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研究生學習方法
你可以買書豐富些,看別的學校的講座啥的
B. 經濟法怎麼學啊
我是經濟法學的研究生,經濟法這門課你在本科階段主要學習的是經濟法原理的東西吧,這是跟西方經濟學聯系得比較緊密的,如果可能的話學習經濟學的東西會對你有幫助一點。不過你還是著重去了解壟斷法,因為在西方國家來說是典型意義的經濟法。而且現在經濟法理論研究得比較好的國家是日本,去看日本學者的著作也很有幫助。
C. 對於經濟法的認識
一、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
作為重要的法學學科之一,經濟法學同其他法學學科一樣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對象。
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決定了經濟法學的內容、體系。
經濟法學研究對象為:中外經濟法史;中外重要的經濟法的制定與修訂背景,具體內容,實施情況;中外典型的經濟法事例、案例;中外經濟法學的學術史,中外經濟法學的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
二、經濟法學的學科地位
經濟法學是一門獨立學科
經濟法學的學科地位,取決於經濟法作為一個部門法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經濟法學是我國法學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分支,國家教育部等部門將其定位於法學本科的十四門主幹課程之一,經濟法學可作為獨立的法學二級學科被許多高等院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
三、經濟法學的特點
(一)邊緣性學科
學習經濟法學,要全面地知曉、運用法學各個領域的知識,特別是綜合運用法理、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理論。學習經濟法學,不僅僅要運用法學學科分析的方法;而且要學會運用其他學科的分析方法。
(二)新興性學科
經濟法學在世界上只有近100年的歷史,在新中國只有20餘年的歷史。
(三)挑戰性學科
經濟法學在理論上定論較少、流派紛呈,法律數量多、內容豐富、更新速度快,時時催人奮進,富於挑戰性。
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
①當代西方綜合法學派首倡的一種研究方法,本世紀初開始,西方法學以自然法學;分析——規范法學、社會學法學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勢。他們之間進行無休止的論戰,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側面,對其意義無限擴大,試圖抹殺其他流派存在的意義。
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一些法學家紛紛指責上述三大法學派別的偏執和排他性,認為社會的、經濟的、心理的、歷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價值判斷等,都影響到法的制定和實施,法律應是「形式、價值和事實」的特殊結合。
因此,用任何單一的絕對因素或原因來解釋法律制度、法律現象都是不科學的,必須在法學方法論上進行一場變革,要把對法律的價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實分析結合起來,採取全方位、多層面的研究勢態,於是,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便應運而生。
提倡這種方法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美國的哈爾及其《綜合法學》,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學家推論》,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學》,以及前西德的費克納等。綜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學界已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因為以學科發展的內在規律看,流派和方法論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學科發展的推動力之一。
然而,作為一種方法論,綜合研究的方法實質上是對三大流派研究方法的折衷,其涉及的內容龐雜而無邊際,仍然帶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
②從多角度、多層次來研究法律現象的一種研究方法,這些方法具體包括哲學的、歷史學的、社會學的、比較法學的、注釋法學的、價值論的、語義分析學的方法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研究方法,可以對法律現象的各個方面、各個因素有更深刻的把握。
(4)經濟法的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從法的形式角度說,包括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從法的體系角度說,包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社會法、刑法、國際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種部門法;
從時間角度說,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現代法和當代法;
從空間角度說,包括該國法、外國法、本地法、外地法;
從一般分類角度說,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別法、實體法和程序法;
從表現形態角度說,包括動態法和靜態法、具體法和抽象法、紙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現實法(如實際生效的法)等等。
法學只有將所有這些不同意義上的法盡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實的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