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穩定性試驗指導原則
穩定性試驗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葯或葯物制劑在溫度、濕度、光線的影響下隨時間變化的規律,為葯品的生產、包裝、貯存、運輸條件提供科學依據,同時通過試驗建立葯品的有效期。
穩定性試驗的基本要求是:
(1)穩定性試驗包括影響因素試驗、加速試驗與長期試驗。影響因素試驗用一批原料葯進行。加速試驗與長期試驗要求用三批供試品進行。
(2)原料葯供試品應是一定規模生產的,供試品量相當於制劑穩定性試驗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藝路線、方法、步驟應與大生產一致。葯物制劑供試品應是放大試驗的產品,其處方與工藝應與大生產一致。葯物制劑如片劑、膠囊劑,每批放大試驗的規模,片劑至少應為10000片,膠囊劑至少應為10000粒。大體積包裝的制劑(如靜脈輸液等)每批放大規模的數量至少應為各項試驗所需總量的10倍。特殊品種、特殊劑型所需數量,根據情況另定。
(3)供試品的質量標准應與臨床前研究及臨床試驗和規模生產所使用的供試品質量標准一致。
(4)加速試驗與長期試驗所用供試品的包裝應與上市產品一致。
(5)研究葯物穩定性,要採用專屬性強、准確、精密、靈敏的葯物分析方法與有關物質(含降解產物及其他變化所生成的產物)的檢查方法,並對方法進行驗證,以保證葯物穩定性結果的可靠性。在穩定性試驗中,應重視降解產物的檢查。
(6)由於放大試驗比規模生產的數量要小,故申報者應承諾在獲得批准後,從放大試驗轉入大規模生產時,對最初通過生產驗證的三批大規模生產的產品仍需進行加速試驗與長期穩定性試驗。本指導原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原料葯,第二部分為葯物制劑。
1.原料葯
原料葯要進行以下試驗。
(1)影響因素試驗此項試驗是在比加速試驗更激烈的條件下進行。其目的是探討葯物的固有穩定性、了解影響其穩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徑與降解產物,為制劑生產工藝、包裝、貯存條件和建立降解產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學依據。供試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葯進行,將供試品置適宜的開口容器中(如稱量瓶或培養皿),攤成≤5mm厚的薄層,疏鬆原料葯攤成≤10mm厚薄層,進行以下試驗。當試驗結果發現降解產物有明顯的變化,應考慮其潛在的危害性,必要時應對降解產物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①高溫試驗供試品開口置適宜的潔凈容器中,60℃溫度下放置10天,於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進行檢測。若供試品有明顯變化(如含量低於規定限度)則在40℃條件下同法進行試驗。若60℃無明顯變化,不再進行40℃試驗。
②高濕度試驗供試品開口置恆濕密閉容器中,在25℃分別於相對濕度90%±5%條件下放置10天,於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要求檢測,同時准確稱量試驗前後供試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試品的吸濕潮解性能。若吸濕增重5%以上,則在相對濕度75%±5%條件下,同法進行試驗;若吸濕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項目符合要求,則不再進行此項試驗。恆濕條件可在密閉容器如乾燥器下部放置飽和鹽溶液,根據不同相對濕度的要求,可以選擇NaCl飽和溶液(相對濕度75%±1%,15.5~60℃),KNO3飽和溶液(相對濕度92.5%,25℃)。
③強光照射試驗供試品開口放在裝有日光燈的光照箱或其他適宜的光照裝置內,於照度為4500lx±500lx的條件下放置10天,於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進行檢測,特別要注意供試品的外觀變化。
關於光照裝置,建議採用定型設備「可調光照箱」,也可用光櫥,在箱中安裝日光燈數支使達到規定照度。箱中供試品台高度可以調節,箱上方安裝抽風機以排除可能產生的熱量,箱上配有照度計,可隨時監測箱內照度,光照箱應不受自然光的干擾,並保持照度恆定,同時防止塵埃進入光照箱內。
此外,根據葯物的性質必要時可設計試驗,探討pH值與氧及其他條件對葯物穩定性的影響,並研究分解產物的分析方法。創新葯物應對分解產物的性質進行必要的分析。
(2)加速實驗此項試驗是在規定的條件下進行。其目的是通過加速葯物的化學或物理變化,探討葯物的穩定性,為制劑設計、包裝、運輸、貯存提供必要的資料。供試品要求三批,按市售包裝,在溫度40℃±2℃,相對濕度75%±5%的條件下放置6個月。所用設備應能控制溫度±2℃,相對濕度±5%,並能對真實溫度與濕度進行監測。在試驗期間第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末分別取樣一次,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檢測。在上述條件下,如6個月內供試品經檢測不符合制訂的質量標准,則應在中間條件下即在溫度30℃±2℃、相對濕度65%±5%的情況下(可用Na2CrO4飽和溶液,30℃,相對濕度64.8%)進行加速試驗,時間仍為6個月。加速試驗,建議採用隔水式電熱恆溫培養箱(20~60℃)。箱內放置具有一定相對濕度飽和鹽溶液的乾燥器,設備應能控制所需溫度,且設備內各部分溫度應該均勻,並適合長期使用。也可採用恆濕恆溫箱或其他適宜設備。
對溫度特別敏感的葯物,預計只能在冰箱中(4~8℃)保存,此種葯物的加速試驗,可在溫度25℃±2℃、相對濕度60%±10%的條件下進行,時間為6個月。
❷ 化學分析法的准確度和穩定性問題
測試這個半成品的滴定法是國標方法還是非國標方法?一般的化學滴定都是靠人工做的,即使是同一個人做的,讀數啊,顯色上的都會有一定偏差,准確度和穩定性得不到保證。
❸ 如何對一種分析方法做驗證試驗
1. 緒論
本指南旨在為申請者提供建議,以幫助其提交分析方法,方法驗證資料和樣品用於支持原料葯和制劑的認定,劑量,質量,純度和效力方面的文件。
本指南旨在幫助申請者收集資料,遞交樣品並資料以支持分析方法。這些建議適用於NDA,ANDA,BLA,PLA及其它們的補充中所涉及的原料葯和制劑。
這些原則同樣適用於二類DMF所涉及的原料葯和制劑。如果使用了其它方法,鼓勵申請者事先和FDA葯品評審中心的官員進行討論,以免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花了人力物力所准備起來的遞交資料後來發現是不可用的。
本指南中所述的分析方法驗證的原則適用於各種類型的分析方法。但是,本指南中特定的建議可能不適用於有些產品所用的特殊分析方法,如生物葯,生物技術葯,植物葯或放射性葯物等。
比如說,許多生物分析是建立在動物挑戰模式,免疫原性評估或其它有著獨特特性的免疫分析基礎上的,在遞交分析方法和分析方法驗證資料時需考慮這些獨特的性質。
而且,許多原料葯和制劑的界定和質量控制所需的生物和免疫化學檢測並不在本指南的范圍之內。
盡管本指南並不專門敘述原料,中間體,賦形劑,包裝材料及原料葯和制劑生產中所用的其它物料的分析方法及分析方法驗證資料的遞交,但是應該應用驗證過的分析方法來分析檢測這些物質。
對於本指南中未提及的關於分析方法驗證和資料提交方面的問題,請向FDA相關的化學評審人員咨詢。
本指南,一旦定稿,將取代FDA於1987年2月份發布的工業指南:分析方法驗證所需提交的樣品和分析資料。
II. 背景
每個NDA和ANDA都必需包括必要的分析方法以確保原料葯和制劑的認定,劑量,質量,純度和效力,還包括制劑的生物利用度(21 CFR 314.50(d)(1) 和314.94(a)(9)(i))。
FDA驗證文件現場備查,可以不與DMF一起交。
必須要有資料來論證所用的分析方法是符合一定的准確度和可靠性標準的。
分析方法驗證是論證某一分析方法適用於其用途的過程。分析方法的驗證過程是從申請者有計劃地系統性收集驗證資料以支持分析方法開始的。
審評化學家會對NDA或ANDA中的分析方法和驗證資料進行評審。
一旦FDA有要求,則NDA或ANDA的申請者必須提交制劑,原料葯,非葯典對照品和空白以使FDA實驗室能對申請者所用分析方法進行評審(21 CFR 314.50(e) and 314.94(a)(10))。
FDA實驗室的分析會論證該分析方法在實驗室內是可以重現的。審評化學家和實驗室分析家會從法規的角度確定該分析方法的適用性。
FDA檢查官會對分析實驗室進行檢查確保用於放行和穩定性實驗的分析方法符合現行的GMP(21CFR part 211)和GLP (21 CFR part 58)。
每個BLA和PLA都必須要有詳細的生產工藝描述,包括分析方法,以說明所生產的產品是符合規定睥安全,純充和效力標準的(21 CFR 601.2(a) and 601.2(c)(1)(iv))。
必須要有資料證明所用的分析方法是符合一定的准確度和可靠性要求的(21 CFR 81211.194(a)(2))。對於BLA,PLA及它們的補充,在所提交的許可證申請中應當要有分析方法和方法驗證這部分的資料,審評委員會會對這部分資料進行評審。
需提供代表性樣品及該樣品所代表批號的檢測結果總結(21 CFR 601.2(a) and 601.2(c)(1)(vi))。評審委員會主席會要求CBER實驗室的分析人員進行分析實驗對申請者的分析方法進行評估,並確認其分析結果。
從驗證的角度來看,所有的分析方法有著同樣的重要性。一般來說,應當要應用已驗證過的分析方法,而不論其是被用於過程式控制制,放行,合格或穩定性實驗。高等每個定量分析方法時都應當要減少其分析誤差。
分析方法和驗證資料應當擺在申請的分析方法和控制章節中提交。本指南的第III到IX章和XI章給出了所需提供資料方面的建議。向FDA實驗室提供樣品和遞交NDA和ANDA中的分析方法驗證資料的信息見第X章。
III分析方法的類型
A. 法定分析方法
法定分析方法是被用來評估原料葯或制劑的特定性質的。USP/NF中的分析方法是法定的用於葯典項目檢測的分析方法。為了確認符合法規,需使用法定分析方法。
B. 替代分析方法
替代分析方法是申請者提出用於代替法定分析方法的分析方法。只有當一替代分析方法相當於或優於法定分析方法時,才可以應用驗證過的替代分析方法。
I如果提交了替代分析方法,申請者還應當提供其理由,並標明其用途(如,放行,穩定性實驗),驗證資料及其與法定分析方法的對比資料。
C. 穩定性指示分析
穩定性指示分析是能檢測出原料葯或制劑的某些性質隨著時間的延長而出現的變化的定量分析方法。
穩定性指示分析能不受降解產物,工藝雜質,賦形劑或其它潛在雜質的影響而准確測定其中的活性成分。
如果申請者遞交了用於放行檢測的非穩定性指示分析方法,則應當要有能定性和定量地監測雜質,包括降解產物,的分析方法對其進行補充。穩定性試驗中所用的含量分析方法應當要有穩定性指示能力,除非有科學的理由能證明其合理性。
IV 標准品
A.標准品的類型
可以從USP/NF處或其它官方(比如說,CBER,21CFR 610.20)獲得標准品 (也就是一級對照品)。如果不能確定一標准品的來源是否會被FDA認為是官方來源,申請者應當要向適當的化學評審人員咨詢。如果沒有官方來源,則被用來作標准品的物質應當要有盡可能高的純度,並得到充分界定。
工作對照品 (也就是內部標准品或二級標准品)是根據一級對照品標定的,並用來代替一級對照品的。
B.分析報告單
對於非官方標准品,在申請的分析方法和控制章節中應當要提供該標准品的分析報告單。對於從官方獲得的標准品,用戶應當要確保標准品的適用性。應當正確儲存標准品並在已確定的時間段內使用該標准品。
C.標准品的界定
從USP/NF及其它官方來源獲得的標准品是不需要進一步界定的。非官方對照品要有盡可能高的純度,並進行充分地界定以確保其結構,劑量,質量,純度和效力。
T用於界定標准品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應當要不同於用於控制原料葯或制劑的結構,劑量,質量,純度和效力的分析方法,要比它們更深入。用於標准品界定的分析方法不應僅僅是和先前的指定標准品進行比較實驗。
一般來說,界定資料應當要包括:
標准品的簡單工藝描述,如果其生產工藝是否於其相應的原料葯的話。應當要敘述制備標准品時所用的補充精製過程。
相關光譜圖,色譜圖,TLC照片及其它儀器輸出的清晰復印件。建立純度的資料。應當要應用適當的檢測方法來獲得這些資料,比如說TLC,GC,HPLC,相溶解分析,適當的熱分析方法及其它必要的分析方法。
適當的化學性質資料,比如結構式,經驗式和分子量等。結構確證資料應當要包括適當的分析測試,比如元素分析,IR,UV,NMR和MS,及適用的官能團分析。還應當要提供具體的結構解析資料。
物理性質的描述,包括顏色和物理形態。 適當的物理常數,比如說熔程,沸程,折射率,離解常數(pK值)和旋光度。用於界定標准品的分析程序的詳細敘述。
至於生物技術/生物產品的標准品,應當要考慮上述建議,可能可以應用。然而,其它確定物理化學性質,結構特性,生物活性和/或免疫化學活性的補充檢測和/或其它檢測將是非常重要的。
物理化學性質包括異構體,電泳和液相色譜行為及光譜性質等。結構界定可能包括氨基酸序列,氨基酸組成,縮氨酸圖和碳水結構。確定生物和/或免疫化學活性的分析方法應當要和用來確定產品效力的分析方法一樣。
Th這些分析方法可以包括基於動物的,細胞培養的,生物化學的或配位體/接受體螯合的分析方法。如果這些檢測需用於某些標准品的界定,生物和免疫化學檢測的分析方法驗證方面的特殊建議並不在本指南的范圍之內。
V.IND中的分析方法驗證
對於IND而言,每個階段的研究都需要有足夠的資料以確保合適的認定,質量,純度,劑量和/或效力。所需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驗證方面的資料會隨著研究的階段變化而變化(21CFR312.23(a)(7))。
N關於在第1階段研究所需提交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驗證資料方面的指南,發起人可以參考FDA的指南:葯品(包括結構確定的,有療效的,生物技術產品)第1階段研究的IND申請的內容和格式(1995年11月)。
第2和第3階段研究所需提交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驗證資料方面的指南,發起人將可以參考FDA的指南:葯品(包括結構確定的,有療效的,生物技術產品)第1階段研究的IND申請的CMC內容和格式(草案,1999年4月)。
在遞交NDA,ANDA,BLA或PLA時,所有的分析方法都應當要開發出來,並得到驗證。
VI.NDA,ANDA,BLA和PLA中分析方法的內容和格式
NDA,ANDA,BLA和PLA中所提交的任一分析方法都應當要有詳細的描述,以使合格的分析人員能重現出所需的實驗條件並獲得和申請者相當的實驗結果。應當要敘述分析方法中需要特殊注意的地方。
如果所用的分析方法是USP/NF或其它FDA認可參考文獻(如,<>)中且所參考的分析方法未經過修改的話,則需提供該分析方法的參引,而不用提供該分析方法的描述(21 CFR 211.194)。
對於從其它公開發表的文獻上獲得的分析方法,應當要對其進行敘述,因為評審官可能並不能很方便的獲得這些文獻。
分析方法描述中需要包括的典型內容如下所示:
A.基本方法
HPLC進行分離的,檢測器為UV檢測器。
B.取樣
需要敘述的有:所選樣品的數目(比如,瓶,片等),它們是如何使用的(也就是,單獨的或是混合樣品),每個樣品分析的重復次數。
C.儀器和儀器參數
需要敘述的有:儀器列表(比如,儀器類型,檢測器,柱子類型,尺寸等)和儀器參數(比如,流速,溫度,運行時間和設定波長等)。如果必要的話,還要提供實驗結構示意圖(比如,闡述噴灑式分析方法的位置)。
D.試劑
需要敘述的有:試劑列表及其相應的規格(比如:USP/NF,美國化學社(ACS)分析試劑)。如果使用的是自製試劑或更改過的商業試劑,則應當要有其制備方法。對於不穩定的或有潛在危險的試劑,應標明其儲存條件,安全使用說明和使用周期。
E.系統適應性實驗
系統適應性實驗參數和合格標準是建立基礎是:儀器,電子元件,分析操作和待測樣品是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系統適應性實驗確保系統在樣品分析的時候能很好地運行。在分析方法中應當要包括適當的系統適應性合格標准。
所有的色譜分析方法都應當要有系統適應性實驗及相應的合格標准。CDER評審官指南<<色譜分析方法的驗證>>(1994年11月)對用於評估系統適應性的典型參數進行了定義和討論。
建議系統適應性實驗應成為所有分析方法的一部分,而不僅僅是色譜分析方法。無論是哪類分析方法,都要採用實驗來證實該系統能不受環境條件的影響而正確地運行。比如說,滴定法一般來說需要進行空白實驗。
F.標准品的制備
要有所有標准品溶液(比如,儲備液,工作對照品溶液,內部對照品溶液)的配製方法。
G.操作過程
應當要按操作步驟對操作過程進行逐步敘述。敘述應當要適當包括如下信息:平衡時間,樣品進樣順序和系統適應性或啟動參數。需標明不常見的危險。
❹ 系統穩定性的判斷方法
判斷系統穩定性的主要方法:奈奎斯特穩定判據和根軌跡法。
它們根據控制系統的開環特性來判斷閉環系統的穩定性。這些方法不僅適用於單變數系統,而且在經過推廣之後也可用於多變數系統。
穩定性理論:
微分方程的一個分支。研究當初始條件甚至微分方程右端函數發生變化時,解隨時間增長的變化情況。主要方法有特徵數法,微分與積分不等式,李雅普諾夫函數法等。是天體力學,自動控制等各種動力系統中的首要問題。
對穩定性的研究是自動控制理論中的一個基本問題。穩定性是一切自動控制系統必須滿足的一個性能指標,它是系統在受到擾動作用後的運動可返回到原平衡狀態的一種性能。關於運動穩定性理論的奠基性工作,是1892年俄國數學家和力學家 А.М.李雅普諾夫在論文《運動穩定性的一般問題》中完成的。
❺ 請教分析方法驗證中准確度試驗
任何一種分析測定方法,根據其使用的對象和要求,都應有相應的效能指標。一般,常用的分析效能評價指標包括:精密度、准確度、檢測限、定量限、選擇性、線性與范圍、重現性、耐用性等;對於生物樣品中葯物分析方法評價的標准與上述的評價指標相比較,有共同之點也有特殊的要求。測定方法的效能指標可以作為對分析測定方法的評價尺度,也可以作為建立新的測定方法的實驗研究依據。准確度(Accuracy)是指測得結果與真實值接近的程度,表示分析方法測量的正確性。由於逗其實值地無法准確知道,因此,通常採用回收率試驗來裴示。
❻ 高效液相色譜方法的穩定性怎麼測
你指的是方法學研究裡面的溶液穩定性試驗,還是整套試驗中的穩定性研究?
前者就是測試你的待測樣品在溶液狀態下是否穩定。比如有關物質,配成樣品後,在0小時、2小時、4小時、6小時、8小時時間點上進樣分析。如果雜質沒有增長,那麼你的樣品穩定。比如樣品在6小時就不穩定了,那麼你的樣品或者需要冷藏保存,或者需要現用現配。
後者就不用說了,就是加速試驗和長期試驗。你的樣品按照規定放在加速條件或者長期條件里,在指定的月份取出來測定他們的規定項目就可以了。
❼ 怎麼分析一組數據的穩定性
將這一組數據求平均值,然後用每一個值去減這個平均值,然後將減後的每一個數據平方,在將這些數據求和,將這個和除以你數據總數減1,再開更號,這個值就是這組數據的穩定性
❽ 怎麼分析數據的穩定性
倒入到Excel裡面求一下標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