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規劃的調查研究工作有哪些
城市規劃的調查研究工作一般有三個方面分: 現場踏勘。城市規劃工作者必須對城市的概貌、新發展地區和原有地區要有明確的形象概念,重要的工程也必須進行認真的現場踏勘。 基礎資料的收集與整理。主要應取自當地城市規劃部門積累的資料和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專業性資料。 分析研究。這是調查研究工作的關鍵,將收集到的各類資料和現場踏勘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加以系統的分析整理,去偽存真,由表及裡,從定性到定量研究城市發展的內在決定性因素,從而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這是制定城市規劃方案的核心部分。
㈡ 城市規劃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定義: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各項資源、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在中國,城市規劃通常包括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並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並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環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於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築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城市規劃通過對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等的分析,結合未來發展的安排,從社會需要角度對各類公共設施進行安排,並通過土地使用的安排為公共利益的實現提供了基礎,通過開放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損害。比如,根據人口的分布等進行學習、公園、遊憩場所以及基礎設施等的布局,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摒棄使用方便,創造適宜的居住環境質量,同時能使設施的運營相對比較經濟、節約公共投資等。同時,在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保證各項公共設施與周邊的建設相協同。
對於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以及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等,通過空間管制等手段予以保護和控制,使這些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保護,使公眾免受地址災害的損害。
㈢ 調查-分析-規劃的現代城市規劃方法是誰提出來的
格迪斯格迪斯(1854~1932) Geddes,Patrick 英國生物學家,社會學家。現代城市研究和區域規劃的理論先驅之一。生於蘇格蘭,曾在倫敦大學跟從T.H.赫胥黎攻讀生物學,後在丹迪大學、倫敦大學、孟買大學執教。格迪斯倡導區域規劃思想,認為城市與區域都是決定地點、工作與人之間,以及教育、美育與政治活動之間各種復雜的相互作用的基本結構。提出了現代城市規劃方法「調查-分析-規劃」。這些思想對大倫敦規劃和美國田納西流域規劃產生影響。他主張在城市規劃中應以當地居民的價值觀念和意見為基礎,尊重當地的歷史和特點,避免大拆大建。格迪斯還視城市規劃為社會變革的重要手段,運用哲學、社會學和生物學的觀點,揭示城市在空間和時間發展中所存在的生物學和社會學方面的復雜關系。城市規劃工作者應把城市現狀和地方經濟、環境發展潛力與限制條件聯系在一起進行研究,再作規劃。他還應邀到印度進行許多城鎮的規劃 ,並撰寫了一系列的研究報告。著有《進化中的城市》等書 。
㈣ 調查、分析、規劃是誰提出的
是格迪斯提出的。
格迪斯,現代城市研究和區域規劃的理論先驅之一。生於蘇格蘭,曾在倫敦大學跟從T.H.赫胥黎攻讀生物學,後在丹迪大學、倫敦大學、孟買大學執教。格迪斯倡導區域規劃思想,認為城市與區域都是決定地點、工作與人之間,以及教育、美育與政治活動之間各種復雜的相互作用的基本結構。提出了現代城市規劃方法「調查-分析-規劃」。這些思想對大倫敦規劃和美國田納西流域規劃產生影響。他主張在城市規劃中應以當地居民的價值觀念和意見為基礎,尊重當地的歷史和特點,避免大拆大建。格迪斯還視城市規劃為社會變革的重要手段,運用哲學、社會學和生物學的觀點,揭示城市在空間和時間發展中所存在的生物學和社會學方面的復雜關系。城市規劃工作者應把城市現狀和地方經濟、環境發展潛力與限制條件聯系在一起進行研究,再作規劃。他還應邀到印度進行許多城鎮的規劃 ,並撰寫了一系列的研究報告。著有《進化中的城市》等書 。
㈤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使城市規劃的編制規范化,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編制城市規劃,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總體規劃前可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大、中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第四條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需要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詳細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第五條承擔編制城市規劃任務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關於規劃設計資格的規定。第六條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確定的各項規劃原則,符合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積極採用先進的規劃設計方法和技術手段。第七條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對城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自然環境、城市建設的歷史和現狀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取得准確的基礎資料。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城市規劃所需要的基礎資料。第八條在編制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方法,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城市空間環境作出統一規劃,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第九條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並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當地居民的意見。第十條編制城市規劃採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第二章總體規劃的編制第十一條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城市總體規劃的重大原則,並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第十二條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論證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原則確定規劃期內城市發展目標;
(二)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原則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與布局;
(三)原則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布局,選擇城市發展用地,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的初步意見;
(四)研究確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的重大原則問題,以及實施城市規劃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條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說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圖紙。第十四條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第十五條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同時應當對城市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個組織部分,應當對城市近期的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期限一般為五年。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期限可以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設規劃可以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條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二)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四)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幹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五)綜合協調並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六)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七)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八)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十)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十一)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十三)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十四)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
㈥ 城市規劃發展規劃內 與 徵收范圍內 有什麼區別, 規劃內可不可以建房,改變房屋用途等活動。
每個省市自治區都有不同的規定,要看你屬哪一個市區。
1、國外有關城市規劃的概念
蘇聯(《城市規劃原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城市規劃就是社會主義國民經濟計劃工作與分布生產力工作的繼續和進一步具體化。 日本(強調技術性): 城市規劃是城市空間布局、建設城市的技術手段,旨在合理地、有效地創造出良好的生活與活動環境。 英國《布列顛網路全書》:城市規劃與改建的目的,不僅僅在於安排好城市形體——城市中的建築、街道、公園、公用事業及其它的各種要求,而且更重要的在於實現社會與經濟目標。 美國(國家資源委員會):城市規劃是一門科學、一種藝術、一種政策活動,它設計並指導空間的和諧發展,以滿足社會和經濟的需要。
2、我國城市規劃的概念
城市規劃是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1)技術性(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資源、空間布局、道路和交通、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 2)藝術性(城市形態的和諧性:城市天際輪廓、城市公共空間,如街道/公園/廣場/濱水地帶/城市街區特色/標志性建築) 3)政策性、法制性(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過程:經濟效率和社會公正) 4)民主性(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廣大的人民利益) 5)綜合性(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6)地方性(結合地方特點設計規劃方案) 7)實踐性(規劃方案充分反映建設實踐的要求,同時要按規劃進行建設。)
編輯本段作用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並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並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於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築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編輯本段城市發展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餘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陝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築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禦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於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布置城市體系;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布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地發展,使城市的發展建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各國城市規劃的共同和基本任務:通過空間發展的合理組織,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需要。 從城市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合理和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間資源; 通過空間資源配置,提高城市的運作效率,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確保城市的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增強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 建立各種引導機制和控制規則,確保各項建設活動與城市發展目標相一致; 通過信息提供,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的有序和健康的運作。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城市規劃的根本作用是作為建設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是保證城市合理地進行建設和城市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及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綜合手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編制總體原則
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相和諧的原則 歷史環境與未來環境相和諧的原則 城市環境中各社會集團之間社會生活和諧的原則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調查研究
一、調查研究的目的
掌握規劃的依據。 認識規劃對象。 深入群眾,了解群眾的意願。
二、調查研究的方法
(1)現場踏勘或觀察調查 (2)抽樣調查或問卷調查 (3)訪談和座談會調查 (4)文獻資料的運用 (5)類比
三、工作階段
現場踏勘( 城市概貌、新發展地區、原有地區、重要工程) 基礎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分析研究( 系統分析整理,定性到定量,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四、基礎資料的內容
(一)城市自然條件及歷史資料 地形圖(1:10000或1:5000) 氣象資料 水文資料 地質和地震資料 城市歷史資料 (二)城市技術經濟資料 自然資源 人口資料 土地利用資料 工礦、企事業單位的資料 交通運輸資料 倉庫資料:各類倉庫、貨場現有和發展用地等。 學校資料:高等學校及非市屬中等技術學校現有和發展師生員工人數、用地面積等。 科學研究機構資料:現有和發展職工人數、用地面積等。 非市屬行政機關、團體的資料:其現有和發展職工人數、用地面積等。 (三)城市現有建築物及工程設施資料 建築物現狀資料: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居住面積、建築層數、建築質量、建築密度等;現有公共建築的分布狀況、用地面積、建築面積、建築質量等;現有重要建築物,工程構築物的設計資料。 工程設施資料:現有市政工程、公共事業資料 城市園林、綠地、風景區、名勝古跡的資料 城市人防設施的資料 (四)城市環境及其他資料 環境監測成果資料。 各廠礦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的數量和危害情況,城市垃圾數量和分布。 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 其他有害因素的資料:分布狀況、數量、危害情況。
五、調查研究的成果
一套城市現狀圖; 一套現狀基礎資料報告。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層面
包括城市發展戰略和建設控制引導兩個層面。
城市發展戰略
研究確定城市發展目標、原則、戰略部署等重大問題。我國城市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於該層面。
建設控制引導
是對具體每一地塊未來開發利用做出法律規定,它必須尊重並服從城市發展戰略對其所在空間的安排。詳細規劃屬該層面。
㈦ 城市規劃的影響要素及其分析方法有哪些
城市規劃的影響要素包括
生態與環境、 經濟與產業、人口與社會、歷史與文化、 技術與信息
一 生態與環境
1.人口,資源,環境與城市
2.城鎮化與資源環境
3.城市生態系統
4.城市環境容量:允許限度
5.城市環境質量:適應程度
二 經濟與產業
1.經濟增長與城市發展
2.產業分類與產業結構
3.城市空間經濟發展的內在機制
4.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與產業發展
四 歷史與文化
o城市的起源與發展機制,城市發展過程中的社會問題,城市體系與城市文化特徵,針對更新改造的城市歷史遺產保護
o(1)對城市歷史沿革的認識和分析.包括城市歷史的發展、演進以及城市發展的脈絡。
o(2)分析城市格局的演變.包括城市的整體形態、功能布局、空間要素(如道路街巷、城市軸線)等。
o(3)分析城市歷史發展中的自然與社會條件,包括政治、經濟、文化、交通、氣候、景觀等內容。物質性的歷史要素包括文物古跡、革命史跡、傳統街區、名勝古寺、古井、古木等非物質性的歷史要素包括歷史人物、歷史事件,體現地方特色的歲時節慶、地方語言、傳統風俗、文化藝術等。
o具體可採用的工作方法包括:歷史與文獻資料研究、歷史資源調查、自然資源調查和面向市民的社會調查等。
o基於城市歷史的規劃分析內容
o2.城市文化的結構及其影響
oA.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通過城市定位詮釋城市文化形象。
oB.根據城市文化特徵安排城市的空間布局。
oC.根據城市文化選擇城市產業發展。
oD.在城市設計階段通過對城市肌理的分析詮釋城市文化歷史。
oE.根據城市文化指導城市景觀設計。
oF.通過城市環境要素詮釋城市文化基調。
五 技術與信息
o1.新技術的應用與系統規劃理論
o2.城市規劃編制包含的技術
o3.收集資料的方法
o4.數據描述分析
o5.說明性分析
o6.規劃中的預測方法
o7.評價與決策方法
o8.城市規劃模型
o9.城市規劃信息技術
㈧ 城市現狀基礎資料調查的方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城市基礎資料調查內容:
1、歷史資料
2、現狀資料
3、發展設想。
幾個層面:
1、區域環境
2、歷史環境
3、自然環境
4、社會環境
5、經濟環境
6、城市土地的使用情況。
城市現狀基礎資料調查的方法:
1、現場踏勘
這是城市現狀基礎資料調查中最基本的手段。主要用於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空間結構等方面的調查,也用於交通量調查等。
2、抽樣或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是要掌握一定范圍內大眾意願時最常見的調查形式。調查對象可以是某個范圍內的全體人員,稱為全員調查;也可以是部分人員,稱為抽樣調查。在城市總體規劃工作中,由於時間、人力和物力的限制,通常更多地採用抽樣調查而不是全員調查的形式。
問卷調查的最大優點就是能夠較為全面、客觀、准確地反映群眾的觀點、意願、意見等。
3、訪談和座談會調查
訪談與座談會是調查者與被調查者面對面的交流。在城市現狀基礎資料這類調查主要運用在下列幾種狀況:一是針對無文字記載的民俗民風、歷史文化等方面;二是針對尚未形成文字或對一些願望與設想的調查;三是針對某些關於城市規劃重要決策問題收集專業人士的意見等。
4、文獻資料運用
城市現狀基礎資料相關文獻和統計資料通常以公開出版的城市統計年鑒、城市年鑒、各類專業年鑒、不同時期的地方誌等形式存在,這些文獻及統計資料的特點:信息量大、覆蓋范圍廣、時間跨度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連續性可推導出發展趨勢等。
㈨ 城市規劃方法有哪些
城市規劃方法與其它方法相反,它不會聽憑人們將它禁錮在科學或內部專業的邏輯中,其知識不能通過大學之類的教育來傳授,而且不能對城市整治提案的理由進行論證。我們將看到,決策方式問題有其社會和政治的參考標准,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因此人們不能將城市規劃簡化成一種自身擁有論據的方法。
我們可以總結很多城市規劃建設的成功經驗,他們大都可以從生態控制論的方法論中找到答案。比如80年代天津市城市建設中總結的一條成功經驗就是,利用各方面發展自己的積極性,借機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難題,就是把每個個體在發展中對城市的沖擊,予以緩和並利用其力量,去解決城市建設中的某個問題。其實就是運用了生態控制論的以柔克剛的機巧原則。給筆者印象最深的是德國一位生態控制論的專家F.Vester曾在一篇論文中說道,他研究生態控制論的興趣,是源於對細胞的觀察,「生物的活細胞,就像一個具有自我調節生產、充分利用能量、管理靈活的精密工廠的模型,但我們人工系統可能永遠達不到這種水平」。應該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發。
市場經濟下的城市,由於克服了過去計劃經濟時期對於計劃實施時信息反饋慢的弊端,信息在市場中傳遞快,使得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大大地加強,是城市能夠按照生態規律運行的一個基礎。這就是我們進行城市規劃工作必須重視的新特點。我們在進行城市規劃編制的時候,就要改變只從城市的計劃部門找依據的做法,要更加透明,與社會有更廣泛的交流,把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作為城市發展的系統辨識、以及尋求協調社會各種私人、團體和公共利益的過程,由於城市規劃追求的是公眾利益,因此,它完全有可能依據可持續發展的所謂代內公平、代際公平和公平分配有限資源的公平原則,去解決全球與區域,區域與城市,整體與局部,近期與長遠的種種矛盾與沖突。
城市總體規劃研究的重點應放在城市中各子系統之間的聯繫上,我們往往在城市子系統研究上下功夫多,資料也豐富,實際上把握一個城市的整體面貌和功能,是要討論系統之間的聯系和相互作用。這有如大量不同灰度的方格組成的一張照片,每個方格的邊界和灰度都很清楚的時候,是看不到它所反映的畫面內容。只有這些方格的邊界得到相互的融合,我們才能看清這張照片的整體面貌。此時的方格就像城市中的子系統,只有弄清它們之間的聯系,才能把握住整個城市。傳統的城市規劃恰恰就缺少這種方法。而生態控制論指出,規劃中提高城市自我調節能力,就要明確城市的整體功能,任何對城市整體功能無益的結構性增長都要通過各種方法加以限制和禁止。也就是說子系統的增長要服從於城市整體發展的需要。
城市規劃追求的目標是城市的協調發展。城市系統存在多種正負的反饋環,其中負反饋是維系系統穩定的關鍵,在城市發展不同時期起到主導的作用的,一定是某些限制因素,它決定了城市的承載能力,是規劃中必須加以利用或解決的關鍵。隨著限制因素的解決,城市系統就會有一個新的發展。這些限制因素,有的是資源或承載力,也有的是政策因素,比如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城市改建,當沒有找到合理解決途徑時,就會成為一種限制因素,當解決後,舊城改建就會有一個大的發展。
在規劃中,城市中各要素,如人與環境、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都應該達到協調共生。但是,共生與競爭總是聯系在一起的,比如土地使用往往是多種適宜性的,競爭的結果只能是不同利益組分間和不同目標間暫時的妥協,即城市系統的多目標決定了在解決問題是不可能存在絕對的最優,就是說,研究的精力應放在弄清楚問題和事物發展調節過程,不是放在控制最優的結果上,即能夠提出多個非劣解,供決策者進行優勢的比較來「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