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訴醫院醫生怎麼投訴電話多少
法律分析: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就報。
醫院投訴方式主要包括: 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就報。 2、向衛生局或者醫葯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 3、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法律依據:《衛生信訪工作辦法》 第四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傾聽群眾意見、建議和要求,為群眾提出信訪事項提供便利條件,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Ⅱ 投訴醫生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可直接向醫院領導舉報,也可撥打衛生部服務熱線:12320舉報。
法律依據:《醫院投訴管理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負責全國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院投訴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第五條 醫院應當按規定實行院務公開,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Ⅲ 投訴醫院醫生找哪個部門最有效
法律分析:找當地衛生部門,或者衛生主管部的市長,還有現在的媒體,不過沒證據最好是投拆衛生主管部門,當地的衛生局,他們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給院長壓力的。
一般醫院的大堂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再有就是院長信箱之類的。一般的醫院的醫務科,醫務處一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但是首先應該是有比較明顯的疑問。
法律依據:《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 醫院應當設立醫患關系辦公室或指定部門統一承擔醫院投訴管理工作(以下統稱投訴管理部門)。投訴管理部門履行以下職責;(一)統一受理投訴;(二)調查、核實投訴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答復投訴人;(三)組織、協調、指導全院的投訴處理工作;(四)定期匯總、分析投訴信息,提出加強與改進工作的意見或建議。《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 二級以上醫院的投訴管理部門,應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他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可配置兼職人員。醫院應當為投訴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保障工作人員工作待遇與人身安全。接待場所安裝視頻攝像和錄音裝置的,應當做好存查工作。
Ⅳ 投訴醫生最有效的方法
投訴醫院工作人員的方式如下: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舉報;2、可以向衛生局或者醫葯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3、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舉報投訴;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到檢察院舉報,最好能提供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或者線索。
一般醫院的大堂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再有就是院長信箱之類的。一般的醫院的醫務科,醫務處一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醫院應當設立醫患關系辦公室或指定部門統一承擔醫院投訴管理工作(以下統稱投訴管理部門)。投訴管理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統一受理投訴;
(二)調查、核實投訴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答復投訴人;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院的投訴處理工作;
(四)定期匯總、分析投訴信息,提出加強與改進工作的意見或建議。
二級以上醫院的投訴管理部門,應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他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可配置兼職人員。醫院應當為投訴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保障工作人員工作待遇與人身安全。接待場所安裝視頻攝像和錄音裝置的,應當做好存查工作。
法律依據:《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第十四條衛生行政機關對下列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做好記錄:(一)在衛生監督管理中發現的;(二)衛生機構監測報告的;(三)社會舉報的;(四)上級衛生行政機關交辦、下級衛生行政機關報請的或者有關部門移送的。
Ⅳ 醫院醫生態度惡劣怎麼投訴
應當找醫院醫務科或者醫保辦投訴,講清事情原委,由醫院管理部門協調解決,這是最直接的方法。必要時可拍攝視頻或者錄音留下證據。如果不僅僅是態度問題,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該醫生違反了衛生行政管理辦法或者病歷、處方管理辦法的,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投訴的前提是自己的行為和要求是合理的,而不是向個大佬一樣,想讓醫生幹嘛就幹嘛,相信現在大部分醫生還是好的也是很辛苦的。那種一心向'錢」看的,只懂開回扣葯品的,眼睛長在頭上,服務態度差的,沒有職業操守的醫生,我們也絕對不能容忍。預約掛號可以通過掛號網,在家就可能預約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說明義務和患者知情同意權】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Ⅵ 投訴醫生最有效的方法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置醫患關系辦公室或者指定部門(以下統稱投訴管理部門)統一承擔投訴管理工作。投訴醫生可以向衛生局舉報,電話是12320,衛生局投訴方式包括: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就報;2、可以向衛生局或者醫葯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3、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舉報投訴;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到檢察院舉報,最好能提供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或者線索。
如果醫生不責任,可以向衛生主管部門投訴。投訴電話12320。醫生的以下行為屬於嚴重不負責任:(一)擅離職守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三)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四)嚴重違反查對、復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葯品、消毒葯劑、醫療器械的;(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常規的;(七)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投訴醫院需要打當地的衛生局電話投訴;如果說是醫院收費不合理的問題的話,可以向院領導反映個人的情況,然後積極地維護自身的權益;是直接向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撥打衛生熱線,這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醫療機構投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置醫患關系辦公室或者指定部門(以下統稱投訴管理部門)統一承擔投訴管理工作。其他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專(兼)職人員,有條件的也可以設置投訴管理部門。
Ⅶ 如何舉報醫生和醫院
舉報如下:
1、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就報。
2、可以向衛生局或者醫葯監督管理局或者當地的醫療協會進行投訴。
3、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簡介:
12320是衛生部設立的政府公益熱線電話,2005年12月9日開始啟用,2006年開始試點,2012年結束試點全面推開。2013年3月,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正式更名為12320衛生熱線。該電話覆蓋全國各地,服務對象為中國境內所有人。
2018年2月18日,12320轉發了博文《過節不值得買之阿膠》,微博中將阿膠稱為「水煮驢皮」,引起關注並造成誤解。12320向廣大網友和12320的用戶誠懇致歉。
Ⅷ 投訴醫生怎麼投訴去哪個部門
投訴醫生的部門如下:
1、如果是在醫院,可以在醫院的醫療糾紛辦公室投訴,也可直接投訴到醫院內部的管理部門,也可以直接投訴到縣區級衛生局的醫政科,醫政科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調解醫療糾紛;
2、如果投訴的目標是診所、醫務室等小型機構,可以直接投訴到本縣或本區的衛生局醫政科,也可以去醫調委、或司法部門。
醫生違法行為有哪些
1、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的;
2、違法違規使用診療技術、葯物或者醫療器械的;
3、篡改、偽造、隱匿、銷毀、丟棄病歷資料的;
4、接受患者及其近親屬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四)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六)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葯品、消毒葯劑和醫療器械的;
(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和放射性葯品的;
(八)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十一)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
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十二)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
照規定報告的。
Ⅸ 醫生態度不好去哪裡投訴管用
一、醫生態度不好去哪裡投訴管用
1、醫生態度不好投訴方式如下:
(1)可以先向醫院醫務科或者醫保辦投訴;
(2)講清事情原委,由醫院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3)如果不僅是態度問題,有明確證據表明該醫生違反了衛生行政管理辦法,或者病歷,處方管理辦法的,可拍攝視頻或錄音收集;
(4)保留病歷,發票等資料,再向衛生局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四)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
亡等證明文件的;
(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六)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葯品、消毒葯劑和醫療器械的;
(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和放射性葯品的;
(八)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十一)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
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十二)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
照規定報告的。
二、醫生違法行為有哪些
1、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的;
2、違法違規使用診療技術、葯物或者醫療器械的;
3、篡改、偽造、隱匿、銷毀、丟棄病歷資料的;
4、接受患者及其近親屬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