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審計方法有哪些
(二)審計方法
1.「因果分析法」與「果因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是從事件的起因查起,最終查出所對應的結果。「果因分析法」則正好相反,是從事件所產生的結果查起,最終透析出問題產生的原因。這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因果分析法」的優點是循序漸進,環環相扣,審計內容較為全面,不足之處是審計所需時間較長,技術難度較大。「果因分析法」的優點是溯果擷因,方法簡便,需要時間較短,不足之處是審計過程容易以點帶面,內容不夠全面。究竟哪種方法效果更好,這要視具體的審計情況和審計目的而定。一般來說,在沒有審計線索的情況下,更多地採用「因果分析法」,如果審計人員掌握了審計線索,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便可以考慮採用「果因分析法」。
2.「窗簾中間拉開式」審計法。如果一個窗簾由兩幅組成,在陽光充足的早晨,我們從中間拉開,眼前便會迅速地明亮起來。這種拉窗簾的方法應用到管理審計中,也會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具體來說,就是審計人員根據掌握的審計線索,依據自己的職業經驗,對問題產生的原因做出判斷。同時,向「左」追查問題產生原因的整體脈絡,向「右」驗證分析自身判斷的准確性。這種方法也可以稱為「先入為主」法。例如,某項工程成本管理審計,已知該項工程成本過高。審計人員根據經驗判斷,知道問題產生的原因是材料采購成本過高。依此判斷,審計人員便可向「左」追尋材料采購過程及管理方式,向「右」可通過抽查票據的方式,具體驗證材料采購成本是否真的過高。如果向「右」的結果驗證了審計人員的判斷,向「左」的工作業已完成,此項管理審計便可初步結束。這種審計方法的優點是工作效率會大大提高,缺點是如果審計人員的判斷出現偏差,反而會遲滯審計工作進度。因此,運用該審計方法,職業經驗不足的審計人員不宜使用。
3.「遵循性」審計法與「思維創新」審計法。「遵循性」審計法是針對管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已有的管理模式和固有的思維習慣,對問題的是與非做出判斷。「思維創新」審計法則相反,它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並打破原有的思維方式,對問題進行判斷。舉例來說,企業臨時用工問題,按照國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維方式,企業臨時用工是不可取的,因為國企本身已經存在冗員。按照「遵循性」審計法,就會否定企業臨時用工的做法。但我們如果採用「思維創新」法,換個角度去思考問題,可能又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如果由於臨時用工可以使生產效率提高,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大於用國有企業閑置職工,而這種大於效益又足可以抵償臨時工用工成本的話,用臨時工也未嘗不可。因此,審計人員不能因循守舊,死抱框框。否則,審計結論不可能是實事求是的,甚至會給企業決策帶來一定的誤導作用。
4.「解剖麻雀」審計法與「高屋建瓴」審計法。強調管理審計要進行深入細致地分析與解剖,並不是說管理審計要一味地在「微觀世界」中探索。深入地了解「微觀世界」之後,審計人員還要「跳」出來,站在一定的高度,對「微觀」進行總結、提煉,使之上升到一定高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高屋建瓴」審計法。通常所說的「既要進得去又要出得來」,就是這個道理。「解剖麻雀」法停留在「微觀」層次,「高屋建瓴」審計法則提高到「宏觀世界」,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微觀是宏觀的基礎,沒有微觀只有宏觀是不可能的,同樣只有微觀沒有宏觀也是不行的,站在微觀和站在宏觀的角度所得出的審計結論也可能是不同的。如一個集團公司,內部有許多子公司,某一個子公司車輛需要進行修理,經過考察,委託集團公司以外的單位進行修理,比集團公司內部其他公司的價格要低得多。如果站在這個子公司「微觀」的角度考慮問題,就會得出用外部單位進行修理的結論,但如果站在集團公司這個「宏觀」角度考慮問題,從集團公司整體效益出發,又會得出用集團公司其他子公司進行修理的結論。可見,看問題的角度和高度不同,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審計結論。
5.「否定之否定」審計法。在實際審計工作中,由於受環境和知識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審計人員做出的審計結論往往不可能一次完成,先前的審計結論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這時,如果審計人員發現了這一偏差,應對原有的審計結論進行否定,重新得出正確的結論。否定之否定才是肯定。審計人員只有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才能不斷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們所說的否定之否定,並不是單指一次否定,有些情況下,可能需要多次否定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② 審計方法有哪些
一般將傳統審計方法歸納為七大類: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函證、計算和分析性復核。隨著審計技術的發展,一些新方法得到使用,新審計准則對審計方法進行了新的歸納,列舉了八大類方法: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較之以前的方法內涵更加豐富,描述更加准確。其中幾類審計方法對資源審計來說仍是必須和有效的。
③ 審計方法有哪些
審計方法:詢問法、審核法、觀察法、函證法、監盤法、「因果分析法」、「窗簾中間拉開式」法、「遵循性」審計法與「思維創新」審計法、解剖麻雀」審計法與「高屋建瓴」審計法、「否定之否定」審計法。
詢問法也稱為訪談法,是指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有關人員進行面對面交談,以了解有關情況、收集審計證據的一種方法。詢問法的使用范圍包括:在計劃階段中了解情況,實施階段時收集證據,報告階段相互溝通情況等。內審人員在實施時要注意同時要有兩名審計人中在場。
函證法是為證明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所載事項而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發函詢證,要求第三方就業務和相關金額確認,如果函證結果不滿意,應當實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以獲得相應的審計證據的一種審計方法。
④ 審計有哪八種方法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⑤ 審計方法包括哪些
按照搜集證據時所使用的方法,審計程序(即審計方法)可以分為:
(一)檢查
檢查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來源和性質。
2.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檢查用作控制測試的一個例子,是檢查記錄以獲取關於授權的審計證據。
3.某些文件是表明一項資產存在的直接審計證據,如構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債券,但檢查此類文件並不一定能提供有關所有權或計價的審計證據。
4.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一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二)觀察
1.觀察是指注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2.觀察可以提供執行有關過程或程序的審計證據,但觀察所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注意:一般觀察程序是針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情況。主要用於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測試中。
(三)詢問
1.詢問是指注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2.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證證據,也可能提供與注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1)了解管理層過去所聲稱意圖的實現情況、(2)選擇某項特別措施時聲稱的原因以及(3)實施某項具體措施的能力,可以為佐證通過詢問獲取的證據提供相關信息。
針對某些事項,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四)函證
1.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採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2.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但是,函證不必僅僅局限於賬戶余額。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進行函證。注冊會計師可能在詢證函中詢問協議是否作過修改,如果作過修改,要求被詢證者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於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如不存在可能影響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的「背後協議」。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准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執行只能用於控制測試。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⑥ 審計方法包括哪些
(6)審計八大方法是什麼擴展閱讀:
審計程序是審計工作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一般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即計劃階段、實施審計階段和審計完成階段。
主要工作包括: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確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進行控制測試;
對會計報表項目進行實質性測試;整理、評價執行審計業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
⑦ 審計方法包括哪些
審計方法包括:
1、「因果分析法」與「果因分析法」
2.、窗簾中間拉開式」審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