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依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的規定:
1、職工的工資在:減去5000元後,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收稅;
2、如果超過36000元而不超過144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十納稅;如果超過144000元而不超過300000元的部分則按照百分之二十納稅;
3、如果超過300000元而不超過42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納稅;如果超過420000元而不超過6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納稅;
4、如果超過660000元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五納稅;
5、如果超過960000元的部分則按照百分之四十五納稅。
為了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於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考慮到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後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2020-12-4,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注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二、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㈡ 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為了調整征稅機關與居民、非居民人等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不僅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還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的納稅義務,需要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需要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2021年累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截至當前月份扣繳義務人累計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減除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累計其他扣除後的剩餘款項為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需要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出本人累計應該預扣預繳稅額,減去已經預扣預繳稅額後的余額,作為本次應預扣預繳稅額。此種方法可以適用於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等於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減去累計減除費用減去累計專項扣除減去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減去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等於(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預扣率減去速算扣除數)減去累計減免稅額減去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是按照個稅5000元/月的起征點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單位的在職月份數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㈢ 新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並起來計算納稅,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關於2018年10月-12月工資的計算,是指稅款所屬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納稅申報時間點,說的再通俗一點:
就是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准和新的稅率表;2018年10月申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准和就的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綜合所得適用)
按月換算後稅率表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工資收入金額 -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 -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㈣ 個人所得稅怎麼算的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1、工資個稅公式: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稅免徵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方法: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扣除標准: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准算。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㈤ 現在個人所得稅計算辦法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用每個月的月收入扣除五險一金和依法確定的其他費用以及專項附加等扣除後,乘以適用稅率在扣除速算扣除數。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依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㈥ 2021年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021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在最近一個完整納稅年度,扣繳義務人每月代扣代繳同一單位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年薪、薪金不得超過6萬元。累計扣除額將從1月開始按每年6萬元的比例直接扣除。即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在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其後的月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居民個人按照累計扣繳法代扣代繳勞動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3、扣繳義務人應按規定填寫全體職工的代扣代繳報表和全額預繳情況,並在相應納稅人備注欄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報表」中註明「上年一個月,年收入不得超過「6萬元」。
4、該公告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子女和老人的基本信息發生變化,需要修改2021年子女教育和養老人的抵扣。配偶一方不再申請專項,住房貸款利息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房租和房貸需要置換扣除,即2021年不申報房屋租金,改為申報房屋貸款利息。
一、調整前:
扣繳個稅是按月預,扣繳的基數是每月5000的起征點,超過5000,才需要預扣繳當月的個稅,年終再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二、調整後:
扣繳個稅按總年度6萬的起征額度,不再按月繳納,當年從一月份累計只要總收入沒有超過6萬,一直不扣繳個稅。當累計收入超過了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繳個人所得稅。
總體來看,需要交的稅金並沒有變化的,也不會少交。只是扣繳的方式以及時間上有一些變化,簡化了個稅預扣繳流程。以前年總收入不超過6萬,但是單月超過5千的,當月還是需要預扣繳個稅,然後年終匯算的時候再多退少補。個稅調整之後,就減少扣繳次數,只要一年之內累計沒超過6萬,就不必繳稅,也不必考慮申請退
㈦ 關於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個人所得稅繳納表:
個人所得稅繳納表:每月應納稅所得額<3000的,個人所得稅稅率3%,速算扣除數為0;≧3000且<12000的,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12000且<25000的,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1410;≧25000且<35000的,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2660;≧35000且<55000的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4410;≧55000且<80000的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7160;≧80000的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5160。
個人所得稅繳納征稅范圍:
1.工資、薪資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月度收入額-(基本扣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經營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年應稅收入額-准予稅前扣除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超過四千的,勞務報酬所得 =收入*(1-20%),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20%),稿酬所得=收入*70%*(1-20%);未超過四千的,勞務報酬所得 =收入-8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800元,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4.股息紅利所得:=收入額*20%。
5.財產租賃:不超過四千的,等於(每次收入-費用800)*20;超過四千的,等於每次收入*(1-20%)*20%。
6.財產轉讓所得:等於【轉讓財產的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7.偶然所得:等於每次收入額*20%。
㈧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2020最新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個稅起征點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2020年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