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研究是一個在許多不同的學科,在傳統上,僱用社會科學探究的方法,但也是在市場研究和進一步的背景下。定性研究人員的目的是收集在深入理解人類行為和支配的原因這樣的行為。調查為什麼和如何決策,而不僅僅是什麼,在哪裡,當定性方法 。因此,規模較小,但重點的樣本較多,常需要較大量的樣品。
在傳統觀點,定性的方法產生的信息,只有在研究的特殊情況下,和任何更一般的結論是唯一的命題(通知斷言)。定量方法可以用來尋求這種研究假說的實證支持。這種觀點特Flyvbjerg,他認為,定性方法和案例研究的研究由牛津大學教授一直有爭議的,可以用來為假設測試和研究的特殊情況下超越概括。
定性研究人員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收集數據,如紮根理論的實踐中,敘事,講故事,古典民族志, 或陰影 。定性的方法也鬆散,在其他的方法手段,如,目前行動研究或行動者網路理論。所收集的數據的形式可以包括面試和小組討論,觀察和反思田野筆記,各種文本,圖片,和其他材料。
定性研究通常歸類為組織和報告結果的主要依據數據分成模式。 [ 需要的引證 ]定性研究人員通常依靠下列方法收集信息:參與觀察,非參與觀察,田野筆記,自反期刊,結構化面試, 半結構化面試,非結構化面試,和分析的文件和材料。
參與和觀察的方式可以有很大的不同設置來設置。參與觀察是一個戰略的自反性的學習,而不是一個單一的方法觀察。在參與觀察研究人員通常會成為一種文化,組,或設置成員,並採取角色,以符合該設置。在這樣做,目的是為研究者爭取到文化的做法,動機和情感的洞察力。有人認為,研究人員的能力,理解不同文化的的經驗,可能受到抑制,如果他們沒有參與觀察[需要的引證]。
一些鮮明的定性方法的使用重點群體和關鍵知情人訪談 。焦點小組技術涉及促進個人選定一個特定的主題之間的一個小組討論的主持人。這是一個特別流行的方法市場調研和測試用戶/工人的新舉措 。
一個傳統的和專門的定性研究的形式被稱為認知測試或試驗測試,這是定量調查項目的發展。調查項目試點研究的參與者,測試項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學術的社會科學,最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內容:
人種學的研究,調查文化的收集和描述數據,是為了幫助在一個理論的發展。這種方法也被稱為「ethnomethodology」或「的人的方法」。應用人種學研究的一個例子,是一種特定文化的研究和了解某種疾病在他們的文化框架中的作用。
關鍵的社會研究,研究員,了解人們如何溝通和發展的象徵意義。
倫理研究的倫理問題的智力分析。它包括道德義務,權利,責任,正確與錯誤,選擇等相關的研究
基礎性研究,探討了科學的基礎,分析的信念,和發展的方式來指定知識基礎如何在新的信息,應該改變。
歷史研究,允許討論在目前情況的背景下,過去和現在的事件,並允許一個反映到當前的問題和困難提供可能的答案。歷史的研究有助於我們在回答這樣的問題:我們來自哪裡,誰是我們現在到哪兒去?
紮根理論,是感應式的研究,基於或「接地」的意見,或從它被開發的數據,它採用了多種數據源,包括量化數據,記錄的審查,訪談,觀察和調查。
現象,說明事件的「主觀現實」,研究人口認為,它是一種現象的研究。
領域的專家進行哲學研究,是在一個特定領域的研究或專業的界限內,任何研究領域最優秀的合格的個人使用知識產權的分析,以澄清定義,確定道德,或作出的價值判斷在其研究領域的一個問題。
㈡ 淺談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的區別與結合
一、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哲學基礎不同
定量研究秉承實證主義的觀點,實證主義是以經驗的確切資料為科學基礎的哲學系統。所以,定量研究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強調客觀性、操作化和概括化,要求研究者採取價值中立的立場。定性研究以本體論、個人主觀意義及經驗為主體的知識論和價值理性為哲學基礎,認為對於社會現象的理解取決於研究者和研究對象之間的互動關系,很難做到價值中立。定性研究強調,社會科學「研究的是人類自覺的或經過反思的行為」。
二、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研究目的不同
定性研究比較注重參與者的主觀感受,旨在解釋社會現象, 著眼於從整體上理解和詮釋被研究對象,關注不同的人如何理解各自生活的意義。而定量研究通過對社會事實的測量,從中發現社會規律,旨在確定被研究對象的因果關系和相互影響,更多地注意個別變數和因素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以指導實踐。
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研究依據和研究路徑不同
定量研究依據的主要是調查得到的現實資料數據,定性研究的依據則是大量歷史事實和生活經驗材料。研究路徑上,定量研究通常從既有的理論出發,提出理論假設,然後通過問卷等工具收集經驗證據來驗證預想的模型、假設或理論,這是一個從一般到特殊、自上而下的演繹過程,突出的是對既有理論的驗證或推廣。而定性研究更偏向於一個創立理論的過程,通過訪談和個案等方法收集相關資料,側重於對社會現象的深入挖掘和把握,從許多不同證據之間的相互聯系中概括出論題、論斷或理論,是一個從個別到一般、自下而上的歸納過程。
四、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表述形式不同
定性研究主要是敘述性的說明,研究結論多以文字描述為主。定性研究的形式比較靈活,通常包含了多種研究方法。定量研究強調標准化研究程序和預先設計,用數字或測量而不用文字來描述事物或現象,主要通過數據、模式、圖形等來說明統計結果,表達研究結論。
隨著社會科學不同領域的交織與融合不斷擴大,科學哲學和科學方法論不斷發展,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出現了兼容和整合的趨勢。特別是21世紀以來,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的結合使用已經成為社會科學研究中的新的發展趨勢,不同研究領域的學者開始有意識地在自己的研究中採用結合的方法,以改善研究的效度和信度、提高研究的質量。我國的社會科學研究,要做好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的結合。
㈢ 定性研究方法的比較
定性研究分析
目的:對潛在的理由和動機求得一個定性的理解
結果:獲取一個初步的理解
定量研究分析
目的:將數據定量表示,並將結果從樣本推廣到所研究的總體
樣本:由有代表性的個案組成的大樣本
數據收集:有結構的
數據分析:統計的方法
結果:建議最後的行動路線 定量研究的理論基礎是西方哲學史上發展了一百多年的實證主義哲學。而定性研究的理論基礎則包括建構主義、後實證主義、解釋學、現象學等各種理論流派,雖然這些理論流派之間的觀點有著不同之處,但與實證主義有著本質的區別。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對本體論兩者有著不同的前提假設。實證主義認為,現實事物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是客觀存在的,不受主觀價值因素的影響。主體和客體是兩個截然分開的實體,主體可以通過對一套工具的操作而獲得對客體的認識。在對客體的認識上,必須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之上,社會現象可以被經驗地感知,一切概念必須還原為直接的經驗內容,理論的真理性必須由經驗來驗證。而以現象學為代表的哲學流派則認為,社會現實的本質並不是客觀存在的,而是因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空賦予各不相同的意義。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實際上是主體在和客體的互動關系中對客體的重新建構,主體和客體兩者是一個互為主體的關系。
第二,在認識論上,實證主義極力推崇經驗的作用,認為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必須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一切概念必須還原為直接的經驗內容,理論的真理性必須由經驗來驗證,認為「知識」有其客觀的規律,具有可重復性。研究者只要遵循一定的方法規范,就可以將研究的結果在更大的范圍內推廣。而以現象學為代表的哲學流派則否認事實與價值是相互獨立的客體,他們認為對知識的認識不是唯一不變的,它是對具體社會文化情境的建構,是參與各方面通過互動而達到的一種暫時的共識。知識是一個重構的創造的問題,不存在帶有普遍意義的、脫離具體情境的、抽象的知識。
第三,在方法論上,實證主義傾向於誇大科學方法的作用,視自然科學的方法論邏輯為科學理論合理性的依據,試圖將自然科學的方法運用於包括哲學、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在內的一切研究領域。正是科學主義在社會研究領域的大力提倡,使人們誤以為社會研究就是要提倡那種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強調對社會的研究應精確化、量化。而以現象學為代表的哲學流派則對此提出了猛烈的批評,他們認為人為萬物的尺度,因此應關注人生的價值、意義、態度與理解,關注價值世界,注重情感、創造性的智慧和對生命的感受。而這一切是無法用數學的語言用數據的形式來表現的,只能通過描述性、解釋性的語言來實現。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社會現象,只會導致對人的肢解和社會活動的僵化。 在定量研究中,為了對社會現象進行客觀公正的研究,強調研究者必須與研究完全分開,以避免偏見。而事實上,在社會研究者對社會現象進行定量研究之前,他所提出的研究問題、建立假設的理論基礎及其對社會事實的抽取和分析,都隱含著他的價值傾向。所以,試圖把研究者與研究分開是不可能的。研究者無法把社會現象與自然孤立起來,他是參與在社會情境之中的,無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
定性研究注重從研究者本人內在的觀點去了解他們所看到的世界。它強調在自然情境中作自然式探究,在自然的情境中收集現場發生的事件的資料,最主要的研究工具是研究者本人。他們在自然的情況下通過和參加者交談,和被研究者作長期的接觸,觀看他們的日常生活,自然地、直接地接觸被研究對象的內心世界,以期獲得被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中的第一手研究資料。 定量研究主要用觀察、實驗、調查、統計等方法研究社會現象,對研究的嚴密性、客觀性、價值中立都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以求得到客觀事實。定量研究通常採用數據的形式,對社會現象進行說明,通過演繹的方法來預見理論,然後通過收集資料和證據來評估或驗證在研究之前預想的模型、假設或理論。定量研究是基於一種稱為「先在理論」的基礎研究,這種理論以研究者的先驗想法為開端,這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
定性研究大多是採用參與觀察和深度訪談而獲得第一手資料,具體的方法主要有參與觀察、行動研究、歷史研究法、人種志方法。其中參與觀察,是定性研究中經常用到的一種方法。參與觀察的優勢在於,不僅能觀察到被觀察者採取行動的原因、態度、努力程序、行動決策依據。通過參與,研究者能獲得一個特定社會情景中一員的感受,因而能更全面地理解行動。然後通過對觀察和訪談法等所獲得的資料,採用歸納法,使其逐步由具體向抽象轉化,以至形成理論。與定量研究相反,定性研究是基於「有根據的理論」為基礎的。這種方式形成的理論,是從收集到的許多不同的證據之間相互聯系中產生的,這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 社會活動屬於人類實踐的領域,實踐是人類社會產生和發展的源泉,人類的生活是由個體豐富而又獨特的不同經驗和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而呈現的一種復雜的人文現象。社會是這種復雜的社會人文現象的一個部分,既包含著客觀事實,又包含有人文價值和意義,它具有歷史性和社會性。以自然科學所特有的方法來把握社會這種人文現象,使對社會活動的描述達到數學化和精確化,這只能造成曲解。以自然科學的態度來對待社會,無疑是把社會活動等同於自然的物質現象,把人的實踐方式等同於自然的物理的運動方式,使社會這種人文現象推動其獨特性。純粹地把社會現象等同於沒有參考的自然現象進行研究,很難揭示社會現象的獨特性和本質性。因此,用定量研究方法來研究社會,其局限性是顯而易見的,在對許多問題的研究中,時常無用武之地,並且由於囿於社會淺層次的現象,而對深層次的理論問題一籌莫展,用數據等資料是難以揭示社會活動內在的交互作用關系。並且由於社會現象是多層次的、復雜的,當人們力求做到客觀、精確而從某一角度對它進行有限的研究,必然帶有某種主觀性,不可能是純客觀的。
值得注意的是,定性研究是在對定量研究的反思與批判中成長起來的。運用定性研究方法,一方面有利於從整體上把握社會活動;另一方面有利於對社會現象作比較全面和正確的認識。但定性研究的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定性研究對研究者的要求過高,這不是一般的研究人員所能達到的;其次,定性研究的主觀性也的確存在,研究者的參與會導致角色和情感沖突也是一個應該考慮的因素;最後,定性研究必須經歷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而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人們清醒地認識到,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但在社會研究領域中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單獨使用,都無法解釋或回答所有的問題。不同的研究方法之間不應該對立,而應是互為補充的、互相支持的。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只是從不同的側面,用不同的方法對同一事物進行的研究。「定性研究為定量研究提供框架,而定量研究又為進一步的定性研究創造條件」[4]。
定性研究特別適合社會這類實踐性比較強的學科。因為它強調對社會現象的深入了解,尊重實踐者對自己行為的解釋,有利於問題的解決和促進社會實踐的發展。當然,我們強調加強定性研究時,並非否定定量研究。定量研究在我國也才剛剛開始,也應大力提倡。只是我們應克服那種非此即彼的做法,要把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結合起來,使社會研究方法從對立走向統一與多元,這應該成為我們進行社會研究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這也是社會教學研究方法發展的方向。在社會研究中,正確看待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以多元的方法論去指導社會研究,使我國的社會研究方法盡快進入世界科學研究的前列。
注釋:
[1]楊國榮:《科學的形上之維》,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 張勝勇:《反思與建構——20世紀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山東社會出版社1999年版。 [3]陳向明:《定性研究方法評價》,《社會研究與實驗》,1996年第3期。 [4] 沈劍平,瞿堡奎:《社會研究範式簡論〉,《華東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90年第1期。
㈣ 定性研究方法的具體應用
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是貫穿社會研究的兩條主線,這兩種研究方法進行比較,理清這兩種研究方法的區別與聯系,以使我們能更深刻地了解這兩種研究方法,准確地把握其各自的優勢及局限性。促進社會研究方法向更深層次發展。
自赫爾巴特以來,社會科學理論得以提出並成為可能。但饒有趣的是,社會研究者從那時起扛起的社會研究這塊牌子至今仍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安插地。於是,有這么多年歷史的社會研究面臨著這樣一種尬尷的境地:它一方面被指責為名為科學研究,實際上是嚴重脫離實踐的哲學思辯研究,缺少應有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它又被反唯科學論者們說成是受社會科學化的影響,開始逐步成了其他學科的試驗場,社會理論因而有被殖民化的危險。
持前一觀點的人認為,社會理論之所以缺乏對社會教學及社會管理實踐應有的指導作用,是因為它的基本概念及由之所形成的理論系統的嚴謹性和科學性差,其根本原因是由於這多年始終沒有找到或形成自己的研究體系,這是造成社會理論「空洞化」的根源,於是主張社會研究要大膽引入其他學科,尤其是心理學及其他學科的研究方法,以形成自己的獨特研究方法;提出後一看法的人則公開反對社會科學化這一口號,認為社會科學化是一有害的口號,並強調除科學方法之外,還存在著另外一種有效地認識世界的方法——人文方法或哲學的方法。
以上兩種看似相互對立的觀點表現出社會研究方法中的兩種主要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綜觀社會研究的整個歷程,我們可以發現,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是貫穿社會研究的兩條主線:一是模仿自然科學,強調適合於用數學工具來分析的經驗的、可定量化的研究,研究的目的在於確定因果關系,並作出解釋。另一種範式是從人文科學推演而來的,所注重的是整體和定性的信息,通訊說明的方法。
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也無所謂孰好孰壞,它們只是一種研究方法。但由於過分偏重於定量研究,缺乏對定量研究局限性的了解和忽視對定性研究的關注,以致對社會研究方法的研究有過偏之嫌。
㈤ 定性研究方法的簡要介紹
它以普遍承認的公理、一套演繹邏輯和大量的歷史事實為分析基礎,從事物的矛盾性出發,描述、闡釋所研究的事物。進行定性研究,要依據一定的理論與經驗,直接抓住事物特徵的主要方面,將同質性在數量上的差異暫時略去。
㈥ 社會研究方法中定性研究有哪些方法
韋伯與福柯權力思想的比較
一.思想背景
1.韋伯
韋伯當時的生活時代是資本主義社會努力尋求發展時期,資本主義工商業等方面需要得到充分的發展空間,他認為那個時代科層制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組織形式典型的統治類型。科層制是他所謂的法理統治的一種最典型、最純粹的表現形式。科層制的管理按客觀標准來看,在功能方面是嚴格合理的,它作為客觀的服務機構和管理機構,排除了一切人格化的因素,不帶有任何個性化色彩,而僅僅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務原則。在它的內部,既沒有傳統的人情事故,也沒有個人良心的紛擾,既排除貪贓枉法的弊端,也不介入黨派之爭。在科層制內部,奉行的完全是形式合理的原則,即技術和效益的原則,嚴格排除任何技術以外的目的和價值,它是一架機器,人只是機器上的一個個運轉良好的齒輪。由此可看出:這種科層制的組織形式就像一個權力的「金字塔」,權力是自上而下的貫徹實施,這種社會要求的權力的統治必須有國家、法律作為保證,權力是完全支配型的。韋伯認為法理統治適合了當時資本主義生產和發展的要求。
2.福柯
福柯稱現代社會是一個「紀律」社會,他把「紀律」作為一項權力技術。在18世紀,公開處決的儀式已經成為國王的暴力和民眾的暴力公開較量的舞台,最終導致國家拋棄了這種在人道主義者看來「殘暴」的懲罰方式,出現了一種比較「人道」的懲罰方式。在此過程中,福柯認為出現了現代資本主義的權力模式,紀律這種權力技術占據了關鍵性的地位。福柯的權力理論與1968年革命也密切相關,這場遍及整個西方世界的政治運動從根本上動搖了西方自啟蒙時代以來建立的一系列價值觀和真理觀,開啟了一個崇尚差異,提倡多元的時代。福柯盡管不止一次地表現出對革命行為的懷疑,但他卻是1968年革命的積極參與者,而且可以說這場政治運動的實踐經歷對福柯後期學術思想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響到了他對革命和權力問題的看法。他首先發現,全新的社會實踐已經使得傳統的有關權力和革命社會理論顯得不合時宜,在革命多元化的目標、力量和方式的背後突顯了社會權力問題的復雜,而且革命失敗的現實也迫使理論家更加深入地分析權力運做的機制,尋找一種革命之外的權力反抗模式。在此契機之上福柯展開了他的現代權力分析,而對現有權力理論的批判就成為了福柯權力分析的首要一環。
由於韋伯與福柯生活的社會背景不同,時代的條件引發他們對權力的不同思考,從而得出了不同的結論。雖然他們對待權力的分析角度不同,但是他們的權力理論較好地適應了當時社會的需求,說明了當時存在的社會現象,並對一些社會問題做出合理的解釋
二.有關權力概念
權力是社會學的一個重要命題,有關權力的理論也豐富多樣,但是,多數權力理論都是從行為主義的角度進行的研究,認為權力就是某人或某一群體的行為對他人或其他群體的行為所產生的顯性影響的程度以及范圍。同時,絕大多數學者是從宏觀角度來理解權力,把權力看作國家統治的工具,看作是統治階級推行剝削、壓迫的暴力與強制,看作是對被統治群體進行領導、指揮、支配、控制、管理、約束或鎮壓的手段和形式。
1.韋伯:權力就是指:「行動者在一個社會關系中可以排除抗拒以貫徹其意志的機會,而不論這種機會的基礎是什麼。」即處於社會關系之中的行動者排除抗拒,從而使其意志得到實現的必然性,而不論這種必然性的基礎是什麼。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韋伯是從社會行動者之間的社會關系角度對權力進行定義的,其基本模式就是兩個人之間的支配關系權力就是一個在社會關系中處於某個位置的行動者可以不顧另一個行動者的反對而實現自己意願的機會。強調社會互動關系中的單向性及自上而下的強制性。
2.福柯:權力是一種力量關系,或者說所有的力量關系都是一種權力關系。首先,福柯反對將關注某種機構化的法律化的權力中心論,尤其是那些將國家機構視為政治權力的中心學說。福柯認為國家機構只是權力的一個有限領域,權力普遍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其次,福柯認為權力不是單數,因為一種力量總是與其他力量結成關系,所有的力量都是關系,也即權力。因此,福柯的權力的本質恰恰體現在它的多樣性、片斷性、不確定性中,體現在一種相對主義的描述中。
三.權力范圍
1.韋伯:宏觀權力理論
韋伯的權力所涉及的范圍非常寬泛,既可以指家庭中家長對子女的管教,也可以指任何一個組織中上級對下級的命令。韋伯在權力問題上最為關注的是統治權的問題,尤其是國家權力的問題。他將權力看作是與社會政治領域相關的事務,認為研究權利首先應關注和國家機器有關的問題。這種權力觀認為權力分析總是與精英和領導權的認定有關。這涉及誰能通過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或通過損害他人的利益來滿足自身的利益。韋伯的權力理論重視國家機構這樣的權力中心,從權力中心構成對局部的支配、控制,形成單一的統治大廈,體現了一種宏觀權利論。
2.福柯:微觀權力理論
福柯的「微觀權力論」是運用後現代思維方式,以一種自下而上的視角,從社會生活的底層出發,用權力結構去解析社會機體的理論。在福柯看來,權力並不只存在於戰場、刑場、絞刑架、皇冠、權杖、笏板或紅頭文件中,它也普遍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傳統習俗、閑談碎語、道聽途說,乃至眾目睽睽之中。因此,他的權力理論的研究對象不是國家、法律這些中心化的存在,而是瘋人院、監獄、修道院……這些社會邊緣、底層中的權力關系。權力決不是一種簡單的存在,它是一種綜合性力量,一種無處不在的復雜實體。它由各種因素構成,因此,在人類社會中,不論是知識、話語、性、懲罰、規訓與教育,都與形形色色的權力密切相關,都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權力。
四.側重點(角度)
(一)權力的本質
1.韋伯:權利是一種所有物
韋伯把權力作為一種所有物,認為權力像商品和財產一樣,可以被一些個人和群體佔有,那些佔有權力的個人和群體就擁有了統治權,從而成為社會的統治階層,他們就能夠運用這種權力來統治其他人、控制其他人。韋伯關注權力擁有者的合法性。所謂合法性,就是促使一些人服從某種命令的動機,而不論這些命令是由統治者個人發出的,還是通過契約、協議產生的抽象法律條文、規章或命令形式出現的。任何群體服從命令的可能性主要是取決於他們對那個統治系統合法性的相信程度。繼而韋伯構想出三種具備合法性的基礎,即「卡里斯馬」型(或個人魅力型)基礎、傳統型基礎、法理型基礎。
2.福柯: 權力是一種關系策略
福柯這樣說:「權力從未確定位置,它從不在某些人手中,從不像財產或財富那樣被據為己有。權力運轉著。」從這段話,我們可以看出,福柯認為權力並不是一個物的概念,而是各種力量關系的、多形態的、流動性的場。因而,權力是一種關系。只存在著某種關系性的權力,它在無數個點上體現出來,具有不確定性。福柯說:「權力以網路的形式運作在這個網上,個人不僅流動著,而且他們總是既處於服從的地位又同時運用權力。」由此可見,在福柯眼中,權力就是一台巨大的機器,每一個人,無論他是權力的施與者還是權力的受施者,都被權力所捕獲,個人只是權力網路中占據的一個位置而已。同時,作為一種關系,權力並不是從上至下的單向度控制的簡單關系,它是一種相互交錯的復雜網路。所以,社會中的個體都處在這個網路中,每個人既可能成為權力控制、支配的對象,又可能同時成為實施權力的主人。個人在這種網路中具備了雙重的身份:權力控制的對象和發出權力的角色。
(二)權力作用中的重點不同
1.韋伯強調權力的否定作用
傳統的權力分析總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權力消極否定的一面,權力分析中充斥著「禁止 」、「阻止 」、「防止 」之類的詞彙。韋伯的權力觀分析總是與精英和領導權的認定有關,這涉及誰能通過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通過損害他人的利益來滿足自身的利益。由於權力往往被視為一種在社會中被分配的份額,被視為實體性的物,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擁有權力這種物品,權力只能掌握在少數人中。因此,韋伯式的權力分析模式也非常重視權力的禁止性和否定性,強調擁有權力的一方通過各種手段實現自身的意志,而不論被統治者是被動的服從,還是自願的,在他看來,權力彷彿除了壓制、排拒和否定之外,便不能做些什麼。如果權力具有生產的作用,也只是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生產了一種界限。
2.福柯:權力是一種生產性的實踐
福柯的權力理論著重對主體性格重塑方面的積極功能,認為權力首先應該被看作一種生產性的實踐或生產性的網路。這種作為生產性網路的權力,不斷創造出人與人之間的新聯系,組織更積極的相互作用線以及樂觀積極的「權力效應」,其產品表現為人們對自身的認同,即現代性的主體, 德勒茲將這一點視為福柯權力分析的首要特點。在福柯看來,權力的極致之處便是約束或絕對的禁止,權力在對行動著的主體或主體們產生作用時,始終是藉助這些主體的行動本身或行動的能力。權力具有強大的建構和生產功能:「權力生產著現實,權力生產著對象的領域和真理的儀式,個人和關於個人的知識都是權力的產物」。他通過對監獄和性等問題的研究發現,生產性的權力通過層級監視、規范化裁決和檢查等技術,馴順了肉體,生產了符合規范和紀律的對象、知識;它激發了活動,而不是禁錮了活動;誘導了思想,而不是禁錮了思想;引發了話語,而不是打斷了話語。總之,福柯認為權力通過對主體歷史構成的參與而實現自身的運作,個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權力關系對身體、運動、慾望、力量施展作用的產物,而這樣的個人就成了權力運作最有力的支撐點。因此,在福柯的權力理論中,權力主體從能動的權力實施者變成被動的權力構成物,而權力從工具和手段轉變成一種積極主動的生產性活動,權力通過生產自身的行使者完成自身的運作。福柯對權力的積極性的強調,並不只是說權力是好的,而是讓人們注意權力並不只是被動的禁令,更多的是產生效果的機制或技術。
㈦ 定性分析法包括哪些方法
定性分析法包括(判斷分析法、調查分析法、移動分析法、歸納分析法、演繹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結構分析法)等方法。
擴展:
定性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定性研究方法是根據社會現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屬性和在運動中的矛盾 變化,從事物的內在規定性來研究事物的一種方法或角度。 它以普遍承認的公理、一套演繹邏輯和大量的歷史事實為分析基礎, 從事物的矛盾性出發,描述、闡釋所研究的事物。進行定性研究, 要依據一定的理論與經驗,直接抓住事物特徵的主要方面, 將同質性在數量上的差異暫時略去。
供參考。
㈧ 定性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方法是根據社會現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屬性和在運動中的矛盾變化,從事物的內在 規定性來研究事物的一種方法或角度。它以普遍承認的 公理、一套演繹邏輯和大量的歷史事實為分析基礎,從事物的矛盾性出發,描述、闡釋所研究的事物。
進行 定性研究,要依據一定的理論與經驗,直接抓住事物特徵的主要方面,將同質性在數量上的差異暫時略去。定性研究有兩個不同的層次,一是沒有或缺乏數量分析的純定性研究,結論往往具有概括性和較濃的思辨色彩。
二是建立在 定量分析的基礎上的、更高層次的定性研究。在實際研究中,定性研究與 定量研究常配合使用。在進行定量研究之前,研究者須藉助定性研究確定所要研究的現象的性質;在進行定量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又須藉助定性研究確定現象發生 質變的數量界限和引起質變的原因。
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有下列一些不同點:
①著眼點不同。定性研究著重事物質的方面;定量研究著重事物量的方面。
②在研究中所處的層次不同。定量研究是為了更准確地定性。
③依據不同。定量研究依據的主要是調查得到的現實資料數據,定性研究的依據則是大量歷史事實和生活 經驗材料。
④手段不同。定量研究主要運用經驗測量、 統計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定性研究則主要運用 邏輯推理、歷史比較等方法。
⑤學科基礎不同。定量研究是以 概率論、社會統計學等為基礎,而定性研究則以邏輯學、歷史學為基礎。
⑥結論表述形式不同。定量研究主要以數據、模式、圖形等來表達;定性研究結論多以文字描述為主。定性研究是定量研究的基礎,是它的指南,但只有同時運用定量研究,才能在精確定量的根據下准確定性。這是二者的辯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