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注重同學生的交往。教學中應有互動、協調的師生關系。教學活動是師生交往、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沒有交往,沒有互動,就不存在教學,教師與學生都是教學的主體,都具有獨立人格價值,兩者在人格上完全平等,師生關系是一種平等、理解、雙向的人與人的關系,這種關系的建立和表達的最基本的形式和途徑是交往。如果師生人際關系中普遍存在著教師中心主義和管理主義,將嚴重剝奪學生的自主權,傷害學生的自尊心,摧殘學生的自信心,由此將導致學生對教師的怨恨和抵觸情緒,師生關系將經常處於沖突和對立之中。改變師生關系因此被廣大教育工作者所重視。通過交往,重建人道的、和諧的、民主的、平等的師生關系是教學改革的重要任務。讓學生體會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寬容、親情與關愛。對教學而言交往意味著對話,意味著參與,意味著相互建構;對學生而言,交往意味著心態的開放,個性的張顯;對教師而言,交往意味著上課不僅是傳授知識,而且是一種分享理解。交往還意味著教師角色的轉換。
第二,要在教學中改進評價方法,使每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都有所提高,學習更有自信心。《數學課程標准》提出:「對教學的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全面了解學生的數學學習歷程,激勵學生的學習和改進教師的教學;對數學學習的評價要關注學生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他們學習的過程;要關注學生數學學習的水平,更要關注他們在數學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情感與態度,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信心。」評價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激勵學生的學習熱情,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