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等單元劃分
海南省農用地分等評價單元是土地評價對象的基本空間單位,同一單元內土地的基本屬性和土地質量基本一致,不同單元之間則有較大差異。土地評價結果是通過對分等單元的土地構成因素質量進行評價得出的,因此,評價單元劃分對土地評價工作的實施至關重要,直接決定了土地評價工作量的大小、評價結果的精度及其可應用性。
(一)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規程》的要求,評價單元的劃分應遵循如下原則:
1.主導因素差異的原則
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劃為同一單元,山脈走向兩側水熱分配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地下水、土壤條件、鹽鹼度等土地因素指標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
2.相似性原則
單元邊界不能跨越不同的分等因素指標控制區和土地利用系數、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
3.邊界完整性原則
單元邊界應不跨越地塊邊界,單元邊界應採用控制區域格局的地貌走向線和分界線,河流、溝渠、道路、堤壩等線狀地物和有明顯標志的權屬界線,評價單元不應跨光溫(氣候)等值線、土地利用系數等值線、土地經濟系數等值線、自然保護區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劃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農用地。
4.最小面積原則
上圖最小評價單元面積(即圖斑面積)≥ 6 平方毫米。縣(市)成果的農用地分等圖件比例尺為 1∶1 萬;海南省農用地分等匯總圖件比例尺為 1∶50 萬。
(二)單元劃分方法
分等單元劃分的方法主要包括地塊法、疊置法、網格法和多邊形法 4 種方法,其中地塊法是以底圖上明顯的地物界線或權屬界線,將農用地主導因素相對均一的地塊劃分成封閉單元,即為農用地分等單元。其操作的關鍵是底圖的選擇和對研究區域實際情況的了解。具體實施方法為:選用大比例尺的、最新的土地利用現狀圖作為工作底圖,深入實地,以村為單位,了解當地農民的經驗分等情況,即當地農民對該村行政范圍內土地優劣度的掌握情況,分地塊勾繪在工作底圖上,以保證研究范圍的准確性、分等參評因素的相似性。
(三)海南省農用地分等單元情況
在主導因素差異性、分等因素相似性、邊界完整性和最小面積等原則指導下,海南省農用地分等評價單元採用地塊法劃分,即以各縣(市)分等單元 1∶1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與土地利用規劃圖疊加,保留交集部分的耕地圖斑為基礎,將面積小於 6 平方毫米的圖斑合並到相鄰圖斑中,詳見表2-1~表2-3。各縣(市)分等單元以1∶1萬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基礎。分等單元編號為12位:縣編號(3 位)+鄉鎮編號(3 位)+村編號(3 位)+單元號(3 位),如 003015006001 代表儋州市(003)、峨蔓鎮(015)、茅園村(006)、流水編號(001)。
表 2-1 海南省農用地分等單元劃分情況表 單位:個
續表
表 2-2 縣(市)級分等單元面積分布表
表 2-3 海南省農用地分等省級(1∶50 萬)單元面積分布表
『貳』 評價單元劃分
評價單元是具有相同特性的最小地域單元,同一單元在地質環境條件和周邊環境條件方面具有相對的一致性,不同單元之間具有可比性。常用的單元劃分方法有三角形剖分法、正方形網格劃分法和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3種,其中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適用於小區域的地質環境評價,規定評價單元以0.5km×0.5km為上限,就會把評價因子性狀均一性較好的區段劃分在同一單元,把很不均一的區段劃分在不同單元。本書採用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單元的長度方向(L),即平行於基坑方向按照基坑設計單元劃分;單元的寬度方向(B),即垂直於基坑方向,上限按照支護結構的剛度分別計算,下限按照基坑降水影響半徑計算。
基坑支護類型按照支護結構的剛度可分為剛性支護和柔性支護。基坑外地表沉降是支護結構變形沉降和降水沉降兩者的疊加。參照《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剛性支護結構變形引起的坑外地表沉降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式中H——基坑深度,m;
h——基底以下基坑外側荷載標准值與基坑內側抗力標准值相等處的距離,m;
φ——厚度加權內摩擦角,°。
柔性支護結構變形引起的坑外地表沉降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式中H——基坑深度,m;
φ——厚度加權內摩擦角,°;
β——坡角,°。
根據地下水動力學理論(薛禹群,1992),按照庫薩金公式計算降水影響半徑: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s——水位降深,m;
k——滲透系數,m/d;
h——含水層厚度,m。
所以,完全由基坑降水引起的基坑外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本書的評價對象應界定在該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