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報警尋人要走什麼程序
可以直接撥打110或直接到就近公安機關報警,態鉛笑只需要如實向警方陳述所了解的事實即可,不需額外提供什麼證件。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採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系方式。
報警的條件是包括:
1、對方失蹤24小時或失蹤48小時;
2、如果有憑證可以證實對方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危險的,有關部門會設置調查組進行調查和偵查。
一、報警之後的程序:
1、首先會有人員會仔細詢問報案人事情大致的經過,之後會和報案人核對所問答的信息;
2、有關人員會告訴報案人大致的處理過程;
3、案子破了之後,會告知報案人。
二、派出所立案標准有: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激和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帆含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於本區域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本區域管轄的案件。
綜上所述,報警指因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損失,通過電話、網路、信件等方式向警方報告危急情況或發出危急信號。如果有憑證可以證實對方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危險的,有關部門會設置調查組進行調查和偵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提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❷ 人失蹤了公安用什麼手段查找
法律分析:1,廣播找人。如在電台、小區、超市及公共場所廣播找人。適用於失蹤當日。
2,搜索失蹤地附近的閑置的廠房,禮堂,長期無人進入的空閑房屋,池塘,井,坑,河流,涵管,山崖等危險之地。搜索火車站、汽車站、公園、地下人行通道、建築工地、城鄉結合部的空閑房子、拆遷區里的房子。
3,查詢。到醫院急診、交警隊、救助站、殯儀館,福利院,急救站,民政等部門查詢。
4,報警。因為警方要到24小時之後才可能受理,而孩子剛剛丟失的一段時間最珍貴,應想盡一切方式自救。報案後,主動向警方報告最新線索。
5,刊登啟事。如在報紙、電視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上發布。 互聯網,便宜、環保、覆蓋廣。廣播,快捷、免費,適用於失蹤當日。
電視,快速、覆蓋廣,但費用過高又不能留下可查閱的資料。報紙,讀者雖多,但沒有人會特意保留尋人啟事去嘗試今後尋人。傳單,多被復印成A4紙形式由家人隨機貼在鬧市 。電線桿尋人啟事是非法但又通用的選擇;廣告品以紙制傳單為主,另有DV帶、動漫、海報、撲克。
6、走訪,家人行走各地向市民徵集與失蹤者有關的線索。
7、報案,向警方提供失蹤者近照、直系親屬的血樣。
8、懸賞,按自家御仿財力懸賞,按報料線索價值兌現。
9、引起路人注意:用車隊帖上失蹤者的照片資料在當地城市宣傳,行為藝術,用穿戴或展示品傳播失蹤者信息。
10、悔拆型布控,預計可能出現失蹤者的地點,委託當地常駐人群留意。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處置失蹤警情工作標准》 第十三條 負責查找的民警應當認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蹤人員相關情況,製作詢問筆錄,並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蹤人員的近期照片。根據失蹤人員具體情況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詢問筆錄應當盡可能記載以下內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單位、與失蹤人員的關系及聯系方式;
(二)失蹤人員姓名、曾用名、別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血型、身高、體貌特徵(特別是顯著體表和牙齒特徵)、口音、交往關系、有無精神病史、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車輛號牌、駕駛證號碼、電話號碼及QQ、MSN等網路聯系號碼;
(三)失蹤人員居住地、戶籍所在地、工作單位或者就讀學校;
(四)失蹤人員最後出現的時間、地點;
(五)失蹤前的言行、穿著服裝、攜帶物品;
(六)失蹤人員的愛好、習慣、失蹤前打算參與的活動、經常活動的地點;
(七)求助人認碧猜為可能的失蹤原因和失蹤人員可能的去向;
(八)失蹤人員親友、所在單位等通過其他途徑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況,並告知求助人繼續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與失蹤人員相關的其他情況。
❸ 如何尋找失蹤人口都有什麼途徑
尋找失蹤人口是一項緊急任務,以下是尋找失蹤人口的途徑:
1.報警:報警是尋找失蹤人口的第一步。可以通過當地警局的電話或在線報警平台報警。警方能夠立即開始搜尋失蹤人口,並幫助家庭尋找線索。
此外,大多數警局都會有失蹤人口的注冊程序,家屬可以與警察部門共享失蹤者的信息和照片,以便尋找到更多的線索。
2.公告和傳單:在家庭和社區周圍張貼公告和傳單,以尋找失蹤人口。這些傳單和公告應包括失蹤人口最新的照片、羨稿基本信息、失蹤的最後位置、失蹤時間、聯系方式等信息。
3.社交媒體尋人啟事:現在很多人會使用社交媒體來發布尋人啟事,希望通過轉發和分享信息來擴大搜索范圍。
家屬可以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尋人啟事,要包括失蹤人口兄喚孝的照片、姓名、年齡、身高、體重、口音、失蹤的時間和地方等信息。
4.私人偵探:如果感覺自己的尋人努力不夠,可以考慮聘請一名私人偵探來協助尋找失蹤人口。私人偵探可以使用專業知識和技能來搜索線索,幫助家屬找到失蹤人口的下落。
5.媒體鏈薯發布:可以請求媒體發布尋人公告,包括電視新聞、電台、在線新聞等。通過利用媒體的力量,將尋人信息傳遞給更多的人,從而擴大搜索范圍。
總之,尋找失蹤人口需要盡快調動社區和社會力量,通過各種途徑來協助尋找下落,幫助家庭盡快找到失蹤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