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人離家出走了,怎樣才能找到
首先要報警,通過公安監控網路等有效手段,相對最大可能找到你的孩子,其次個人也要發動人員網路查找,張貼廣告等。
㈡ 離家出走的人怎麼可以找到
離家出走的如果是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報警,警察會協助尋找,成年人離家出走,如果狠下心不想回家,是真的很困難找到對方,如果有他朋友的聯系方式,可以通過親朋好友尋找。
㈢ 離家出走怎麼找人
手機卡拔出來警察是可以定位的。
公安機關具有手機定位的技術手段,但目前手機定位查找只運用於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不用於民用。手機定位的審批手續非常嚴格,需要確有案件存在(普通的走失不屬於案件,案件通常指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行為的案件),並經過逐層嚴格的審批手機,最後交給技術人員進行操作。手機定位查找一般情況下只有在手機開機並啟動了定位服務後才可能被找到。如果是關機的狀態,是很難找到具體位置的。所以,一般情況下,離家出走的情況,警察不會採取手機定位技術手段。遇到家人走失的時候,警察一般會詢問走失人員信息,出走的時間、原因,出走時的著裝等等方面情況,製作筆錄,幫忙查找調取沿途監控,同時發布協查。當然,如果家人有被侵害的跡象,應該第一時間告知公安機關。遇到家人走失的情況,不要慌張,聯系走失人經常聯系的朋友,走失位置附近查找,大部分情況下,走失人員都是可以找回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後,對於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
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准,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