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實證,什麼是虛證
一、主題不同
1、實證研究:是指研究者為收集觀察數據,提出理論假設或檢驗理論假設而進行的研究。
2、虛證:又稱偽證,是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在訴訟過程中,為了陷害他人或隱瞞刑事證據,有意偽造、證實、記錄或翻譯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行為。
二、不同的特徵
1、實證研究:具有直接經驗的鮮明特徵。
2、虛證:對案件事實作虛假陳述,對有關證據作偽證的。
三、對待方式
1、實證研究:研究方法包括數學實證研究和案例實證研究。
2、虛證:對偽證的處罰可以減輕,可以進行批評和教育。
⑵ 為什麼可證偽不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志
首先,可偽證性(falsifiability)是20世紀哲學家Karl Popper提出的,關於可偽證性,他給的axiom是「if a theory doesn't make a tastable prediction, it isn't science". 意思就是如果一個理論不可以做出一個有可測試性的預測(或假設),那麼這個理論就不是一個科學理論。也就是說,科學必須要有可偽證性。
在他提出的觀點下,廣義相對論是可以通過偽證測試的。比如說,光通過太陽的時候會彎曲,鍾表在強大的磁場作用下是會走得更慢的,這些預測都可以通過實驗和觀察來驗證的。
然而,在其他一些領域,可偽證性並不可以區別科學與非科學。例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論。如果根據Popper的觀念,這些精神領域的問題是不可以被實驗或者觀察來證明是錯誤的。所以,一些精神狀態(mental state)都不屬於科學了咯?那麼現代的認知學也是偽科學了咯?
所以根據這個反例,另一個哲學家Wolfgang提出這些不可以被可偽證性證明的理論不是正確的但也不是錯誤的("this isn't right, it's not even wrong"). 因此,可偽證性並不能證明擁有可偽證性的就一定是科學。或者說,如果用可偽證性來劃分科學和非科學,那這樣的根據和劃分科學的界限就太過於狹隘了。
再舉個例子。達爾文的進化論(evolutionary theory)和智能設計(intelligent design, ID) 之間的爭議已經很久了。
兩派:進化論被認為是自然論(naturalism),ID被認為是創造論(creationism)。
比如,根據達爾文的進化論,人的眼睛是進化而來的,一步一步根據需求和適應性演變而來。但是如果可以通過智能設計做出一個跟人眼一樣功能和靈敏度的眼睛,那麼眼睛的由來到底是進化來的還是被設計出來的?是不是也可以說,眼睛是可以被設計製造出來的呢?
進化論的支持者認為ID不是科學,因為ID沒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他們認為ID就是突然被非自然的設計者(non-natural, or supernatural designer) 產生或者設計出來的,並且無法用科學的探究來證實他是否錯誤。
ok,考慮這個假設:「上帝在7000年以前創造了宇宙」。
這句話是科學理論嗎?上帝應該不屬於科學范疇是嗎?應該屬於跟ID一樣的非自然理論對嗎?可是這個假設可以被證實是錯誤的,先不考慮是誰創造了宇宙,但是因為宇宙並不是7000年之前產生的,這個假設就不對。那也就是說這個假設的具有可偽證性的,所以根據Popper的想法,這個應該是科學咯?所以上帝算是科學了?顯然不對嘛。
再考慮這個假設:「在兩億年前上帝促使了某一種細菌的變異」。
這句話是不具有可測試性的,因為兩億年前是否發生了這件事情,沒有證據啊。所以這個假設就不具有可偽證性了。那麼上帝又成了不科學了?那與上面的結論就沖突了嘛。
好的,那麼如果說ID是錯誤的因為ID不具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那麼進化論也有時候是不具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的,那麼進化論是否也是不科學的了?
考慮這個假設:「在兩億年前一個化學射線促使了某一種細菌的變異」。這個應當屬於自然論(Naturalistic hypothesis), 然而這個假設也不能被證明是否發生,所以這個假設也不具有可偽證性和測試性(至少在有限的觀察下)。所以自然論也不一定具有可偽證性了。
因此,可偽證性並不能區分科學和非科學。或者說,如果用可偽證性來區別科學與非科學,那麼「科學」的定義就太窄了。
⑶ 民事糾紛中做偽證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一方當事人舉出偽證,對方當事人在質證過程中肯定會提出異議,有的會舉出相應的證據予以抗辯,有的針對對方的偽證申請延期舉證。法院為了查清事實,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予以准許。有時也會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職權進宴蠢拿行相應的調查取證,再次開庭審理。有時對偽證認證不當,造成錯誤裁判。這樣,就會因偽證而人為地增加了訴訟成本,延長了審理期限,浪費了寶貴的訴訟資源,影響了辦案質量和效率。這在公正與效率成為人民法院審判工檔穗作主題的今天,是不應該出現的。《人民司法》在民事訴訟法施行後不久曾報道了這么一個案件: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因為原告串通、賄買了五、六個人一起作偽證,以致法院耗時九個月,花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將案情查了個水落石出。雖然作偽者最終受到了制裁,但法院畢竟付出了沉重的訴訟代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晌搭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⑷ 證偽過程中使用的方法是實證法嗎
使用的方法是實證法。證偽是實證主義研究的重要方法,提出假設後,通過經驗資料驗證對薯團研究假設反駁,證明研數備橘究假設是錯誤的,稱為證滾顫偽,對理論的發展、改進,是從證偽開始。
⑸ 實證與虛證的區別方法
一、主體不同
1、實證:是指研究者親自收集觀察資料,為提出理論假設或檢驗理論假設而展開的研究。
2、虛證:又稱偽證,在訴訟過程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事實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二、特徵不同
1、實手談證:具有鮮明的直接經驗特徵。
2、虛證:對案件事畢伏碰實做虛假陳述,對有關證據做虛假辨認。
三、對待方式
1、實證:研究方法包括數理實證研究和案例實證研究。
2、虛證:對偽證者的制裁可以從輕掌握,進行批評教育則可。廳握
⑹ 如何證偽
請參考下列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卡爾·波普是一位英籍科學哲學家,批判理性主義的創始人。波普是在本世紀三十年代以《研究的罩前邏輯》(後來的英譯本改名為《科學發現的邏輯》)一書躋身於國際學術界的。在這本書里,他系統地提出了一種科學觀。波普認為任何一種科學理論都不過是某種猜想或假設,其中必然潛藏著錯誤,即使它能夠暫時逃脫實驗的檢驗,但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從而遭到實驗的反駁或「證偽」。科學就是在這樣一個不斷地提出猜想、發現錯誤而遭到否證、再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環往復的過程中向前發展的。科學也包含錯誤,要經受經驗的檢驗,這不是科學的缺點,而恰恰是它的優點,它的力量所在,或者說,「可證偽性」正是科學之為科學的標志。宗教神學和一切形而上學都不具備這一優點。這就是波普所提出的著名的「證偽主義」原則。在反對機械論和教條主義的熱潮中,波普的這一「嶄新」主張無疑深深地影響了一部分中國學者。而波普對馬克思主義歷史決定論的攻擊在「證偽主義」的掩護下也滲透進一些中國學者的思想,造成歷史非決定論思潮在中國的泛起,已經在中國學界引起了一定的思想混亂,迫切需要馬克思主義哲學給予有力的回答。
波普是在批判實證主義的證實原則的過程中提出自己的證偽主義的。實證主義者認為一切科學陳述都是可證實的,不可證實的陳述是沒有意義的胡言亂語。波普反對這個原則,他認為表述科學定律的陳述都是關於無限個體的全稱斷定的,任何有限的關物慧清於個體的陳述都不足以證實一個科學定律,因此可證實性作為劃界標准勢必會使得真正的科學定律被排除到科學之外,所以他提出了與此相對的證偽主義。他認為一切科學理論都是科學家的自由猜測和假設,是針對問題的試探性理論,是可錯的,科學的標志就在於理論的可證偽性,理論在經驗的檢驗中終將被證偽。而科學知識是通過下面的途徑增長的:
P1→TS→EE→P2
P1是初始問題,TS是試探性理論,EE是對嘗試性理論進行消錯的過程,P2是結果,新問題的產生。考慮到對一個問題會有多種理論嘗試,這一公式可表述為:
TSa→EEa→P2a
P1 TSb→EEb→P2b
┇
TSn→EEn→P2n
針對問題,提出試探性理論,並把理論交付經驗檢驗,理論在檢驗中遭到證偽進而被淘汰,然後用一個新的更好的理論來代替舊的理論。波普認為這樣的證偽主義原則同樣適用於歷史領域。「行為從而還有歷史,都可以解釋為解決問題,而我根據猜測和反駁的圖式所做的分析也適用之。」1我們怎麼評價波普的證偽主義呢?怎樣看待它在歷史領域的應用呢?
第一、辯證理解證實和證偽,證實有存在的價值,而證偽並不是每次都摧毀理論。根據波普的觀點,歸納推理就是從單稱陳述過渡到全稱陳述,形成假說或理論。而對全稱命題我們不能保證它永遠被證實。他說:「不管我們已經看到多少白天鵝,也不能證明這樣的結論:所有的天鵝都是白的。」2他把「歸納推理是否得到證明」稱作「歸納問題」這本來是正確的,恩格斯和列寧都看到了這一點。但是發現歸納法的不足之處是一回事,反歸納法又是另一回事。波普進而用「 證偽主義 "來代替「 歸納法 "更是另一回事。無疑,「證偽」有它一定的意義,每一理論都應受到經驗事實的檢驗,都應是開放和自我批判的。但是把理論的發展歸結為「證偽」則是不對的。因為很明顯,在科學中,不僅有表述一般規律的全稱命題,也有表述特殊規律的存在命題。比如:「至少存在一隻非白的天鵝」,對這樣的命題卻只能進行證實,而不能進行證偽。因為只要我們發現一隻天鵝是非白的就證實了它,而發現一萬只天鵝都不是非白的也沒有證偽它。在科學發展的歷史上,反證並不是每次都摧毀假說或理論,有時卻促使人們將假說或理論完善起來。比如,哥白尼提出日心說的時候,他並沒有掌握到任何新的觀測證據,在沒有慣性運動和萬有引力等概念的條件下他面臨的反證是不計其數的,地球為什麼不飛出軌道,地球為什麼不飛散,河流為什麼不倒流等等。這不計其數的反證在二千年前只是阻止了古代日心說的成長,但卻沒有消滅它。直到一個多世紀以後,牛頓力學把它從理論上完善起來了。又過了兩個世紀,天文學觀察才證實了它。而牛頓力學在統治科學界的二百多年間,同樣曾經不斷地遇到反證。比如,水星碧悔運動。但他並沒有因此而立即放棄自己的理論,而一直堅持到十九世紀末期。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發表後,最初的一批實驗也對它很不利。愛因斯坦甚至依靠某種類似「宗教感情」的對宇宙和諧的信念而緊守了陣地,結果不是反證否證了相對論,而是被相對論所解釋了。如果我們按照波普的證偽主義來辦事,一遇到反證就放棄理論,那麼結果將是可想而知的。任何真正的科學都不可能是脆而不堅的瓷器,一碰即碎。科學理論必然包含有一定的相對真理,我們必須想方設法使它在被新的更高的理論取代或包容之前充分發揮其內部所潛藏的一切生命力和積極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對任何理論都既抱著批判的態度,又要抱著利用的精神,這里的關鍵就是辯證地理解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的關系。只承認絕對真理而否認真理的相對性,我們就會犯教條主義和保守主義的錯誤,而只看到理論的相對性,看不到其中包含的真理顆粒,則會導致否定一切,批判一切的相對主義、懷疑論、不可知論等等。馬克思的歷史哲學在這方面提供了光輝的典範,對前人的理論成果既繼承又批判,對自己的理論不作教條的解釋。
第二、唯物辯證地理解「觀察」與「問題」的關系。關於「歸納問題」,並不是波普首先發現的。十八世紀的休謨已經提出了對歸納法的懷疑:從已往經驗的歸納中無法邏輯地得出可適用於未來的必然性。因此波普正確地稱之為「休謨問題」。休謨否定了通過感覺經驗的歸納而不斷地從特殊上升到一般,從偶然上升到必然。但休謨的進一步回答是令人失望的,因為他認為,人們之相信歸納的真理,只不過是一種出於習慣的非理性信念。他把經驗科學建立在「習慣」基礎上了。康德不滿足於休謨對問題的解釋。康德為自己提出的問題是科學怎樣保證只能開始於經驗的知識具有普遍必然性呢?他對問題是這樣解決的。藉助於人的先天理智的創造能力把後天經驗加以整理、組合,把理智的可靠性傳輸給經驗,從而使經驗科學成為可能。波普指出:「康德極力以歸納原理(他稱作『普遍因果性原理』)是『先驗地正確』來擺脫這個困難。但是我認為他為綜合陳述提供一個先驗的證明這種機敏的企圖,並不是成功」。3波普面對「歸納問題」,他的態度很堅決,那就是徹底否定歸納概括的可能性。他提出的一個重要觀點就是,科學是從問題開始而不是從觀察開始。他說:「沒有觀點就沒有觀察。」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波普作了這樣的工作,他「把設想一個新思想的過程同從邏輯上考查它的方法以及由此得出的結果加以截然的區分。」4前者是認識心理學的任務,後者才是認識邏輯學的任務。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中,波普把這兩個任務用兩個問題表達:即「你最初是怎樣發現你的理論的呢?」和「你是怎樣檢驗你的理論的呢?」他認為只有後一個問題在科學上才是重要的,而前一個問題「從科學的觀點來看,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它「只涉及純屬私人的事情。」5波普就是這樣克服休謨和康德的不足之處的,多麼輕松簡單!觀察和問題之間是個相互更替的鏈條,正如「實踐——認識——實踐」一樣,可是波普只抽出或截取一段,從問題到觀察,而對問題從何而來,他輕飄飄地說,那純屬私人的事情。這能說是科學的嚴肅認真的態度嗎?不過,對這個問題,無論在《科學發現的邏輯》還是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中,波普都不是沒有回答,實際上,對這樣一個重要的問題,波普是無法迴避的。他說:「一切科學發現都包含『非理性因素』,或柏格森意義上的『創造性直覺』。」6"沒有觀點就沒有歷史;歷史和自然科學一樣必定是有選擇的,否則歷史就由一大堆不相乾的乏味材料所塞滿。」7根據什麼選擇呢?這就是波普所說的「非理性因素」了,「寫我們感興趣的那種歷史,…… 對於與我們觀點無關因而我們不感興趣的那些事實,我們就不必多費心思了。」8寫歷史是多麼愜意的一件事啊!每個人都可以憑自己興趣,按自己的觀點在歷史的資料庫中擷取自己需要的東西,而把其它的一切當作廢物扔掉。這樣歷史就成了每個人手中的玩物了。「既然這種選擇性觀點或歷史興趣中心不能成為可檢驗的假說,所以我們就把它稱為歷史解釋。」沒有歷史科學也沒有歷史理論,有的只是「多如星星」的歷史解釋,那麼這不是歷史的相對主義,不是歷史不可知論又是什麼呢?
第三、證偽原則並沒有邏輯必然性。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波普運用充分條件假言三段論中由否定後件推出否定前件證明證偽原則的必然性,其公式如下:
((T→P)·P))→T
P是一個陳述系統的一個結論,T包括理論和初始條件.這個公式讀作如果P可以從T導出,而且如果P是假的,那麼T也是假的。這就是波普的一次性證偽的觀點。表面來看,這個證明是具有說服力的,但科學發展的事實卻表明證偽絕不是如此簡單。深入地分析理論的被檢驗過程,我們發現證偽並不具有邏輯的必然性。
波普並不否認一個理論只有和初始條件結合在一起才能導出一個結論,他只是認為這不影響必然證偽,因此沒有必要區分理論和初始條件。但問題的症結正出在這里。因為當推導出來的結論被證明為假時,若觀察證據是無誤的,那造成結論為假的原因有三種可能:待檢理論為假;初始條件為假;或者二者都為假。推理形式如下:
((T·C→P)·P))→T·C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即初始條件為假,那麼只要修改初始條件,待檢理論就免於被證偽。科學史上就有這樣的例子。1781年發現了天王星後,人們根據牛頓的引力理論,推算了天王星的軌道。然而,實際觀察與根據理論所推算的軌道不符。這就是說,推算出來的軌道數據被否定。因此,天王星軌道成了萬有引力理論的「反常」,但這個反常並沒有證偽萬有引力定律。因為後來海王星的發現說明了導致推測錯誤的不是引力理論,而是當時所依據的背景知識。當時人們只知道太陽系中的七大行星,在推算時根本沒有把其它因素的影響考慮在內,而海王星的發現,補足了背景知識,理論推斷的正確性顯現出來了。所以不論從邏輯上還是從事實上來看,一次證偽都不具有必然性。這也就是作為波普全部思想觀點的支柱或核心的證偽主義本身是成問題的,那麼他的其他思想觀點的正確性也就成問題了。
最後,我們順便看一下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之後,波普怎樣「由於純粹的邏輯理由」,證明了歷史決定論是錯誤。波普把其對歷史決定論的反駁概括如下:「①人類歷史的進程受人類知識增長的強烈影響。②我們不可能用合理或科學的方法來預測我們的科學知識的增長。③所以我們不能預測人類歷史的未來進程。④……沒有一種科學的歷史發展理論能作為預測歷史的根據。⑤所以歷史決定論方法的基本目的是錯誤的;歷史決定論不能成立。」9這一論證的核心是,人類知識增長對歷史進程發生強烈影響,人類不能預測知識的增長,因而,不能對歷史發展做出預測。
這個論證從邏輯上講是無懈可擊的,但其基本觀點則是錯誤的。首先,在波普看來,知識就是猜想,就是假說。那麼試問,作為猜想和假說,沒有任何確定性可言的「科學知識」如何對社會歷史進程發生強烈影響?其次,退一步說,即使科學知識的增長對人類歷史的發展是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事實也正是如此),但無論這個作用如何重要,對歷史進程都不可能成為決定的作用。波普把科學進步的作用加以絕對化,把科學看作是脫離人,脫離人們的經濟關系,脫離物質生產及其他一切人類活動藉以實現的全部社會條件和政治條件的、社會發展的獨立因素,似乎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都依賴於科學的增長,這是錯誤的。其實,科學離不開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科學的發展與人們的生產關系也有極其密切的關系,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決定著科學的進一步發展,而不是相反。
1 《科學知識進化論》(波普爾科學哲學選集),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376頁。
2 同上書,第15-16頁。
3 同上書,第17頁。
4 同上書,第19頁。
5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7頁。
6 《科學知識進化論》,第20頁。
7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119頁。
8 同上書,第120頁。
9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1頁。
⑺ 實證主義和偽證主義方法的特徵
實證主義認為只要能夠被證實的東西才是真理性的東西,而不能被證實的東西則是非科學的。這種知識觀和科學觀就是實證主義觀點。而證偽主義則提出了一種新的科學觀,即不認為只有能夠被證實的東西才是真理的東西,不能夠被證實的也不能被否定為真理性的東西。換言之,只要在理論上能夠成立,同樣也可以是真理性的東西,只不過這種理論還沒有被檢驗而已,而且它也是等待被檢驗的。
兩者對科學發展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實證主義認為科學發展的標志是新理論的出現並且被證實,而證偽主義則認為科學發展的標志是有的理論被證偽不成立,那麼科學理論得到了進化,因而科學發展了。
可見證實主義和證偽主義對待的真理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實證主義採取部分觀,即那一部分被證明,那一部分就是真理。證偽主義採取總體觀,即排除被證明為錯誤的,那麼剩餘就是正確的,也就是真理的東西。
⑻ 偽證主義的基本介紹
波普爾哲學的主幹是他的科學哲學,他自己稱之為「批判理性主義」,有時又稱之為「證偽主義」。 波普爾是一個激烈的反歸納主義者,他的經驗證偽原則就建立在對歸納主義批判的基礎上。波普爾把科學哲學叫做「科學發現的邏輯」,即分析經驗科學的方法。他指出經驗科學的特徵在於它的方法,但這種方法並不是經驗主義所主張的歸納法。波普爾認為歸納法是根本不存在的,從單稱陳述中歸納出普遍陳述,這是不可能的。他舉了三個例子:(1)過去太陽每24小時內升落一次,現在已被馬賽人在比戴河發現「半夜的太陽」而推翻了。(2)「幾人必死」或「每一代生物要死」,已被細菌(癌細胞)自身分裂繁殖而不死所否定了。(3)「麵包給人以營養」,但由於法國農村發生麥角中毒事件而被反駁了。上述三例說明歸納只能告訴人們過去,不能告訴人們未來。他認為歸納原理是沒有根據的,它本身就是用過去推導出未來的原理。歸納主義用歸納法來證明這個原理,實際上就是用自身尚待證明的論據論證其自身。波普爾不僅反對歸納法能保證我們獲得必然性知識的傳統歸納主義觀點,而且也反對邏輯實證主義關於歸納法具有或然性的見解。其理由是:(1)過去重復,不能保證今後或然重復,也許今後不再重復了。地球因其自轉每天日出東方,將來某一天,地球毀滅了,也就不再重復了。(2)從數學觀點看,無論過去重復多少次,它只是一個有限數,而未來是無限的,一個有限數與無限數之比其所得概率只能是零,有限不能代表無限。
根據上述理由,波普爾認為歸納法不是科學的方法,既不能給人們以未來的必然性知識,也不能給人們以未來的或然性知識,人們應把它拒斥於科學研究領域之外。應該看到,波普爾對歸納主義的批判基本上是正確的,因為離開演繹,純粹的歸納的確無法提供給人們以必然性的知識,但以此來否定歸納法的作用,這就割裂了辯證思維中的歸納與演繹的內在聯系,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既然歸納法不是科學的方法,那麼經驗科學的方法是什麼呢?波普爾認為是假說、演繹法。科學的任務在於建構假說或理論系統,然後用觀察與事實來檢驗它們。這種檢驗不是為了證實理論以提高假說的概率,而是提高假說的可檢驗性,增加經驗內容。波普爾正是在反歸納法的基礎上,針對邏輯實證主義的「經驗證實原則」,提出了著名的「經驗證偽原則」。
波普爾認為,科學的理論或命題不可能被經驗證實,只能被經驗證偽。這是因為任何科學理論都具有普遍有效性,因而任何科學命題的陳述都必然是普遍命題或全稱命題。如「任何兩物摩擦都會生熱」等等。但是從經驗中所觀察到的事實都是個別的陳述或單稱的命題,由於個別是不能通過歸納法上升為一般的,因而經驗不能通過證實個別而證實一般。就像人們能通過觀察而證實「這只天鵝是白的」,但不能證實「所有天鵝都是白的」一樣。所以「理論要得到經驗的證實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波普爾否定了歸納法也就否定了經驗對科學理論在經驗上的可證實性。
波普爾繼續指出:經驗雖不能通過個別命題而證偽科學的普遍性理論,但可以通過證偽個別命題而證偽科學的普遍性理論。因為任何個別只要與一般概括不相符,就可以推翻全稱命題。例如,經驗雖不能證實「所有天鵝都是白的」這個全稱的普遍性命題,但卻能通過證偽「這只天鵝是白的」或「那隻天鵝是白的」,而證偽「所有天鵝都是白的」。證實之所以不可能,是因為歸納法不能保證前提的真性定會傳遞到結論上去;證偽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它是一種演繹推理,是一種否定後件的推理,結論的假必定會傳遞到前提上去。它所採用的是演繹法,用符號來表示就是:如果t,那麼p:由於非p,所以非t。
波普爾反對邏輯實證主義的經驗證實原則,強調普遍性命題的經驗證實和經驗證偽之間的不對稱性,這是有道理的。但在證實與證偽問題上,他誇大了證實的相對性,證偽的絕對性。事實上,同一理論,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被實踐證偽,而在另一條件下,又可能被證實。理論只有在不斷的實踐過程中,通過不斷地被證偽和證實才能從相對真理走向絕對真理。 波普爾從其經驗證偽原則出發,提出了一種與邏輯實證主義不同的劃界標准(判據)。他所說的劃界,是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邏輯實證主義認為,科學與形而上學的劃界標准就是經驗證實原則:即任何命題,凡能被經驗證實或否證的,就是科學的,否則,就是屬於「形而上學」。波普爾則與之相反,認為科學命題根本不能證實,只能被證偽。所以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標准不是經驗證實原則,而是經驗證偽原則。他說:「一個命題是科學的,是因為它是可檢驗的,或可被經驗證偽的,反之,就屬於形而上學一方。
波普爾在這里所說的可證偽指邏輯上的可證偽,即凡是邏輯上可以被經驗證偽的命題或理論,都是科學的理論。這其中既包括歷史上已被經驗證偽的理論或命題,如地心說、燃素說等等,也包括迄今未被證偽的,但在邏輯上將來有可能被證偽的理論,絕對正確的理論或命題,他認為都是非科學的命題或理論。據此劃界標准,波普認為下列幾類命題都是非科學的。
1.重言式命題和數字命題
如「單身漢是沒有結婚的男人」,這只是同義詞的更換;而「2+2=4」,這屬於同義反復,它們都不表述任何經驗內容,是不能被證偽的,在邏輯上是永真的,因而都是非科學的。
2.在邏輯上列盡了各種可能的命題
如「明天這里將下雨或不下雨」,這種命題窮盡了事物的情況,是不可能被證偽的命題。
3.形而上學命題和宗教神話
如物質和意識關系問題,它們討論的是經驗之外的問題,無法用經驗證實或證偽,因而也是非科學的命題。宗教神話也與形而上學命題一樣,屬於經驗之外的非科學命題。
4.偽科學
它們雖討論經驗問題,但用詞含義不清,論斷模稜兩可,無法用經驗證偽,因而是非科學的,如占星術、相面術、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等等。
5.「證偽原則」劃界標准本身是經驗無法證偽的,因而也屬形而上學
波普爾認為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不是絕對的,是相對的,它們可以相互轉化。有些形而上學理論,由於科學技術條件的變化,可以轉變成科學的理論,如古代的原子說和進化論等。波普爾在持經驗證偽這個劃界標準的同時,看到了科學與非科學之間界限是可以變動的,這有合理之處。但是他又把正確的科學理論(如日心說)與虛假的理論(如地心說)混為一談;把本來屬於科學的理論如數學,卻排除在科學領域之外,這說明他的劃界標準是不科學的。
波普爾也反對邏輯實證主義關於形而上學命題沒有意義應予排斥的觀點。邏輯實證主義把劃界問題與意義問題等同起來,把證實原則既作做劃界標准,又作做意義標准,認為只有被經驗證實或證偽的科學命題才有意義。波普爾認為劃界問題與意義問題是兩個不盡相同的問題,不能混淆。科學命題固然有意義,然而形而上學命題也並非沒有意義。因為任何科學家都必須有一定的本體論觀點即形而上學觀點來作為方法論的指導。他認為,把形而上學描繪成為無意義的廢話是淺薄的。如果沒有任何純思辨的、有時甚至是十分朦朧的形而上學的信仰,科學發現是不可能的。
在對待「形而上學」問題上,波普爾自稱是一個實在論者。他堅持實在論的觀點,即承認肯定經驗之外物質世界存在的觀點是有積極意義的。這是因為,他認為,實在論觀點具有積極意義。首先,實在論對科學研究有指導意義。科學的任務在於尋求客觀真理,如果否定客觀世界存在,科學研究就變成主觀游戲,科學家就不會有積極、嚴肅和認真的科學態度了。
其次,實在論對於人生態度有積極意義。如果否定客觀世界的存在,人生在世,就成一場空夢,那還有什麼人會抱積極的態度呢?
最後,實在論對社會關系和倫理關系有積極意義。他認為,如果否認我之外還有他人存在,就不會有人去關懷他人的苦樂,也就沒有什麼倫理道德可言了。
波普爾雖然擁護實在論,但他反復聲明,他所擁護的是「形而上學的實在論」,即認為這種實在論是沒有任何科學根據或認識論根據的,它僅有一種必需的假設,因此沒有認真討論它的必要。 (一)理論先於觀察
波普爾否認理論來源於經驗的觀察,堅持「理論先於觀察」。其根據在於:首先,科學的觀察具有目的性和選擇性,這種目的性和選擇性是由科學家理論觀點、興趣和期望等決定的。他認為我們所面對的經驗事實是無限復雜多樣的,觀察只能在其中選擇十分有限的部分。如果你什麼都想觀察,其結果是什麼都沒有觀察到。因此必須依據一定的理論、觀點為指導。他以自己為例說:我坐在書房裡,看到書桌上的筆墨和紙張,斜射進書房的陽光,窗外大街上絡繹不絕的汽車,報童的吆喝聲由遠而近……我內心思緒萬千,我該記錄什麼才好呢?觀察需要選擇。他認為「我們的觀察不是隨機攝影,更像是一個有選擇的作畫過程」。其次,在觀察中必須有所理解,無理解的觀察只是熟視無睹,而理解必須在一定的理論觀點指導下進行,這就會影響觀察的結果。他用格式塔心理學的鴨兔圖實驗為例證明,對同一張鴨兔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所以人們總是按照一定的預想去觀察一切事物的。
總之,波普爾追隨康德關於「理性給自然界立法」的先驗論觀點,認為普遍性和規律性不是來自自然界,恰恰相反,它是人給予自然界的。但不同的是,他認為對理性應持批判態度,並自稱是「批判的理性主義者」。
(二)科學始於問題
波普爾認為,從知識的來源上說,理論先於觀察,但從科學的發展來說則科學始於問題。這是因為理論是一種對自然界的普遍性的猜測,而猜測總是從問題開始的。問題又是什麼呢?問題就是理論與觀察事實不一致。首先是新的觀察與舊的理論不一致;其次,是理論與理論的不一致;再次,是同一理論內部的不一致。正是這些問題或不一致,引導人們去進行科學探索,對它們作出猜測,於是就有了理論。所以問題是科學研究的起點。由此他否定了科學始於觀察的傳統觀念,斷言「理論開始於問題」。
(三)理論出自靈感
理論始於問題,而理論又是如何提出來的呢?波普爾認為它來自於科學家的靈感,即靈感對問題所作出的普遍性的猜測。科學家在創立理論時的依據是多方面的,無論是前人的知識,還是當下的經驗,都是參考性的,理論的真正提出必須依賴科學家的一種莫名其妙的靈感。他說許多偉大的科學家,如愛因斯坦都承認這種靈感。
波普爾認為「靈感」是一種莫名其妙的非理性的或非邏輯的東西,無法用邏輯來說明,它突如其來,神秘莫測。他把靈感與柏格森的「創造性直覺」等同起來,說這種非理性就是柏格森的「創造性直覺」。
(四)理論是大膽的猜測
波普爾認為理論的實質是一種猜測,是一種在先天期望推動下對自然界作出的普遍性猜測;由於它僅是一種大膽的猜測,因而總是不正確的,總有一天會被證偽的,被新的猜測所代替,因此僅是暫時性的假設。像牛頓、愛因斯坦的理論都是如此。波普爾由於不懂得相對真理中有絕對真理成分,從而否定了真理的絕對性。 波普爾認為科學理論的本質在於猜測,而最終無一倖免地要被證偽。人們不禁要問:如何來說明科學理論的真理性?科學還有進步可言嗎?如果有,那麼進步的標志是什麼?科學進步和發展的模式又是什麼?對此波普爾提出了「可證偽度」作為衡量理論進步的標准。
(一)可證偽度
波普爾認為,任何理論都是可證偽的,因而都具有可證偽性。這種「可證偽性」的程度就是可證偽度,它就是衡量理論進步的理論標准。由於每一個理論的可證偽程度是不一樣的,有的理論易被證偽,它的可證偽程度就高;反之,則低。那麼,又如何判別理論的可證偽度呢?可從兩方面進行。其一,從信息內容的普遍性上比較。如理論表述的內容愈普遍,那麼它的可證偽度就愈高。試比較這樣兩個陳述:A.所有天體運行的軌道是環狀的;B.所有行星的運行軌道是環狀的。A命題講的是一切天體,B命題陳述的是其中的部分,那麼命題A比命題B易被證偽,命題A的可證偽度就高。又試比較這樣兩個命題:A.所有天體的運行軌道是環狀的;B.所有天體的運行軌道是橢圓的。由於「橢圓」的規定比「環狀」的規定要精確,因而B的可證偽度就較高。概言之,一個理論的經驗內容愈豐富,它的可證偽度就愈高。可證偽度與理論所表述的經驗內容的普遍性和精確性相關。
但可證偽度只是檢驗理論是否進步的理論標准,理論可證偽度高,只表明它的進步性可能高,至於是否真正的進步,還要看它是否能經受經驗的實際檢驗。只有經受了經驗的檢驗,得到了經驗的驗證,它才是一個真正進步的理論。經驗檢驗就是事實方面的標准。
波普爾進一步指出「驗證」與「證實」兩個特性完全不同的概念。「證實」,就是在內容方面證明理論是真理,在時間上證明它永遠正確,不再被證偽了。「驗證」則不同,它並不證明理論是真理,也不證明它永遠正確,而只是證明它暫時經受了經驗的檢驗。一個理論,今天被驗證了,明天則可能被證偽,而且今後總有一天它要被證偽。因而任何理論都不能被經驗證實,而只能被經驗暫時地「驗證」。
(二)逼真性
既然「驗證」並不證明理論是真理,那麼它證明了理論什麼呢?對於這個問題,波普爾觀點前後不一致。早期,波普爾把理論內容的不斷增加看做科學的目的。因為,他認為如果科學家有時得到真理,純屬偶然,並且他也不知道,這理論是真的。經驗對理論的驗證,只證明了理論的「確實性」。至於這種「確實性」與真理是什麼關系,他卻閃爍其詞。到了20世紀60年代,他提出了「逼真性」概念,明確肯定了「驗證」證明理論的一種「真實性」或「逼真性」。波普爾是實在論者,他承認客觀真理,認為科學的任務在於尋求真理。但他反對唯物主義反映論,否認科學能認識真理。因為在他看來,客觀世界存在於人的經驗之外,是不可能被經驗到或認識到的。
波普爾認為盡管科學不能認識真理,卻能夠探索真理。因為,對於客觀世界,人們雖不能反映它卻能猜測它,即根據問題對它作出探索性的猜測。
既然科學理論只是猜測世界,而不是反映世界,遲早要被經驗證偽,那麼科學與真理是否就絕對無關呢?波普爾認為不是,因為它能通過不斷地猜測而逼近真理。猜測,證偽;再猜測,再證偽……這就是科學接近真理的道路。波普爾把科學理論具有逼近真理的性質稱之為「逼真性」,而把逼真性的程度稱為「逼真度」。他認為不同的理論具有不同的逼真度。理論愈是進步,其逼真度愈高。科學發展的歷程就是理論逼真度不斷提高的過程,這個過程是沒有終點目標的。波普爾認為科學的最大逼真度「僅僅是一個遙遠而不可達的理想」。這是因為理論是猜測自然,而不是反映自然,不可能絕對正確;世界是無限的,科學的發展是沒有終極的。
總之,在波普爾的真理論中,既有許多合理之處,同時又有許多前後矛盾、思想混亂的地方,其錯誤根源在於其認識的主觀經驗主義。 波普爾認為,人類知識增長表現為科學的進步,這是一個新的理論不斷替代舊理論的過程,而不單單表現為知識內容在數量上的累加。他說,通常人們喜歡把人類知識比做一座宏偉的高樓大廈,知識的增長猶如在一個堅實的地基上進行添磚加瓦的累進式建構。但這是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因為人類知識是沒有一成不變的基礎的,知識的增長也不是以現存知識為基礎的構造,而是對現存知識的破除;並且,破除舊知識與建構新知識的過程體現為同一過程,這不能用拆舊房蓋新房來比喻。正因為波普爾關於科學知識增長的模式與傳統觀念不同,所以他把科學知識增長問題作為其主要研究對象。在對科學的界限以及性質作了證偽主義說明之後,波普爾提出了科學知識增長的「四段式」模式。
(一)科學發展「四段式」模式
波普爾把科學的增長過程概括為:(1)科學始於問題;(2)科學家針對問題提出各種大膽的猜測,即理論;(3)各種理論之間展開激烈的競爭和批判,並接受觀察和實驗的檢驗,篩選出逼真度較高的新理論;(4)新理論被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所證偽,又出現新問題……以上四個環節、循環往復,無止無境。可用公式表示為:P→TT→EE→P……
這里「P」表示問題,「TT」表示各種相互競爭的理論,「EE」表示通過批判和檢驗以清除錯誤,P表示新的問題。這就是波普爾著名的科學發展「四段式」動態模式。
(二)試錯法
波普爾指出,從上述四段式中可以看出,科學最根本的性質就是猜想與反駁,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試錯法」,即嘗試與清除錯誤的方法。他認為,科學的試錯法要取得應有的成果就必須做到既要大膽的嘗試,又要足夠嚴格的檢驗。「大膽嘗試,嚴格檢驗」的格言正是由此而來的。
(三)從錯誤中學習
波普爾從其試錯理論出發,認為要在科學中實行「大膽嘗試、嚴格檢驗」,就必須提倡三種科學精神。這種精神包括:第一,敢於犯錯誤的精神。他認為真理和錯誤不可避免地糾纏在一起,科學只能在不斷清除錯誤中前進。為此,他提出一個著名的口號:「從錯誤中學習。」認為致力於科學研究事業的人應不怕犯錯誤。科學是試驗性的事業,錯誤是在所難免的,要使自己在連續的失敗中成為一個特定問題的專家。第二,批判精神。波普爾認為,科學是在競爭中發展的,只有批判才能前進。「科學的方法是批判的方法」,「批判是任何理智發展的主要動力」。他不僅勉勵科學家要敢於批判他人、敢於批判權威,而且也要求科學家們敢於進行自我批判。第三,否定精神。只有敢於否定舊理論,才能創立新理論,不破舊不能立新。這種否定不僅僅是對准別人,更應勇於否定自己。他勉勵科學家,在建構理論之初,就應當想方設法去否定它,例如愛因斯坦就是這樣的典範。
由此可見,波普爾一反傳統的科學靜態累積的觀點,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強調科學的批判精神,試圖從動態上描述科學發展的過程,總結科學發現的邏輯,揭示科學發展的內在規律,強調從錯誤中學習的科學方法。這樣就把邏輯實證主義開創的科學方法論研究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豐富了科學方法論研究的內容。
但是,波普爾用其證偽主義方法來取代實證主義方法,完全否定了後者的合理性,這是片面的。事實上,證明方法在科學研究上是不可或缺的。波普爾以證偽來否定證實,仍是用一種新的片面性去反對另一種片面性。此外,波普爾的關於科學發展模式理論也有明顯的嚴重的缺陷:首先,是他對「獲得知識的動態過程」的分析,局限於「知識增長的動態過程」,囿於主要用「理論」這個邏輯范疇來重建科學發展過程;片面誇大科學發展中淘汰、摒棄舊理論的一面,否定了科學知識發展中不斷完善的一面。其次,新理論代替舊理論並不像波普爾所說的那樣,是簡單地拋棄舊理論,而且還包含著對舊理論的補充、修正和發展。這就忽視了科學發展在正常時期的建設性活動此外新舊理論更替之時,有時還與科學之外的社會、心理因素有關,波普爾沒有注意到這一方面。 偽證(數學) 數學證明的偽證是一種虛假的證明,這種證明不是按照邏輯性規律,而是採用偷換概念或者虛假證據,故意混淆科學概念與命題的根本差別,企圖蒙騙的一種形式。數學證明的對象是命題,命題的本質是斷定,斷定的性質是明確。明確的解釋就是沒有歧義。許許多多的數學證明,發生了模糊概念的結果,這個就不能算是完成證明。所以,數學證明要求數學概念精確、專一、系統、穩定,可以檢驗,可以區分。推理符合形式邏輯要求。在其他學科,例如物理學中,科學事實很快可以上升到科學定律。但是,數學證明(證實部分)不承認科學事實(證偽部分科學事實有效),(所以歸納法無效)必須把事實上升的科學概念,經過演繹證明以後,才能算科學定理。
⑼ 哲學 波普爾的偽證主義
這是科學哲學里問題,判別科學的標准在於一個理論在邏輯上是否能被證偽。
(注意,是在邏輯上是否可以被證偽的可能性)
我個舉例子來說明。一下有兩種理論
A,明天下雨。
B,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
A和B哪鏈冊一個是符合科學理論的要求的呢?是A。
為什麼呢?因為要判斷這個命題是否為真,只要明天看看是否下雨就可以了。如果下雨,那麼就是真的,如果不下雨,就是假的。
而B,不論明天是下雨還是不下雨,這個命題旦喚毀總是真。實際上是對事實沒有任何的預言和說明。
那麼現在回過頭來看看,科學都具有跟A命題同樣的形態,也就是說,在邏輯上是可以被證偽的。如果從邏輯上都不能證偽(就好像B命題一樣,不過你怎麼說,模備它都是真的,那就是完全正確的廢話,當然也就不是科學了),那就不能是科學。
我這樣解釋,你能明白嗎?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跟我站內聯系。
⑽ 偽證主義的科學觀隱含了什麼科學精神
問題文字有誤,應是證偽尺渣主義吧?
1、逗襪證偽主義
英國哲學家波普爾(Karl Popper 1902-1994)認為理論只能證偽不能證實,被稱為證偽主義。
波普爾認為,理論不能用經驗證實。因為單稱結論的真實性不能傳遞到全稱前提上。例如,我們所看到的天鵝都是白的,並不能證明宇宙中所有的天鵝都是白的。
2、三種科學精神
波普爾提倡三種科學精神:一是敢於犯錯誤的精神,二是批判精神,三是陵指悄否定或革命精神。
(回答完畢,若有價值,請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