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飲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工資的正確計算方式是:出勤天數乘以每天的工資。應當按照21.75計算,因每個月天數不一樣,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所以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實際工作日(即排除雙休日)進行計算。試用期也好試用期滿也罷都是按照基本工枯廳資21.75×實際工作日計算,如果1500和2020為基本工資(不包括生產性獎金、全勤之類)的話(150021.75×15)(202021.75×6)1586.2元。就是說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超過8小時算加班?加班費是1.5倍計算方法是底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1.5乘以加班小時數..?周六周日加班為2倍,法定節假日如五一十一、就是三倍。
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慧輪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前敗信)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