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研究方法 > 保障方法研究

保障方法研究

發布時間:2022-01-07 06:28:18

1. 如何提高小學數學概念教學的方法課題研究保障方法

英盛觀察數學課程標准指出,數學教學中應加強對基本概念和基本思想的理解和掌握,對一些核心概念和基本思想要貫穿數學教學的始終,幫助學生逐步加深理解。通過良好的數學概念學習促進學生從具體形象思維發展到抽象邏輯思維、進一步培養數學能力;通過有效的概念教學,使學生順利地獲取有關概念。在新課程標准下,優化數學概念教學,對提高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提升學生的數學素質都有極其重要作用。

本課題組成員結合近幾年來的課堂教學進行分析調查,發現在小學數學概念的教學中目前概念教學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比較忽視概念的形成過程,往往把一個新的概念和盤托出,讓學生死記硬背法則、定義;比較忽視概念間的聯系,許多本來是有聯系的概念,卻分散、孤立不成系統,不能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認知結構;比較忽視概念的靈活應用。因此本課題組希望通過研究探究出小學數學概念教學有效教學策略,探索出對概念教學的教材處理方法,達到對概念教學的教學設計有效性,提高概念教學教、學方式與方法運用的有效性。

在確定了課題後,本課題組成員從網上和教育教學雜志中對概念學習的文本資料進行收集和學習。如:《小學數學概念教學》《小學數學概念教學的優化策略》《數學課程標准教師讀本》等關於概念教學的書籍及文章,並將一些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有意融入到課堂教學中。我們發現,與原來的舊教材相比,新教材對概念的編排更加淡化,但教材中特別強化在情境中認識、理解概念,讓學生通過動手操作、合作討論等形式自主探究概念的意義。比如在李順琴老師這次執教的《什麼是周長》中,就通過摸一摸、描一描、量一量等活動來鞏固認識周長。

通過課題組的成員間相互學習、共同探索,對概念教學探索出這樣一種基本模式"概念的引入、概念的形成、概念的鞏固、概念的應用"。在今後的教學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探索和研究,結合學生的具體情況在教學中不斷反思探究,選擇各種有效的形式,在課堂中緊緊抓住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求知慾,喚醒學生的思維,使學生以最佳狀態參與教學活動,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2. 當前社會保障的研究熱點是什麼

這個不應該在這里問啊
去買今年的 考研輔導書就好了
各類書歸納的都很全面了
要說熱點的話 今年應該是 流動性過剩、通貨膨脹、結構性過熱這些方面
還有就是轉變增長方式、節能減排這方面
金融的話多注意人民幣匯率問題
還有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問題
希望能有所幫助~呵呵

3. 研究生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及評價方法研究需要哪些條件

這個,你應該問上過研究生的啊,像我們這些努力考研究生沒考上的,沒機會了解到這些的

4. 社會保障學的研究方法與研究任務

社會學一類的專業,個人建議不要報考。出來沒任何核心競爭力。你擁有的知識,社會不需要。社會需要的你不會。你要想想,出來後你會做啥,你能做啥。就業面積大不大、針對性強不強,需求量如何。看看近幾年招聘吧!

5. 研究課題的保障條件

昨剛解決問題研究基礎說白要研究課題已具備各種條件比員(科研能力及資質)、財政(科研經費保證)、硬體環境(課題研究等能否保障展)、已完科研、要展課題現狀情況等等、用都寫撿強項寫幾項給准備充、力量雄厚覺

6. 政策研究與技術保障

2012年,規劃院緊緊圍繞土地管理的中心工作,認真履行政策支持和技術保障職能。以項目為依託,開展了農村土地股份制問題研究、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研究、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征地制度改革研究等國土資源部軟科學計劃項目,政策咨詢、研究能力進一步提高,主動性、敏銳性進一步增強,為國土資源管理決策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同時,完成了城市「二次開發」土地政策研究、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稅費收益分配研究、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編制等多項技術性任務或研究課題,服務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為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奠定了基礎。

●農村土地股份制問題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計劃項目,旨在對近年來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經驗開展研究。

項目梳理了中國現行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形成與特徵,分析了結構變革對農業制度的可能影響,開展對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在非農領域的土地股份制實驗和四川省成都市的農地股份合作制實驗的案例分析,提出穩定與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及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政策建議,形成了《農村土地股份制問題研究報告》。

●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計劃項目,旨在結合國土資源部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試點開展情況,梳理現行政策,提出差別化的政策建議。

項目分析了我國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現狀,界定了低丘緩坡與未利用地、山地及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關系,提出了鼓勵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地的差別化政策措施,構建了低丘緩坡開發的生態適宜性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為編制低丘緩坡開發規劃提供了基礎。形成了《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研究》總報告、基礎資料匯編及《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低丘緩坡及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甘肅省白銀市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政策調研報告》、《規范風能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未利用地——寧夏風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利用未利用地調研報告》和《低丘緩坡開發利用生態適宜性評價方法及應用研究——以浙江省為例》。

●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征地制度改革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針對當前征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對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的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等管理制度進行研究,從政策層面提出對策意見。

項目系統梳理了當前土地管理及征地制度基本情況,分析了當前征地拆遷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提出了加強征地制度及相關制度建設的政策建議,形成了《完善征地制度及相關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已報送國務院,獲得國務院領導和國土資源部領導重要批示。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在保護耕地、維護農民權益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為進一步完善我國征地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撐。

●典型地區旅遊產業用地政策改革創新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旨在深入總結典型地區和典型業態旅遊用地改革試點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提出桂林、張家界、成都、秦皇島、舟山等城市旅遊用地改革試點相關用地政策建議。

項目對雲南省和海南省旅遊綜合改革試點中涉及旅遊的土地政策進行了總結,了解了相關地區旅遊產業發展態勢、管理難點和相關政策訴求,重點跟蹤了鄉村旅遊、旅遊綜合體等典型旅遊業態的用地問題,總結實踐探索的新鮮經驗,並對旅遊用地政策問題復雜、難題多的地區進行了跟蹤研究,總結分析了雲南省和海南省典型地區旅遊綜合改革試點情況及鄉村旅遊、旅遊綜合體等典型旅遊業態實踐探索情況;在總結典型地區旅遊用地改革試點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旅遊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桂林、張家界、成都、秦皇島、舟山等城市,配套旅遊用地改革試點和試點管理提出了思路和政策建議。

該項目將地方實踐創新活動和國土資源部旅遊用地改革試點研究相結合,在重點研究用地關系復雜的典型地區和業態中,提出了現行管理政策的調整建議和強化旅遊用地改革配套性的解決方案。項目研究面對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地方管理實踐需要,研究成果已直接應用於政策制定中,政策建議和研究成果也被相關部門採納,將通過旅遊用地改革,發揮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土地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相關政策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旨在通過廣泛調研和深入比較研究,全面摸清現狀,提出我國現行土地制度基本框架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為法律基礎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配套政策框架體系與相關技術方法,解決地下空間利用中存在的確權、審批、交易等核心問題,為城市土地空間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提供支持與保障。

項目系統梳理了國家、部門、地方層面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經驗,全面調研了各地開展土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管理的實踐探索,分析了我國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的現狀、發展方向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研究了不同國家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政策、機制及相關做法與效果,探討形成鼓勵和規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基本原則和政策框架,提出了政策建議。形成的《土地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相關政策研究調研報告》和《土地地下空間使用和管理相關政策研究報告》,為國家進一步完善和出台相關管理政策奠定了研究基礎。

●節約集約用地政策體系研究

該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旨在系統梳理我國現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實施情況,結合典型地區實證分析,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框架和標准體系研究,為進一步深化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提出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議。

項目對我國現行節約集約用地主要政策及其實施情況進行梳理和分析,結合基礎研究和試點實踐經驗,開展了節地標准體系研究、評價標准體系研究和考核標准體系研究及典型地區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實證研究,形成了《節約集約用地政策體系研究綜述》、《典型地區節約集約用地政策調研報告》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體系研究報告》。

項目提煉形成了具有普遍意義的政策措施和推廣意見,提出了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的工作思路和機制建議,對於進一步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充實延展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體系,完善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細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管理工作內容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城市「二次開發」土地政策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對廣東省「三舊」改造及其他省(市)舊城改造主要做法和經驗進行全面總結和系統研究,提出推進城市土地二次開發、促進存量建設用地高效利用相關政策建議,為完善我國城市存量建設用地管理提供了政策儲備與支持。

項目針對存量建設用地的特點,系統分析了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的理論基礎,結合廣東省「三舊」改造調研,深入分析了城鎮低效用地二次開發的制度障礙和政策需求,通過資料收集,系統梳理了國內外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經驗和啟示,建立了政府引導、規劃管控、多元參與、利益共享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政策體系。

項目的實施,對於完善城市存量建設用地管理政策、促進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轉型、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推動城鎮化進程、改善人居環境,具有重要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的低丘緩坡用地政策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對低丘緩坡荒灘綜合開發利用開展系統研究,探索山地丘陵地區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為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統籌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切實保護耕地等提供政策建議。

項目對低丘緩坡荒灘綜合開發利用現狀政策進行了梳理,跟蹤調研了浙江、雲南、貴州等省份的試點進展情況,對其組織模式、運行機制及取得成效進行總結,研究分析了低丘緩坡荒灘綜合開發利用的內涵與模式,提出能夠在我國其他地區推廣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土地開發利用的政策建議,形成了《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的低丘緩坡用地政策研究》、《低丘緩坡開發利用政策綜合評價》、《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實證研究(貴州、寧夏)》、《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國內外研究綜述》、《低丘緩坡開發利用的幾點思考》及《韓國山地管理法》等成果,相關政策建議也已在相關地區低丘緩坡開發利用工作中得到應用,社會經濟效益顯著。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稅費收益分配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對四川、廣東、浙江等省份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城市開展實證研究,提出在國家、集體、農民之間分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增值收益的相關政策建議,為國土資源部出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提供了決策參考依據。

項目通過梳理現有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政策,實地調研了部分省份集體建設用地出讓轉讓及收益分配情況,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的流轉增值收益現狀進行了比較研究,提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的政策建議,構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稅費設置框架,並參照國有建設用地市場中的交易稅費,提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稅費設置具體建議。已形成《關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和稅收情況的報告》、《安徽、浙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調研報告》和《廣東、四川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及其稅費的調研報告》。

項目的實施,明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在出讓、轉讓、保有各個環節的稅別,為國土資源部出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具體實施細則,與同步出台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和稅費征繳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數據支持與決策支撐。

●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開展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研究,調查和研究當前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進展情況,總結土地股份制改革試點的做法與經驗,探索農民集體土地產權實現的有效形式和途徑,促進逐步盤活農村土地資產,為完善我國集體土地產權制度,特別是為有序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提供決策支持。

項目通過深入了解典型地區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進展情況,總結典型地區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成效,剖析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促進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相關政策建議。項目收集、整理了學術界對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研究觀點,形成了《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綜述》。項目實地調研了吉林、遼寧等10個省22個市(區、縣),具體了解了改革的進展和成效,基本掌握了各地的實踐情況,理清了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形成了調研報告。項目在實地調研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了《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研究報告》,提出了有序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相關建議。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掌握典型地區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進展及成效,梳理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下一步改革建議,為國土資源部改革和完善現行土地產權制度及相關政策提供了決策依據。

●土地利用規劃審查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實地踏勘論證

項目旨在開展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基礎研究和實地踏勘論證,開展2012年度部省協議履行情況評估工作,為國家層面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規劃審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為推動部省協議順利實施提供基礎保障。

項目已完成26個省(區、市)土地整治規劃、5個省(市)支援青海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報國務院審批規劃的技術審查工作,開展了2010—2011年共計698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件整理、歸檔,數據資料分析,制度建設等基礎研究和專家實地踏勘論證工作,評估並梳理2012年度部省協議履行情況,總結經驗並提出下年度實施重點。

項目的實施,結合實踐經驗,收到了良好成效。規劃審查,為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劃審查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撐。對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件進行的專業化整理歸檔,為有關成果規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對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數據匯總,為進一步規范用地預審工作提供了技術依據。

●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編制

項目目標是在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和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編制辦公室的統一部署下,在各專題研究基礎上,通過成果綜合和專家研討,編制形成《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1—2030)》,對未來20~30年全國國土開發利用保護整治進行統籌安排,明確發展目標、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格局和國土整治方案,指導全國的國土開發利用與管理,統籌現行各相關規劃,以及下一級國土規劃的組織編制活動。

項目通過梳理國土規劃專題研究成果,以支撐形成國土規劃綱要為導向,分階段提出專題研究進展評價與建議。在九大綜合性專題成果基礎上進行了綜合性分析,通過成果綜合和專家研討,提出了規劃建議,編制《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1—2030)》送審稿、《對當前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編制有關問題的思考》、《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1—2030)》說明和《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1—2030)》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目前,《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1—2030)》送審稿已由國土資源部討論修改後簽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擬會簽後上報國務院審議。一經通過,將對我國國土開發利用保護和整治產生重大影響。

●《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2012)》編撰與出版

項目旨在通過編撰、出版《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2012)》,總結2012年中國土地政策的演化情況,及時、准確、全面展現2012年中國土地政策的主要脈絡及土地管理領域的關鍵問題與相關建議,為國土資源管理決策提供政策建議,為社會各界提供政策咨詢服務。

項目系統總結和梳理了2012年中國土地政策,匯集了2012年規劃院土地政策研究方面的優秀成果和調研報告,從政策評價、地方創新、理論研究、調研等四個方面,客觀評價了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政策完善的建議,並對未來一年的土地政策走向作出預判。

項目首次邀請《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國內主流媒體,舉辦了《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2012)》發布會,有效地擴大了公眾對土地政策的認知,引導了社會輿論。

●土地登記代理制度研究

項目主要旨在通過開展土地登記代理行業管理制度研究和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內容研究,探索培養和培育中國土地登記代理行業管理機構和代理人員與土地登記工作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良性循環模式。

項目圓滿完成了2012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審題和閱卷等工作,為這項全國性考試工作的高質量順利完成提供了關鍵支撐,為培養和培育我國土地登記代理行業管理機構、代理機構和人員提供學習和測試的理論體系,為土地登記代理行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開展了有關土地登記代理人行業制度管理體系研究,探索了土地登記代理與土地登記工作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良性循環模式,實地調研了土地登記代理行業協會建立的可能性,對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土地登記制度行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

項目旨在總結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地區試點情況,借鑒國外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框架建議,為切實推進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提供參考。

項目收集整理了國外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和相關資料,比較研究了各國不動產登記制度;赴福建、寧夏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地區開展調查與研究,梳理我國不動產登記試點工作現狀和存在問題,總結試點地區相關制度和成功經驗;綜合已有研究成果,開展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立法與相關制度研究,提出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框架建議。形成了《境外典型不動產登記法規匯編》、《國際不動產登記制度研究報告》、《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和《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研究報告》。

項目的實施,為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立法及相關制度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將產生重要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

該項目是規劃院院長基金項目,旨在總結全國及地方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的政策、經驗、做法,開展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探索計劃的差別化管理模式提供依據。

項目通過收集整理各地水庫水面用地的管理方式方法,總結有關經驗和政策規定,選擇部分地區對一定數量的水庫計劃管理情況進行了剖析研究,探索制定合理的計劃管理政策,提出相應的實施監管措施和有關政策銜接內容。項目已形成《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報告》、《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背景資料匯編》、《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調研報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庫水面用地計劃管理政策研究調研報告》,為國土資源部相關差別化政策制定提供了參考和依據。

●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土地價格與物價關系研究

該項目是規劃院院長基金項目,旨在通過定量、定性分析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土地價格與物價關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資產價格調控等政策的改進或改革建議,為進一步做好地價手段參與宏觀調控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項目通過剖析近年來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土地價格波動情況,採用計量統計方法,對監測城市地價與物價關系開展了定量分析,構建了相關模型,研究地價與物價間的相互作用及影響,全面探索新形勢下地價手段參與國家宏觀調控的現實意義,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方向與政策措施,形成了《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土地價格與物價關系研究報告》。

●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理論與實踐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研究,提出與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要求相適應、與現有土地督察工作基礎相銜接、能夠體現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區域差異的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督察評估指標體系,為開展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督察評估提供基礎支撐。

項目系統梳理了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職能,結合土地督察工作的業務特點及發展趨勢,兼顧土地督察區域差別,構建了基於土地督察視角的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評估的分析框架與指標體系,首次提出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監督檢查省級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指標體系,研究確定了各指標在評估結果計算中的權重,編制了評估指標體系內涵、收集方法及應用說明,並運用構建的評估指標體系,對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試驗性評估,對評估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實用性進行檢驗和修正。已形成《省級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督察評估指標體系及指標說明書》、《省級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督察評估指標體系研究報告》等研究成果。

●土地例行督察規范性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對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開展績效評價,及時總結例行督察的經濟、社會等綜合效益,發現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中的不足,為進一步完善土地例行督察制度提供參考與決策依據。

項目結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發展需要,開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調研,在總結例行督察工作成效、做法,分析不足的基礎上,根據土地例行督察的工作內容、性質和特點,探索建立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考核辦法,提出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規范的考核機制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績效評估方法,對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開展績效評估,並形成了《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關匯編和評估成果》,為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進一步完善土地例行督察制度提供了依據。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與適時修改制度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制度研究,建立健全規劃評估制度,將靜態的土地規劃與動態的實施管理相結合,促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實施。

項目通過資料收集與理論研究,對地方試點工作進行調研,開展規劃定期評估與適時修改制度的創新研究,從規劃定期評估與適時修改的關系,規劃定期評估的目的、原則、組織、內容,適時修改的范圍、程序、規模、修改和審批的層級關系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建議和配套制度建設。已完成安徽省廣德縣等5個省(區)的17個市(縣)總體規劃評估修改試點工作方案審核意見;完成湖南省平江縣等9個市、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實施評估報告的初審意見;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研究》和《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調研報告》。

項目的實施,梳理了規劃評估修改的工作定位、作用及相互關系,提出了建立規劃評估修改制度的思路和建議,為進一步完善規劃體系、確保規劃有效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租賃制研究

項目旨在開展全國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我國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改進建議,為工業用地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據。

項目通過梳理現行工業用地供應政策,開展全國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執行情況同口徑數據函調以及江蘇、上海等5省(市)實地典型調查,進行數據匯總分析,撰寫並提交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專題調研報告,總結地方典型經驗和做法,分析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存在的宏、微觀問題及原因,提出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進建議。項目已形成《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租賃制研究報告》和《關於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專題調研報告》。

項目的實施,結合了我國的階段性特徵及發展目標,設計出符合我國產業發展規律的差別化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理想框架,為推進工業用地「招、拍、掛」制度改革提供了技術支撐,利有於加強工業用地利用與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等的協同,強力推進了工業用地的市場化進程。

●城鄉統籌土地創新法律制度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綜合考慮我國城鄉統籌的背景和實踐經驗,以深化農村土地管理相關制度改革為切入點,總結當前城鄉統籌發展中土地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客觀評價分析土地管理制度的制約因素,為土地法律制度的創新提供思路與政策建議。

項目通過開展城鄉統籌發展對推進土地制度創新的需求分析和城鄉統籌發展中的土地制度的制約因素分析,對國內土地制度創新進行實證考察與借鑒,提出統籌城鄉發展中的土地制度創新思路和建議,形成了《城鄉統籌土地創新法律制度研究報告》,項目研提的政策建議已被相關部門採納,社會效應顯著。

●征地補償標准法律制度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征地補償標準的法律制度研究,為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提供理論和實踐依據。

項目通過總結當前征地補償標准存在的突出問題,收集整理地方實踐探索,客觀評價分析各地在征地補償標准方面的改革成效,並針對問題提出完善制度的政策建議,形成了《征地補償標准政策之演變與評述》。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形成的成果已為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耕地保護司提供了有關征地補償標准測算、按漲價歸公補償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做法、按漲價歸私補償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做法等修改法律的相關材料,為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起草《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條例》等法律法規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

●香港、歐美等地區、國家的土地租賃和稅費政策研究

項目旨在通過開展我國香港及歐美國家的土地制度和土地稅費制度比較研究,提出對我國的參考借鑒意見。

項目對我國香港的土地出讓、物業稅、差餉的徵收與評估、土地租賃及課稅,韓國、日本等東亞國家的土地制度、土地稅費政策和土地租賃,以及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土地制度開展了相關研究,重點研究了不動產稅及南非等發展中國家土地制度、土地租賃、土地稅費政策對我國的參考借鑒意義。目前已形成《香港、歐美等地區、國家的土地租賃和稅費政策研究報告》。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為國土資源部財務司下一步探索和開展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改革確定了基本方向和研究重點,為後期改革調研工作奠定基礎。

●土地出讓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研究

項目主要研究土地出讓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地方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情況、地方土地收入成本構成結構及比例;土地平均純收益水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平均純收益水平;中央與地方如何劃分土地出讓收入,是否需要中央集中部分土地出讓收入統一使用;中央與地方土地出讓收入的劃分比例以及如何進行劃分。已形成土地出讓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研究報告,初步理順土地出讓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關系。

●廣東省「三舊」改造試點總結提升研究

項目旨在深入調研廣東省試點城市「三舊」改造,系統梳理提升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在土地審批、供應、產權處置、收益等方面區別於新增建設用地的差別化政策體系,為完善我國城市存量建設用地管理提供政策儲備。

項目通過研究各地在實踐中探索的「三舊」改造模式,調研廣東省在完善制度建設、構建政策保障體系等方面的主要做法,總結廣東省在調查摸底、嚴控范圍、統籌規劃、組織監管等「三舊」改造基礎性工作方面的主要經驗,提出了存量建設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差別化政策,系統分析了「三舊」改造中產權處置和利益協調機制,總結剖析了「三舊」改造對「三化」發展和擴大內需的促進作用。項目已形成《廣東「三舊」改造研究總報告》和《存量建設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差別化政策研究》、《產權處置和利益協調機制研究》、《廣東「三舊」改造用地政策分析報告》、《廣東「三舊」改造的理論思考》、《廣東「三舊」改造成效分析》、《不同國家和地區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的經驗和啟示》、《廣東「三舊」改造專家研討會觀點綜述》、《廣東「三舊」改造典型案例剖析》8份專題研究報告,對於改革和完善現行土地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7. 如何完善失業保障制度的研究

失業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勞動就業體制的重要內容,具有保障生活和促進就業的雙層功能。1986年,我國正式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20年來,它對穩定社會、凝聚民心、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推進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等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及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歷史性缺欠,這一制度亟待完善。
一、當前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建立並逐步發展起來的,其先天不足的歷史局限及快速發展變化的就業環境,決定著其自我缺陷與不足。
1.對失業保險制度認識不足。解決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促進就業已經成為我國改革攻堅階段的一大難題,失業成為社會共同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但是,對於失業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方面的認識依然不到位。失業保險既不像職業傷害那樣產生明顯的影響,也不像生、老、病、死那樣影響到每一個勞動者,它只涉及在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因種種原因而失業的部分人員,失業人員是暫時失去勞動機會,而並非永久喪失勞動能力。
因此,失業保險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未能真正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企業職工的失業保險意識不強,對參加失業保險甚至採用故意拖延、抵制的做法。
2.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窄。現行《失業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由於該條例對前者參保是強制性規定,而對後者是選擇性規定,所以從執行情況看,事實上存在後三類人員中有全部參保的,也有部分參保的,還有根本沒參保的不同做法,影響了部分人員的利益。另外,該條例沒有明確機關人員是否實行失業保險,在貫徹執行過程中,機關人員普遍沒有參保,所以引起了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的攀比。此外,「下崗」職工被排斥在失業保險的適用范圍之外。按現行條例和政策的規定,失業保險不適用於那些雖然失去工作但仍然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的職工即「下崗」職工,但「下崗」實際上就是失業,因此如何使這部分隱性失業者顯性化,這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必須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同時,未曾就業的失業者排除在失業保險范圍之外。該條例中對失業人員的認定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即曾經就業者不含尚未就業者,事實上,我國目前25歲以下尚未就業的青年失業者比例很高。
3.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單一,基金承受能力較弱《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把企業作為保險基金的徵收對象;個人不負擔任何費用,企業按全部職工標准工資總數的0.6%—1%繳納待業保險費,在實際執行中企業基本上都是按照1%的比例上繳。由於計算口徑是依照標准工資額,因而占實際工資收人的比例很低 (從參照失業風險確定的比例來看,國外一般的比例為工資總額的3%左右)。因此,收繳的失業保險費數額有限,在基金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就得由地方財政給予補貼。隨著改革的深化,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失業職工人數的增加,支付的失業救濟金也大幅度增加。
4.失業保險給付標准偏低,保障不了基本生活。按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可根據工齡的長短享受12—24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是以職工失業前的標准工資為標准,金額視不同情況占標准工資的50%-75%,然而我國職工的標准工資只佔工資總收入的50%甚至更低,由此計算出的失業救濟金僅占失業者工資收入的25%-37.5%左右,根本不能保證職工的基本生活。這個標准不僅大大低於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失業保險金占失業前工資收入的60%,而且也低於發展中國家40%-50%的平均水平。
5.對享受失業保險資格條件的審核不夠嚴格,資格審核欠缺相應的機構。世界各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條件雖不盡相同,但其基本條件是相同的,即失業者必須是非自願失業者;失業者必須處於勞動年齡階段,且有勞動能力;必須提供足以證明其為非就業人員並積極要求就業的證據;失業前工作過一段時間或有過一定的投保經歷。而我國《失業保險條例》14條對就業期、參保期、非自願失業、就業部門登記、主觀就業願望都有明確規定,惟獨對法定勞動年齡和勞動能力這一條沒有要求,造成了我國失業保險基金的顯性流失,其原因主要是審核失業資格條件不夠嚴格。失業保險制度的對象是失業者,但它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保險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而促進就業,因而同其他社會保險相比其資格條件應有更加嚴格的限制,規定重新就業者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但現實中,由於缺乏相應的資格審核機構,往往一部分人一邊擁有就業收入,一邊領取失業保險金。
6.失業保險管理水平相對滯後。從目前我國的失業保險基金的運作來看,其保值、增值的能力較差。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也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現象,互濟互助性較差。此外,失業保險的監管機制尚未有效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失業保險制度,既缺乏實際監管的機構,又缺乏進行監管和處罰的細則,挪用、擠占失業保險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失業保險管理水平相對滯後還表現在失業保險信息化建設的滯後。由於對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參保標准等多個重要數據統計不準確,統計手段落後,管理手段信息化程度失真,也使得失業保險管理所處理的信息有誤,妨礙了失業保險管理的有效性。
7.我國失業保險立法層次低,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和相對完善的法律責任《失業保險條例》僅僅是國務院頒布的一個行政法規,還沒有上升到全國人大或常委會立法的高度。它僅僅是失業保險制度實施的一個基本規范,不是失業保險的基本法,這無疑影響其法律效力。在國外選擇強制性失業保險模式的國家,其失業保險立法層次都是國家最高形式的立法,如日本的《僱傭保險法》、德國的《就業促進法》,都以國家最高立法確定的。由於《失業保險條例》非最高形式立法,就形成了對違法行為的追究不利,使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變為實際上的自願失業保險。
二、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對策
1.加大宣傳力度。改革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全社會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失業保險制度,通過政策引導教育、媒體宣傳、輿論監督等多種渠道宣傳失業保險制度,使人們樹立失業保險觀,增強企業和個人的失業保險意識。
2.拓寬失業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1)《失業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應進一步擴大,最好是全國統一,將城鎮所有具有失業風險的勞動者都納入適用范圍。這樣,可避免各地在適用范圍及對象上存在差異,有利於這項制度在規范化、制度化軌道上健康發展,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納入失業保險對象范圍之內。
3.建立相應的資格審核機構,對享受失業保險資格條件的進行嚴格審核。我國審核失業資格條件不夠嚴格,欠缺相應的資格審核機構。為此建議在修訂條例時,在條例第十四條增補「法定勞動年齡,具有勞動能力」條款,這樣我國失業保險待遇條件不僅與國際接軌,且從制度的設計上堵住了那些不具備勞動能力,沒有達到法定勞動年齡而又符合其他條件的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應明確界定「就業」與「失業」,設立專門的失業保險資格審核機構,督促失業者早日進入失業保障體系,隱性就業者申報就業,退出失業保障體系,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安全、良性運行。
目前我國對於失業與就業的界限未作明確劃分,西方國家對失業與就業的劃分標准主要有兩條:一是工作時間,二是工作收入水平,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失業者如果從事一些合法的經濟活動並獲得相應的收入且收入達到法定最低工資的就可以視為就業者,這樣在理論和實務上就可以將失業者和就業者加以區分,在此基礎上設立專門的資格審核機構嚴格把關,在失業申報的同時,輔之以就業申報,實行失業與就業的雙重申報制度,並將失業保險待遇與各種就業活動掛鉤。這樣一方面能使失業保險金的發放落到實處,另一方面也解決「隱性失業」導致的失業保險金的流失現象。
4.多渠道籌集失業保險基金。依照目前的形勢,僅僅依靠國家財政加大投入的力度,越來越大的失業保險收支缺口難以維系。鑒於我國目前大部分城鎮企業拖欠失業保險費嚴重的情況,可以採用稅費結合的方法強制徵收失業保險費,擴寬失業保險費的徵收范圍,將城鎮和農村的一些隱性失業人員納入到失業保險基金籌集的范圍內。同時,廣泛開辟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如鼓勵個人和單位的投資、通過失業保險基金的高效運作吸引投資、通過開展公益性的活動等項目來吸引投資等。
5.規范和完善失業保險的管理制度。(1)加強對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各省市成立財政、審計、計劃、勞動和工會等部門參加的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委員會應切實加強對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監督,嚴格審批失業保險基金的年度預算和年終決算,把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納入國家財務檢查和審計之中,將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置於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之下,做到專款專用,無論是原准備金,還是其增值部分應全部用於失業保險。(2)加強對失業保險機構的管理。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制度、管理機構等方面也都應向統一的失業保險制度過渡。鑒於我國目前的失業保險制度管理體制不順、政出多門等問題,應合理確定有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解決政企不分、政出多門和扯皮內耗等問題,逐步實現政府不直接經辦失業保險,而成立專門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失業保險機構,保證失業保險管理和運行的相對獨立。
6.加強失業保險的法制建設,逐步建立健全失業保險體系。失業保險制度作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建立在法制的基礎上,建議全國人大或常委會盡快制定《失業保險法》作為失業保險基本法,同時由國務院制定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在現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基礎上重新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條例》、《失業保險統計、審計條例》及其他相關條例。
三、建立就業保障機制,進一步推動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
改革與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和多方面的改革。但是,要從根本上改善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就必須建立與之配套的就業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進一步推動失業保險制度的順利發展。
1.突出就業導向。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關鍵就是促進再就業,政府應該在改革失業保險的進程中突出就業導向,在宣傳上突出就業的積極作用和意義。在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了大批的轉崗人員,這部分人口從某種程度上就構成了現實的失業人口,調整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關鍵問題之一就是要解決好這部分人的觀念問題,引導他們樹立符合市場就業模式需求的就業價值觀,認識到市場經濟條件下失業現象存在的客觀性,建立「學習—就業—再學習—再就業」的模式,在全社會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系統,通過就業和再就業促進失業保險問題的解決。
2.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在改革與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時,我們是以承認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存在的失業現象為前提的。但是,建立失業保險制度也需要把失業率控制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之內,才可能保證失業保險的順利進行。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就是監測失業並適時採取對策將失業率控制在安全水平之下。具體說,失業預警制度就是通過失業控制目標的確立、失業系統的建立、失業控制對策及實施等環節來達到控制失業水平的目的。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是建立就業保障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有助於就業政策的調整和實施。
3.建設就業機會創造體系。就業保險機制除了要能夠提供適當的事先預防措施外,還應該具有事後補救的功能。失業現象一旦發生,我們必須正視這一事實,特別是摩擦性失業是我們在任何時候都可能面臨的事實,因此就業機會創造體系必不可少。具體表現在:出台再就業的優惠政策、擴大就業形式、開辟新的就業渠道、加大再就業工程資金投入的力度等措施來促進就業機會創造體系的建設。
4.加強就業信息網的建設。就業保障機制能否促進失業保險制度更加完善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信息是否完善通暢。建設一個高效的就業信息網,可以更快、更新、更全面地提供失業者的信息和有關職位空缺的信息,而失業與職位缺失的矛盾恰恰是摩擦性失業產生的根源,因此,就業信息網的建設有助於解決摩擦性失業問題。特別是在勞動力全球化的進程中,最大限度地運用通訊、電子技術建設就業信息網,有助於勞動力的跨市場、跨地域、跨行業流動,從而在更大的范圍內來優化配置人力資源,也為勞動者提供更多更適宜的勞動機會,增加盡快就業的可能性,可以解決失業保險制度的困境。
總之,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建設中,一定要把推行積極的就業保障機制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結合起來,通過國家、企業、個人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完備的失業保險制度,在保障社會穩定、深化國企改革、促進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8. 社會保障的理論研究

我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掀起過社會保障研究的熱潮。《社會保障理論與實務》(黃能建編著,改革出版社,1995年出版)是我國最早的社會保障理論專著之一。全書共十章27萬字,社會上發行不多,但因為是由國家體改委改革出版社出版、滿足當時改革理論需要的及時性及其系統性,其影響和作用值得肯定。
主要理論:
以建立社會保障學為研究目標,系統研究社會保障的概念體系、理論框架。 站在哲學和治國安邦的高度作研究,強調民本民生、兼顧效率的公平、和諧發展的社會主義。
研究社會保障改革發展的原則和方向。
預見到國家開放和國際化的需要,介紹了主要國家社保政策、模式和經驗教訓,指出國際社會保障合作的必要性,提出「平等發展、人類一家」的理想。
概念體系:社會保障是社會為保護和提高社會成員基本生活質量而釆取的處置社會風險、解決社會問題的社會政策。基本生活質量包括物質和精神需要,是隨經濟發展而發展的動態的、歷史的概念。
層次理論:人的基本需要就是社會保障的內容,涉及人的衣、食、住、用和衛生保健、教育、文康等各個方面,具有多樣性、范圍規定性、地區差異性、實施階段性的特徵。依據滿足人不同層次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障分為保障層次和福利層次,保障層次分為社會救助(濟)、社會保險;福利層次包括社會福利、社會服務,共四個類型,隨社會經濟水平逐層向上完善發展。四個層次的類型互相聯系、互助銜接,構成相對於社會經濟條件來說的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之下,當人們受社會風險沖擊,從高往下層層受到保護,人們可能逐層生活受損個人無能力應付,但仍可得到國家社會單向、無條件提供的社會救助的最後防線的保護!
改革主張:原則是要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兼顧公平與效率、權利與義務相結合、服務社會化、宏觀政策統一。改革內容是建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最終目標100%);建立合理的資金籌措、管理和運營體系;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逐步全國聯網);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法律體系;搞好各項配套和銜接。
對於一些具體內容作者也提出了預見性的改革觀點,回過頭來檢視無疑是正確的,至今仍有現實意義。作者主張當前和近中期(指1995年該書出版後)改革發展的重點是社會保險。作者堅決反對醫療全面產業化,主張基本醫療保健是國家社會的責任,主張醫葯分家、公私分設,國家(並通過醫保)對公立醫院補助。作者也堅決反對教育全面產業化,強調國家對千秋萬代國民素質時義務,逐步實施義務教育為免費教育。作者在當時房改產業大潮下,主張住房這個人們生活基本需要納入社會保障范疇,實施住房公(強)積金,推崇借鑒新加坡、香港的公共房屋政策,政府興建保障性住房。農村是社保的難點、薄弱環節,作者主張在完善農村社會救濟和扶貧政策的基礎上,推行農村合作保險作為過渡,重點推行合作醫療保險、農村養老合作保險、農村救災合作保險等,所幸這些主張正在農村逐步落實。

9. 課題研究的保障條件

課題研究的保障條件主要是指:課題研究的學術保障、課題研究的措施保障等等方面,關於整個課題研究的戰略方針事項,大家可以來億百出版網看看。

10. 民事執行保障制度研究論文

(一)論文名稱
論文名稱就是課題的名字
第一,名稱要准確、規范。准確就是論文的名稱要把論文研究的問題是什麼,研究的對象是什麼交待清楚,論文的名稱一定要和研究的內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確地把你研究的對象、問題概括出來。
第二,名稱要簡潔,不能太長。不管是論文或者課題,名稱都不能太長,能不要的字就盡量不要,一般不要超過20個字。
(二)論文研究的目的、意義研究的目的、意義也就是為什麼要研究、研究它有什麼價值。這一般可以先從現實需要方面去論述,指出現實當中存在這個問題,需要去研究,去解決,本論文的研究有什麼實際作用,然後,再寫論文的理論和學術價值。這些都要寫得具體一點,有針對性一點,不能漫無邊際地空喊口號。主要內容包括:⑴研究的有關背景(課題的提出):即根據什麼、受什麼啟發而搞這項研究。⑵通過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指出為什麼要研究該課題,研究的價值,要解決的問題。
(三)本論文國內外研究的歷史和現狀(文獻綜述)
規范些應該有,如果是小課題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廣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尋找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從而確定本課題研究的平台(起點)、研究的特色或突破點。
(四)論文研究的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就是在宏觀上應堅持什麼方向,符合什麼要求等,這個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學、政治理論,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發展規劃,也可以是有關研究問題的指導性意見等。
(五)論文寫作的目標
論文寫作的目標也就是課題最後要達到的具體目的,要解決哪些具體問題,也就是本論文研究要達到的預定目標:即本論文寫作的目標定位,確定目標時要緊扣課題,用詞要准確、精練、明了。常見存在問題是:不寫研究目標;目標扣題不緊;目標用詞不準確;目標定得過高, 對預定的目標沒有進行研究或無法進行研究。
(六)論文的基本內容
研究內容要更具體、明確。並且一個目標可能要通過幾方面的研究內容來實現,他們不一定是一一對應的關系。大家在確定研究內容的時候,往往考慮的不是很具體,寫出來的研究內容特別籠統、模糊,把寫作的目的、意義當作研究內容。
基本內容一般包括:⑴對論文名稱的界說。應盡可能明確三點:研究的對象、研究的問題、研究的方法。⑵本論文寫作有關的理論、名詞、術語、概念的界說。
(七)論文寫作的方法
具體的寫作方法可從下面選定: 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經驗總結法、 個案法、比較研究法、文獻資料法等。
(八)論文寫作的步驟
論文寫作的步驟,也就是論文寫作在時間和順序上的安排。論文寫作的步驟要充分考慮研究內容的相互關系和難易程度,一般情況下,都是從基礎問題開始,分階段進行,每個階段從什麼時間開始,至什麼時間結束都要有規定。課題研究的主要步驟和時間安排包括:整個研究擬分為哪幾個階段;各階段的起止時間。

閱讀全文

與保障方法研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電飯煲的使用方法圖解 瀏覽:682
12556的簡便計算方法是什麼 瀏覽:671
有什麼推遲大姨媽的方法 瀏覽:199
小兒齲齒治療方法 瀏覽:482
金字塔型的鍛煉方法 瀏覽:131
怎麼用配方法求解二次函數 瀏覽:866
人民調解員的常用技巧和方法 瀏覽:705
用什麼方法去除脖頸小肉粒 瀏覽:811
可以讓自己快速消瘦的方法 瀏覽:507
氯環己烯鑒別方法 瀏覽:64
如何調整自由行程的方法 瀏覽:971
午睡後鍛煉方法 瀏覽:162
氣喘咳嗽的治療方法 瀏覽:937
錐度環規使用方法 瀏覽:235
黃豆醬最簡單的方法 瀏覽:850
腰鞭連接方法 瀏覽:986
甲醛罐泄漏怎麼處理方法 瀏覽:246
多功能跑步機使用方法 瀏覽:10
治療皮膚白癲的方法 瀏覽:134
孕婦瘦腿最快方法圖片 瀏覽: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