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支配收入指的是什麼這種收入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指居民家庭獲得並可以自由使用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員主要職業的工資和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臨時勞動的勞動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式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繳納所得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其中,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如利息分紅租金收入等)。)和轉移收入(如養老金、退休養老金、社會救濟收入等。)
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家庭日總收入計算。家庭總收入包括個人所得稅、公積金、養老基金、醫療基金、失業基金等。,屬於國家先交後征的剛性支出,所以這部分名義收入(居民不能自由支配)必須扣除,剩下的就是居民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