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檢測系統架構:
基坑監測與預警系統主要由一體化監測站設備、現地通訊設備、用戶自建的配合基於物聯網技術、雲計算的監測與預警雲服務平台、用戶終端信息設備及應用軟體等部分組成。
監測方案實施:
1、水平位移監測,採用GNSS在線監測儀或激光測距儀完成地表變形監測數據的采發。
2、豎向位移監測,採用激光測距儀、水準儀完成地表豎向位移變形監測數據的采發。
3、深部位移監測,採用深部位移監測儀完成深部位移變形監測數據的采發,包括變形初期的小位移以及中後期的大位移變形。
4、裂縫監測,採用一體式拉線地表位移監測儀、激光測距儀完成裂縫變形監測數據的采發。
5、支護結構內力監測,採用測力計、應變計、應力計完成支護結構內力監測數據的采發。
6、土壓力監測,採用土壓力計完成岩土內部壓力變化監測數據的采發。
7、水壓監測孔隙。
8、地下水位監測,採用地下水位計完成地下水位變化監測數據的采發。
9、錨桿及土釘內力監測,採用測力計、應變計、應力計完成錨桿及土釘內力監測數據的采發。
10、降雨量監測,採用翻斗式降雨量監測儀或紅外雨量計完成該地區降雨量變化監測數據的采發。
⑵ 如何使用excel進行基坑監測水平位移回歸分析
使用Excel數據分析工具進行多元回歸分析與簡單的回歸估算分析方法基本相同。但是由於有些電腦在安裝辦公軟體時並未載入數據分析工具,所以從載入開始說起(以Excel2010版為例,其餘版本都可以在相應界面找到)。
⑶ 基坑監測工作應按哪些步驟進行
1、觸探,了解軟基深度即承載力大小;
2、按觸探結果設定處理方案。如果軟基在3米之內,考慮採用砂礫換填;如果在3~8米之內,考慮採用碎石樁、塑料排水板等;如果軟基深度在8~20米之間,考慮採用塑料排水板、水泥攪拌樁、粉噴樁、袋裝砂井等(按深度大小,按順序選則);如果深度超過20米,考慮採用真空預壓排水......
3、待上面工作做完,通過驗收合格後再進行後續工作;
4、對於有軟基的構造物設計,一定要考慮沉降問題;為了減少由於沉降帶來的不利,可以考慮堆載預壓或者超載預壓方式,盡量讓沉降到位(一般連續三天的沉降量不超過2mm,就可以進行後續施工了);
5、進行構造物的基礎施工......
⑷ 基坑監測是什麼
建築物沉降觀測,指對被觀測物體的高程變化所進行的測量。
工程基坑監測是指在基坑工程施工及使用期限內,對基坑支護體系及周邊環境實施的監測、監控工作。
有多種監測技術和信號傳輸處理方式。根據青冶工程(QYETC)技術人員的經驗,一般有監控專家系統、智能控制系統、可視化監測軟體等幾類配套工具,反應時間可控制在1s范圍內,采樣頻率可達100Hz,完全能夠做到實時監測,為工程建設提供信息化支持。
監測報表和監測報告
1.工程概況
2.監測項目及監測點平面和立面布置圖
3.採用的儀器設備和監測方法
4.監測數據處理方法和監測結果過程曲線
5.監測結果分析
根據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基坑監測的處理過程也可以分為以下過程:
1.監測目的
2.確定監測項目
3.測點布置
4.監測方法、主要儀器及精度要求
5.監測頻度
6.監控報警
7.數據處理及信息反饋。
⑸ 基坑工程的現場檢測應採用什麼方法
1、是的,根據GB
50497-2009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
》第3.0.3條規定:基坑施工前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基坑監護檢測。
2、開挖深度大於等於5m、或開挖深度小於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監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3、基坑工程設計提出的對基坑工程監測的技術要求應包括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和監測報警值等。
4、
監測工作宜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接受委託;
2)
現場踏勘,收集資料;
3)制定監測方案;
4)監測點設置與驗收,設備、儀器校驗和元器件標定;
5
)現場監測;
6
)監測數據的處理、分析及信息反饋;
7)
提交階段性監測結果和報告;
8)
現場監測工作結束後,提交完整的監測資料。
⑹ 基坑監測方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1、水平位移監測
測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時可採用視准線法、小角度法、投點法等;測定監測點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時可視監測點的分布情況,採用前方交會法、自由設站法、極坐標法等;
當基準點距基坑較遠時,可採用GPS測量法或三角、三邊、邊角測量與基準線法相結合的綜合測量方法。當監測精度要求比較高時,可採用微變形測量雷達進行自動化全天候實時監測。
2、豎向位移監測
豎向位移監測可採用幾何水準或液體靜力水準等方法。坑底隆起(回彈)宜通過設置回彈監測標,採用幾何水準並配合傳遞高程的輔助設備進行監測。
傳遞高程的金屬桿或鋼尺等應進行溫度、尺長和拉力改正等基坑圍護牆(坡)頂、牆後地表與立柱的豎向位移監測精度應根據豎向位移報警值確定。
3、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圍護牆體或坑周土體的深層水平位移的監測宜採用在牆體或土體中預埋測斜管、通過測斜儀觀測各深度處水平位移的方法。
4、傾斜監測
建築物傾斜監測應測定監測對象頂部相對於底部的水平位移與高差,分別記錄並計算監測對象的傾斜度、傾斜方向和傾斜速率。應根據不同的現場觀測條件和要求,選用投點法、水平角法、前方交會法、正垂線法、差異沉降法等。
5、裂縫監測
裂縫監測應包括裂縫的位置、走向、長度、寬度及變化程度,需要時還包括深度。裂縫監測數量根據需要確定,主要或變化較大的裂縫應進行監測。
6、支護結構內力監測
坑開挖過程中支護結構內力變化可通過在結構內部或表面安裝應變計或應力計進行量測。對於鋼筋混凝土支撐,宜採用鋼筋應力計(鋼筋計)或混凝土應變計進行量測;對於鋼結構支撐,宜採用軸力計進行量測。
⑺ 工程基坑監測和建築物沉降觀測分別是什麼
1、基坑監測為基坑工程施工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指在基坑開挖及地下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岩土性狀、支護結構變位和周圍環境條件的變化,進行各種觀察及分析工作,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
預測進一步施工後將導致的變形及穩定狀態的發展,根據預測判定施工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的程度,來指導設計與施工,實現所謂信息化施工。
2、沉降觀測即根據建築物設置的觀測點與固定(永久性水準點)的測點進行觀測,測其沉降程度用數據表達,凡一層以上建築、構築物設計要求設置觀測點,人工、土地基(砂基礎)等,均應設置沉陷觀測,施工中應按期或按層進度進行觀測和記錄直至竣工。
(7)基坑監測數據的分析方法擴展閱讀
基坑監測基本要求
1、基坑監測應由委託方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
2、基坑圍護設計單位及相關單位應提出監測技術要求。
3、監測單位監測前應在現場踏勘和收集相關資料基礎上,依據委託方和相關單位提出的監測要求和規范、規程規定編制詳細的基坑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須在本單位審批的基礎上報委託方及相關單位認可後方可實施。
4、基坑工程在開挖和支撐施工過程中的力學效應是從各個側面同時展現出來的,在諸如圍護結構變形和內力、地層移動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間存在著內在的緊密聯系,因此監測方案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各項監測內容間監測結果的互相印證、互相檢驗,從而對監測結果有全面正確的把握。
5、監測數據必須是可靠真實的,數據的可靠性由測試元件安裝或埋設的可靠性、監測儀器的精度、可靠性以及監測人員的素質來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性要求所有數據必須以原始記錄為依據,原始記錄任何人不得更改、刪除。
6、監測數據必須是及時的,監測數據需在現場及時計算處理,計算有問題可及時復測,盡量做到當天報表當天出。因為基坑開挖是一個動態的施工過程,只有保證及時監測,才能有利於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7、埋設於結構中的監測元件應盡量減少對結構的正常受力的影響,埋設水土壓力監測元件、測斜管和分層沉降管時的回填土應注意與土介質的匹配。
8、對重要的監測項目,應按照工程具體情況預先設定預警值和報警制度,預警值應包括變形或內力量值及其變化速率。但目前對警戒值的確定還缺乏統一的定量化指標和判別准則,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報警的有效性。
9、基坑監測應整理完整的監測記錄表、數據報表、形象的圖表和曲線,監測結束後整理出監測報告。
沉降觀測要點
水準基點的設置:基點設置以保證其穩定可靠為原則,宜設置在基岩上,或設置在壓縮性較低的土層上。水準基點的位置,宜靠近觀測對象,但必須在建築物所產生的壓力影響范圍外。
觀測點的設置:觀測點的布置,應能全面反映建築的變形並結合地質情況確定,數量不宜少於6個點。
測量宜採用精密水平儀及鋼水準尺,對第一觀測對象宜固定測量工具和固定測時人員,觀測前應嚴格校驗儀器。
測量精度宜採用Ⅱ級水準測量,視線長度宜為20~30m,視線高度不宜低於0.3m。
觀測時應登記氣象資料,觀測次數和時間應根據具體建築確定。在基坑較深時,可考慮開挖後的回彈觀測。
⑻ 如何測量基坑的位移和沉降
建築基坑沉降、位移監測的內容及方法
深基坑監測的內容及方法
深基坑施工,必須要有一定的圍護結構用以擋土、擋水。
圍護設施必須安 全有效。淺基坑的圍護結構以前常用的是鋼板樁或混凝土板樁;深基坑則大多 採用現場澆灌的地下連續牆結構或排樁式灌注樁結構,並配以混凝土攪拌樁或 樹根樁止水。
開挖時,坑內必須抽去地下水,7~15m 深的基坑,中間必須配二 到三道水平支撐,水平支撐採用鋼管式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圍護結構必須 安全可靠,並能確保施工環境穩定。從經濟角度來講,好的圍護設計應把安全 指標取在臨界點附近,再靠現場監測提供的動態信息反饋來調整施工方案。
1、以下內容是基坑監測目前能夠做到的也是應該做到的項目:
(1)地下管線、地下設施、地面道路和建築物的沉降、位移。
(2)圍護樁地下樁體的側向位移(樁體測斜)、圍護樁頂的沉降和水平位 移。
(3)圍護樁、水平支撐的應力變化。
(4)基坑外側的土體側向位移(土體測斜)。
(5)坑外地下土層的分層沉降。
(6)基坑內、外的地下水位監測。
(7)地下土體中的土壓力和孔隙水壓力。
(8)基坑內坑底回彈監測。
2、觀測點的布設
測點布設合理方能經濟有效。監測項目的選擇必須根據工程的需要和基地 的實際情況而定。在確定測點的布設前,必須知道基地的地質情況和基坑的圍 護設計方案,再根據以往的經驗和理論的預測來考慮測點的布設范圍和密度。
原則上,能埋的測點應在工程開工前埋設完成,並應保證有一定的穩定期, 在工程正式開工前,各項靜態初始值應測取完畢。沉降、位移的測點應直接安 裝在被監測的物體上,只有道路地下管線若無條件開挖樣洞設點,則可在人行 道上埋設水泥樁作為模擬監測點,此時的模擬樁的深度應稍大於管線深度,且 地表應設井蓋保護,不止於影響行人安全;如果馬路上有管線設備(如管線井、 閥門等)的話,則可在設備上直接設點觀測。 測斜管(測地下土體、圍護樁體的側向位移)的安裝:測斜管應根據地質 情況,埋設在那些比較容易引起塌方的部位,一般按平行於基坑圍護結構以 20~30m 的間距布設;圍護樁體測斜管應在圍護樁體澆灌混凝土時放入;地下土 體測斜管的埋設須用鑽機鑽孔,放入管子後再用黃砂填實孔壁,用混凝土封固 地表管口,並在管口加帽或設井框保護。測斜管的埋設要注意十字槽須與基坑 邊垂直。 基坑在開挖前必須要降低地下水位,但在降低地下水位後有可能引起坑外 地下水位向坑內滲漏,地下水的流動是引起塌方的主要因素,所以地下水位的 監測是保證基坑安全的重要內容;水位監測管的埋設應根據地下水文資料,在 含水量大和滲水性強的地方,在緊靠基坑的外邊,以20~30 m 的間距平行於基 坑邊埋設,埋設方法與地下土體測斜管的埋設相同。
分層沉降管的埋設也與測斜管的埋設方法相同。埋設時須注意波紋管外的 銅環不要被破壞;一般情況下,銅環每1m 放一個比較適宜。基坑內也可用分層 沉降管來監測基坑底部的回彈,當然基坑的回彈也可用精密水準測量法解決。 土壓力計和孔隙水壓力計,是監測地下土體應力和水壓力變化的手段。對 環境要求比較高的工程,都須安裝。孔隙水壓力計的安裝,也須用到鑽機鑽孔, 在孔中可根據需要按不同深度放入多個壓力計,再用乾燥粘土球填實,待粘土 球吸足水後,便將鑽孔封堵好了。土壓力計要隨基坑圍護結構施工時一起安裝, 注意它的壓力面須向外;並根據力學原理,壓力計應安裝在基坑的隱患處的圍 護樁的側向受力點。這兩種壓力計的安裝,都須注意引出線的編號和保護。 應力計是用於監測基坑圍護樁體和水平支撐受力變化的儀器。它的安裝也 須在圍護結構施工時請施工單位配合安裝,一般選方便的部位,選幾個斷面, 每個斷面裝二隻壓力計,以取平均值;應力計必須用電纜線引出,並編好號。
3、數據觀測
根據經驗知道,基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范圍為坑深的3~4 倍,因此,沉降 觀測所選的後視點應選在施工的影響范圍之外;後視點不應少於二點。
沉降觀 測的儀器應選用精密水準儀,按二等精密水準觀測方法測二測回,測回校差應 小於±lmm.地下管線、地下設施、地面建築都應在基坑開工前測取初始值。在 開工期問,應根據需要不斷測取數據,從幾天觀測一次到一天觀測幾次都可以; 每次的觀測值與初始值比較即為累計量,與前次的觀測數據相比較即為日變數。
根據公認的數據,日變數大於3mm,累計變數大於10mm 即應向有關方面報警。 位移監測點的觀測一般最常用的方法是偏角法。同樣,測站點應選在基坑 的施工影響范圍之外。外方向的選用應不少於3 點,每次觀測都必須定向,為 防止測站點被破壞,應在安全地段再設一點作為保護點,以便在必要時作恢復 測站點之用。初次觀測時,須同時測取測站至各測點的距離,有了距離就可算 出各測點的秒差,以後各次的觀測只要測出每個測點的角度變化就可推算出各 測點的位移量。觀測次數和報警值與沉降監測相同。當然也可用坐標法來測取 位移量。
地下水位、分層沉降的觀測,首次必須測取水位管管口和分層沉降管管口 的標高。從而可測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層的初始標高。在以後的工程進展中, 可按需要的周期和頻率,測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層標高的每次變化量和累計 變化量。地下水位和分層沉降的報警值,應由設計人員根據地質水文條件來確 定。
測斜管的管口必須每次用經緯儀測取位移量,再用測斜儀測取地下土體的 側向位移量,再與管口位移量比較即可得出地下土體的絕對位移量。位移方向 一般應取直接的或經換算過的垂直基坑邊方向上的分量。應力、水壓力、土壓 力的變數的報警值同樣由設計人員確定。 監測數據必須填寫在為該項目專門設計的表格上。
所有監測的內容都須寫 明:初始值、本次變化量、累計變化量。工程結束後,應對監測數據,尤其是 對報警值的出現,進行分析,繪制曲線圖,並編寫工作報告。因此,記錄好工 程施工中的重大事件是監測人員必不可少的工作。
深基坑監測的意義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基坑施工的開挖深度越來越深,從最初的5~7m 發 展到目前最深已達 20m 多。由於地下土體性質、荷載條件、施工環境的復雜性, 對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土體性狀、環境、鄰近建築物、地下設施變化的監測已 成了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 對於復雜的大中型工程或環境要求嚴格的項目,往往難從以往的經驗中得 到借鑒,也難以從理論上找到定量分析、預測的方法,這就必定要依賴於施工 過程中的現場監測。
首先,靠現場監測據來了解基坑的設計強度,為今後降低 工程成本指標提供設計依據。
第二,可及時了解施工環境——地下土層、地下 管線、地下設施、地面建築在施工過程中所受的影響及影響程度。
第三,可及 時發現和預報險情的發生及險情的發展程度,為及時採取安全補救措施充當耳 目。
⑼ 談建築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監測方法
談建築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監測方法
周圍環境監測主要包括:鄰近構築物、地下管網、道路等設施變形的監測,淺析建築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監測方法?
雖然人們在基坑開挖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過程中,為了保證基坑的安全,通常都會採用了一系列的技術措施,但依然有很多基坑事故發生,事故發生主要表現為基坑大面積滑坡、支護體系崩潰、水平位移過大、支護結構過分傾斜、基坑周邊土體變形過大、支護結構和被支護土體達到破壞狀態、基坑底回彈或隆起過大、鄰近建築物傾斜或開裂甚至倒塌等等。當基坑工程事故發生,就會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的損失,而且還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1 監測目的
在深基坑開挖施工過程中,對建築物、土體、道路、構築物、地下管線等周圍環境和支護結構的位移、應力、沉降、傾斜、開裂和對地下水位的動態變化、土層孔隙水壓力變化等,藉助儀器設備或其他一些手段進行綜合監測,就是深基坑開挖監測。
在開挖前期,對土體變位動態等各種行為表現進行監測,通過大量岩土信息的提取,及時比較勘察出監測結果和預期設計的性狀差別,分析評價原設計成果,對現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判斷,有效預測下階段施工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此時可以藉助修正岩土力學參數和反分析方法計算來完成預測。為了能為後期開挖方案和步驟提出有用的建議,就需要合理和優化組織施工提供可靠信息,從而能夠及時預報施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險情;當有異常情況發生時,應及時採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防止問題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工程安全。
2 監測內容
2.1 周圍環境監測
周圍環境監測主要包括:鄰近構築物、地下管網、道路等設施變形的監測,鄰近建築物的傾斜、裂縫和沉降發生時間、過程的監測,表層和深層土體水平位移、沉降的監測,坑底隆起監測,樁側土壓力測試,土層孔隙水壓力測試,地下水位監測。具體監測項目的選定需要綜合考慮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周圍建築物及地下管線、施工連受和基坑工程安全等級情況。
2.2 支護體系監測
支護體系監測主要包括:支護結構沉降監測,支護結構傾斜監測,支護體系應力監測,支護結構頂部水平位移監測,支護體系受力監測,支護體系完整性及強度監測。
3 監測儀器
通常情況下,基坑的監測是需要藉助一些設備的,一般使用的儀器主要包含以下幾種:
3.1 測斜儀:該儀器主要用在支護結構、土體水平位移的觀測中。
3.2 水準儀和經緯儀:該設備主要用在測量地下管線、支護結構、周圍環境等方面的沉降和變位。
3.3 深層沉降標:用於量測支護結構後土體位移的變化,以判斷支護結構的穩定狀態。
3.4 土壓力計:用於量測支護結構後土體的壓力狀態是主動、被動還是靜止的,或測量支護結構後土體的壓力的大小、變化情況等,來檢驗設計中的判斷支護結構的位移情況和計算精確度。
3.5 孔隙水壓力計:為了能夠較為准確的判斷坑外土體的`移動,可用該儀器來觀測支護結構後孔隙水壓力的變化情況。
3.6 水位計:為了檢驗降水效果就可以採用該儀器來量測支護結構後地下水位的變化情況。
3.7 鋼筋應力計:為了判斷支撐結構是否穩定,使用該設備來量測支撐結構的彎矩、軸力等。
3.8 溫度計:溫度對基坑有較大影響,為了能計算由溫度變化引起的應力,則需要將溫度計和鋼筋應力計一起埋設在鋼筋混凝土支撐中。
3.9 混凝土應變計:要計算相應支撐斷面內的軸力,則需要採用混凝土應變計以測定支撐混凝土結構的應變。
3.10 低應變動測儀和超聲波無損檢測儀:用來檢測支護結構的完整性和強度。
無論是哪種類型的監測儀器,在埋設前,都應從外觀檢驗、防水性檢驗、壓力率定和溫度率定等幾方面進行檢驗和率定。應變計、應力計、孔隙水壓力計、土壓力盒等各類感測器在埋設安裝之前都應進行重復標定;水準儀、經緯儀、測斜儀等除須滿足設計要求外,應每年由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進行檢驗、校正,並出具合格證。論文聯盟http://www.LWlM.cOm
由於監測儀器設備的工作環境大多在室外甚至地下,而且埋設好的元件不能置換,因此,選用時還應考慮其可靠性、堅固性、經濟性以及測量原理和方法、精度和量程等方面的因素。
4 監測方法
施工前,應對周圍建築物和有關設施的現狀、裂縫開展情況等進行調查,並作詳細記錄;也可拍照、攝像作為施工前的檔案資料。對於同一工程,監測工作應固定觀測人員和儀器,採用相同的觀測方法和觀測線路,在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施測。
基準點應在施工前埋設,經觀測確定其已穩定時方可投入使用;基準點一般不少於2個,並設在施工影響范圍外,監測期間應定期聯測以檢驗其穩定性。為了能有效確保其在整個施工期間都能夠正常使用,在整個施工期內都應該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
在施工之前,應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初始觀測。而在開挖期間則每天一般觀測一次,在觀測值相對穩定後則可適當降低觀測頻率。而當出現報警指標、觀測值變化速率加快或者出現危險事故徵兆時,則應增加觀測次數。在布置觀測點時,要充分考慮深埋測點,其不能影響結構的正常受力的同時也不能削弱結構的變形剛度和強度,通常情況下為了便於監測工作開始測量元件已進入穩定的工作狀態時,深埋測點的埋設的提前量一般不少於30d。
5 支護結構頂部水平位移監測
觀測點沿基坑周邊布置,一般埋設於支護結構圈樑頂部,支撐頂部宜適當選擇布點,觀測點精度為2mm。在監測過程中,測點的布置和觀測間隔需要遵循一些原則,通常原則如下:
5.1 一般當間隔達到10~15m時則可布設一個監測點;而在距周圍建築物較近處、基坑轉折處等重要位置都應該適當加密布點。
5.2 在基坑開挖之初,只需每隔2~3d監測一次,然而隨著開挖過程的不斷加深,應適當增加觀測次數,最好為1d一次觀測,在發生較大位移時,則需要每天1~2次的觀測。考慮到基坑開挖時,施工現場狹窄,測點常被阻擋等實際情況,在有條件的場地,可以採用視准線法比較方便。
6 支護結構傾斜監測
在監測支護結構傾斜時,通常採用測斜儀進行監測。由於支護結構受力特點、周圍環境等因素的影響,需要在關鍵地方鑽孔布設測斜管,並採用高精度測斜儀進行監測。根據支護結構在各開挖施工階段傾斜變化情況,應該及時提供支護結構沿深度方向水平位移隨時間變化的曲線,測量精度為1mm。
設置在支護結構的測斜點間距一般為20~30m,每邊不宜少於2個。測斜管埋置深度一般是基坑的開挖深度的2倍,當埋設在支護牆內時,則應該同支護牆深度相同,當埋設在土內時,宜大於支護牆埋深5~10m。埋入的測斜管應保持豎直,並使一對定向槽垂直於基坑邊。在測斜管放置於支護結構後,一般用中細砂回填支護結構與孔壁之問的孔隙,最好用膨脹土、水泥、水按1:1:6.25的比例混合回填。目前。工程中使用最多的是滑移式測斜儀,其一般測點間距是探頭本身的長度相同,因而通常認為沿整個測斜孔量測結果是連續的,或者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及時在支護結構側面布設測點並採用光學經緯儀觀測支護結構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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