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良貸款的成因及對策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及對策是什麼?下面由我與大家分享,希望你們喜歡!歡迎閱讀!
一、不良貸款的成因
查找不良貸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經濟下行對企業的影響不容忽視,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貸款管理上仍未實現精耕細作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重要原因,如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螞蠢條件不落實和貸後管理不到位。我們可以歸納以下幾點:
1重貸輕管的現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機構的發展史上,一直存在重業務發展,輕風險管控,重貸款投放,輕貸款管理的現象。這很大程度上受考核導向和方式的影響,在考核導向上,雖然大部分金融機構都強調了收益與風險匹配的要求,但實際情況是規模考核前置且力度大,質量考核受制於資產分類不及時和審計事後調整等因素往往滯後,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經營上的「短視」行為,導致「重規模 輕質量」的現象時有發生。在考核方式上,大都採用「買單」的方式,直接同貸款投放,以貸引存,貸款收益掛鉤,形成各機構重投放重收益,過分追求規模擴張而忽視了資產質量的管控要求。同時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的任期制,也易導致片面追求任期內業績的傾向,在發展與風險的博弈中,風險管控讓位業務發展的現象時有發生。
2風險管理的理念仍未深入人心
金融機構極易被「黃金客戶」所迷惑,如對壟斷性行業和企業、政府項目等貸款不做深入分析,通過各種手段降低准入標准,調整其風險限額,擴大授信;貸後放鬆管理,對貸款的使用,企業的經營等情況監控不力。為了形成投放,忽源,過分相信和依賴第二還款來源,認為只要有擔保的貸款就是好貸款,忽視了實踐中存在大量的擔保能力不足,「擔而不保」執行難的問題,抵質押品估值偏高,變現難的問題。在貸款管理過程中,認為「不欠息就是好貸款」,對企業重大事項關注不足,對企業的現金流不做深入分析,不能對貸款風險作出及時、准確判斷,進而喪失最佳盤活處置時機。流動資金貸款長期化現象嚴重,在貸款到期後,一味依賴轉貸,認為「借新還舊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對於市場競爭乏力、企業經營狀況的惡化視而不見或存在僥幸心理,其結果是將潛在風險轉化為現實損失。
3信貸流程式控制制不足
流程管理是現代商業銀行的重中之重,流程式控制制上的問題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如對新暴露不良的管控,考核部門、經營部門、處置部門看起來各司其職,實質有可能人人負責,人人負不了責。如:經營部門對不良形成負有管理責任,但卻不用操心處置化解,保全部門負責處置化解,卻不用為不良的形成買單,處置多了就是業績,考核部門不是經營部門,關心數字更甚於項目本身。
4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重要性
鬧鏈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及時性和准確性對資產質量和考核的影響也應引起足夠關注。眾所周知,不良貸款的認定是依據信貸資產的風險分類結果液物孫來確定的。風險分類的結果影響減值准備計提,如果風險分類不準確,不良得不到及時暴露,減值准備的計提就不準確,對各經營主體的考核也會出現成績體現在前,懲罰滯後的現象。
5責任認定和追究的到位性不足
授信業務責任認定工作是一項嚴肅性和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是對授信業務全過程的檢驗和考核。目前我們在這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人員少與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較突出;二是認定項目的業務種類繁多與歷史沿革跨度大的考驗比較突出;三是對各個階段政策要求和制度依據掌握不夠,在做責任認定的時候,往往受制於責任認定人員個人素質,責任認定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從責任追究的情況看,項目從形成不良、責任認定到責任追究過程比較長,追究的滯後和追究時的避重就輕,直接影響其嚴肅性,難以起到應有的懲戒和 教育 作用。綜合責任認定和追究的情況,我們不難發現,責任認定環節對貸後管理不到位的關注遠勝於對貸前調查不深入的調查,過分強調貸後操作環節細節上的不盡職,對貸前客戶選擇和營銷策略制定等環節的缺陷避而不談,同時責任追究對一線員工的處理面和處罰強度遠勝於對有決策權的經營者的處理,處罰不公、處罰不力的問題對不良貸款的產生也有較大影響。
二、不良貸款清收難的對策
要改善資產質量、遏制不良貸款集中暴露的趨勢,必須找准問題,自我加壓,迎難而上。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解決好認識和機制問題,重點突破
首先要解決好收益和風險關系問題。在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同時,要提高「可持續性發展」的理念,嚴把信貸准入關,加強信用評級和授信方案審批。其次要解決風險管控的壓力和業務發展的動力問題。明確信貸業務各環節的主要風險點和盡責要求,嚴肅責任認定和追究工作。既要防止一味追求業務發展,忽視風險管控,也要杜絕畏手畏腳,制定盡職免責辦法,對不同類型客戶分別明確盡職指引,打消貸款管理人員的工作顧慮。對於工作不盡責、應作為未作為、違規操作的人員,特別是因工作不到位直接導致資產質量下遷的要嚴格追責問責。第三要解決貸款管理的機制建設問題。進一步明確各層級相關部門在貸款管理的職責定位和主要風險點,建立科學、高效、責任清晰的信貸營銷、准入、審批和發放的管理機制,建立貸後企業風險評估制度,建立貸款管理的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合理的貸款管理激勵制度,出台信貸崗位盡職工作指引,將考評結果與機構和人員的獎懲掛鉤。要建立信息交流溝通機制,防止信息不對稱和信息層層衰減。建立風險預警例會制度,使信貸風險事件能得到及時研判,實行一戶一策、一戶多策,加大不良貸款的盤活和處置的激勵力度。
2繼續夯實管理基礎,完善資產質量管控體系
一方面加強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重點投放行業的研究。通過研究,找准目標定位,大力拓展市場,准確識別並有效控制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學的營銷策略,促進信貸結構的優化。制定貼近市場的信貸政策,細分市場,細分客戶,實現由「大向優」的轉變,由重視大中型客戶向重視優質大中客戶與優質中小企業客戶並重轉移。由於中小企業抵禦市場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其信貸風險與行業景氣狀況密切相關。因此,我們迫切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行業背景的研究和對市場發展前景的分析預判,強化風險緩釋 措施 。第三是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牢固樹立風險與收益有效平衡的理念,健全風險管理政策、制度和標准。提高風險分類的准確性、客觀性和及時,足額計提減值准備。充分利用風險管理工具,提高風險管理的專業化、精細化和科學化水平,有效抵禦信貸風險的發生,促進信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第四是要提高貸後管理能力。貸後管理是信用風險管控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按照貸後管理的頻度和深度要求,密切關注企業的重大風險事件,關注企業重大投資決策,關注企業現金流變化。
3加大對存量不良的處理力度
要加大對存量不良的處理力度,首要任務是必須遏制新暴露不良貸款的產生。不斷鞏固和發展優質客戶群體,用可持續的發展從源頭上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做好風險監測工作和退出類重要客戶的策略研究,避免因「死退」和「退死」,將潛在風險變為現實風險的情況發生。其次要用足用好政策,多種手段消化不良。要加強對政策的研究、對項目的把控,把合適的政策用到合適的客戶上,充分利用新政策、新工具、新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貸款進度,穩妥消化歷史包袱。第三是建立資產質量控制激勵約束機制。用政策杠桿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實行領導班子信貸資產質量控制考核和責任約束機制,實行責任收貸。實行獎懲制度,完善信貸資產質量控制問責制,嚴肅責任認定,從根本上提高信貸資產管理的積極性。
⑵ 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方法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曾經有人說,不良貸款造成的因素有主觀的,也存客觀的,除了這兩種因素之外,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也是困擾金融工作者的難題的一大因素。那麼,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方法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⑶ 什麼是不良貸款
不良貸款亦指非正常貸款或有問題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臘孫山償還商業銀凱吵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輪中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⑷ 銀行不良的研究技巧
銀行業一直被公認為比較難看懂的行業,多數人看不懂銀行的一個關鍵原因是看不懂銀行的不良。因為,表面上看很多銀行報表的不良數據相差不大,比如,好的銀行不良率1.3%,差的銀行1.8%,但是實際上市場給予的估值相差甚遠。其實,所有這些問題的本質歸結為投資者看不懂或者不會看銀行報表中的不良信息。接下來,筆者就談一下銀行報表不良研究的技巧。
銀行不良全生命周期涉及的過程及指標
在學習不良分析技巧前,首先需要搞清楚銀行不良的全生命周期到底涉及到哪些過程和指標。對於銀行來說,需將吸收的負債或者自有資本配置到資產中去,這些資產包括貸款、債券、同業資產、非標資產等,其中貸款占據銀行資產的一半以上。只要是資產就存在違約風險,一旦出現違約,對銀行來說就產生了不良資產。
銀行主要的不良來自貸款,只要盯住貸款的不良就可以掌握銀行資產質量的大概情況。銀行放貸後,客戶需要按月償還利息(或者利息+部分本金),一旦客戶不能按期償,這些貸款的狀態就會進入逾期狀態,按照逾期時間的長短可以分成逾期30天以內,逾期30~90天和逾期90天以上。銀行會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對貸款進行分類。
按照目前銀保監會對銀行報表披露的要求,銀行需要按照貸款五級分類的標准披露貸款質量數據。這五類分別為:正常類、關注類、可疑類、次級類和損失類。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和不良貸款之間沒有直接的對應關系。針對貸款,銀行需要從營業利潤中計提貸款風險減值損失,並注入到貸款減值准備池中。針對各類貸款的計提標準是完全不同的,其中正常類最低計提標准1%,關注類最低2%,可疑類25%,次級類50%,損失類100%。
當貸款成為不良後,銀行可採取多種手段進行處派飢理,包括內部催收、外部催收、不良資產證券化等。當某筆貸款確實無法收回本息時,銀行可以動用貸款減值准備池中的減值准備對於不良資產進行核銷,核銷後不良貸款余額和資產減值准備余額同時減少對應不良資產的余額。當然,核銷後如果這部分資產又收回了本息,還可以把錢再沖回資產減值准備池中。
可以看到整個貸款不良產生的過程有4個池子和3個主要過程。4個池子分別是,池子1:非不良貸款(包含正常和關注貸款);池子2:不良貸款;池子3:貸款減值准備;池子4:減值前利潤。3個主要過程是,1。新生成不良貸款(貸款從池子1流向池子2);2。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資金從池子4流向池子3);3。核銷不良貸款(資金從池子3流出沖銷掉池子2中的不良資產)。
新生成不良率、不良偏離率最重要
作為投資者,如果希望更全面地了解投資的銀行,需要知道以下信息:
1。新產生了多少不良,對應的指標:新生成不良率=新生成不良/貸款總額。這個指標反映了在一段時間內有多少比例的貸款從池子1流向池子2,這也是最重要的原生指標。
2。計提了多少減值損失,對應的指標:減值占營業利潤比率=減值損失/營業利潤;信用成本=減值損失/貸款總量。前一個指標反映了減值損失對利潤的侵蝕,同時也反映了未來不良好轉後銀行業績爆發慎神的力度。後一個指標反映了貸款的風險度。
3。總共有多少不良,對應的指標:不良率=不良余額/貸款總額。這個指標反映的是某個時間點,所有未處理不良的多少。
4。減值准備余額是否足夠,對應的指標:不良覆蓋率和撥貸比。不良覆蓋率=貸款減值余額/不良貸款余額,撥貸比=貸款減值余額/貸款總額。不良覆蓋率代表了池子3是不是夠覆蓋已經存在的不良(池子2),撥貸比代表了池子3能抵禦多少未知的風險。
5。不良認定標準是否嚴格,對應的指標:不良偏離率=逾期90天的貸款余額/不良余額。不良偏離率越高說明銀行的不良認定標准越不嚴格。
寬羨虧所有這些指標中最重要的是第一個和第五個。第一個指標是對當前不良發生情況最靈敏的。當一家銀行的新生成不良率走低時,即使現有不良率高一些也不用擔心,可以通過時間化解存量不良。但是很遺憾,除了招商銀行,其他銀行都沒有公布該數值。
第五個指標表示所有和不良余額沾邊的其他指標的置信度。不良認定標准越嚴格,其他的指標可參考性才越大。對於新生成不良余額,雖然多數銀行未公布,但可以通過一些方法得到近似值。比如:不良余額增量=新生成不良-核銷-其他手段處理不良的余額。所以,新生成不良的下限=不良余額增量+核銷。
合法調節手段使不良看起來更好
分析了主要不良相關指標,可以通過典型案例,看銀行如何修飾其不良的現狀,注意這里並沒有說財報造假,只是說有些銀行通過合法的調節手段讓不良問題看起來沒有那麼嚴重。
案例1:犧牲不良偏離度
某銀行h在2018年中報的不良數據如表1。該銀行不良偏離度達到198.74%,這說明銀行h的不良認定標准非常糟糕。過去監管機構對於不良偏離率指標沒有要求,該銀行為了掩蓋不良的問題,故意把不良放在關注類貸款內逃避計提減值的監管指標。從2019年開始,銀保監會要求銀行把不良偏離率控制在1以下,該銀行如果按照中報的靜態數據滿足不良偏離度為1的話,還原後的數據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不良率3.52%,不良覆蓋率79.74%。
案例2:快速擴張貸款規模稀釋不良
某銀行d,從2016年中報時啟動信用卡戰略,大力推廣基於信用卡的信用貸、透支和分期業務。在信用卡業務的快速擴張期,該業務成了d銀行的救命稻草,如表2所示。銀行的貸款業務是利潤前置,風險後置,貸款放出去,下個月利息就進來。但是貸款很少在第一個月就發生逾期,違約往往發生在貸款後一段時間。所以,在不良增加時通過快速擴張貸款規模可稀釋現有不良,而未來新生成的不良可以靠更後面的貸款稀釋。
這個戲法相當於把問題無限期拖延。最終的結局有兩個可能:一是經濟復甦,這些不良拖到最後成優良資產。另一個是銀行熬不下去了暫停規模擴張,比如受限於資本充足率,後續不良率會爆發。比如:d銀行在推動信用卡業務後,其實不良余額一直在高速增加,但是反映到不良率上被快速擴張的資產規模給掩蓋了。到了2018年中報,d銀行這塊業務擴張不動了,不良余額雖然逐漸慢了,但是不良率卻快速走壞。
案例3:高生成,高暴露,高核銷
某銀行p一直走所謂的高利率覆蓋高風險的套路,在追求高速擴張時放鬆了風險控制,從2015年開始連續3年的報告,如表3所示。雖然該銀行的凈息差名列前茅,但是貸款的信用成本高達2.39%~3.08%。算上信用成本,信貸業務基本上都是賠錢的。雖然該銀行的不良率並不高,但其覆蓋率、撥貸比等多個監控指標一直在監管線上徘徊。整個銀行典型增收不增利,不但無力給投資者大額分紅還要經常進行再融資,堪稱價值毀滅的典範。
案例4:「巧用」投資資產規避不良披露和減值計提
某銀行x一直以創新能力強著稱,前幾年通過將信貸資產包裝成應收投資規避不良披露和減值計提。其最近3年的相關數據和資產規模相當的同類銀行相比有巨大的差異,如表4所示。該銀行貸款佔比遠低於同業,由於投資類資產無需強制披露不良分布細節,無需按照規定計提減值。所以,銀行x用和同等規模銀行相近的貸款減值准備獲得了高得多的撥貸比。
但是,從2017年開始銀保監會要求銀行對於應收款項類投資按照穿透管理的原則確保風險權重和減值按照底層資產足額計提。此規定出台後,x銀行擅長的創新沒有更多的油水可撈,於是從2017年開始,x銀行加快了資產配置的騰挪,伴隨著貸款佔比的增加,該銀行前幾年靚麗的不良數據開始走差,出現不良余額和不良率的雙升,撥貸比和不良覆蓋率出現趨勢性下行。
通過上面的案例不難看出,銀行的不良數據光看報表上體現的不良率、撥貸比、覆蓋率等指標是不足以分辨銀行的不良實際情況的。必須在理解不良生命周期的基礎上,從多個維度考察銀行才能得出更可靠的判斷。
(文章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
⑸ 清收不良貸款的措施及方法
第二期「歸倉昌鉛風暴」不良貸款清收還有兩天就結束了,但是容易和合適的不良貸款上次我們都已本息結清,這次剩餘的不良貸款確實難以清收,導致戰果不是很樂觀。因此,我耐世好們對各網點的不良貸款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通過全面調查了解,對各網點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類歸納。現就對清理不良貸款中形成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思索與探討。
通過認真剖析每筆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採取以下措施和辦法。
(一)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制定清收具體方案
(二)明確責任,建立台帳
(三)多方舉措,加大清收力度
1、多方協商,解決不良貸款
2、領導包片,加大清收力度。
聯社領導包片負責,動員全體員工共同做好清收工作。對清收工作不力或難度較大的社,由聯社包片領導協助清收。
3、部門協調配合,確保清收力度。
各部門協調配合,共同開展清收工作。與該貸戶協調,講明其中利弊關系,著重講述「黑名單」對自己家人及孩子以後得壞處。
四、對今後清收不良貸款的幾點建議
(一)多渠道協調,多部門溝通,共同完成清收工作。
(二)讓村委會,居委會協助清收
(三)抓源頭,堵漏洞
今後,信用社要嚴格按照「陽光放貸」的模式,認真做好每一戶信貸調查工作,信貸員必須做到調查全面,情況真實,數據准確,手續完備,資料齊全,從而堵住任何一個風險源。同時,加強貸後檢查工作,發現貸戶經濟情況發生變化的,要及時收回貸款。這就要求加強對信貸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對金融法律法規的學習。
(四)繼續加大清收不良貸款力度,保全信貸資產。
各網點做好不良貸款逐戶摸底工作,逐戶簽訂還款協議,做出還款計劃,保全信貸資產,力爭百分之百到戶。的確無法清收的不良貸款,調查是否具備呆帳認定的條件,做好核銷准備工作。
(五)常督促,頻催收。
不良貸款形成原因種類繁多,盤活工作難,不可能一次全部清收完畢,需要信貸員隨時注意觀察貸戶的動態,對已簽訂還款協議的貸戶,常督促,催收頻率要高,通過長時間的清收工作中,讓貸戶了解信貸政策,及時償還貸款。對那些常年賴債的貸戶,隨返棗時了解情況,一經發現有新的經濟來源,及時通過法律、行政手段進行清收。
圖文編輯 李采忠
⑹ 簡答題 國際上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國外清理不良資產的措施:
由於各個國家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和資產狀況不同,經濟環境也存在差異,因此不同國家對不良資產採取的處置模式(包括損失承擔的方式)和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措施與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幾種:
1、強化呆帳准備金制度,注銷壞賬,優化資產。如美國對不同不良資產(五級貸款分類中的後三類)分別增加20%、50%、100%貸款損失准備金,並明確而嚴格地規定損失准備金要沖銷損失賬戶,促使銀行中槐派盡快解決不良資產。新加坡、韓國、印度和印尼的呆賬准備金都較高,有的甚至可以隨時追加。
2、分離不良資產,交由專門機構處理。在充分清理不良資產後,把銀行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交給專門的機構來運作。美國、瑞典和日本都曾這樣操作過。
3、培育資產重組的中介機構和中介專家。培育合格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具有比較豐富資本運營經驗的中介機構,在其內部建立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合理的監督、激勵機制,防止行政因素對市場化資產重組行為的不合理干預;培育職業經理階層,從私營部門職業家和銀行家中選取優秀分子處理不良資產,禁止政府官員擔任主要企業的經營人員。
4、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將銀行資產打折出售或部分證券化,收縮不良資產規模。在不良資產發生後,將其直接打折出售給高素質銀行悉心經明搭營,雖然會承受一定的利益損失,但大部分資產卻可以得到保全,貸款風險得到化解或轉移。
5、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股權。早在1929年的金融危機、股市崩潰和經濟蕭條之際,為了避免企業無法歸還銀行貸款而導致銀行倒閉,義大利就曾將企業無賣賀力歸還的貸款轉化為銀行對企業的股權。之後義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亞控股公司,由其購買銀行持有的企業股權,對這些企業進行重組,重組成功後,再把企業賣給私人。
6、直接的資本注入。資本注入包括政府注資和私人投資者注資。事實上,除了政府直接注資外,鼓勵銀行進行合並也是一種資本注入方法。韓國、印尼、印度和中國香港都採用過這種手段。
7、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解決不良資產的最後形式。對於那些已經資不抵債且前途無望的企業,採用破產清償債務手段。
8、利用信貸資產衍生產品降低風險。如採用信貸資產違約期權、金融利息掉期、信貸資產相關債券等方式,減少特定項目的信貸風險。近年來,西方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衍生產品交易發展迅猛,美國該業務領域1997年度的交易額為800億美元左右。不過這種方法與其說是對不良資產的一種處置方法,不如說是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產的事先規避與防範。
⑺ 銀行不良貸款形成原因及解決方法
我國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產生原因: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除了部分國有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經營和財務管理遇到困難以外,還可以分為外部經濟環境因素和商業銀行內部因素。
一、外部經濟環境為不良信貸資產的產生提供了賴以生存的條件。
1.部分國有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銀行貸款被用作鋪底資金。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佔用的資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額是企業必須經常佔用,在需在資金最少的時候也不會空閑出來,這種最低限額的鋪底資金,應該使用資本金,而不宜使用銀行貸款,使用了貸款就無法歸還。改革開放以來,財政安排的經濟建設資金絕大部分用於基本建設方面,老企業需要增加的流動資金幾乎完全依靠向銀行貸款,甚至於有的新企業基本上是使用銀行貸款建成的 。這就使得一些國有企業負債過高,大量銀行貸款無法到期收回。
2.市場機制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業、民眾的經濟行為。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充當了同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調解人,變相誤導了銀行的經營作為,扭曲了部分貸款的合理投和向。同時我國市場經濟基礎薄弱,市場機制不夠健全,政府、企業和民眾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商業化、貸款市場化、交易的誠信原則不能很好理解和貫徹,從而形成的經濟、金融、法律、社會和民事環境,銀行的權益受到傷害,不良貸款日積月累。
3.信用觀念的扭曲。由於企業拖欠貸款的現象存在多年,而且大多數拖欠者都沒有受到利益的損害,有些甚至還得到了好處,天長日久就使得人們的信用觀念轉變、扭曲、顛倒,加之少數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維護社會信用不力,默許一些國有企業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國有商業銀行,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正確的觀念,對貸款能否及時收回注意不夠,對到期的貸款催收的工作也抓得不緊,這些都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致使銀行的不良貸款加重。
二、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因素對不良貸款的增加和膨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1.貸款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認為信貸管理重物不重人,缺乏對企業法人或經營主管的品質、素質和個性等方面的綜合考慮:信貸風險監測制度不完備,限於風險貸款的統計工作,缺乏貸前、 貸中和貸後環節的風險評估,不能做到及時掌握貸款企業的資產、負債、盈虧情況的變化:預警機制沒有建立,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監測信貸風險。
2.貸款管理機制落後,自我約束力不夠。近十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突飛猛進,但不容忽視的是,在貸款管理上存在著重數量規模,輕質量效益的粗放經營傾向,重貸輕管,重放輕收,跟蹤不到位,約束力不夠,特別是違規操作比較多。可以說貸款管理機制的落後、管理環節上的薄弱是不良貸款產生的一個根本原因。
3. 防範和化解不良信貸資產,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是一項艱巨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眼睛向內,找准突破口,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更新觀念,把不良信貸資產提升到一種可挖掘利用資源的高度加以認識。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存在帶來的後果
2006年外資銀行在中國正式享受國民待遇,國有商業銀行將面臨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果不良貸款比例不降下來的話,銀行的經營效益首先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不良貸款的貸款利息難以收回,銀行還須支付儲戶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銀行大量的資產沉澱在不良貸款上,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大大地降低,影響銀行的經營效益。隨著銀行商業化進程加快。銀行的政府色彩將會越來越淡,銀行要憑自身在社會上的信譽,靠銀行的經營效益和服務質量來蠃得客戶,如果不良貸款的比例高而效益下降,銀行就會難以生存,將會在和外資銀行的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1.不良貸款的存在不利於銀行業及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銀行發放貸款的資金主要來自存款,不良資產過多,許多貸款無法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無法支付到期存款、發生存款支付危機的可能。我國商業銀行現在存款支付沒有發生問題是因為有多年來形成的良好信譽,加之有國家作為其強大後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某家銀行的新存款減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現困難。如果國有商業銀行出現支付困難,則我國銀行甚至於整個國民經濟就可以出現動盪。
2.不良貸款的存在會助長企業互相拖欠貸款,使社會信用惡化。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和國有企業拖欠國有銀行貸款,是當前社會信用惡化的兩種主要表現,而且它們的根源是相通的、互為因果的。企業相互拖欠,銷貨企業不能及時收回銷貨款,歸還銀行到期貸款,銀行的不良資產就會增加。反之,銀行不良資產增加,等於接受了被拖欠企業轉嫁過來的損失,減輕對企業催收貸款的促進和推動力度,等於銀行放縱和助長了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因此,只有採取堅決措施解決企業拖欠銀行貸款問題,才能促進和推動企業間清理貸款拖欠,使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得到了改善。
3.不良貸款的存在損害了銀行和經濟的發展。經濟要加快發展,必須要有相應的信貸支持。如果銀行的不良資產越來越多,則銀行不僅要用於貸款的資金減少,而且不敢放手發放信貸,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銀行不良資產的增加,對銀行業務的發展危害也很大。一些國有企業信用狀況不好,主要表現為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不守信用,而對外資銀行卻是守信的。加入WTO後,我國同外資銀行的競爭加劇,外資銀行必然千方百計地同我國商業銀行爭業務。如不採取有效措施,整頓國有銀行同國有企業的借貸關系,徹底消除企業拖欠銀行貸款的 現象,則我國商業銀行將會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4.不良貸款的存在使銀行改革無法進一步深入。我國商業銀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實現股份制,已實行股份制並具備上市條件的其他商業銀行逐步實行股票上市。實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開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達到有關標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資產降下來,就達不到上市標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將成為問題,這就會推遲我國銀行業的改革進程。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銀行業的競爭更加激烈。為了迎接競爭,把我國商業銀行建設成世界一流的銀行,就必須採取堅決措施,解決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過多的問題,如不盡快解決,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後果。
運作盤活不良貸款的方式方法
要充分應用市場和法律手段,採取多種形式消化不良資產,通過落實債權,建立不良資產垡回收責任制,依法處置貸款抵押品及垡企業資產,出售債權或更換債務人,資產證券化,減免貸款本息及核銷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
1.國有企業可實行股份制改革。國有企業銀實行股份制的改革,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經營機制,公開發行股票在,用所得資金沖銷不良資產,償還銀行貸款,還可以使企業增加資本金,降低負債率。
2.在企業、銀行界和全社會開展遵守信用的學習和教育活動。應 採取有效措施,使破壞信用的企業借不到款,打擊逃債賴債,破壞信用的行為。對情節嚴重的逃債賴債行為,依法辦理,並形成聲勢,給意欲破壞信用者以震懾。
3.國有商業銀行應逐步實行股份制。國有商業銀行應變成真正經營貨幣的企業,實行自主經營,不再承擔政策性貸款的業務,實行政企分開,建立健全股東監督制度,以提高新增貸款
4.對不良貸款進行分層處理,對現有的不良資產不能簡單粗放地處理,而要細化分類,對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不良資產在採取措施時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
5.調整信貸結構,對不良資產增加審查環節。對不良貸款單純地圍追堵截,終究是亡羊補牢的措施,應增大對新增貸款客戶的營銷、評估、預警、審批、貸後管理。回收監測、中間業務服務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注入的貸款是安全、有效的。
6.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約束人的行為。權力和責任永遠是相伴相隨的,構建講效果和節約的市場經濟的貸款營銷理念,責任到人,逐級考核,合理獎懲。建立和完善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形成審批。經營。風險控制相互制約,權、責、利相結合,分級管理。分級經營的新型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實行審批個人負責制,使權責統一。
借鑒美國如何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方法
我國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的存大大增加了我國的金融風險,因此探索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有效方法,對於盡快處理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1.美國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在銀行業危機中,美國一些大銀行內部也產生了大量不良資產問題,它們依靠自身的力量解決了這些不良資產,擺脫了困境。 提取壞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的足額提取增強了銀行消除貸款損失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調整債權結構。根據貸款出現的問題的原因和程度,銀行與債權人重新協議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或減免利息,或延長貸款期限,或追加擔保和資產抵押,以盡量增加項目的潛在價值,提高商業銀行的優先清償地位。 通過法律手段。商業銀行通過法律手段,取得貸款抵押物的所有權,並以資產拍賣收入償付貸款損失。 好銀行加壞銀行模式。將母銀行的不良資產按公平市價連同已經分配好的儲備一並轉讓給一家單獨成立的子公司,母銀行由於轉讓了不良資產而成為資產優良、資產充足的好銀行,而子公司由於接受了不良資產而成為壞銀行。
2.美國政府機構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採取的措施。面對日益深化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部門採取了包括收購和接管、存款清償以及營業銀行救援三種方式。美國政府依靠公開拍賣和暗盤競標的方式 ,將其接管的大批破產商業銀行的資產(貸款和不動產)出售給了民間企業,並與民間投資者共同組成合資公司,美國政府作為有限公司的合資者,以其所持有的破產金融機構的資產作為股本投入,並負責安排融資:民間投資者則作為一般合資人注入現金股本,並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另外美國政府還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和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成功地處置了商業銀行的大量不良資產。
3.美國處理不良資產的經驗對我國的啟示。首先是政府機構的主導作用。美國機構從全國性和制度性的角度出發,在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過程中發揮了主導作用,加快了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步伐,大大減弱了銀行倒閉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動盪。改善了銀行的經營環境,增強了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能力。 其次是建立了完備的法律體系,為迅速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是及時地解決。面以嚴重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及時對商業銀行進行解決,處理得及時,效果明顯,還創造出新的處理措施使不良資產得到很好的解決。 這些富於創新的措施和手段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市場,在追求不良資產處理速度的同時,又能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對於新的措施可以對我國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帶來一些新的方向和解決途徑。
⑻ 不良貸款審計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案例一:發放無效抵押貸款
在對某農商銀行進行審計時發現,該農商銀行向客戶范**發放抵押貸款53萬元,抵押人楊某。在抵押貸款發放過程中,抵押合同相關文本、抵押人夫妻雙方簽字均非本人,貸款公證及抵押登記手續均由貸款審查人胡**(分理處主任)代簽、代辦,貸款不良訴訟後,經當地人民法院認定抵押無效,農商銀行無法處置抵押物。目前該筆貸款已核銷。
從本案例看,檢查過程是簡單的,從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就可以看出,無效抵押的事實非常清楚。那麼在實際的審計過程中,如何對抵押有效性進行審計呢?或者說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審計呢?
(一)關注兩類貸款
1.關注抵押物未處置的核銷貸款
近年來,特別是《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財經〔2014〕146號)文下發以後,呆賬核銷的條件、程序都比以前放寬很多。但是,一般情況下,在抵押物未處置的情況下,行社不太可能去核銷貸款,除非抵押物存在瑕疵,或者抵押手續存在瑕疵。所以要重點關注抵押物未處置的核銷貸款。
2.關注長期未訴訟的抵押貸款
相對於保證貸款、信用貸款,抵押類貸款處置要容易得多,受損失的程度也較小,可以採取普通訴訟的方式,也可以直接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處置速度比較快。在抵押物足值的情況下,直接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往往是最好的選擇。也就是說,抵押貸款的處置應當是比較迅速的。在審計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長期未訴訟的抵押貸款,應當引起審計人員的足夠重視。
(二)具體的審計方法
如果在審計中發現存在上述情況,審計人員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檢查抵押的有效性:
1.抵押手續是否為本人辦理(一是檢查抵押人簽名與貸款調查人、審查人簽名是否相似,包括筆跡、墨水等,這主要考慮內外勾結作案的問題;二是檢查抵押人與共有人的簽名是否相似。這個主要考慮共有人不同意抵押,抵押人冒共有人簽名的情況。)
2.抵押合同是否存在瑕疵,執行合同號有沒有差錯(包括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單等執行合同號是否一致);
3.是否簽訂了抵押物補充協議,是否存在抵押人惡意以租賃權來對抗抵押權的情況,特別是關注租賃期限在5年、10年以上的情況;
4.有沒有共有人共同簽章(主要是關注抵押物權證上為共有權屬的,抵押物清單上有沒有共有人簽章);
5.抵押物本身有沒有存在瑕疵(比如是否是未成年人房產抵押;部分房產沒有房產證的,有沒有與抵押人簽訂同意一並處置的承諾書;是否存在相關稅費沒有繳清的房地產抵押的情況等)。
6.抵押物評估價值是否偏高。抵押物評估價值過高的問題,在實踐中比較普遍。如某農商銀行向客戶潘**發放船舶抵押貸款550萬元,該筆貸款抵押物為兩艘遠洋魷釣船。辦理抵押前,兩艘船進行了維修,因修理費問題與修理船廠發生了法律糾紛,當地海事法院裁定船廠對兩艘漁船享有留置權,調查人員調查報告未反映上述情況。辦理抵押時,該農商銀行自行評估價值分別為1400萬元和550萬元。貸款不良後,當地海事法院以300萬元和30萬元的評估價公開拍賣,法院評估價只有該行自行評估價的16%,最終拍賣價款為345萬元,修理船廠優先受償後該農商銀行僅受償25.86萬元,損失率在95%以上。
在這個案例中,一方面,客戶經理貸前調查嚴重失實,對抵押物被留置這一重要情況未調查清楚;另一方面,抵押物的評估價值與實際價值偏離過大,拍賣價只有評估價值的16%。在實踐中,抵押處置不足這類情況應予以重點關注。
案例二:發放借名貸款
在對某農商銀行進行審計時發現,**支行向鄭**、徐**等六戶借款人發放貸款共計130萬元,實際均為**暖通設備有限公司使用,貸款利息及到期歸還貸款本息資金均來源於該暖通設備有限公司,或該公司主要股東、法人代表子女賬戶。
2014年4月15日,某農商銀行向某化工有限公司發放抵押貸款1900萬,由該公司名下房地產抵押,到期日2015年4月14日,用途歸還政府應急周轉資金。貸款逾期後,三次拍賣抵押物流拍,最終法院裁定以1294萬的金額以物抵貸,尚懸空本金606萬元及利息272萬元。後與企業協商,於2016年3月28日,將懸空的606萬貸款平移給某納米科技有限公司(實際為原企業法人代表控制),所欠利息272萬擬核銷;將該抵債資產轉租給該納米科技有限公司,同時,對已訴訟,並對其個人資產進行保全的企業法人代表夫婦進行撤訴,解除資產查封。
該案例中,通過平移將貸款本金予以落實到新的債務人,從表面上看,似乎損失了部分利息也可以理解,畢竟是處置不良貸款。但是,平移後的企業實際上也是由原法人代表控制,無非是換了個股東而已。同時,該支行放棄了對原法人代表夫婦已查封的個人資產,一旦平移企業無法正常經營下去,再想對原法人代表夫婦主張權利已不可能,其個人資產面臨被轉移、被其他債權人查封的風險。因此,上述案例實際上是放棄了對借款利息的進一步追償。
對於債務重組、平移的貸款,審計時應當關注以下方面的內容:
1.通過查看企業重組、平移的相關協議,看平移過程中,是否有貸款本金、利息懸空的情況;
2.關注重組、平移後,擔保條件有沒有弱化(比如抵押變成保證、房地產抵押變成機器設備抵押、保證人能力明顯不足;平移後原法人代表、主要股東、保證人脫保等情況)。
(二)放棄對借款人或保證人的追償。
第一個案例:2009年8月31日、12月28日某農商銀行分兩筆向某鏡業有限公司發放貸款總計600萬元,由某玻璃銷售有限公司提供保證。貸款不良訴訟後,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保證人於2011年7月31日前支付325萬。事後經當地人民法院調解,該農商銀行放棄對保證人其餘債權的追償。
第二個案例:2013年4月12日,某農商銀行向某傘用新材料有限公司發放抵押貸款106萬元,由該公司名下房地產抵押;同年12月27日,向該借款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500萬元,敞口50%,由某紡織漂染有限公司保證。原法人代錶王某與農商銀行簽有保證函一份,約定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間最高額融資750萬元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在起訴時未將王某列為共同被告。
上述兩個案例中,一個是放棄對保證人的追償,一個是放棄對借款人的追償。審計當中應當關注以下兩個方面內容:
1.關注法院調解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是法院裁定借款人(或保證人)免除責任(或部分責任),還是行社沒有將部分債務人共同起訴,或起訴後又撤訴,撤訴的理由是否充分。
2.關注企業不良前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在實踐當中,我們應關注企業股東變更登記表,多次變更的,要關注是否連續,檢查變更登記表與公司章程是否匹配;關注貸款發放時,企業所提供的章程是否為最新的章程,必要時可以到工商登記網上查詢。
目前,有很多企業為逃廢債,將股東、法人代表變更,上述案例中,王某為原企業主要股東和法人代表,後將股權轉讓給其父親,法人代表變更為其父親。這是有明顯的逃廢債意圖,由其父親承擔債務,將個人資產轉移到女兒名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原來的保證函仍有效的,必須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
(三)未及時處置不良借款人賬戶資金或股金。
第一個案例: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某農商銀行向某照明有限公司累計發放貸款6筆、共480萬元。經查,2014年4月23日,借款人首筆貸款逾期至審計日2016年5月6日兩年時間內,借款人賬戶入賬166筆,轉入金額452.42萬元,該行未採取相關追償措施。
第二個案例:2014年10月11日,某農商銀行向某銅業有限公司發放保證貸款750萬元,貸款逾期後,已於2015年7月31日核銷,核銷貸款本息786.83萬元,保證人之一的趙某在農商銀行有99750股股權,並於2016年2月18日贈與其女兒,至審計日止尚未處置。
上述兩個案例,一個是沒有對債務人存款賬戶進行凍結、止付處理,另一個是沒有對債務人在本行的股權進行處理,沒有對其股權贈與行為提出疑義。
對於這類問題,審計時可藉助計算機輔助審計系統,重點關注以下三個模型,發現可疑數據要逐戶核查。
1.逾期貸款的借款人及擔保人存款賬戶余額監控;
2.逾期貸款未結清擔保人股金明細;
3.逾期貸款未結清客戶股金明細。
案例五:融資性擔保公司合作不規范
審計發現某農商銀行合作的某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風險金賬戶未實行專戶管理;簽訂的擔保合作協議中無擔保代償時間的規定,擔保合作協議書中規定「在被擔保信貸客戶出現違約情形時,應按規定首先對被保客戶進行司法追償」,這一規定與連帶保證責任規定不符,不利於及時實現債權。
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的初衷是好的,有利於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也有利於銀行防範信用風險。但是,從擔保公司實際運作的結果來看,「種下的是龍種,收獲的是跳蚤」。從擔保公司自身看,大多數擔保公司偏離主業,利用擔保公司平台從事倒貸、融資業務。從銀行的角度看,好的客戶自己有抵押物、好的保證人,不需要多支付費用找擔保公司擔保。往往是借款企業本身不太符合貸款條件,從增強保證實力的角度出發,要求借款人必須由擔保公司擔保,將風險轉嫁給擔保公司,最終出現大面積違約。由於擔保公司牽扯到政府出資等方方面面的關系,給我們的不良處置帶來很大的困難。
在實踐中,審計時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金(風險金)有沒有專戶管理;(現實當中,由於很多行社考慮到支行考核問題,保證金沒有實行總行專戶管理,而是分散在各支行,不利於保證金的處置)
2.關注貸款放大倍數;(按照銀監部門和浙江省聯社相關規定,擔保公司擔保總額最高不超過其繳存保證金的10倍,要關注擔保公司保證金是業務發生一筆繳存一筆,還是一次性繳納,余額控制;單戶最高擔保余額按不超過擔保公司凈資產的10%控制)
3、關注擔保公司合作協議。(要關注有沒有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中的條款有沒有不利於債權實現的條款。上述案例中,合作協議規定,被擔保客戶違約時,應首先對被保客戶進行司法追償,這一條款就將連帶保證責任變成了一般保證責任,不利於銀行債權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