商貿為主題的現代產業形態,依託產業,結合政府和企業的聯合機構,開創城市休閑新空間。為政府及區域開發商提供城市休閑功能區的總體策劃規劃、旅遊城鎮的概念性規劃、休閑項目的修規設計、城市風貌景觀設計、休閑產業的運營策劃、招商推廣計劃等顧問。
『貳』 城市規劃內容有哪些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目錄
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
城市規劃的方法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
其他建築學分支學科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城市規劃的方法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其他建築學分支學科展開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1)技術性(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資源、空間布局、道路和交通、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 2)藝術性(城市形態的和諧性:城市天際輪廓、城市公共空間,如街道/公園/廣場/濱水地帶/城市街區特色/標志性建築) 3)政策性(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過程:經濟效率和社會公正) 4)民主性(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廣大的人民利益) 5)綜合性(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編輯本段作用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並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並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於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築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編輯本段城市發展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餘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陝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築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禦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於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布置城市體系;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布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地發展,使城市的發展建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城市規劃的根本作用是作為建設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是保證城市合理地進行建設和城市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及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綜合手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城市規劃的原則有五項,包括:整合原則,經濟原則,安全原則,美學 21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
原則和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城市與國家、地區、其他城市的關系、城市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城市建設的內部關系等的指導思想。在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應遵循和堅持以下原則:
整合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關系的整合原則。 (1)應當使城市的發展規模、各項建設標准、定額指標。計發程序問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2)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系。要從全局出發,使城市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做到職能明確,主次分明,互相銜接,科學考慮城市各類建設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形成統一協調的有機整體。 (3)要正確處理好城市規劃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的辯證關系。任何城市都有一個形成發展、改造更新的過程,城市的近期 建設是遠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近期建設的相對完整,又要科學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要為遠期發展留有餘地。 (4)要處理好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的辯證關系。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影響城市發展為代價,避免重復「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原則。
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這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 (1)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盡量少佔農田。不佔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耕地人均數量少,總體質量水平低,後備資源不富裕,必須長期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定額指標,對一些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經濟綜合論證,切忌倉促拍板,造成不良後果。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資源佔用與能源消耗過大,建設行為過於分散,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因此,在城市發展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與布局結構,加大投資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處理好土 鞏義市城市總體規劃
地批租單元的改進、產權分割下成片開發的組織形式,提高對城幣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為城市更新預留政府控制用地,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安全原則
安全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規劃要將城市防災對策納入城市規劃指標體系。 (1)編制城市規劃應當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發生強烈地震和嚴重洪水災害的地區,必須在規劃中採取相應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別注意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等。 (2)還要注意城市規劃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問題。如城市規劃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有利於犯罪的局部環境和防範上的「盲點」。
美學原則
規劃是一門綜合藝術,需要按照美的規律來安排城市的各種物質要素,以構成城市的整體美,給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視覺污染」。 (1)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設施、名勝古跡的同時,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藝,讓二者結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築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需要通過對建築布局、密度。層高、空間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預,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社會原則
所謂社會原則,就是在城市規劃中樹立為全體市民服務的指導思想,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盡量滿足市民的各種需要。 (1)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人是環境的主角,讓建築與人對話,引人公園、廣場成為市民交流聯系的空間,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陽光、綠地、清新的空氣、現代化的公共設施、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這種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環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城市面向21世紀的規劃和建設的目標。 (2)是要大力推廣無障礙環境設計。城市設施不僅要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為老、弱、病、殘、幼著想,在建築出入口、街道商店、娛樂場所設置無障礙通道,體現社會高度文明。我國目前和將來都是老人和殘疾人較多的國家,在城市中推廣無障礙設計,其意義尤為重要。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在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與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①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城市與鄉村、生產與生活、局部與整體、遠期與近期,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 蘇州城市道路規劃圖
需要與可能的關系;②合理、科學地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盡量利用荒地、劣地,少佔耕地、菜地、園地和林地;③切實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城市綠地,搞好綠化建設;④注意保護文物古跡,保持與發揚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⑤根據當前和長遠發展的需要,確定城市的各項定額指標和建設標准,並同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城市規劃按其內容和任務的不同,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和修改: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情況,按照實際需要對已經批準的總體規劃作局部性變更;總體規劃的修改該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實施總體規劃的過程中,發現總體規劃的某些基本原則和框架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必須作出重大變更。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一、便於居民使用。各級公共服務設施應有合理的服務半徑,一般為: 居住區級 800~1000M 居住小區級 400~500M 居住組團級 150~200M 二、應設在交通比較方便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段,並要考慮職工上下班的走向。 三、如為獨立的工礦居住區或地處市郊的居住區,則應在考慮附近地區的農村使用方便的同時,還要保 持居住區內部的安寧。 四、各級公共服務中心宜與相應的公共綠地相鄰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較好體現城市建築面貌 的地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並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於《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採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採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於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於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後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裡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築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並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築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於防禦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於道路網和建築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築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廣州城市規劃示意圖
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於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後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症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後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築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後,越來越多的建築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採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台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方法。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准,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築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後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憲章》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採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憲章》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憲章》。這兩個憲章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後,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最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築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築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最好的生活環境和最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築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問題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並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最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後來建築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後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准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築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於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後,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最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於「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後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於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大倫敦規劃。 此後,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系作用,並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於城市的臟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周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宏偉的古典建築、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遊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宏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里寧在奧地利建築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形式主義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築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築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築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於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系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築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後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築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現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是,近代由於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築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憲章》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築問題。
意識
由於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築、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築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築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范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范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後,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後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於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編輯本段其他建築學分支學科
建築學概述、建築物理學、建築光學、建築熱工學、建築聲學、建築經濟學、建築構造學、建築設計學、室內聲學、室內設計學、景觀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工程力學、水力學、土力學、岩體力學、濱海水文學、道路工程學、交通工程學、橋梁工程學、水利工程學。
『叄』 關於我國城市設計現狀及存在問題的思考
關於我國城市設計現狀及存在問題的思考_陳雄_城鄉規劃_建築中文網通過對我國城市設計的現狀和存在問題的分析,指出了不同的專業角度必然會使得建築師和城市規劃師在從事城市設計研究中有著各自的相對局限性。提出了在城市設計中,應既重視技術性因素,又注重製度性因素;應提高城市設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通過對我國城市設計的現狀和存在問題的分析,指出了不同的專業角度必然會使得建築師和城市規劃師在從事城市設計研究中有著各自的相對局限性。提出散慶了在城市設計中,應既重視技術性因素,又注重製度性因素;應提高城市設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我國城市建設以大規模物質形態建設為特徵的時代背景下,在我國傳統城市規劃學科具有濃厚建築學科色彩的氛圍中,城市設計作為一種規劃形式,作為一種宣傳手段,作為一種研究議題,作為一種發展策略被廣泛地運用。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至今已有大約1O年的時間,城市設計一直是一個熱門話題。
1 城市設計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1 城市設計的操作主體存在分歧
一般認為,作為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城市設計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通過直接設計具體的城市建築物及其外部空間,其操作主體是建築師;二是通過擬訂城市設計指導大綱(Urban Design Guidelines)對具體的空間設計提出建議或規定,其操作主體是規劃師。因此,將不可避免地涉及這樣兩個問題:1)建築師設計城市空間,如何超越建築專業本身的視野,克服無系統性,使之不流於建築空問的簡單相加;2)規劃師擬訂的城市設計指導大綱,如何才能在實踐中得到相對具體的貫徹落實。
事實上在具體實踐中,不同的專業角度必然會使得建築師和城市規劃師在從事城市設計研究中有著各自的相對局限性。對於建築師而言,單純從建築角度出發設計城市空間,往往流於建築空間本身的自然膨脹,各個建築單體之間往往缺乏有機的聯系,由此形成的城市空問給人沖腔握的感覺往往是切割的片斷,被動的形成,而非有意識的主動創作。在目前大量缺乏城市設計的狀況下,建築整體效果的成敗,往往寄希望於建築師的素質,建築師的視野。這種完全依靠建築師的方式畢竟是一種冒險的選擇,何況建築師可以對現狀的建築和地形作出判斷,卻難以了解今後規劃的情況,即今後規劃對該項目的形體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建築師在實踐中很容易將城市設計狹隘地「建築化」,城市設計的范圍也就此被硬性地縮小。另一方面對規劃師而言,相對廣闊的知識背景使得他們往往把城市看成是一個由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在空間的綜合立體投影,從而能夠從一個相對宏觀的角度來把握城市,做出的城市設計往往更能夠在整體上突出城市這個復雜統一體的大致輪廓。但由此形成的城市空間有時僅僅停留在虛空、形而上的層面上,細節的缺乏常常使得城市空間顯得蒼白、空疏、無著落。無疑,在這里,大量的經濟學、社會學等方面的術語仍有待建築形態層面上的具體化。於是常常會看到,建築師和規劃師相互訴說對方的不是,前者說後者空對空,不著邊際,後者則譏諷前者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可最終卻無任何結果。
1.2 城市設計存在的問題
1)一個設計究竟是一般意義上的建築外部空間設計還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設計,有無一個相對明確的城市設計大綱的引導是一個關鍵環節,而我國相當一部分建築師從事的「城市設計」實踐恰恰是在大綱欠缺或大綱的內容尚不十分明確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他們的實踐至多隻能算是建築的外環境設計,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設計。2)我國的城市規劃仍未擺脫物質規劃的束縛,從「城市規劃設計」的用語中即可見一斑。在實踐中,規劃和設計往往融合在一起,在大多數的詳細規劃中,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城市設計的某些內容,如控規制定的關於建築形體的一些指導性指標,而總體規劃中的一些分項,如城市景觀、城市風貌的規劃也類似於城市設計。3)在大規模建設過程中,傳統規劃輕三維形態的工作方法顯現出弊端,城市設計因三維整體形態的模型或圖紙展示易使人產生直觀感和新鮮感而受到推崇。但是將來一塊塊分而開發的基地如何與漂亮的設計模型取得一致,規劃管理如何實施等核心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2 城市設計的學科認識
首先要樹立這樣一個觀念,即城市規劃的完成,並不是萬事大吉,並不能保證建設工程就會有序推進,特別是只有總體規劃沒有詳細規劃的城市;或只有修建性詳規而沒有控制性詳規指導的城市;其次,在規劃和具體工程之間,我圓含國的許多城市都普遍地缺少城市設計這一環節。縱觀城市的發展歷史,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在概念范疇上基本是無明顯區別的,城市設計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中國古代的京城、西方中世紀的廣場,以及近代美國華盛頓、澳大利亞堪培拉等不僅被認為是城市設計的典範,同時也被認為是優秀的城市規劃現代建築運動早期,城市設計的倡導者伊利爾•沙里寧就曾經說過:「為了在分析中避免引起誤解,談到城市的三維空間概念時,就避免使用'規劃',改用'設計'這個名詞。在不牽涉到所討論的問題時,同意接受'規劃'這個通稱。」城市設計是控制城市形象,特別是城市空間形象的一門學科。它區別於城市規劃。詳細規劃規定了地塊的性質、容積率、退線、綠化率等指標,但缺乏對建築形態上的控制要求,缺乏各地塊之間的建築形體上的關系指導。而城市設計則補充了這一主要城市形象的重要需求。城市設計應該從宏觀著手,將城市空間掌於自己的手中,避免過細地專注對建築立面形式的考慮。城市設計的工作范圍是介於規劃和建築之間,補充規劃對建築的形體要求,做到全局域范圍內建築的整體協調。城市設計的工作范圍往往是城市的某一部分,而這正是人們日常生活能感受到的那一部分,是直接能進入人們眼睛的那一部分環境空間。因此它比規劃對建設的指導更要直接,人們對某些城市建設的失望,往往是那些區域缺乏城市設計指導的結果。城市設計它在城市這個大「樂隊」中起著指揮每個建築音符的責任,所有的建築音符應該組合成一首樂曲,而不是各彈各的調。
3 我國城市設計發展需要重視的因素
3.1 城市設計既包括技術性因素,更包括制度性因素
作為技術方法的城市設計,其目標是締造理想的城市空間,在設計過程中提取城市空間中的相關元素,有序地予以組織並制定適當的控制和引導條件。在實踐中,城市設計的實施必須依賴於城市規劃對城市開發的公共干預權,通過對城市開發執行開發控制及對各類設計執行設計控制來操作,實際上是設定有利於公共利益的開發預期並以此來約束城市開發,這些開發預期的設定必須以一定的制度作為保障。在我國的規劃實施中,城市設計實際上已經基本實現了與控制性詳細規劃這個「法定」規劃平台的銜接,但是關於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定程序、法定效力仍然有待明確或強化。對城市設計來說,制度建設的內容既包括對城市設計的編制、審批及納入法定控制條件的規范,也包括對依法定控制條件執行開發控制和設計控制的程序和實體的規范,以及對一系列的修改或上訴程序的設定。因此,制度性因素是實施城市設計的基礎,技術性因素通過制度性因素發揮作用,而制度性因素必須以技術性因素為操作手段,二者共同構成城市設計可操作性的條件。
3.2 法制化進程中的規劃管理呼喚有法律意識的城市設計
隨著我國行政法制化力度的加大,規劃管理的法制化進程也在迅速推進。許多時候,法制化的規劃行政管理已經反過來挑戰城市設計的技術合法性及合理性,如城市設計可設定地塊的公共通行空間的合法性,可在限高條件下無法實現容積率時反過來質疑開發控制指標,允許相近條件地塊的開發強度存在差異等。在編制和實施城市設計過程中,存在規劃師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問題,如果將城市設計的編制和實施認為是准立法和執法的過程,就會更深刻地理解到技術性因素必須經歷制度化過程的洗禮,才可以有效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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