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象學的研究有何最新的成果
本文在系統分析教育技術學兩種常見研究範式的基礎上,梳理了哲學史,從方法論、研究方法和具體研究方法三個層面分析了現象學,指出現象學是教育技術學的第三種研究範式。在方法論層面,現象學範式的創新突破在於穿透了 "一般 "與 "個別 "的劃分。在研究方法上,現象學範式遵循定性研究的模式,善於揭示微觀經驗。在具體研究方法層面,現象學範式綜合運用訪談、經驗報告等手段,使研究結論具有建設性。
胡塞爾的現象學現在已經成為一個歷史經典。然而,由於他的研究范圍之廣,他的意識現象學成果之豐富,當代人仍在回望他的思想,並一次次試圖從中獲得新的啟迪。簡單地說,因為只有意識是絕對的 "自我表現 "或對意識的 "自我給予",而不是意識的一切,即 "超越",都不是對意識的自我表現或自我給予。所以在現象學中,自然態度(包括日常生活、傳統形而上學、現代實證主義等)的內在性和超越性,被稱為主觀和客觀的物理或精神和物理,是一種現象學意義上的超越,因為它們是某種實體,在現象學上不是一個好的或不被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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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現象學的本質是面向什麼本身
現象學的本質是面向事實本身。
現象學方法:
現象學方法(phenomenological method)是一種心理學研究方法。指僅觀察個體的當前經驗,並試圖盡可能不帶偏見或不加解釋地進行描述。
在臨床或科學上,是對傳統心理學的挑戰。在臨床上,注重心理治療的記錄和保存治療過程的檔案資料,反對精神分析論者完全不相信患者的經驗報告的做法。
在科學研究上,反對行為論者的實驗室的元素分析法,認為實驗法不僅不能說明人類的本性.甚至還會導致錯誤,主張以整體分析法來研究人格。羅傑斯對自我的研究,馬斯洛對需要層次性、自我實現和高峰體驗的研究,以及G.A.凱利對個人構念的研究.均運用該研究方法。
所謂現象學方法,就是用現象學理論去觀察認識世界。胡塞爾自稱現象學方法是一種對意識的本質進行新的描述的哲學方法。他提出用「括弧法」(又稱「還原法」)使從屬於自然觀點的本質的總命題失去作用,即把它們擱置起來,把關於外部世界的傳統知識全部排除出去。
然後,對剩下的「意識流」再進行先驗的「本質還原」,使之成為不含任何經驗內容的純「意向性」意識。在先驗的「本質還原」中,要依靠「本質的直覺」。「本質的直覺」是突如其來的,非理性的。了解意識活動,就能認識外部世界。
現象學方法重視意識現象的分析,對直覺作了分析研究,有一定的合理性。它在西方的哲學、美學等方面研究中和文藝創作中,都有一定影響。但作為一種哲學方法從根本上說,是唯心主義的,並帶有神秘性質。
C. 論現象學方法七個早點
胡塞爾倡導的早期現象學運動,主張在各人文學科內運用現象描述或本質還原法,從中獲取較直接、較真確的知識。胡塞爾試圖藉助描述現象學的懸置 (epoch□ )原則,將一切有關客觀與主觀事物實在性的問題都存而不論,並把一切存在判斷「加上括弧」排除於考慮之外。他以為這一哲學立場既可避免當時自然科學中的經驗論的「自然主義」,又可避免當時德國「精神科學」中的歷史相對主義,從而在哲學研究中奠定具有普遍確定性的認識基礎。胡塞爾現象學的研究對象側重於意識本身,尤其是意向性活動或意向關系。意向關系既包括意向作用(noesis), 又包括意向對象 (noema)。他認為,意向對象不是客觀實體,意向作用也不是經驗性活動,它們分別是聚結於意向關系體內的特定方面。他主要研究對象在意識中的顯現方式,即對象的「透視性形變」、顯現時的清晰度,以及意向關系體的統一化作用。胡塞爾後期現象學最終演變為更徹底的主觀先驗唯心主義。目標是使現象學還原深化為「純粹意識」 或 「純自我」,以便使知識的 「客觀性」或確定性建立在純主觀性的基礎上。經過這一還原,一切經驗性內容都將被排除,只留下「純粹意識」或「先驗意識」,包括所謂先驗自我、意向作用和意向對象。他認為,先驗自我是意識和意向結構的最深核心,同時也是推動心理活動和引發知識結構的總根源。胡塞爾後期現象學所關注的中心課題是先驗意識的構成作用及主體在其特殊視界內經驗到的「生活世界」。他指出,從個人生活世界向人類共同世界的過渡,是通過所謂「主體間關系體」來完成的。胡塞爾因其在現象學中的先驗唯心主義與徹底主觀主義的立場、觀點,使他在現象學學派內部不斷受到批評。但他提出的一些分析方法,在20世紀初以來的西方哲學與人文科學中一直具 有重要影響。
D. 現象學研究方法與步驟的目錄
第一章導言
第二章作為理論的現象學
第一節產生與發展
第二節主要哲學思想
第三節幾大類別
第三章作為方法的現象學
第一節內涵概述
第二節基本特徵
第三節核心概念
第四章懸置與還原
第一節懸置
第二節還原
第三節徹底的懸置與還原的挑戰
第五章體驗與反思
第一節體驗
第二節反思
第三節總結與反思
第六章研究步驟
第一節迪尤肯學派的現象學研究步驟
第二節克拉克·穆斯塔卡斯的現象學研究步驟
第三節范梅南的教育現象學分析步驟
第四節其他現象學研究步驟
第五節總結與評價
第七章文本寫作
第一節什麼是現象學寫作
第二節基本要求
第三節現象學寫作的環節
第四節寫作案例——如何進行體驗描述
第八章資料分析
第一節現象學研究的資料分析(一)
第二節現象學研究的資料分析(二)
第九章意義發現
第一節意義來源
第二節意義發現
第三節意義發現示例
第十章現象學的知識構建
第一節基本觀點
第二節知識類型
第三節獲取新知的新途徑
第十一章現象學研究實踐探討
第一節研究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資料的收集
第三節資料的記錄與描述
第四節資料的分析
第十二章反思與評價
第一節如何開展現象學研究
第二節簡要評價
參考文獻
……
E. 什麼是現象學
什麼是現象學?
顧名思義就是以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問,這里關鍵是對「現象」的理解。
現象學的口號是「回到事物本身」。「現象」的本意就是顯現出來的東西,「事物本身」在傳統哲學中一般理解為隱藏在現象背後或深處的本體或本質。而現象學所理解的現象就是事物本身。「顯現」不僅是對感官,而且也是對一時的顯現,感官只能認識事物的外表或某一側面,一是缺能認識事物本身或本質。此外,意識的活動與事物的顯現不再處於主客觀的兩極。
「顯現」本身已經是通過意識活動在意識之中的顯現了,因此是意識的自我顯現。
因此現象學就是對意識的研究,並且通過意識的自我顯現解釋事物本身。
不能用簡單的主觀或客觀論來宰制現象學。
他有「萬物皆備於我」的極端主觀唯心,也有「無物即無我」的鏡像主觀唯心。
龐蒂說的好:現象學的收獲莫過於把極端的主觀主義和極端的客觀注意在關於世界和合理性的概念中結合起來。
就這些,我筆記的一部分。
什麼是類型學?
1.1 介紹typology三種不同層面的定義閡皇?quot;分類"意義的類型學。這個意義的類型學在語言學領域內外都用。typology普通的定義大致與"分類"同義,即把研究的對象分成類型特別是結構類型。最一般的語言學定義是指"跨語言結構類型的分類",簡單地稱為"類型學分類"。二是"概括"意義的類型學,主要是指對跨語言比較中系統呈現出的語言學模式(共性特別是蘊含性共性)的研究。這個定義的類型學可指稱為"類型學概括"。這個意義的類型學是語言學的一個分支。三是"解釋"意義的類型學。這個定義是作為與美國結構主義和生成語法等相對比的一種語言研究方法和理論構架。這個觀點的類型學與功能主義關系緊密,認為語言結構首先應根據語言的功能來解釋,所以又有"(功能-)類型方法"的名稱。更確切地描述這個意義的類型學可用"功能-類型解釋"的名稱。這三個定義對應於任何經驗科學分析的三個階段:經驗現象的觀察和分類,對觀察形成概括,對概括作出解釋。正是在此意義上,類型學代表語言研究的經驗科學的方法。——作者強調語言描寫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在今天語言消亡日速,語言理論的經驗數據日益減少嚴重威脅理論的發展和進步。
F. 什麼是現象學及其理解方法
現象學(phenomenology),20世紀在西方流行的一種哲學思潮。狹義的現象學指20世紀西方哲學中德國猶太人哲學家E.胡塞爾(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創立的哲學流派或重要學派。其學說主要由胡塞爾本人及其早期追隨者的哲學理論所構成。廣義的現象學首先指這種哲學思潮,其內容除胡塞爾哲學外,還包括直接和間接受其影響而產生的種種哲學理論以及20世紀西方人文學科中所運用的現象學原則和方法的體系。
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 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說的現象既不是客觀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觀存在的經驗事實或馬赫主義的「感覺材料」,而是一種不同於任何心理經驗的「純粹意識內的存有」。
G. 現象學研究方法與步驟的內容簡介
之後,現象學又傳入英、美、日、加、印度、蘇聯和東歐等國家。至此,現象學成為一股國際性的哲學思潮。本書對現象學研究方法與步驟作一些探討。全書共分十二章,主要內容包括作為理論的現象學,體驗與反思,體驗與反思,資料分析,現象學研究實踐探討,反思與評價等。
H. 怎樣的研究適合採用現象學研究方法
現象學是對本質的研究
現象學研究的是現象的本質,是那種使某「事物」成為某事物的東西——沒有它就不成其為該事物。現象的本質就是事物的「共相」,它可以通過對支配著現象本質的外在表現和具體結構的研究來加以描述。換句話說,現象學試圖系統性地揭示和描述生活經驗中的內在意義結構。這種「共相」或本質也許只能通過生活經驗中所遭遇的事件或實例來直覺地把握。從現象學的觀點來看,我們對具體事例的實際數據興趣不大,例如,現象學不會問:這事是否確實發生過?它發生的頻率如何?或某一經驗的發生是如何與其他情況或事件聯系起來的?等等。而是問:該事情之所以發生的本質是什麼?如果對經驗本質的描述能夠以一種更為充分或深刻的方式重新喚醒或向我們展示經驗的生存品質和意義,那麼這種描述的語言就是有意義的。
I. 現象學是什麼
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 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說的現象既不是客觀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觀存在的經驗事實或馬赫主義的「感覺材料」,而是一種不同於任何心理經驗的「純粹意識內的存在」。
其基本特點主要表現在方法論方面,即通過回到原始的意識現象,描述和分析觀念(包括本質的觀念、范疇)的構成過程,以此獲得有關觀念的規定性(意義)的實在性的明證。現象學認為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廓清傳統哲學中那些概念的真實意義,從而重新說明傳統哲學中的問題,並深入開展各個領域的研究。
現象學的基本精神是「回到事情本身」,其最獨特的核心就是本質直觀和先驗還原的方法,這是貫穿於現象學運動和理解現象學各家思想的一條經線。
J. 有誰知道胡塞爾的現象學分析方法(簡單的介紹)謝謝,答對者追加高分.
胡塞爾的現象學(Husserl『S Phenomenology)由德國哲學家E。胡塞爾倡導的一種哲學流派。胡塞爾現象學是在德國心理學家F。布倫塔諾意動心理哲學的影響下創立的。布倫塔諾認為心理行為的意識與該行為對象的意識是同一現象,胡塞爾則認為兩者有區別,意識經驗的內容既不是主體也不是客體,而是與兩者相關的意動結構。
「現象學」一詞可上溯至18世紀法國哲學家蘭伯爾和德國古典學家黑格爾的著作,但其含義均與胡塞爾的用法不同。胡塞爾賦予「現象」的特殊含義,是指意識界種種經驗類的「本質」,這種本質現象是前邏輯的和前因果性的, 它是現象學還原法的結果。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
現象學所說的「現象」不是客觀事物的表象,它既非客觀存在的經驗的事實,也非馬赫主義的「感覺材料」,而是一種不同於任何心理經驗的、「純粹意識內的存有」。胡塞爾認為,經驗事實是模糊的靠不住的。當人們從不同角度來看同一立方體時,所獲得的是關於這一立方體的不同外觀。按照「自然觀點」,我們會認為這些知覺都是那個立方體的種種外觀,但他卻說,必須擺脫這種非反省的、常識的看法,因為知覺並不能以其連續的側面圖形告訴人們本然的真實性。所以他認為應當中止對這樣一種客體存在的信念,而通過凝神於具體現象,直觀其本質。這種暫時「中止」對客體存在的信念的態度和方法,就被稱作「現象學還原」,即從感覺經驗返回純粹現象之意。這種做法又可叫作「懸擱」,或把外間世界「加括弧」,使其失去作用。具體來說,就是主體先把立方體看作不存在,以便能專注於自身的經驗和對這些經驗的體驗。
胡塞爾的現象學來自布倫塔諾有關意識行動的意動性問題。他批評現象主義把現象只看作類似於影片上的影像系列。實際上,現象流有一種「意動結構」,有其「深度」,在透明的意識的直接材料背後有其意動性核心。因而,在他看來,意動性也不如布倫塔諾所說的只是「客體指向性」,意動的參照體是一復合結構,意動性客體是全部參照體的軸心,此客體的身份與參照它的種種方式一致,如知覺、思想、懷疑等。此外,意動性具有同一核心。同一客體的每一個方面,都與形成其「邊緣域」的相關方面有參照關系。如一正面頭像總會關涉到側面像,而且也模糊地涉及背面像,就是說正面像會引起我們對進一步經驗的合法的預期。
胡塞爾運用還原法向始源深掘,他沒有在意動性意識的現象本質處止住,而是進一步向「主觀深處」走去。這樣,現象學就達到了遭致廣泛非議的「先驗性還原」階段。在這一階段,胡塞爾用加括弧的方式把一切經驗性因素排除在考慮之外,最後留下的部分叫做「現象學剩餘」。它包括:自我、我思和我思對象。這三部分組成了胡塞爾稱作絕對的,必然的或純粹的意識領域。他說過,「我」也正如立方體的外觀一樣,可以被體驗或被看作是現象學還原的結果。這個「我」是心理自我本位,仍然屬於經驗范圍。此外,還有一個隱蔽的我(我自己),它是先驗的自我本位,這才是全部還原過程的最終產物。頭兩步還原是使人們從事實的經驗普遍性向本質普遍性的推移,「先驗性還原」則是從現象中根本排除事實性。
在胡塞爾看來,唯有還原作為一切意義的基礎和意識構成基礎的先驗自我,才能領悟意義的產生以及「意義如何以意義為基礎」。構成作用是胡塞爾現象學一個中心概念,構成不只是一個客體的靜態結構,而且是一個客體被構成的動態過程。當他追溯構成作用時,最後進入了關於時間意識的研究領域。他認為,時間意識的構成就是通過先驗自我在「時間作用」的過程中積極而又隱蔽的時間流的原始構成。經過這么一番解釋,一切意識中的其他構成就都被說成是從作為「最終生產性根源」的先驗自我中導引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