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並購的主要步驟
法律分析:公司並購的主要步驟有:1、調查並購公司的資產狀況;2、擬制定並購方案;3、與並購各方達成並購協議;4、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5、及時通知公司的債權人並在報紙上公告;6、申辦公司的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企業並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公司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並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並可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資產收購指企業得以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勞務或以債務免除的方式,有選擇性的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資產。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❸ 分析說明反並購策略主要包括哪些方式
理論分析的思考方式主要包括:
概念的定義是什麼; 問題和事實是什麼; 說明為什麼; 研究結論是什麼。
1、概念的定義是什麼 這是如何做分析的第一步。 明確概念就是交待概念的定義,把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限定好,使別人知道你所分析的是什麼,講的是什麼意思。 使概念既明確又合於真理性的認識需要掌握三點: (1)傳統的或經典的定義是什麼 (2)現行說法或多數人的意見是什麼 (3)你的定義及其理由是什麼
2、問題和事實是什麼 首先是提出問題,指出研究這個問題的意義。 其次是陳述事實,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文字敘述; 二是統計描述。 文字敘述幫助人們了解調查對象的概況,形成大致印 象; 統計描述使人們對調查對象的印象數量化,精確化, 減少模糊感。 因此一個好的理論分析,在陳述調查事實時應該兩種 方式兼用,互相配合,互相補充。
3、說明為什麼 說明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說明為什麼這部分不僅 要進行因果分析,而且可以進行多種分析,如比較分 析、結構功能分析、系統分析、辨證分析等等。
4、研究結論是什麼 這是理論分析的結果。
❹ 如何進行並購業務分析如何進行投資價值分析
這個概念就很廣泛了,首先公司都有投資規劃,考量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目標市場,而目標市場由行業和地域組成,行業可參考下面3種:橫向並購;縱向並購;混合並購;地域考量的因素更多了:原材料、交通、稅收、勞動力、金融等方面。大的范圍還包括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環境等等。需要公司內部各部門做詳細的盡職調查報告,包括法務、營銷、財務等等部門的通力合作!
❺ 如何進行並購財務分析
分析人員在做出重大股東的變動情況、重大高官人員的變動情況、重大虧損大抉擇之前,應該對被並購企業(目標企業)整體財情況報告、管理高層的討論與報告和審計報告等等。財務狀況與業績水平的真實性與合理性進行分析與判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企業並購財務分析是一項系斷,並在此基礎上對是否並購目標企業進行可行性分統工程,需要並購決斷人員精細的准備工作。主要應該熟析與報告,以便於收購企業高層做出重大決策。因此,悉以下相關政策國家對被並購行業的宏觀管理政策i有在進行財務狀況與業績正式分析與判斷之前,分析人關並購的管理制度((公司法》中相關並購業務的財務報告員需要做好以下准備工作信息披露、資產評估、法律咨詢和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的相取得被並購企業所在行業的基本資料。主要相關政策:主要財務分析的指標體系等等。包括:所在行業的性質,所在行業的生產特點與技術條件,所在行業的市場分布與集中特點,所在行業的平實施階段均利潤率;所在行業的國家宏觀管理政策;所在行業在初步掌握了被並購企業的基本情況之後,我們就可國際市場的最新變化趨勢。以開始對被並購企業的財務狀況與業績水平的正式評估程取得被並購企業基本財務報告資料。企業並購業務財務分析的實施階段主要包基本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❻ 企業並購財務風險分析方法有哪些
企業並購的財務風險分析:
1.償債風險
償債風險存在於企業債務收購中,特別是存在於杠桿並購中。杠桿並購中,並購企業不必擁有巨額資金,旨在通過舉借債務解決收購中的資金問題,自有資金只佔所需總金額的10%,貸款約佔50—70%,投資者發行高息風險債券約占收購金額的20—40%。由於高息風險債券資金成本很高,而收購後目標企業未來資金流量具有不確定性,因此,杠桿收購的償債風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整合後的目標企業是否有穩定足額的現金凈流量。
2.流動性資金
流動性資金是指企業並購後由於債務負擔過重,缺乏短期融資,導致出現支付困難的可能性。在並購活動中佔用企業大量的流動性資源,降低了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反應和調節能力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3.運營風險
運營風險是指並購企業在整合期內由於相關的企業財務制度、財務運營、財務行為、財務協同等因素的影響,使並購企業實現的財務收益與預期的財務收益發生背離,因而有遭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性。企業並購完成後,如果不對目標企業進行有效整合,也很難使並購後的企業產生規模經濟、財務協同等效應。要實現預期的規模經濟,必然要實現組織結構、管理制度、人事等方面的一體化,降低管理費用、固定成本費用,這種系統的、結構化的改革,會導致並購雙方的矛盾。如果處理不當,企業管理效率將會受到極大影響。
❼ 企業並購金融手段或方法是什麼
企業並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公司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並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並可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資產收購指企業得以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勞務或以債務免除的方式,有選擇性的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資產。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❽ 企業並購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業兼並的方式有,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或者公司聯合起來吸收其他公司。企業兼並必須依法達成兼並協議,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手續。企業並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並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並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並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