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一種滅火救援方法
(1)隔離法 將正在發生燃燒的物質與其周圍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就會因為
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將靠近火源處的可燃物品搬走,拆除接近火源的易燃建築,
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閥門,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域等等。
(2)窒息法 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的惰性氣體沖淡空氣,使燃燒
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如用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
備,用石棉毯、濕麻袋、濕棉被、黃沙等不燃物或難燃物覆蓋在燃燒物上,封閉起
火的建築或設備的門窗、孔洞等等。
(3)冷卻法 將滅火劑(水、二氧化碳等)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把燃燒物的溫度
降低到可燃點以下,使燃燒停止;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
不受火焰輻射熱的威脅,避免形成新的著火點。此法為滅火的主要方法。
(4)抑製法(化學法) 將有抑製作用的滅火劑噴射到燃燒區,並參加到燃燒反應
過程中去,使燃燒反應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離基,
使燃燒反應終止。目前使用的乾粉滅火劑、1211等均屬此類滅火劑
2. 滅火器的四種基本方法是什麼
一、滅火的四種基本方法
1、 隔離法:將著火的地方或物體與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就會因缺少可燃物質而停止。實際運用時,如將可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和助燃的物品搬走;把著火的物體移到安全的地方;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減少和終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域等。
2、 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的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實際應用是時,如用石棉毯、濕麻袋、黃沙、滅火器等不燃燒或難燃燒物質覆蓋在物體上;封閉起火的船艙、建築的門窗、孔洞等和設備容器的頂蓋,窒息燃燒源。
3、 冷卻法。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當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該物的燃點以下,燃燒就停止了。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防止輻射熱影響而起火。
4、 化學抑制滅火法: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使之參與燃燒的化學反應,從而使燃燒停止。採用這種滅火方法所使用的滅火劑有乘龍牌高效水系滅火器等。
二、滅火器的使用
泡沫滅火器:使用時顛倒,左右擺動,使葯劑混合,產生含二氧化碳氣體的泡沫受壓噴出。
2.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時拔出保險插梢,握住喇叭噴嘴前握把,壓下握把開關即將內部高壓氣體噴出。
3. 乾粉式滅火器:使用時拆掉封條,拔起保險插梢,噴嘴管朝向火點口壓下把手即噴出。
4.1211滅火器:將插梢拔出壓下把手即可
三、用水滅火的禁用場所
1、忌水物質,遇水放熱的物質,如鉀、鈉、鉛粉、電石等。這些物質能與水作用生成可燃氣體,形成爆炸混合物;
2、鐵水、鋼水及灼熱物體。能使水迅速蒸發引起強烈爆炸;
3、可燃易燃液體火災。它使可燃液體浮於水面,擴大燃燒面積;
4、電氣火災。水能導電,易造成觸電和短路事故;
5、精密儀器、貴重文物資料、檔案的火災。用水撲救,會使其毀掉。
(2)滅火通道狹窄用什麼方法擴展閱讀:
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滅火器內放置化學物品,用以救滅火災。滅火器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存放在公眾場所或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不同種類的滅火器內裝填的成分不一樣,是專為不同的火災起因而設。使用時必須注意以免產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險。
3. 若火災現場空間狹窄且通風不良不宜選用什麼滅火器滅火
二氧化碳滅火器,鋼瓶的那種
4. 滅火的基本方法
一、滅火的基本方法
1.滅火的基本原理
物質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根據這些基本條件,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形成的燃燒條件,或終止燃燒的連鎖反應而使火熄滅以及把火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這就是滅火的基本原理。
★冷卻法:如用水撲滅一般固體物質的火災,通過水來大量吸收熱量,使燃燒物的溫度迅速降低.最後使燃燒終止。
★窒息法:如用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來降低氧濃度,使燃燒不能持續。
★隔離法:如用泡沫滅火劑滅火,通過產生的泡沫覆蓋於燃燒體表面,在冷卻作用的同時,把可燃物同火焰和空氣隔離開來,達到滅火的目的。
★化學抑製法:如用乾粉滅火劑通過化學作用,破壞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燃燒終止。
2.滅火的基本措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採用水冷卻法,但對於忌水的物質,如布、紙等應盡量減少水漬所造成的損失。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乾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排至安全地區,並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撲救c類火災:首先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後選用乾粉、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d類火災:如鎂、鋁燃燒時溫度非常高,水及其他普通滅火劑無效。
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等。
★撲救帶電火災:用「1211」或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效果好,因為這三種滅火器的滅火葯劑絕緣性能好,不會發生觸電傷人的事故。
二、火災報警
★牢記火警電話「119」。
★接通「119」火災報警電話後,要向接警中心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什麼東西著火、火勢大小,以及火的范圍。同時還要注意聽清對方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
★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
★打完電話後,要立即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
★要迅速組織人員疏通消防通道,清除障礙物,使消防車到達火場後能立即進人最佳位置滅火救援。
★如果著火地區發生了新的變化,要及時報告消防隊,使他們能及時改變滅火戰術,取得最佳效果。
★在沒有電話或沒有消防隊的地方,如農村和邊遠地區,可採用打鑼、吹哨、 喊話等方式向四周報警,動員鄉鄰一齊來滅火。
三、滅火器的使用
★乾粉滅火器: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時,應撕去頭上鉛封,拔去保險銷,一隻手握住膠管,將噴嘴對准火焰的根部;另一隻手按下壓把或提起拉環,乾粉即可噴出滅火。噴粉要由近而遠,向前平推,左右橫掃,不使火焰竄回。
★泡沫滅火器:要將滅火器平穩地提到火場,注意筒身不宜過度傾斜,以免兩種葯液混合。然後用手指壓緊噴嘴口,顛倒筒身,上下搖晃幾次,向火源噴射,如是油火,使用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時,應向容器內壁噴射,讓泡沫覆蓋油麵使火熄滅。在使用舟車式滅火器時,先將器蓋上的手柄向上扳轉,中軸即自動彈出,再啟瓶口,用手指壓緊噴嘴口,然後顛倒器身,上下搖晃幾次,松開手指,按照上述方法滅火即可。
★「121l」滅火器:使用「1211」滅火器時,首先撕下鉛封、拔掉保險銷,然後在距火源1.5~3米處,將噴嘴對准火焰的根部,用力按下壓把,壓桿就將密封開啟,「1211"滅火劑就在氮氣壓力作用下噴出,松開壓把,噴射中止。如遇零星小火,可採取點射方法滅火。
★二氧化碳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開啟方式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如果是手動開啟式(即鴨嘴式)的滅火器,使用時先拔去保險銷,一手持噴筒把手,一手緊壓壓把,二氧化碳即自行噴出,不用時將手放鬆即可關閉。如果是螺旋開啟式(即手輪式)的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時,先將鉛封去掉,翹起噴筒,一手提提把,—手將手輪順時針方向旋轉開啟,高壓氣體即自行噴出。
四、使用滅火器應注意的事項
★金屬鉀、鈉、鎂、鋁和金屬氫化物等物質火災,禁上用二氧化碳撲救。因為這些物質的性質十分活潑,能奪取二氧化碳中的氧而燃燒。
★二氧化碳滅火,主要是隔絕空氣,窒息滅火,而乾粉、「1211」等屬化學滅火,通過中斷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火熄滅。用於粉、「1211」滅火器滅火時,噴嘴要對准火源上方往下掃射;而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時,噴簡要從側面向火源上方往下噴射,噴射的方向要保持一定的角度,使二氧化碳能迅速覆蓋著火源。滅火器應放置在被保護物品附近,乾燥通風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曬;滅火器各連接部件不得松動,噴嘴塞蓋不能脫落,保證密封性能良好;滅火器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檢查;使用後必須進行再充裝。
參考資料:網路一下而已
5. 火災現場狹窄通風不良不宜用什麼滅火器
不宜用二氧化碳滅火器,容易造成救災人員窒息
6. 滅火的基本方法是什麼
滅火的基本方法如下:
一、 冷卻滅火法:冷卻滅火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著的物體上,將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使燃燒終止。這是撲救火災最常用的方法。冷卻的方法主要是採取噴水或噴射二氧化碳等其它滅火劑,將燃燒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滅火劑在滅火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屬於物理滅火法。在火場上,除用冷卻法直接撲滅火災外,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用水冷卻尚未燃燒的物質,防止達到燃點而起火。還可用水冷卻建築構件、生產裝置或容器設備等,以防止它們受熱結構變形,擴大災害損失。
二、 隔離滅火法:隔離滅火法,就是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質隔離或疏散開,使燃燒停止。這種方法適用撲救各種固體、液體和氣體火災。採取隔離滅火法的具體措施有:將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質,從燃燒區內轉移到安全地點;關閉閥門,阻止氣體、液體流入燃燒區;排除生產裝置、設備容器內的可燃氣體或液體;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擴散的可燃氣體;拆除與火源相毗連的易燃建築結構,造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以及用水流封閉或用爆炸等等方法撲救油氣井噴火災;採用泥土、黃沙築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體流向燃燒點。
三、 窒息滅火法:窒息滅火法,就是阻止空氣流人燃燒區,或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質斷絕氧氣的助燃而熄滅。這種滅火方法適用撲救一些封閉式的空間和生產設備裝置的火災。在火場上運用窒息的方法撲滅火災時,可採用石棉布、浸濕的棉被、濕帆布等不燃或難燃材料,覆蓋燃燒物或封閉孔洞;用水蒸氣、惰性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等)充人燃燒區域內;利用建築物上原有的門、窗以及生產設備上的部件,封閉燃燒區,阻止新鮮空氣進入。此外在無法採取其它撲救方法而條件又允許的情況下,可採用水或泡沫淹沒(灌注)的方法進行撲救。採取窒息滅火的方法撲救火災,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燃燒的部位較小,容易堵塞封閉,在燃燒區域內沒有氧化劑時,才能採用這種方法。(2)採取用水淹沒(灌注)方法滅火時,必須考慮到火場物質被水浸泡後能否產生不良後果。(3)採取窒息方法滅火後,必須在確認火已熄滅時,方可打開孔洞進行檢查。嚴防因過早地打開封閉的房間或生產裝置的設備孔洞等,而使新鮮空氣流人,造成復燃或爆炸。(4)採取惰性氣體滅火時,一定要將大量的惰性氣體充人燃燒區,以迅速降低空氣中氧的含量,窒息滅火。
四、 抑制滅火法:抑制滅火法,是將化學滅火劑噴人燃燒區使之參與燃燒的化學反應,從而使燃燒反應停止。採用這種方法可使用的滅火劑有乾粉和囟代烷滅火劑及替代產品。滅火時,一定要將足夠數量的滅火劑准確地噴在燃燒區內,使滅火劑參與和阻斷燃燒反應。否則將起不到抑制燃燒反應的作用,達不到滅火的目的。同時還要採取必要的冷卻降溫措施,以防止復燃。採用哪種滅火方法實施滅火,應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燃燒特點和火場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防技術裝備的性能進行選擇。有些火災,往往需要同時使用幾種滅火方法。這就要注意掌握滅火時機,搞好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各種滅火劑的效能,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
7. 消防知識里滅火的四種方法是什麼
1. 冷卻法 2. 隔離法 3. 窒息法 4. 化學抑製法
一、滅火的基本原理由燃燒所必須具備的幾個基本條件可以得知,滅火就是破壞燃燒條件使燃燒反應終止的過程。其基本原理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冷卻、窒息、隔離和化學抑制。
1.冷卻滅火:對一般可燃物來說,能夠持續燃燒的條件之一就是它們在火焰或熱的作用下達到了各自的著火溫度。因此,對一般可燃物火災,將可燃物冷卻到其燃點或閃點以下,燃燒反應就會中止。水的滅火機理主要是冷卻作用。
2.窒息滅火:各種可燃物的燃燒都必須在其最低氧氣濃度以上進行,否則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因此,通過降低燃燒物周圍的氧氣濃度可以起到滅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的滅火機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離滅火:把可燃物與引火源或氧氣隔離開來,燃燒反應就會自動中止。火災中,關閉有關閥門,切斷流向著火區的可燃氣體和液體的通道;打開有關閥門,使已經發生燃燒的容器或受到火勢威脅的容器中的液體可燃物通過管道導至安全區域,都是隔離滅火的措施。
4.化學抑制滅火:就是使用滅火劑與鏈式反應的中間體自由基反應,從而使燃燒的鏈式反應中斷使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常用的乾粉滅火劑、鹵代烷滅火劑的主要滅火機理就是化學抑製作用。
8. 若火災現場空間狹窄且通風不良不宜選用什麼滅火器滅火
通風不暢不宜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1)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卻作用滅火。二氧化碳具有較高的密度,約為空氣的1.5倍。在常壓下,液態的二氧化碳會立即汽化。
(2)在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對於不同類型的火災,滅火器可不能大小通吃,而要根據場所的火災種類選擇不同種類的滅火器。如果選擇不合適的滅火器,不僅滅不了火,還有可能引起逆化學反應,甚至造成爆炸傷人事故。
而我們市民生活中最常接觸到的,就是水基型滅火器和乾粉滅火器。前者適用於撲救易燃固體或非水溶性液體的初起火災。而後者適用范圍廣,適宜撲滅油類、可燃氣體、電器設備等初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