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演繹推理(Dective Reasoning)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
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1)和推演法相反的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區別
1,思維進程不同。歸納推理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
演繹推理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僅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演繹推理可以從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一切非正義戰爭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義戰爭都不是得人心的「;
可以從個別到個別,比如從「羅吉爾·培根不是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推出「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不是羅吉爾·培根「;
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個別,比如從「這個物體不導電「和「所有的金屬都導電「推出「這個物體不是金屬「;
還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你能夠勝任這項工作「和「有志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夠勝任這項工作「推出「有志者事竟成「。
在這里,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歸納推理中的完全歸納推理其思維進程既是從個別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
2,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演繹推理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須為真。歸納推理則沒有這個要求。
3,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不同。演繹推理的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4,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演繹推理的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聯系
1,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2,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
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例如,俄國化學家門捷列夫通過歸納發現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質隨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周期性變化。
後用演繹推理發現,原來測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錯的。於是,他重新安排了它們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並預言了一些尚未發現的元素,指出周期表中應留出空白位置給未發現的新元素。
邏輯史上曾出現兩個相互對立的派別——全歸納派和全演繹派。全歸納派把歸納說成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演繹在認識中的作用。
全演繹派把演繹說成是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歸納的意義。這兩種觀點都是片面的。正如恩格斯所說:「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系著的。
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只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系,它們的相互補充。「
參考資料:網路----演繹推理 網路---歸納推理
1、配方法所謂配方,就是把一個解析式利用恆等變形的方法,把其中的某些項配成一個或幾個多項式正整數次冪的和形式。通過配方解決數學問題的方法叫配方法。其中,用的最多的是配成完全平方式。配方法是數學中一種重要的恆等變形的方法,它的應用十分非常廣泛,在因式分解、化簡根式、解方程、證明等式和不等式、求函數的極值和解析式等方面都經常用到它。 2、因式分解法 因式分解,就是把一個多項式化成幾個整式乘積的形式。因式分解是恆等變形的基礎,它作為數學的一個有力工具、一種數學方法在代數、幾何、三角等的解題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式分解的方法有許多,除中學課本上介紹的提取公因式法、公式法、分組分解法、十字相乘法等外,還有如利用拆項添項、求根分解、換元、待定系數等等。 3、換元法換元法是數學中一個非常重要而且應用十分廣泛的解題方法。我們通常把未知數或變數稱為元,所謂換元法,就是在一個比較復雜的數學式子中,用新的變元去代替原式的一個部分或改造原來的式子,使它簡化,使問題易於解決。 4、判別式法與韋達定理 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a、b、c屬於R,a≠0)根的判別,△=b2-4ac,不僅用來判定根的性質,而且作為一種解題方法,在代數式變形,解方程(組),解不等式,研究函數乃至幾何、三角運算中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韋達定理除了已知一元二次方程的一個根,求另一根;已知兩個數的和與積,求這兩個數等簡單應用外,還可以求根的對稱函數,計論二次方程根的符號,解對稱方程組,以及解一些有關二次曲線的問題等,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5、待定系數法 在解數學問題時,若先判斷所求的結果具有某種確定的形式,其中含有某些待定的系數,而後根據題設條件列出關於待定系數的等式,最後解出這些待定系數的值或找到這些待定系數間的某種關系,從而解答數學問題,這種解題方法稱為待定系數法。它是中學數學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6、構造法在解題時,我們常常會採用這樣的方法,通過對條件和結論的分析,構造輔助元素,它可以是一個圖形、一個方程(組)、一個等式、一個函數、一個等價命題等,架起一座連接條件和結論的橋梁,從而使問題得以解決,這種解題的數學方法,我們稱為構造法。運用構造法解題,可以使代數、三角、幾何等各種數學知識互相滲透,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7、反證法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法,它是先提出一個與命題的結論相反的假設,然後,從這個假設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導致矛盾,從而否定相反的假設,達到肯定原命題正確的一種方法。反證法可以分為歸謬反證法(結論的反面只有一種)與窮舉反證法(結論的反面不只一種)。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的步驟,大體上分為:(1)反設;(2)歸謬;(3)結論。 反設是反證法的基礎,為了正確地作出反設,掌握一些常用的互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於/不平行於;垂直於/不垂直於;等於/不等於;大(小)於/不大(小)於;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個/一個也沒有;至少有n個/至多有(n一1)個;至多有一個/至少有兩個;唯一/至少有兩個。 歸謬是反證法的關鍵,導出矛盾的過程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須從反設出發,否則推導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推理必須嚴謹。導出的矛盾有如下幾種類型: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已知的公理、定義、定理、公式矛盾;與反設矛盾;自相矛盾。 8、面積法平面幾何中講的面積公式以及由面積公式推出的與面積計算有關的性質定理,不僅可用於計算面積,而且用它來證明平面幾何題有時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運用面積關系來證明或計算平面幾何題的方法,稱為面積方法,它是幾何中的一種常用方法。 用歸納法或分析法證明平面幾何題,其困難在添置輔助線。面積法的特點是把已知和未知各量用面積公式聯系起來,通過運算達到求證的結果。所以用面積法來解幾何題,幾何元素之間關系變成數量之間的關系,只需要計算,有時可以不添置補助線,即使需要添置輔助線,也很容易考慮到。 9、幾何變換法 在數學問題的研究中,常常運用變換法,把復雜性問題轉化為簡單性的問題而得到解決。所謂變換是一個集合的任一元素到同一集合的元素的一個一一映射。中學數學中所涉及的變換主要是初等變換。有一些看來很難甚至於無法下手的習題,可以藉助幾何變換法,化繁為簡,化難為易。另一方面,也可將變換的觀點滲透到中學數學教學中。將圖形從相等靜止條件下的研究和運動中的研究結合起來,有利於對圖形本質的認識。 幾何變換包括:(1)平移;(2)旋轉;(3)對稱。 10.客觀性題的解題方法 選擇題是給出條件和結論,要求根據一定的關系找出正確答案的一類題型。選擇題的題型構思精巧,形式靈活,可以比較全面地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從而增大了試卷的容量和知識覆蓋面。 填空題是標准化考試的重要題型之一,它同選擇題一樣具有考查目標明確,知識復蓋面廣,評卷准確迅速,有利於考查學生的分析判斷能力和計算能力等優點,不同的是填空題未給出答案,可以防止學生猜估答案的情況。 要想迅速、正確地解選擇題、填空題,除了具有準確的計算、嚴密的推理外,還要有解選擇題、填空題的方法與技巧。下面通過實例介紹常用方法。 (1)直接推演法:直接從命題給出的條件出發,運用概念、公式、定理等進行推理或運算,得出結論,選擇正確答案,這就是傳統的解題方法,這種解法叫直接推演法。 (2)驗證法:由題設找出合適的驗證條件,再通過驗證,找出正確答案,亦可將供選擇的答案代入條件中去驗證,找出正確答案,此法稱為驗證法(也稱代入法)。當遇到定量命題時,常用此法。 (3)特殊元素法:用合適的特殊元素(如數或圖形)代入題設條件或結論中去,從而獲得解答。這種方法叫特殊元素法。 (4)排除、篩選法:對於正確答案有且只有一個的選擇題,根據數學知識或推理、演算,把不正確的結論排除,餘下的結論再經篩選,從而作出正確的結論的解法叫排除、篩選法。 (5)圖解法:藉助於符合題設條件的圖形或圖象的性質、特點來判斷,作出正確的選擇稱為圖解法。圖解法是解選擇題常用方法之一。(6)分析法:直接通過對選擇題的條件和結論,作詳盡的分析、歸納和判斷,從而選出正確的結果,稱為分析法
③ 初中數學常用的幾種經典解題方法
初中數學里常用的幾種經典解題方法
1、配方法
所謂配方,就是把一個解析式利用恆等變形的方法,把其中的某些項配成一個或幾個多項式正整數次冪的和形式。通過配方解決數學問題的方法叫配方法。其中,用的最多的是配成完全平方式。配方法是數學中一種重要的恆等變形的方法,它的應用十分非常廣泛,在因式分解、化簡根式、解方程、證明等式和不等式、求函數的極值和解析式等方面都經常用到它。
2、因式分解法
因式分解,就是把一個多項式化成幾個整式乘積的形式。因式分解是恆等變形的基礎,它作為數學的一個有力工具、一種數學方法在代數、幾何、三角等的解題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式分解的方法有許多,除中學課本上介紹的提取公因式法、公式法、分組分解法、十字相乘法等外,還有如利用拆項添項、求根分解、換元、待定系數等等。
3、換元法
換元法是數學中一個非常重要而且應用十分廣泛的解題方法。我們通常把未知數或變數稱為元,所謂換元法,就是在一個比較復雜的數學式子中,用新的變元去代替原式的一個部分或改造原來的式子,使它簡化,使問題易於解決。
4、判別式法與韋達定理
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a、b、c屬於R,a≠0)根的判別,△=b2-4ac,不僅用來判定根的性質,而且作為一種解題方法,在代數式變形,解方程(組),解不等式,研究函數乃至幾何、三角運算中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韋達定理除了已知一元二次方程的一個根,求另一根;已知兩個數的和與積,求這兩個數等簡單應用外,還可以求根的對稱函數,計論二次方程根的符號,解對稱方程組,以及解一些有關二次曲線的問題等,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5、待定系數法
在解數學問題時,若先判斷所求的結果具有某種確定的形式,其中含有某些待定的系數,而後根據題設條件列出關於待定系數的等式,最後解出這些待定系數的值或找到這些待定系數間的某種關系,從而解答數學問題,這種解題方法稱為待定系數法。它是中學數學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6、構造法
在解題時,我們常常會採用這樣的方法,通過對條件和結論的分析,構造輔助元素,它可以是一個圖形、一個方程(組)、一個等式、一個函數、一個等價命題等,架起一座連接條件和結論的橋梁,從而使問題得以解決,這種解題的數學方法,我們稱為構造法。運用構造法解題,可以使代數、三角、幾何等各種數學知識互相滲透,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7、反證法
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法,它是先提出一個與命題的結論相反的假設,然後,從這個假設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導致矛盾,從而否定相反的假設,達到肯定原命題正確的一種方法。反證法可以分為歸謬反證法(結論的反面只有一種)與窮舉反證法(結論的反面不只一種)。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的步驟,大體上分為:(1)反設;(2)歸謬;(3)結論。
反設是反證法的基礎,為了正確地作出反設,掌握一些常用的互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於/不平行於;垂直於/不垂直於;等於/不等於;大(小)於/不大(小)於;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個/一個也沒有;至少有n個/至多有(n一1)個;至多有一個/至少有兩個;唯一/至少有兩個。
歸謬是反證法的關鍵,導出矛盾的過程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須從反設出發,否則推導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推理必須嚴謹。導出的矛盾有如下幾種類型: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已知的公理、定義、定理、公式矛盾;與反設矛盾;自相矛盾。
8、面積法
平面幾何中講的面積公式以及由面積公式推出的與面積計算有關的性質定理,不僅可用於計算面積,而且用它來證明平面幾何題有時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運用面積關系來證明或計算平面幾何題的方法,稱為面積方法,它是幾何中的一種常用方法。
用歸納法或分析法證明平面幾何題,其困難在添置輔助線。面積法的特點是把已知和未知各量用面積公式聯系起來,通過運算達到求證的結果。所以用面積法來解幾何題,幾何元素之間關系變成數量之間的關系,只需要計算,有時可以不添置補助線,即使需要添置輔助線,也很容易考慮到。
9、幾何變換法
在數學問題的研究中,常常運用變換法,把復雜性問題轉化為簡單性的問題而得到解決。所謂變換是一個集合的任一元素到同一集合的元素的一個一一映射。中學數學中所涉及的變換主要是初等變換。有一些看來很難甚至於無法下手的習題,可以藉助幾何變換法,化繁為簡,化難為易。另一方面,也可將變換的觀點滲透到中學數學教學中。將圖形從相等靜止條件下的研究和運動中的研究結合起來,有利於對圖形本質的認識。
幾何變換包括:(1)平移;(2)旋轉;(3)對稱。
10.客觀性題的解題方法
選擇題是給出條件和結論,要求根據一定的關系找出正確答案的一類題型。選擇題的題型構思精巧,形式靈活,可以比較全面地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從而增大了試卷的容量和知識覆蓋面。
填空題是標准化考試的重要題型之一,它同選擇題一樣具有考查目標明確,知識復蓋面廣,評卷准確迅速,有利於考查學生的分析判斷能力和計算能力等優點,不同的是填空題未給出答案,可以防止學生猜估答案的情況。
要想迅速、正確地解選擇題、填空題,除了具有準確的計算、嚴密的推理外,還要有解選擇題、填空題的方法與技巧。下面通過實例介紹常用方法。
(1)直接推演法:直接從命題給出的條件出發,運用概念、公式、定理等進行推理或運算,得出結論,選擇正確答案,這就是傳統的解題方法,這種解法叫直接推演法。
(2)驗證法:由題設找出合適的驗證條件,再通過驗證,找出正確答案,亦可將供選擇的答案代入條件中去驗證,找出正確答案,此法稱為驗證法(也稱代入法)。當遇到定量命題時,常用此法。
(3)特殊元素法:用合適的特殊元素(如數或圖形)代入題設條件或結論中去,從而獲得解答。這種方法叫特殊元素法。
(4)排除、篩選法:對於正確答案有且只有一個的選擇題,根據數學知識或推理、演算,把不正確的結論排除,餘下的結論再經篩選,從而作出正確的結論的解法叫排除、篩選法。
(5)圖解法:藉助於符合題設條件的圖形或圖象的性質、特點來判斷,作出正確的選擇稱為圖解法。圖解法是解選擇題常用方法之一。
(6)分析法:直接通過對選擇題的條件和結論,作詳盡的分析、歸納和判斷,從而選出正確的結果,稱為分析法
④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之間有什麼區別
第一,二者的思維過程不同。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的原理、原則中推演出有關個別性知識,其思維過程是由一般到個別;歸納推理則是由個別或特殊的知識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其思維過程是由個別到一般。 例如:「直線是兩點間最短距離。線A-B是點A和B間的最短距離。
所以,A-B是直線。」這個例子就是屬於演繹推理,它是從一般性的原理而推演出個別例子的結論。而「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孔雀、麻雀、啄木鳥都是鳥,所以,所有鳥都會飛」這個例子則是屬於歸納性推理,它是從個別事物的特徵推演出一般性的結論的。
第二,一般來說,演繹推理的前提數量是確定的,歸納推理的前提數量的多寡是不定的。
例如:上面所舉的例子,演繹推理的例子只是用了「直線是兩點間最短的距離」這個前提;而歸納推理的例子則是「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用了省略號,說明前提數量可以多個。
第三,演繹推理的結論原則上不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圍;而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要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圍。 例如:「直線」這個演繹推理的例子,其結論是「A-B是直線」,它的前提是關於直線的定義,結論和前提是密切相連的,所以結論不能超出前提范圍;而「鳥會飛」這個歸納推理的例子的前提數量是可以無限的,所以,所推演出來的結論在前提中並不能一一列舉,因此,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圍。
第四,演繹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系是必然的,只要前提真實、形式有效,其結論必定可靠;而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系不一定是必然的(只有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系具有必然性),因為歸納的前提往往以直接經驗為依據,人們的經驗則往往是不完全的。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通過個別而存在。
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對象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通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人們在解釋一個較大事物時,從個別、特殊的事物總結、概括出各種各樣的帶有一般性的原理或原則,然後才可能從這些原理、原則出發,再得出關於個別事物的結論。
這種認識秩序貫穿於人們的解釋活動中,不斷從個別上升到一般,即從對個別事物的認識上升到對事物的一般規律性的認識。例如,根據各個地區、各個歷史時期生產力不發展所導致的社會生活面貌落後,可以得出結論說,生產力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動力,這正是從對於個別事物的研究得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過程,即歸納推理。
顯然,歸納推理是從認識研究個別事物到總結、概括一般性規律的推斷過程。在進行歸納和概括的時候,解釋者不單純運用歸納推理,同時也運用演繹法。在人們的解釋思維中,歸納和演繹是互相聯系、互相補充、不可分割的。
⑤ 什麼是歸納法和演繹法 以及它們的辯證關系
歸納法,指的是從許多個別事例中獲得一個較具概括性的規則。這種方法主要是從收集到的既有資料,加以抽絲剝繭地分析,最後得以做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
演繹法,則與歸納法相反,是從既有的普遍性結論或一般性事理,推導出個別性結論的一種方法。由較大范圍,逐步縮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圍。
辯證關系:
1、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2、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
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
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
(5)和推演法相反的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歸納法則與演繹法有很大的區別,這是由它們的特點決定的:
1、歸納是從認識個別的、特殊的事物推出一般的原理和普遍的事物;而演繹則由一般(或普遍)到個別。演繹法和歸納法在認識發展過程方面,方向是正好相反的。
2、歸納(指不完全歸納)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而演繹則是一種必然性推理,其結論的正確性取決於前提是否正確,以及推理形式是否符合邏輯規則。
3、歸納的結論超出了前提的范圍,而演繹的結論則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范圍。
演繹法的基本形式是三段論式,它包括
1、大前提,是已知的一般原理或一般性假設;
2、小前提,是關於所研究的特殊場合或個別事實的判斷,小前提應與大前提有關;
3、結論,是從一般已知的原理(或假設)推出的,對於特殊場合或個別事實作出的新判斷。
⑥ 語言學學常用的兩種研究方法
在普通語言學短暫的歷史上盛行過兩種絕然相反的研究方法,一是「描寫」(descriptive),以美國結構主義語言學為典型,實地觀察記錄和描寫歸納語言的結構,他們的語言研究有時被稱作描寫語言學(descriptive linguistics);
二是「生成」(generative),以喬姆斯基(Noam Chomsky 1928-)的語言研究為典型,語言學家只需坐在椅子里,根據母語直覺,從腦子演繹出語言結構普遍規律和特徵,喬姆斯基把他的語言研究稱作「轉換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簡稱TG)。無論是美國結構主義的描寫語言學還是喬姆斯基的轉換生成語法,基本出發點和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研究語言的形式和探求語言結構的普遍規律。
⑦ 經濟學研究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實證研究,另一種是什麼
經濟學的研究方法,與實證研究相對的是規范研究。
所謂實證經濟學和規范經濟學是現代經濟學的兩個重要分支,是學術界對因研究方法的不同而對經濟學的一種劃分。追朔西方經濟哲學發展的歷史可以看出這種劃分並不是一個新的論調,只是在我國的影響范圍的擴大是在改革開放之後,在中國的八九十年代比較流行的是規范經濟學,而現在佔主流地位的是實證經濟學。兩者在中國的爭論還沒有達到在西方的激烈程度。
實證經濟學和規范經濟學二者之間的區別應趨從於西方哲學關於對感性認識論和理性認識論的爭辯。可以說從西方哲學的構建之初就在這個問題上存在兩重看法: 感性認識論者認為只有歷史歸納法才是研究社會科學的唯一有效路徑,他們這一觀點是建立在對理性認識論者的關於科學理性可以解決人類發展中的一切難題的批判之上,經驗主義者認為科學研究只能從人類的認識經驗中尋找答案,所謂的事實後面的本質問題是不存的,或者即使存在,憑借人類有限的認識能力也不能為人類所了解和利用,人類只能認識經驗以內的東西,至於超出經驗的東西不屬於社會科學研究的范圍,而應該交給哲學家去研究。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論,感性認識論者只相信經驗的東西,強烈反對用邏輯和思辨的方法研究社會科學問題,。 與此相反,理性主義者對人類的認識能力推崇備至,認為人類可以憑借自己高超的思辨和邏輯推理能力來解決現實中的任何問題,可以發現社會科學領域的任何規律性的東西,不斷強調人類要剝去感性認識虛假的外衣,用理性來審視一切,用理性來重估一切價值判斷,這一認識方法甚至在西方哲學領域產生過重大影響。他們認為社會科學的研究不可能像自然科學一樣能夠在實驗室裡面模仿現實世界,進而建立模型來進行模擬,而只有憑借科學家的理性思維通過建立一整套嚴密的邏輯規則,運用數學的方法建構起一個個嚴謹的數學模型,從而把抽象的問題轉化為可以直觀的認識的問題,或採用局部均衡或採用整體均衡的方法進行求解.理性主義者只相信經過人類的理性加工過的東西,不相信感性的東西,從而把理性推上了至高無上的寶座.
實證經濟學和規范經濟學正是基於哲學上兩種不同的認識論從而形成了兩個不同的歷史學派,前者反對後者把經濟學的研究建立在幾個簡單的不合現實的基本假設之上,認識他們脫離了人類的實踐活動,這種批判方法正抓住了規范經濟學的理論硬核,給與了致命一擊,他們還反對邏輯推演的方法,強調歷史歸納法的絕對地位.而後者反對前者只注重經驗的東西,不能深入到事物內部去把握事物的本質,他們說歸納的東西只能說明過去的事實,而不能對未來做出預測和幫助.不能從紛繁叢雜的事物中抓住影響事物發展的主要矛盾,他們強調人類理性認識的絕對地位.
另外二者在進行理論構架過程中所使用的語言和理論結構也有很大不同,這些都是次要的問題.
對二者聯系的討論應建立在唯物辯證法的思想之上,實證的分析方法是獲得資料的有效手段,使人類獲得真理性認識的起點,但還需要人類對這些感性材料做出取捨,從中提升出對研究有用的東西,並充分發揮人類的認識能力,挖掘出事物的真正的本質,從而形成真理性的認識,用來指導實踐.歷史上有許多著名的經濟學家都曾做做這方面的嘗試,試圖把二者聯系起來,如威廉.配第,馬克思,亞當.斯密,凱恩斯等都做出來很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