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治安管理是什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介於法學和公共管理學科科目下的公安類學科。
治安管理主要研究社會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社會治安秩序管理、戶籍管理、治安防範工作、治安案件查處等實際工作能力。
簡單來說,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個方面:①維護社區治安秩序;②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③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和事故;④為民排危解難。該專業一般在專科(高職)提前批招生,需要單獨體檢、政審。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十一條 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