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稅收籌劃的方法有哪些舉例說明。
1、 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准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 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 通訊費:
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採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准,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4、 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
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 發票沖抵 (為不實開支不建議)
6、 大筆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師業余在一家企業兼職做項目,項目完成後一次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報納稅,則
應納稅所得額
30000-30000×20%=24000元
應納稅額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與企業協商,分兩個月支付兩次,則每次應納稅額=(15000-15000×20%)×20%=2400元,總計納稅額為4800元。兩者相比,節約400元。
稅務師評述: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所得按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對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一次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稅額,加征5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這樣計算後再減去2000的速算扣除數就是該教師的應納稅額。對勞務報酬所得征稅以次數為標准。
可見,納稅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將所得分攤,增加扣除次數,就能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從而節省稅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資
西安高新區一公司聘用高管,計劃支付年薪是120萬,但經過咨詢稅務師事務所,與高管達成協議,將年薪降低為80萬,同時給高管提供一套現房和一輛車供使用。此外,鑒於該公司員工以技術性員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對較長等特點,又適當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同時為員工提供宿舍以及將繳納的公積金、養老保險等金額適當提高,從而提高員工福利。粗略計算,該公司高管因此起碼少繳40%的個稅。
稅務師評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滿足消費需求,但由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超額累進稅率,當累進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資薪金帶給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減少。因此想辦法降低名義收入,把個人現金性工資轉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這樣既滿足了消費需求,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
8、勞務報酬工資化
西安一私企老闆,雇別人經營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資約為 4000元。他一開始沒有與這家公司簽任何合同,則4000元作為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4000-800)×20%=640元。但後來經過咨詢,假如他與該公司建立僱傭關系,則4000元作為工資薪金收入應納稅額=(4000-2000)×10%-25=175元,與之前相比每月節稅465元。
9、高工資那個月分部分到後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業務員,平常工資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業務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計工資收入30000元,如果將部分工資分攤到6個月,每月拿12000元,最後一個月10000元,這樣合計納稅總額為6470元;如果正常納稅應該是30000元納5620,加上接下來5個月的8000每月合計1725元一共是7345元,這樣就多納了接近1000元的稅。
收入很不穩定的人尤其適用這種辦法,叫削峰平谷。
10、提高三險一金的額度
B. 稅收籌劃的18種方法
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現在的稅收籌劃的方法早已沒有那麼多種了,今天就為大家分享十種節稅方法: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既定的框架內,通過對其戰略模式、經營活動、投資行為等事項進行事先規劃安排以節約稅款、延期納稅和降低稅務風險為目標的一系列稅務規劃活動。以下內容從稅收籌劃的十大基本方法進行展開。
01、納稅人籌劃法
納稅人籌劃法是進行納稅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轉化,使納稅人承擔的稅負盡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為某類納稅人。
1.納稅人不同類型的選擇
個體工商戶 獨資企業 合夥企業 法人企業
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人企業按照稅法要求需要就其經營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若法人企業對自然人股東實施利潤分配,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不同納稅人之間的轉化
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這兩種類型納稅人在徵收增值稅時,計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納稅人實行進項抵扣制,而小規模納稅人必須按照使用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實行進項抵扣制。
3.避免成為法定納稅人
稅法規定,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而對於房產界定為房屋,即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擋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娛樂、居住或者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停車場、室外游泳池、噴泉等,不屬於房產,若企業擁有以上建築物,則不成為房產稅的納稅人,就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將停車場、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並且把這些建築物的造價同廠房和辦公用房等分開,在會計中單獨核算,從而避免成為游泳池等的法定納稅人。
02、稅基籌劃法
1.控制或安排稅基的實現時間
(1)稅基推遲實現
(2)稅基均衡實現
(3)稅基提前實現
2.分解稅基
通過分解稅基,使稅基從稅負較重的形式轉化為稅負較輕的形式
3.稅基最小化
合法降低稅基總額
03、稅率籌劃法
1.比例稅率籌劃法
通過比例稅率籌劃法使得納稅人適用較低的稅率。
2.累進稅率籌劃法
防止稅率攀升:注意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累進稅制對稅負的影響。
04、稅收優惠籌劃法
1.稅收優惠
特殊行業、特定區域、特定行為、特殊時期的稅收優惠。
2.稅收優惠的形式
(1)免稅(2)減稅(3)免徵額
(4)起征點(5)退稅
(6)優惠稅率(7)稅收抵免
3.創造條件適用優惠政策
【案例】霍爾果斯案例
全民關注的電影《戰狼2》,2017年票房高達54.6億元,雄踞票房榜首。導演兼主演吳某在新疆霍爾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企業。而霍爾果斯是目前為止稅收優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優惠就是好文化業公司的企業所得稅五年之內全免。
【案例解析】
按照《戰狼2》54.6億元的總票房來算,根據協議,吳某分得18.4億元,如果沒有享受稅收優惠,那麼本例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納稅款,企業所得稅稅前可扣除項目金額為2.7億元。
根據國家稅法,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則為:(18.4-2.7)*25%=3.93(億元)
如果注冊在霍爾果斯的企業應納稅款則為:(18.4-2.7)*0%=0
吳某通過霍爾果斯的安排節省了3.93億元的企業所得稅。
提示:通過以上安排,納稅人確實可以實現節稅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盡量做到實質與形式相吻合,否則將可能會面臨更大的稅務風險。
05、會計政策籌劃法
1.分攤籌劃法
無形資產攤銷、待攤銷費用攤銷、固定資產折舊、存貨計價方法、間接費用分配。
2.會計估計籌劃法
有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一些項目不能精準計算,而只能加以估計,因此,在會計核算中,對尚在延續中、其結果未確定的交易或事項需要估計入賬。這種會計估計會影響計入特定時期的收益或費用的數額,進而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
06、稅負轉嫁籌劃法
稅負轉嫁籌劃的操作平台是價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價格浮動、價格分解來轉移或規避稅收負擔。稅負轉嫁籌劃能否通過價格浮動實現,關鍵取決於商品的供給彈性與需求彈性的大小而jiag誒橋面。 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則更為巧妙。
1.稅負前轉籌劃法
納稅人通過提高商品或生產要素價格的方式,將其所負擔的稅款轉移給購買者或最終消費者。
2.稅負後轉籌劃法
納稅人通過降低生產要素購進價格、壓低工資或其他方式將其負擔的稅收轉移給提供生產要素的企業。
【案例】白酒廠商生產的白酒產品是一種特殊的消費品,需要繳納消費稅。白酒廠商為了保持適當的稅後利潤,通常的做法是相應提高出廠價,但這樣做一方面會影響市場,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從價定率消費稅與增值稅的攀升。有沒有實現稅負轉嫁的籌劃辦法呢。
【案例分析】
設立獨立的銷售公司。酒廠設立獨立的銷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環節的辦法轉稅負。由於酒類產品的消費稅僅在出廠環節計征,即按產品的出廠價計征消費稅,後續的分銷、零售環節不再繳納。
這種情況下,引入獨立的銷售公司,便可以採取「前低後高」的價格轉移策略,先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賣給自己的銷售公司,然後再由銷售公司以合理的高價進行層層分銷,這樣便可在確保總體銷售收入的同時降低消費稅負擔。
07、遞延納稅籌劃法
1.推遲確認收入
不同的結算方式:委託代銷
2.提前支付費用
需要支付的費用提前支付
【案例】某造紙廠7月份向匯文文具店銷售白紙板113萬元(含稅價格),貨款結算採用銷售後付款的方式,匯文商店10月份只匯來貨款33.9萬元。對此類銷售業務,該造紙廠該如何進行稅收籌劃呢?
【案例分析】此筆業務,由於購貨方是商業企業,並且貨款結算採用銷售後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選擇委託代銷模式,即按委託代銷結算方式進行稅務處理:該造紙廠7月份可以不計算銷項稅額,10月份按收到代銷單位的銷貨清單後確認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額:
[33.9/(1+13%)]*13%=3.9(萬元)
對尚未收到銷貨清單的貨款可以暫緩申報、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按委託代銷結算方式處理,則應計提銷項稅額:
[113/(1+13%)]*13%=13(萬元)
因此,對此類業務,選擇委託代銷結算方式可以實現遞延納稅。
08、規避平台籌劃法
在稅收籌劃中,常常把稅法規定的若干臨界點稱為規避平台。規避平台建立的基礎是臨界點,因為臨界點會由於「量」的積累而引起「質」的突破,是一個關鍵點。當突破某些臨界點時,由於所適用的稅率降低或優惠增多,從而獲得稅收利益,這便是規避平台籌劃法的基本原理。
1.稅基臨界點籌劃
起征點、扣除限額、稅率跳躍臨界點
2.優惠臨界點
絕對數臨界點、相對比例臨界點、時間臨界點
【案例】李先生在北京市擁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經居住滿1年零10個月,這時他在市區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該住房,李先生應該如何籌劃呢?
【案例分析】增值稅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部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適用北上廣深四個城市)。顯然,如果李先生再等2個月出售該住房,便可以適用購買滿2年享受增值稅免徵待遇,而如果馬上出售,須按照5%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因此,最好是將住房在2個月後再轉讓。
當然,如果這時遇到合適的買主,也可以出售,即變通處理,利用時間臨界點籌劃方法,可以採取和買主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遠期合同(2個月之後正式交割房產);另一份是為期2個月的租賃合同。這樣買主可以馬上住進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待遇。
09、資產重組籌劃法
1.合並籌劃法
是指企業利用並購及資產重組手段,改變其組織形式及股權關系,實現稅負降低籌劃方法。
(1)企業合並可以進入新的領域、行業,享受新領域、新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2)並購大量虧損的企業,樂意盈虧補抵,實現成本擴張;
(3)企業合並實現關聯性企業或上下游企業流通環節減少,合理規避流轉稅和印花稅;
(4)企業合並可能改變納稅主體的性質,譬如由小規模納稅人變為一般納稅人,由內資企業變為中外合資企業;
(5)企業合並可以利用免稅重組優惠政策,規避資產轉移過程中的稅收負擔。
2.分立籌劃法
分立,是指一家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立的企業,被分離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實現企業的依法拆分。分立籌劃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變企業規模和組織形式,降低企業整體稅負。
(1)分立為多個納稅主體,形成有關聯關系的企業群,實施集團化管理和系統化籌劃;
(2)企業分立將兼營或婚姻銷售中的低稅率或零稅率業務獨立出來,單獨計稅,降低稅負;
(3)企業分立使適用累進稅率的納稅主體分化成兩個或多個適用低稅率的納稅主體,稅負自然降低;
(4)企業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環節,有利於流轉稅抵扣及轉讓定價策略的運用。
10、業務轉化籌劃法
業務轉化籌劃法手段靈活,注入購買、銷售、運輸、建房等業務,無形資產轉讓可以合理轉化為投資或合營業務……
【案例】科研人員張某發明了一種新技術,該技術申請了國家技術專利。由於該專利實用性強,許多企業擬出高價購買。其中,甲公司開出了100萬元的最高價。這種情況下,張某是否應該轉讓其技術專利呢?
【案例分析】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相關規定,轉讓專利技術是銷售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這里所說的「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申請免徵增值稅合同須經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並出具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根據新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轉讓專利使用權屬於特許權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綜合所得,參與年終匯算清繳。張某取得該筆收入是應預交個人所得稅為:
100*(1-20%)*20%=16(萬元)
如果採用業務轉化籌劃技巧,張某不轉讓技術專利使用權,而是將技術專利進一步開發,以技術服務的形式將專利技術應用於甲公司生產經營中。按甲公司的經營狀況測算,張某每年預計可從甲公司獲取10萬元技術服務收入。
若張某願意採取技術服務形式,則其所負擔的個人所得稅實現遞延繳納:
(1)納稅人提供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2)按照個人所得稅有關規定,個人取得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得,應於取得所得的當月按照20%的比例稅率預繳個人所得稅,同時並入綜合所得於年終匯算清繳。張某應預交個人所得稅10*20%=2(萬元)。這種籌劃法主要好處在於可以遞延納稅。
若採用技術投資入股形式。技術投資入股的實質是轉讓技術成果和投資同時發生。按照財稅[2016]36號文相關規定,轉讓技術成果是銷售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根據[2016]101號文,個人技術投資入股,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作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C.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怎麼做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主要從差旅費補貼,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通訊費,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票沖抵,大筆收入分次拿。
1、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准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案例分析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D. 稅收籌劃的18種方法
【法律分析】
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有以下:1、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2、通過分散稅基進行稅收籌劃;3、利用稅法彈性進行稅收籌劃;4、利用稅法空白進行稅收籌劃;5、通過轉讓定價進行稅收籌劃;6、通過延期納稅進行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又稱為合理避稅,也就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減少稅收,盡可能的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該政策的發出是結合了中國市場經濟狀況來發出的,希望中國市場可以在這種推動下得到發展,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借鑒了西方國家的管理方式,稅收籌劃這項優惠政策的實施,有效的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這可以平衡企業與個人之間的經濟效益。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對營業稅可以實行抵扣的情形進行了如下明確規定:
(1)單位和個人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
款,凡該項退款已徵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後的營業額中減除。
(2)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
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營業額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由於其計費系統只能按有價電話卡面值出賬並按有價電話卡面值確認收入,不能直接在銷售發票上註明折扣折讓額,以按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E. 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方式有哪些
(1)核定徵收
目前我國的特殊經濟園區出台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注冊到有稅收政策的低稅區。
高收入者可以在稅收優惠園區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和公司簽立合同,把工資以合作費形式公對公打款,在稅收窪地成立的個獨企業可以核定徵收所得稅,增值稅1%(可開專-票),個人所得稅+附加稅,個人獨資小規模總稅率為:3.16%。
(2)自然人代征
自然人代征發票主要是服務於沒有開票能力的個人或者經營團體,為了方便自由職業者或者經營者開-票,在各個地方稅務是可以申請自然人代征發票的。
自然人代征的稅種:增值稅:1%(增值稅普通發票)+附加稅+個人所得稅,且附有對應的完稅憑證,自然人代征政策後無需再繳納個稅。
我們的年終獎是要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所得計算納稅的,也就是要把年終獎除以12個月,其商數去對照相應的稅率檔進行納稅。
很多單位不注意,導致員工工資和年終獎比例失調,某一方過高,從而拉高了全年的綜合個稅稅率。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稅收臨界點。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望採納!
F. 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法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辦法有以下這些:
一、用公積金抵稅,選擇用工資購買最高等級的公積金,以降低稅前工資總額。
二、多進行公益項目捐贈,有些法律規定可以對某些多參與公益項目的人允許適用一定的稅收優惠。
三、理財產品種類多選擇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債券投資或者選擇正確的保險項目以獲得稅收優惠,減少扣稅額。
四、多了解國家關於免徵稅收方面的優惠,積極利用國家給予的時間差合理避稅。
五、積極利用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發票等稅收優惠來減少稅前收入總額,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01合理分配工資薪金和年終獎金比例。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原則是對超額累進稅率徵收。
因此,當公司員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一定水平時,超出部分應按較高的稅率計稅。
工資薪金與年終獎金比例的合理分配,可避免職工收入一方異常高,造成不必要的納稅負擔。
G. 個人所得稅籌劃思路(第一集 總述)
2019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以下就個稅法改革的主要內容及籌劃思路做簡單分析。
本次改革後,將個人經常發生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范疇,實行統一的稅收政策(每月預繳,年終匯算,類似企業所得稅法);經營所得、財產性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他項目仍延用分類征稅方式,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由原來的3500元/月調整為5000元/月,同時調整了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45%)、中低檔收入的稅率區間,拓展了3%、10%、20%多個標准級距,25%級距適當縮小,高稅率區間的30%、35%、45%三個級別稅率保持不變。
本次改革最大的亮點是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贍養老人六項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依據相關規定,以現金形式或隨工資一起發放的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費補助,視同工資薪金所得,計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發生並取得合法發票的,屬於企業的正常經營費用,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許多企業暗示員工可以拿發票進行報銷沖抵工資。此非長久之計,聽聞某非運輸企業油費發票比正常開支還要高,稅務局立即上門審查。
【 備注 :上述列入工資薪金的補助有一個特徵,每月金額基本固定,具有工資性質。 區別 :出差(伙食)補助、誤餐補助等,具有偶發或不確定性,不列入工資薪金。】
1、變僱傭關系為合作關系
直接與員工個人發生交易,或者與員工的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發生交易。
主要通過如下兩種方式節稅:
方式一,將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其他稅目,此步驟對於高薪員工效果更為有效。舉個極端的例子,如,年收入超過96萬元部分,若按「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45%;若按「經營所得」稅率為35%;若變更為「財產租賃所得」等,則稅率更低。
【 備注 :這里隱含一個條件——從員工個人財產或行為中,找到標的,能為公司所用,從而夯實雙方合作的基礎!例如,公司向員工支付車輛租金,變相支付工資。】
方式二,將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注冊到稅收窪地,參考稅收窪地的財政返還力度,實際稅負較低,可以為員工節省「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 備注 :設置於稅收窪地的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實際稅負0.6%——1.5%(個體工商戶月收入額低於3萬元免增值稅)。——提示:准確信息尚需實地考證!】
2、強行改變稅目
實務中存在眾多影視公司高溢價收購旗下藝人公司股權的案例,不排除是將藝人取得片酬收入轉變為股權轉讓收入,個稅影響如下:
【 備注 :上述行為利用了稅收法規的一個漏洞:對於自然人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 年 第 67 號)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也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款」。高溢價轉讓股權成為收取片酬的潛在替代行為,並因變更稅目而降低稅負 ——至目前為止,稅收法規對於轉讓價格明顯偏高的行為,未提及,尚無約束措施 。——法規的本意,是對同一稅目下經濟行為刻意避稅的約束,但疏漏了改變稅目的行為。】
發放給員工的貨幣或非貨幣資產,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分如下情況:
1、發放的資產歸屬於工資薪金項目
歸屬於工資薪金項目的,須計征個人所得稅。
【 備注 :依據《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的規定,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 納入職工工資總額 ,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 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 午餐費補貼,應當 納入工資總額 管理。】
2、發放的資產歸屬於福利費項目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列舉的、典型的可在福利費列支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例如,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 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 ,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 區別 :對於午餐支出:統一供應的,記入福利費; 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 午餐費補貼, 納入工資總額。 】
歸屬於福利費項目的,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需從如下方面考量:
(1)歸屬於征稅的福利費范圍
《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並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③單位為個人購買 汽車 、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2)歸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
即上述(1)列舉以外的項目,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3)例外事項-供暖費補貼
關於供暖費補貼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規參考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包括……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法規參考二:《遼寧省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費隨職工工資發放方案》(遼建發[2005]42號)進一步明確:職工的採暖費,按其所在地省轄市政府制定的採暖費標准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准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按對《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理解,供暖費補貼屬於「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應計征個人所得稅,但「三北」地區實務中一般執行地方規定——供暖費補貼免徵或限額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部分小結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范了福利費的列支范圍;《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明確了「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參照上述兩個文件,出於節稅的需要,可嘗試適當減少工資薪金,同時增加免稅的福利費項目金額作為補償。但需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與員工充分溝通,同時注意福利費支付總額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否則超出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增加專項扣除項目金額——提高五險一金繳付金額或比例
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屬於專項扣除項目,可抵減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此項操作時,需計算企業承擔的社保、公積金統籌部分變化,整體考慮人工成本支出是否增長。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少於5%,並不得超出12%。如果能以更高的比例繳存公積金,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個稅繳納自然會相應減少。雖然個人到手的收入會有所減少,但是公積金賬戶里的可用余額會相應增加,即可以減少個稅支出,也可以強制員工儲蓄。
2、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金額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自由選擇任意一方作為扣除方。例如,以某一家庭為單位進行納稅籌劃,其中住房貸款、子女教育等,盡量由夫妻雙方中納稅較多的個人進行抵扣;如果有同時符合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的,那麼就要考慮選擇可以多扣除的項目作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如果納稅人不是獨生子女,就存在兄弟姐妹間分攤額度的問題,應盡量讓納稅較多的個人進行抵扣,以期達到整體稅收最少;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有符合大病醫療扣除標準的醫葯支出費用,即扣除醫保個人報銷負擔超過15000元,且不超過80000元的部分,在次年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指定由夫妻一方納稅較多的納稅人扣除費用。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款「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據傳,某公司辭退部分員工,一次性發放較多補償,之後陸續重簽訂合同。該補償限額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目前,居民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計算方法分為兩種,一種是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另一種是單獨計稅,即年終一次性的獎金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月稅率表計算個稅。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假設員工小A,每月可稅前扣除情況如下:五險一金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贍養老人2000元。上述項目全年合計6萬元,加上每年可扣除的費用6萬元,則全年合計稅前扣除金額為12萬元。
1、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入綜合所得合並納稅
如該員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2萬元,若選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工資合並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納稅的方式,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如果員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超過12萬元,可嘗試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 ,在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方法時,會有一個稅率極點的問題,需要合理利用臨界點,進行稅收籌劃——即全年一次性獎金與每月工資金額分配問題。
針對以上個稅籌劃方法的適用性,簡要總結如下:
改變稅目行為是培訓機構最為倡導的個稅籌劃方法,普遍的做法是公司同稅收窪地企業發生業務。這里的稅收窪地可能是顯性窪地,也可能是隱性窪地。
公司可能面對如下潛在風險:
一是來自主管稅務機關針對異常發票、業務的稽查風險。
三是來自稅收窪地企業其他客戶的稅收風險。【備註:可能面臨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潛在風險!】
此種稅收籌劃方法在不斷試探法律邊緣,相關行為與虛開發票區別是什麼?很難界定!近期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警覺!
這里的福利費,僅指上文提及的「歸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即排除《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的部分。總體而言,可操作空間較小,例如限額內的供暖費補貼。
包括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企業可主導的,主要是以「五險一金」為代表的專項扣除項目。總的指導思想是:參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在總體支出不發生顯著增加的前提下,使扣除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能夠降低至下一個稅率期間為宜。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需 以員工個人為單位測算 ,不能匯總到一起算總賬!應根據現有員工個人工資薪金年度應納稅所得分別考量,再匯總影響額。
專項附件扣除,主要在於員工個人(或家庭)扣除條件申報及夫妻雙方的扣除對象選擇問題。
坊間傳聞確實存在該方法,利用上文提及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利用一次性補償收入限額內免稅的規定,先辭退員工,之後再重新簽訂合同。此非常規做法,不可常用,不提倡!
個稅法改革後,將勞動性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自2024年1月1日起,包含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內的工資薪金,全年匯總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固定的情況下,幾乎不存在區間分檔導致的臨界點附近稅額巨大差異,籌劃空間較小。
【備註:對於綜合所得而言,稅率表臨界點的稅率差異,已通過速算扣除數調節,例如,假設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44000元,按上一檔稅率計算,應納個稅=144000*10%-2520=11880元;若按下一檔稅率計算,應納個稅=144000*20%-16920=11880元。兩者相等!】
【備註:對於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而言,若應納稅所得額恰好處於臨界點附近,可能存在「差了1元其實是跨越了一個計稅區間」的問題,導致應納個稅額差異較大。為何只有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存在這個問題,原因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是用應納稅所得額的1/12去找對應的月稅率,然後用全部應納稅所得額去乘以稅率,但是速算扣除數卻只扣了一倍,而沒有扣除12倍。】
H. 所得稅稅收籌劃如何進行,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方法
「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這個是合法的。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方法:
1、巧用公積金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工薪階層個人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也就是說按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稅的。同時,職工又是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的。所以,一般職工提高公積金繳存還是有一定空間的,工薪納稅人巧用公積金避稅是合理可行的。
強調,利用個人繳納補充公積金進行避稅時有兩個問題要注意:一是納稅人要在所在單位開立個人補充公積金賬戶;二是納稅人每月繳納的補充公積金雖然避稅,但不能隨便支取,固化了個人資產。
2、利用捐贈進行稅前抵減
首先,個人通過扣繳單位統一向災區的捐贈,由扣繳單位憑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的匯總捐贈憑據、扣繳單位記載的個人捐贈明細表等,由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實扣除。其次,個人直接通過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的捐贈採取扣繳方式納稅的,捐贈人應及時向扣繳單位出示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捐贈憑據,由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實扣除。
3、利用個人投資者買賣股票或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
按照現行稅收規定均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是目前對個人財產轉讓所得中較少的幾種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項目之一。納稅人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進行買賣,通過低買高賣獲得差價收入,間接實現合理避稅。
(8)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案例分析擴展閱讀:
進行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要符合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稅收籌劃的方向應當符合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
2、稅收籌劃的發生必須是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之前。
3、稅收籌劃的目標是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
所謂「稅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稅負最輕、稅後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內涵,而不僅僅是指的稅負最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