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常見的收集數據的方法有哪些
統計數據收集方法:直接觀察法、采訪法(又分為面訪式、電話式、自填式)、通訊法、網路調查法、衛星遙感法。
1、直接觀察法
調查人員到現場對調查對象進行觀察、 計量和登記以取得資料的方法。調查人員對所觀察的事件或行為不加以控制或干涉,能夠在被調查者不察覺的情況下獲得資料。
2、采訪法
面訪式:個別深度訪談。
一次只有一名受訪者參加、針對特殊問題的調查。
適合於較隱秘的問題,如個人隱私問題;或較敏感的問題。
面試式
面訪式:座談會
也稱集體訪談,將一組被調查者集中在調查現場, 讓他們對調查的主題發表意見以獲得資料。
參加座談會的人數不宜過多,一般為6~10人。
電話式
調查人員根據調查提綱(調查表),通過電話問答的形式來獲取信息。
時效快、成本低、覆蓋面廣;但每次調查時間不能過長、拒訪率高。
自填式
調查人員把調查表或問卷當面交給被調查者, 填完後當面交回的一種數據收集方法。 回收率高、但耗時費力。
3、通訊法
由調查組織者(例如政府統計部門)把調查表或問卷郵寄或電子傳送給被調查者,填寫後返回,也稱郵寄問卷調查。
調查對象不受空間區域限制、調查成本低;但速度較慢、 回收率較低。
4、網路調查法
通過互聯網、計算機通信和數字互動式媒體,了解和掌握信息的方式。
具有自願性、定向性、及時性、互動性、經濟性與匿名性。
常用方法:網上問卷調查法、在線交流調查法、網路觀察法、網路實驗法等。
5、衛星遙感法
使用衛星高解析度照片,提供地面農作物綠度資料,來估計農產量的方法。
Ⅱ 什麼叫量性研究
量性研究是指先規定收集資料的方法,通過數字資料來研究現象的因果關系。
量性研究在確定課題後要對研究形成假設方法:量性研究在確定課題後要對研究形成假設和科研設計,並規定收集資料的方法。意義是應用普遍,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代表性。量性研究一般只能解釋所提出的研究問題變數之間的因果關系,驗證理論或進一步發展某理論或模式。
Ⅲ 證據收集的方法有哪些
(一)詢問。詢問是指執法機關或者律師要求當事人、證人或者鑒定人陳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詢問是任何案件中都經常使用的證據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訊問。訊問是指執法機關要求違法行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實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認。辨認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證人在若干類似的物品、場所或者人中,挑選出自己曾經所見所聞的部分。(四)勘驗。勘驗是指執法人員親臨現場,發現和提取證據的專門活動。勘驗主體限於執法機關,律師無權進行勘驗。(五)檢查。檢查是指執法機關依法對與案件有關的人身進行檢驗的專門活動。檢查的對象是活人的身體,又稱為人身檢查。(六)搜查。搜查是指執法機關依職權對與案件有關的場所或者人身進行強制性的尋查、尋找和提取證據材料的專門活動。(七)實驗。實驗是指執法機關模擬再現犯罪現場、犯罪過程或禪哪辯者案件發生過程緩遲的專門活動,主要適用於刑事案件。在其他種類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這種再現性實驗方法來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驗證當事人或證人的陳述。(八)鑒定。鑒定是指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利用,其專業技術知識和科學技術設備鑒定,對有關的專門問題進行檢測,並作出鑒定結論的活動。
【法律依據】
《證據法》第2條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時,必須根據法庭調查結果,斟酌法庭辯論全旨,依自由心證認定事實真偽賀缺。根據法庭調查結果,斟酌法庭辯論全旨後,仍發生事實真偽存否不明情形的,由法律規定的有證明負擔的一方當事人,承擔此事實證明不能的訴訟結果。
Ⅳ 什麼叫量性研究
量性研究是指先規定收集資料的方法,通過數字資料來研究現象的因果關系。
量性研究在確定課題後要對研究形成假設方法:量性研究在確定課題後要對研究形成假設和科研設計,並規定收集資料的方法。意義是應用普遍,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代表性。量性研究一般只能解釋所提出的研究問題變數之間的因果關系,驗證理論或進一步發展某理論或模式。
研究對象的選擇方法:
1、抽樣方法。量性研究強調隨機抽樣,質性研究通常採用目的抽樣、理論抽樣等方法,研究對象往往被稱為「參與者」。目的抽樣是指研究者根據自己對研究對象特徵的判斷,有目的地選取某些研究對象進行研究。
2、樣本量的確定。量性研究通常在研究設計時即確定好樣本量,並且可用公式進行估算。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在研究開始前通常無法明確具體的樣本量,也無法用公式來估算。這種狀態稱為信息飽和。在質性研究中,當信息飽和現象出現時,即可停止資料的收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量性研究
Ⅳ 搜集資料的途徑有: 搜集資料常用的方法有:
1、調查法
通過訪問信息收集對象,與之直接交談而獲得有關信息的方法。它又分為座談采訪、會議采訪以及電話采訪和信函采訪等方式。
2、觀察法
通過開會、深入現場、參加生產和經營、實地采樣、進行現場觀察並准確記錄(包括測繪、錄音、錄相、拍照、筆錄等)調研情況。
3、文獻檢索
文獻檢索分為手工檢索和計算機檢索。
手工檢索通過信息服務部門收集和建立的文獻目錄、索引、文摘、參考指南和文獻綜述等來查找有關的文獻信息。計算機文獻檢索,文獻檢索的計算機實現,其特點是檢索速度快、信息量大,是當前收集文獻信息的主要方法。
4、網路信息收集
通過計算機網路發布、傳遞和存儲的各種信息。收集網路信息的最終目標為給廣大用戶提供網路信息資源服務,整個過程經過網路信息搜索、整合、保存和服務四個步驟。
(5)量刑研究常用的收集資料方法有擴展閱讀
社會研究所搜集的資料一般可分為數據資料和文字資料。前者為通過結構化的調查問卷及訪問表格得來的,它涉及大量調查對象,對此可進行統計分組和匯總;後者多為無結構的觀察、訪談材料和文獻資料,一般是少數典型或個案的材料。這兩類資料的整理過程大致相同,但整理方法不同。
在社會調查研究中,定性資料基本上都是文字資料,因此一般也把文字資料整理稱作定性資料整理。由於文字資料在來源上存在差異,所以其整理方法也略不同。但是通常情況下可劃分為審查、分類和匯編三個基本步驟。
在資料的整理階段,為了便於得出正確的調查結論,需要對數據資料作進一步的處理,其一般程序包括數字資料檢驗、分組、匯總和製作統計表或統計圖幾個階段。檢驗,主要是對數字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檢驗,以確保更加准確的研究結果。
Ⅵ 調查資料得收集方法有哪些
調查資料的收集方法
一、自填問卷法
自填問卷法指的是調查者將調查問卷發送或者郵寄給被調查者,又被調查者自己閱讀和填答,然後再由調查者收回的方法。
優點:
<1>節省時間、經費和人力。
<2>具有很好的匿名性。
<3>可以避免偏見、減少調查誤差。
<4>便於定量處理和分析。
缺點:
<1>對被調查者的文化水平有一定要求。
<2>回答率往往難以保證。
<3>不能保證填答問卷的環境和填答的質量。
二、訪問法
1.訪問法是研究者通過與受訪人進行有目的的口頭交談,來搜集事實材料的方法。
2.分類:
1)按訪問方式分為。
a)直接訪問與間接訪問。
i.電話訪問作為一種便捷的方式,目前被廣泛的應用。
b)個別訪問與集體訪問。
2)按訪談內容分為結構訪問法與非結構訪問法。
a)非結構訪談法,即按照一個粗線條的訪問提綱所進行的訪問,對訪問對象的選擇和訪問中所要詢問的問題有一個基本的要求,但可以根據訪問時的實際情況做必要的調整。無論是問題本身和提問的方式,還是被訪者的回答方式,都不是統一的。
b)結構訪問法是指調查者依據結構式的調查問卷,向被調查者注意地提出問題,並根據被調查者的回答在問卷上選擇合適的答案的方法。
3.結構式訪問的優缺點:
1)優點
a)訪問結果便於量化
b)可靠性高
c)成功率高
d)應用范圍廣
e)調查內容深入
2)缺點
a)費用高,時間長,調查規模受限制
b)非匿名性
c)對訪問員要求更高。
d)難於綜合性的多層次把握問題,使研究流於表面化。
e)所取得的資料是口頭信息,需要進一步查證和核實。
Ⅶ 收集資料的方法有哪些
收集資料的方法有閱讀筆記法、調查法、實地考察法、查找文獻法、網路查閱法、實驗研究法、收聽整理法、咨詢交流法、購買數據法等,其中,調查法包括書面調查法、問卷調查法、電話調查法等等。Ⅷ 收集案例資料的三種常用方法
(1)文獻法。文獻是指用文字、圖形、符號、聲頻、視頻等技術手段記錄人類知識的一種載體。文獻可作為案例資料收集的一個重要來源。
(2)訪談法。訪談法常被用作是收集初級資料常用的方法之一,這種方法在於通過被訪問者的溝通交流來弄清案例的細節資料,或弄清一些有爭議、差異性較大的問題。
(3)問卷調查法。問卷調查法是根據一定的調查目的,以嚴格設計的問卷為工具,向研究對象收集研究資料和數據的一種調查方法。
Ⅸ 犯罪學研究中收集資料的方法是什麼
犯罪調查是收集犯罪學研究資料的重要途徑,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一觀察法。調查者在自然狀況條件下與調查對象直接或間接接觸,通過親身感受或體驗收集有關犯罪學研究資料
二訪談法
三問卷法
四文獻法
五實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