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夏侯鋒,打死倆城管判死刑,城管打死瓜農,賠錢了事
打死城管是故意傷人致死,情節惡劣;城管打死瓜農,責任者還有城管局。
湖南瓜農死亡案,亦稱臨武縣"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沖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故意傷害(致死),至少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至少要判處無期徒刑。不是主犯,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現,可以考慮在3—5年之間量刑。
㈡ 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事件的全過程是怎麼樣
一: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將臨武縣推上了風口浪尖。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昨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二:事件經過
瓜農縣城賣瓜被毆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黃女士透露,上午9點,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賣西瓜,突然來了十幾個城管,一句話也沒說,把三輪車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車上,當時姐姐在一邊求情讓把西瓜和秤還給他們,但城管不願意。
之後姐姐和城管起了爭執,10點半左右,他倆推著剩餘的西瓜轉移到文昌路橋頭去賣,隨後城管也跟了過來,「他們一下車就搶姐夫的大秤,同時,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鐵棍朝姐夫兩人身上打去,並拳腳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說"要打就打死"。」
「姐夫被打的過程中,拽下了那個打人城管的工作證,後來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趕赴現場證實姐夫死亡前,證件一直在他手上。」鄧正加死後,家屬從他手中拿過工作證,現工作證在鄧正加妹妹手中。該工作證顯示「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姓名:「廖衛昌」,職務:「執法三隊大隊長」。死者侄女鄧女士稱,鄧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腫了,而且受刺激暈過去了。」據黃女士稱,姐姐被送往臨武縣中醫院治療,「姐姐身上有明顯淤青痕跡,仍需戴氧氣瓶和打點滴」。
有目擊者稱,發生爭執後,五六名城管隊員都過來毆打她姨夫,他們不但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鋼管毆打鄧正加,最後,一個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頭部,姨夫當即倒在了地上。
鄧正加倒下時,並沒有當場死亡。黃素君稱,發現鄧正加倒下後,她和鄧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趕緊叫救護車救人,但城管並沒有理會,隨後就離開了。救護車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才來。但那個時候鄧正加已經死了。
㈢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3)湖南瓜農案法學方法論分析擴展閱讀:
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
㈣ 蘭州城管被刺案瓜農講述親歷,兒子已做3次精神鑒定,你對此事怎麼看
序言:蘭州城管被刺殺一案,瓜農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說到兒子已經做了三次的精神鑒定。因為這個瓜農小兒子本身就是一個精神疾病患者,蘭州的這次瓜農父子三個人去到集市賣西瓜,由於想要把西瓜早一點賣完,就遭受到城管的驅趕。在當天已經遭受到城管的毆打,第2天的時候,發現城管又帶了10多名管事人員,對父子三人進行毆打。導致小兒子發生了精神疾病,已經捅傷了一個城管。
在生活當中會見到一些小攤小販和城管之間見了面就像是仇人一樣,只要看見城管來了自己的面前就會一味的做反抗。如果城管和瓜農們能夠相互理解,彼此都是因為工作的原因沒辦法讓老人隨處亂擺攤位,為了創建更好的生活。如今的城管也是非常的不容易。面對一些孤寡老人也想要給這樣的一些老人提供更多的幫助,但是為了維護城市的美好,不得不選擇驅趕老人。
㈤ 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事發三年後將開庭,被告精神狀況為何會成爭議焦點
被告在案發前就已經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並且還有殘疾證,發生這起案件時,他受到了刺激,所以才引發了這起命案。因為三次判斷被告精神狀態的鑒定結果不相同,被告律師又為他申請了精神鑒定。如果被告的精神狀況的確是存在問題,被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就可以免於刑事責任,因為三次鑒定的結果不同,所以被告精神狀況就成為了爭議的焦點。
關於本案的焦點,律師提出這起案件中哥哥與刺死城管的行為無關,這是弟弟一個人做的,所以要為哥哥申請正當防衛。網友討論的焦點是城管是否有故意打擊報復瓜農的行為?這個案件也提醒大家,做任何工作都要保持理智,千萬不能沖動,要冷靜解決問題。
㈥ 甘肅「瓜農刺死城管案」事發三年後迎來庭前會議,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甘肅“瓜農刺死城管案”事發三年後迎來庭前會議,案件中這些信息值得關注:第一點:城管和被告之間的沖突的發生過程中到底是誰最先引起暴力事件;第二點,被告三人之中的王愛武是否具有刑事責任存在,這兩點是值得關注的,至於為什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
此次事件發生已經有三年之久了,一次暴力的產生,讓幾個家庭瞬間改變了生活的軌跡,重傷和傷亡的家庭要面臨昂貴的醫療費以及親人離開的悲痛,而傷人的家庭也要面臨親人的牢獄之災。一時的沖動是不可取,最終只會傷人傷己。
㈦ 事發三年後,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將開庭,嫌疑人將需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事發三年後,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將開庭,嫌疑人將需承擔故意傷害罪的法律責任。因為此次事件最終導致了人命的出現,出現兩死一重傷的情況。三位被告人當中,父親王軍宏並沒有參與打人事件,因此無罪釋放,長子王愛文在訴求正當防衛失敗之後,估計就要以故意傷害罪進行判刑了,次子王愛武的判刑標准在於其精神分裂症的迸發是否在事件發生的時候。如果是,那麼其的法律責任是無效的,如果不是,那同樣要以故意傷害罪來定論。
最終的結果,是幾個家庭都脫離了原本該有的生活的軌道,每一個人都不能倖免,每一個都在傷痛中渡過。所以。在執法和被執法之間,要學會合理和互相讓步,別讓一時的沖動導致最後的後悔。
㈧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8)湖南瓜農案法學方法論分析擴展閱讀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㈨ 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將開庭,城管「上門執法」是案件的主要起因嗎
瓜農刺傷城管案是發生在2018年的7月18日,在今年9月20日這件事情正式開庭,立刻就引起了廣大網友們的注意。
先來回顧一下瓜農資商城管的案件。
這期案件性質十分惡劣,隨後,這父子三人就被當地的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小兒子作為犯罪嫌疑人自稱自己有精神病史,不過,在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精神病鑒定後發現,他有完全刑事能力。
父子三人對待案件有不一樣的說法,他們選取了一個人流量很大的廣場賣瓜。他們表示,自己正在賣瓜,遭遇城管直接過來搶奪秤,為了爭奪秤,雙方起了爭執,小兒子被激的精神病發作,便直接朝城管動手。隨後,在警方勸阻下,這件事不了了之,。在他們看來,是城管覺得很沒面子,所以在第二次城管主動找上門來,當時雙方再次爆發矛盾,而小兒子的精神又受到了刺激,直接暴動,才引起了這一場混亂。
事情究竟如何?還是相信法院的判斷吧!
㈩ 城管打死瓜農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殺人償命這就是法理,一條鮮活的生命十年刑期就能換到,老百姓的西瓜不值錢,老百姓的命也如此不值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