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是:失業保險金等於,保險金領取期限乘以,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保險金的領取期限一般有12個月、18個月或者24個月這3種形式。期限的長短通常會由交費的時間來確定的。保險金的月發放標准一般需要參照當地的具體情況來據誒的那個。失業保險金制度是國家給予國民的一項福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2.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以及演算法是怎樣的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決定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的兩個主要因素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失業金每月發放標准。一般領取期限越長,發放標准越高則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越多。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准。
3.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准: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具體標准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也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4.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是如何計算
怎麼算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平均繳費工資×40%×繳費年限
假設外來務工人員小王的戶籍在湖南,畢業後一直在廣州工作並買了5年零3個月的社保,最近他失業了,打算離開廣東回老家發展,失業前一年的平均繳費工資為5000元。根據《通知》,小王若不打算在廣州按月領取失業保險,也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話,可以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省人社廳負責人告訴記者,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每滿一年,可領取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40%乘以繳費年限計發;不滿一年的繳費時間不計算為繳費年限。那麼,小王可以領取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就是5000元×40%×5年=10000元。
與此同時,為了體現失業保險的保障原則,《通知》規定,個人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低於參保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准80%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高於月最低工資標准80%乘以24之積的,按最低工資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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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失業保險金該如何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失業前,單位和員工累計交滿1年以上5年以下的,領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是12個月。累計交滿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最長期限是18個月。累計交滿10年以上的,最長期限是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失業的,交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前次失業應該領而還沒有領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6. 失業保險金計算方法
社保中的失業保險雖然能對失業人員起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作用,但領取時須符合相關規定的限制條件,領取的金額也根據每個人的繳納情況而定。
失業保險金計算公式: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失業金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交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2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3個月;
2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3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6個月;
3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4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9個月;
4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1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再次失業時失業保險金的計算: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人員,其交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按重新參加失業保險之日起計算。如前次失業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未能足期,可與本次失業時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並計算。但合並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時,累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社保:
失業人員繳納社保分為兩類:一是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額醫保費,個人只需繳納養老保險費。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保費均需要由個人繳納。
失業人員離開原單位,並已將社保關系從單位轉入到個人後,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續繳社保,需要繳納的保費有三項: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大額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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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發放標准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應當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調整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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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既然是無辜被辭退,你就可以申請仲裁要求:1、補簽勞動合同,2、補繳社會保險,3、繼續履行勞動合同。4、補發今年2月以後的雙倍工資等!
9. 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