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指什麼
審計的內容主要可分為以財務活動為對象的內部財務審計和以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經濟效益審計兩大類。但在具體實施審計時,二者又是互相聯系、交叉、滲透的。審計人員正是通過對這兩部分內容的聯系審計來促進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的。
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准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1)審計的一般方法包括哪些內容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按採用的技術模式,審計可以分為賬項基礎審計、系統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三種。這三種審計代表著審計技術的不同發展階段,但即使在審計技術十分先進的國家也往往同時採用。而且,無論採用何種審計技術模式,在會計報表審計中最終都要用到許多共同的方法來檢查報表項目金額的真實、公允性。
根據我國審計法規的要求,被審計單位應當堅決執行審計決定,如將非法所得及罰款按期繳入審計機關指定的專門賬戶。
對被審計單位和協助執行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應當採取措施責令其執行;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可依法追究其責任。由此可見,我國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這也充分地顯示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貳』 審計的具體方法
審計的具體方法主要包括審計調查方法、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審查書面資料等三種等主要方法,當然除了這些常用的審計具體方法外,還有一些特別的審計方法,如電算化審計採用的繞過電算機審計、評審內部控制制度採用的調查表法和流和圖法、電算機審計的方法。審計的具體方法,主要是用來收集審計證據。下面詳細介紹審計的具體三種方法。
一、審計的具體方法之一:審計調查方法。審計調查方法包括專題調查法、查詢法、觀察法、函證法這四種方法。
①.專題審計調查法
國家審計機關對全國、某一地區、某個行業范圍內某些專題組織力量進行審計調查。
②.查詢法
對存在的疑點和問題,通過口頭詢問或質疑的方式開清事實真相並取得口頭或書面證據的一種調查方法。
③.觀察法
觀場進行實地觀察檢查,藉以查明事實真相,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調查方法。
④.函證法
審計人員通過給有關單位和個人發函,以了解情況取得證據的一種調查方法。
二、審計的具體方法之二: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細分可以分為調節法、盤點法和鑒定法三個內容方法。
①.調節法
如果現成的數據和需要證實的數據在表面不一致時,為了證實數據的真實性,就要運用調節法。
②.盤點法
通過對各項財產物資的實地盤存,檢查實物的數量、品種、規格、金額等實際情況,藉以確證經濟資料和經濟活動的真實正確,經濟資料與實物是否一致的審計方法。
③.鑒定法
鑒定法是指需邀請有關專業人員運用專門技術對書面資料、實物和經濟活動進行確定和識別的方法。
三、審計的具體方法之三: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按審查書面資料的技術,可分為核對法、審閱法、復演算法、比較法、分析法;按審查資料的順序分為逆查法和順查法;按審查資料的范圍,分為詳查法和抽查法。
1.核對法
核對中如發現錯誤或疑點,應及時查明原因。
2.審閱法
閱法主要是查證證、帳、表等會計資料。
3.復演算法
復演算法一般與審閱法結合運用,這樣可提高審計的保險系數。
4.比較法
比較法又可分為絕對數比較法和相對數比較法,兩者目的只存一個,就是為了更好地進行審計和核對。
5.分析法
分析法就是通過分解被審項目的內容,以揭示其本質和了解其構成要素的相互關系。
6.逆查法
採用逆查法時,對於需要了解的部分,不防局部兼用順查法詳細查核;採用順查法時,對於重要事項也可兼用逆查法,以免遺漏。
8.詳查法
就是對被審單位被審期內的全部證帳表或某一重要(或可疑)項目所包括的全部帳項進行全面、詳細的審查。早期的財務審計、通常採用這種方法。
9.抽查法
這種方法的關鍵在於抽取樣本,故又稱為抽樣審計法。現代審計多用此法。
『叄』 審計的技術方法有哪幾種
審計方法有:\x0a(一)賬項基礎審計——詳細審查\x0a(二)制度基礎審計——評價內部控制基礎上進行抽樣,但抽樣具有很大的隨意性\x0a(三)風險導向審計——在風險模型的基礎上,有針對性的進行審查\x0a注意:風險導向審計的思路:識別、評估和應對。
『肆』 審計按其方法分為哪幾類內容和目的是什麼
按審計活動執行主體的性質分類,審計可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三種。
按審計內容分類,我國一般將審計分為財政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
按審計實施時間相對於被審單位經濟業務發生的前後分類,審計可分為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後審計。
按採用的技術模式,審計可以分為賬項基礎審計、系統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三種。
按執行的地點可以分為報送審計和就地審計.
『伍』 審計基本知識:審計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哪些
審計程序(即審計方法)可以分為:
(一)檢查
檢查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來源和性質。
2.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檢查用作控制測試的一個例子,是檢查記錄以獲取關於授權的審計證據。
3.某些文件是表明一項資產存在的直接審計證據,如構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債券,但檢查此類文件並不一定能提供有關所有權或計價的審計證據。
4.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一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二)觀察
1.觀察是指注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2.觀察可以提供執行有關過程或程序的審計證據,但觀察所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注意:一般觀察程序是針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情況。主要用於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測試中。
(三)詢問
1.詢問是指注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2.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證證據,也可能提供與注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1)了解管理層過去所聲稱意圖的實現情況、(2)選擇某項特別措施時聲稱的原因以及(3)實施某項具體措施的能力,可以為佐證通過詢問獲取的證據提供相關信息。
針對某些事項,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四)函證
1.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採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2.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但是,函證不必僅僅局限於賬戶余額。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進行函證。注冊會計師可能在詢證函中詢問協議是否作過修改,如果作過修改,要求被詢證者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於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如不存在可能影響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的「背後協議」。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准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執行只能用於控制測試。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陸』 審計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審計方法是審計人員在審計監督活動過程中所運用的各種手段的總稱。審計方法是人們在審計工作的長期實踐中總結創立的。這些方法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
『柒』 政府審計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審計方法是指為實現審計目標而採用哪些工作模式、程序、措施和手段等。基本方法主要包括:
——認識審計工作任務和所面臨的問題。如對審計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如何理解,明確審計應當做到的是什麼。
——觀察與審計任務和問題有關的事實。如對被審計單位和項目進行調查了解等。
——對審計任務和問題進行分解。如對審計項目進行審計范圍與內容的界定,業務領域的劃分,審計重點的確定等。
——針對每一具體問題確定所要收集的證據。如針對每一審計事項確定的審計目標,決定應收集哪些具體的審計證據等。
——選擇適用的審計技術與應對措施。如編制審計實施方案、設計測試內部控制的具體步驟與方法等。
——實施獲取證據的程序與措施。如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具體技術方法,獲取審計證據。
——對收集的證據進行評價。如證據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特徵,證據對作出的審計結論是否適當、充分等。
——作出審計結論。如根據預先選定的依據和標准,對單個問題進行定性判斷,對整體作出評價意見等。
『捌』 審計有哪八種方法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