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表達方法和表達方式有哪些
一、表達方法可分為記敘,議論,描寫,抒情,說明。
1、記敘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在寫事文章中應用較為廣泛。
2、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對象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
議論是一種評析、論理的表述法。一篇或一段完整的議論,通常由論點、論據和論證三要素組成。議論分兩大類,即「立論」和「駁論」。立論稱「證明」式文章,駁論稱「反駁」式文章。在說理性的文章中,議論是一種主要的行文方式,它要求論點明確、論據成分、論據周密。
3、描寫就是用色彩鮮明、立體感強、生動形象的文字語言把表述對象的狀態,生動、具體地描繪出來,給人以栩栩如生、身臨其境之感。它是一種「形神兼備」的表述方法,是記人、敘事、寫景類文章的主要表述方法之一。
4、抒情是直接或間接地抒發內心感情的一種表達方式。「情動於中而形於言。」抒情,是文章打動讀者、感染讀者的重要手段。抒情,是抒情詩、抒情散文的主要表述方法;在敘事性的作品中,它常常與敘述、描寫、議論等結合運用。
在議論說理的文章中,作者一般很少直抒感情,而是通過對某種觀點的論證,體現作者的愛憎感情。
5、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系、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說明方法:舉例子、列數字、作比較、分類別、打比方、下定義、作詮釋、摹狀貌、引資料、畫圖表等。
二、表達方式有敘述、議論、抒情、描寫。考查的重點是抒情和描寫。
抒情可分直抒胸臆、間接抒情(借景抒情、情景交融、托物言志);
描寫可分動靜結合,以動襯靜,以景結情,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明暗相襯、粗筆勾勒和工筆細描;
描寫順序有:所見,所聞、所感;感覺、聽覺、視覺、味覺、觸覺的變化;遠景、近景、上下;現實和神話相結合等。
表現方法有渲染、烘托、映襯、反襯、化用、虛實相生、正側面相結合、情與理的結合、欲抑先揚、欲揚先抑、鋪排、含蓄、幽默、象徵、聯想、想像。
一些常用的修辭有比喻、諷喻、起興、借代、擬人、對偶、誇張、排比、反問、設問、襯托、反復、反語、委婉、互文、用典、化用、疊詞等。
描寫的分類
1、感官描寫:視,聽,嗅,味,觸。
2、人物描寫:肖像描寫,心理描寫,語言描寫,動作描寫,神態描寫,細節描寫。
3、環境描寫分為:自然環境描寫,社會環境描寫。
4、描寫角度:正面描寫和側面描寫。
5、白描,工筆。
❷ 表達方法有哪些
表達方式
:記敘,議論,描寫,說明,抒情
表達方法
關於表達方法:
①表達方法分為敘述、描寫、說明、抒情、議論的表達方法的分類解釋;
②一篇文章可以以一種表達方法為主,兼用其它表達方法;
③現在流行的話題作文的要求里也有相關表述——可任選一種表達方法為主並綜合運用其它各種表達方法。
綜合起來,「表達方法」應當為在用語言、藝術、音樂、行動把思想感情表示出來時所採取的方法和形式。
關於表現手法:
托物言志
寫景抒情
敘事抒情
直抒胸臆
順敘
倒敘
插敘
對比
襯托
卒章顯志
象徵
襯托
想像
聯想
照應
寓情於景
托物言志
反襯
烘托
托物起興
美景襯哀情
渲染
虛實結合
側面描寫
正面描寫
直接抒情
間接抒情等,數量不限
❸ 表達方法有什麼
1.修辭方法 比喻、比擬、借代、誇張、對偶、排比、對偶、雙關,用典等
2.表達方式 記敘、議論、描寫、抒情、說明是五種最基本的表達方式,但在詩歌中應重點掌握的是描寫和抒情,具體來講描寫有動靜結合、虛實結合、正側結合、點面結合,聲色結合等;抒情有直抒胸臆、借景抒情、寓情於景(情景交融)、托物言志等。
3.表現手法 常用的表現手法,具體包括:對比、照應、襯托、渲染、、鋪墊、抑揚、聯想、想像等
❹ 語言表達方法有哪些
語言的五種表達方式及區分
2010-04-27 20:12閱讀:648
子規
成長=閱讀+思考
關注
文章語言的五種表達方式,學生真正分辨起來雖不是什麼大難事。但在實際教學中,由於我們部分教師忽視了對它們的比較、分析,導致部分學生最終還是難以區分,至少寫作時綜合運用的意識不強,作文時採用單一的平鋪直敘,記流水賬 ,語言枯燥無味。現結合魯迅先生的《故鄉》一文,對語言的五種表達方式略作簡要的概括。
一、 語言的五種表達方式:敘述、說明、議論、描寫、抒情。
(一)、敘述:記載、述說人物活動的一般情況和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
作用:(1)介紹人物的身世、地位、經歷、事跡等,敘述事情的發生、發展或變化過程,交代事件的前因後果等。(2)為議論文提供事實論據,以用來證明論點。
例:1、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二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
2、又過了九日,是我們啟程的日期。閏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沒有同來,卻只帶著一個五歲的女兒管船隻。
(二)、說明:對事物的形象、性質、特點、構造、功能、作用、成因、關系等所作的客觀的介紹。一般不是感性形象的描繪。
作用:(1)用來把事物的外形、特點、性質、構造、功能等解說清楚,使讀者對這一事物有明晰、完整的了解和認識。(2)是說明文的主要表達方式;也常在議論文中與議論交叉使用。(3)常用於應用文。
例:1、這是我們這里養雞的器具,木盤上面有著柵欄,內盛食料,雞可以伸進頸子去啄,狗卻不能,只能看著氣死。
2、我們這里煮飯是燒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
(三)、議論:對人和事物的好壞、是非、價值、特點、作用等所表示的意見。
作用:(1)是議論的主要表達方式。(2)在記敘文中常穿插在敘述、描寫之中,用以點明或更鮮明地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增強文章的感染力。
例:1、我想: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2、我素不知道天下有這許多新鮮事:海邊有如許五色的貝殼;西瓜有這樣危險的經歷,我先前單知道他在水果店裡出賣罷了。
(四)、描寫:用形象生動的語言對人物、事件、環境所作的具體描繪和刻劃。
作用:(1)再現美麗的自然景色和山川風光,抒發感情。(2)描寫人物的外貌、言行和內心世界,表現人物性格,刻劃人物形象。(3)描寫人物活動的自然或社會環境,交代背景,渲染氣氛,幫助刻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